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配备具有内审执业资格、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可____抽调各单位相1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4篇)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范本(____字)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并具有指导性、强制性和约束性。
第二章: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第三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当保证其工作的有效性,确保真实、准确和全面。
第四条:独立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独立于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行使其职能,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第五条:机密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严守职业道德,保护企业商业机密和员工个人隐私。
第六条:专业性原则。
内部审计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审计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组织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公司聘用的内部审计人员组成,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报备公司监事会,并定期向监事会汇报工作。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组织调整,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内控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档案存储、查阅和保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部分:内部审计程序第四章:内部审计计划和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业务规模和风险特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计划应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目标、重大项目、关键业务和风险控制需求。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内部审计计划。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公司各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了解业务流程和风险点,确保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内部审计实施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进行全面的审计。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循内部审计操作规程,采取合理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和高效。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发现和报告企业经营风险、系统缺陷和管理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的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审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审计工作应保证秘密性,严禁泄露审计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和数据。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权限和程序,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技术设施。
第六条本单位应注重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定期进行自评和外评,不断改进和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七条本单位应设立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工作。
第八条审计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时间,制定审计方案。
第九条审计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审计部门应与被审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层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和发现的情况,以及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审计结果的处理和应用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及时编制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和意见,并提出改进和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审计报告应经过内部审查和批准后,提交给本单位领导层。
第十四条本单位领导层应认真研究审计报告,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具体的改进和整改计划。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对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改进和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审计工作的评估和改进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审计工作的自评,评估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工作的评估,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培训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审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4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规范。
该制度包括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流程管理、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一、组织架构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包括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等。
二、职责分工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业务活动的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
三、流程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流程管理,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核程序的设计、工作底稿的保存等。
同时,还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报告编制、审核、审批和发布的流程。
四、控制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控制措施,包括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要求、保密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素质要求等。
五、评估与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应规定内部审计的评估和改进的方法和程序,包括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评估、管理效率评估、持续改进和创新等。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是一套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规范,旨在保障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客观性和独立性,提高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内部审计信息。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和专业性,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为了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流程,提供独立和客观的评价和咨询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审计和咨询,提供合理的保障和增强公司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独立于被审计活动,以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应该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专业标准以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领导层应该给予内部审计工作充分的支持和重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内部审计的组织和人员第七条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四篇)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通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专门组织开展的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公司的核心利益、排除投资风险、优化经营管理、防止经营损失、改善经营效益。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法定授权、独立自主、客观公正、保密严密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技术设备,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执行职能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维护职业操守和公司利益。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九条公司按照审计结果提出的整改措施,要及时执行并报告内部审计部门。
第十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经常进行自检和互检,不定期接受外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决定成员和任期。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部门代表。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监督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整改跟踪。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领导,包括审计人员、数据分析师等专业人员。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聘任,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和管理。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合格的审计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与公司其他部门沟通和配合,共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四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改进公司质量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公司流程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审计宗旨1)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地开展审计评估工作2)预防潜在风险、分析问题、提供解决方案1.3内部审计定义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制度与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规范性、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4内部审计原则1.闭环管理:审计、披露、查处、整改、后续审计2.独立性原则。
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审计标准、过程、评估结论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对总裁办及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3.回避性原则: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回避4.保密性原则: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在执行业务中知道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5.实事求是原则:审计室及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依据事实、客观公正进行审计活动1.5适用范围及时限1.依据标准法规要求进行的主营业务活动风险和管理执行符合度、缺失原因的追溯审计。
2.对外尽职审计和第三方投融资审计。
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不定期、随时审计。
2内部审计机构2.1内部审计机构组成及素质要求内部审计组由总裁办、总经办、财务部组成审计组长:财务内控组长:流程质量组长:重大事件/事故组长:审计成员:临时成员。
审计组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公司内部审计设内部审计组,接受总裁办与董事长的监督与指导,向总裁办与董事长负责。
2.2审计人员素质要求1.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要求。
应熟悉公司业务、胜任工作,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审计人员要求。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_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_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制度_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办法为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应制定规范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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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审计局负责对山水城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财政审计局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
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
(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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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
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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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对全公司的财务处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审计和监督,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管理,具体包括材料款、人工工资、分包工程款、管理费用、保证金、备用金、借款、税费、利息、各类手续费等资金的收付往来情况。
二、内审时间
每月组织内审一次,按月审核当月的收、付金额,并根据审计结果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对于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解决方案及时在书面审计报告中予以明确。
三、管理职责(详见附件1:财务处内部审计分工一览表)
1、财务总监、副总监担任集团内部审计总负责人,负责按月对各公司的财务收支进行系统审计,并出具月度审计报告。
2、财务处负责人作为审查人,负责按月对出纳、会计等所建财务收支帐务进行审查,查看各类凭证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对支付款项是否严格按合同及公司制度流程等规定再进行支付。
3、各公司的出纳、会计人员,负责对各自分工的帐务及收支工作进行自查、审查,严格按合同及公司制度流程的规定标准做好收支等工作,确保帐务及收支工作合规、合法。
4、对领导审批有不按制度规定的拒绝支付并及时通报,对把关及发现者要大力地通报表扬。
四、内审要求
(一)材料款支付审核
1、支付单位材料款时,必须核对采购合同、送货单、验收单、材料发票是否一致,款项支付方式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即以现金支付、承兑支付、银行转帐支付等及金额),如由经办人来公司领取银行承兑汇票或现金支票的,经办人是否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进行签字盖手印);如是通过银行转帐的,对方开户名称、开户行、帐号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确保材料款项支付符合合
同及公司制度流程的规定。
2、支付给个体工商户或个人材料款时,必须核对采购合同(或特殊情况说明)、送货单、验收单、材料发票是否一致,并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由本人在复印件上进行签字盖手印)。
3、审核各类材料发票的真实性,以及检查发票背面是否有供应商的签字,即由供应商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上“本发票由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如经审查为假发票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
”并由经办人进行签字盖手印。
(二)人工工资支付审核
1、对于当月各项目部各班组所发放的民工工资依据是否齐全,即工资单上是否有民工、班组长、督查员、项目部负责人及土建公司会计签字。
2、当月所发的民工工资,民工是否已签好结清承诺书。
3、当月提存民工工资金额及具体清单。
(三)班组各类代扣代摊费用
按月审核各项目部各班组所发生的各类代扣代摊费用,是否已扣除或进行分摊,台帐是否建立完善,是否有当事人或监理等第三方人员进行签字,依据是否充分。
(四)内部承包工程款支付审核
1、当月从建设单位所汇入公司帐户的工程款金额;
2、依据内部承包责任制协议,应缴纳公司的管理费用及其他代扣代摊费用;
3、内部承包人工程款申请手续是否齐全,签字是否准确;
4、是否将应支付的工程款汇入承包人指定的专用帐户;不准用公司签发的银行票据代内部承包人支付材料款;
5、内部承包人所提供的发票必须由承包人编制提供发票清单(附件2)进行签字确认盖手印,并注明“本发票由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如经审查为假发票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
”如属指定大宗材料或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以上的材料款发票,必须提供承包人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以及供应商出具的承诺书。
(四)现金及票据支付审核
对于支付的每一笔资金,必须认真复核,主要审核依据是否明了、清楚,发票查询、金额核对,是否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内容。
现金主要用于支付工资及部分小额费用的报销或零星材料款的报销。
票据(包括支票、转帐支票、承兑汇票等)主要用于材料款或其他大额款项的支付。
(五)各类收入入帐审核
按月对当月的各类收入进行审核汇总,明确每一笔收入的来源、金额等内容。
五、对于每月的内部审计必须进行书面总结,即出具书面考核审计报告,认真总结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从而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操作者等人员所出现一些问题及情况要在第一时间用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及时做好书面反馈及检讨,并追究一切经济法律及刑事责任。
六、内审责任
财务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做好日常帐务收支的管理工作,建立好各项台帐,如在内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合规的,则由财务处负责人对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如因把关不严,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则由经办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在内审过程中,审查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如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则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直接予以辞退。
七、本制度由集团财务处负责解释,经制度调研与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八、附件
附件1 财务处内部审计分工一览表
附件2 提供发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