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转复学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因心理疾病休学复学流程

因心理疾病休学复学流程标题:因心理疾病休学与复学流程指南一、引言在学习生活中,如果遇到心理疾病,确保身心健康是首要任务。
学校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供了休学和复学的机制。
以下是关于因心理疾病休学和复学的具体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休学流程1. 健康评估:首先,需要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心理疾病诊断,并取得医生的书面证明。
2. 提交申请: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休学申请,申请中需明确说明休学原因,并附上医生的诊断报告。
3. 学院审批:学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
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进一步的医疗评估。
4. 学校审批:学院审批通过后,会将申请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批。
5. 休学通知:审批通过后,学校会发出正式的休学通知,休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安排也会在此通知中明确。
三、复学流程1. 病情恢复证明:在休学期满或提前结束休学前,需提供医生出具的病情已恢复或可适应学习生活的证明。
2. 提交复学申请:将病情恢复证明与复学申请书一同提交至所在学院。
3. 学院审批:学院对复学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签署意见。
4. 教务处审批:学院审批通过后,再次提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批。
5. 复学通知:审批通过后,学校会发出复学通知,并安排相关的课程衔接事宜。
四、注意事项1. 休学和复学的申请都需要提前进行,以便学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处理。
2. 保持与学校的良好沟通,了解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3. 在休学期间,保持与心理咨询中心的联系,以便得到必要的心理支持。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学校政策而异,建议详细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健康快乐地度过校园生活。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办理转学手续1.高三年级以及初三年级最后一个学期(本籍回流初三年级学生除外);2.职业中学学生转入普通高中;3.非示范性高中学生转入示范性高中;4.休学期内的学生。
二、时间要求1.学生转学、借读手续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办理;2.休学、复学手续长期办理。
学生休学时限一般为一年,身体已康复且休学期满六个月的,可提前复学。
三、表格的使用1.学生转学、休学所使用的表格(转学联系表、休学申请表)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转学、休学申请后直接打印,条件尚不具备的农村小学可从系统上下载空表后自行复制。
2.由县外转入的学生要提交转出学校的证明材料(转学证明或转学联系表),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上提交转入申请并打印转学联系表,将转出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在转学联系表后。
3.普通高中转入职业中学的,可使用职业中学申请表,并在表上用铅笔标注学生学籍号。
4.一年级、七年级跨乡(镇)借读的,必需办理借读手续,申请表统一使用《横县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表格由学校依照样表自行复制。
四、转学、借读手续办理程序1.转学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并打印转学联系表→转出、转入双方学校同意(签字盖章,如果转出县外学校因路途远而无法在联系表上签字盖章的,可用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接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代替),小学生转学还要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同意(中山、西津、特教学校除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乡镇内小学转学由乡镇中心学校审批,横州镇除外;其他转学由县教育局审批)→学生凭转学联系表及学籍材料(学籍证、学籍卡、素质报告手册)到学校报到。
2.借读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借读学校及其乡镇中心学校同意(在《横县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签字盖章)→县教育局审批→学生凭申请表到学校报到。
3.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复学申请→学校网上提交休学、复学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学校审批同意→教育局审批。
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办法

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改革也在不断进行。
其中,学生休学及复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学生和学校管理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休学原因、休学期限、休学程序、复学条件、复学程序以及相关管理措施等多个角度展开,探讨学生休学及复学的管理办法。
一、休学原因学生休学经常涉及到个人的家庭原因、身体状况等多个方面。
家庭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家庭负担过重、家庭突发事件等。
身体状况则指学生出现严重疾病、伤残等无法正常参与学习的情况。
学生休学原因不同,对应的管理办法也会有所不同。
二、休学期限学生休学的期限根据休学原因来确定,通常分为短期休学和长期休学。
短期休学期限一般在一个学期以内,而长期休学期限通常为一年以上。
针对不同的休学期限,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三、休学程序学生休学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学生应向所在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则应根据学生的休学原因和期限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审核结果。
学生休学程序的规范化有助于学校及时掌握学生的状况,做好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复学条件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原因解决后,学生可以申请复学。
学生复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身体状况符合学校入学规定、完成休学前的课程学习要求等。
学校对于复学条件的设定应兼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教学需求。
五、复学程序学生复学需要按照一定流程进行。
学生应向学校书面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学校则会对学生的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复学结果。
学生复学程序的规范化有助于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促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休学期间的管理措施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
一方面,学校应与学生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和休学期间的学习情况。
另一方面,学校还应开设相关辅导课程,为休学期间的学生提供学习支持,以便顺利完成学业。
七、休学期间的权益保障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对学生的权益进行保障。
学校应向学生提供相关权益保障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减免、课程安排调整等。
休学复学流程

休学复学流程
休学复学流程一般包括申请休学、办理手续和通过审核等几个步骤。
1、申请休学:学生根据当地的教育政策,在注册时需要向学校提
出休学的申请,由学校审批通过才可休学一定期限。
2、文书办理:一旦学校审核通过,学生就要办理相关的休学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休学申请书、领取发转学单、报到登记等,以便学
校能够认定自己的休学状态。
3、缴纳学费:学生在休学期间如果想要复学或者变更学籍,就需
要缴纳规定的学费。
4、审核登记:学生首先要通过学校审核登记,学校将根据学生的
相关材料来做出判断,以确认他是否符合复学的标准。
5、复学录取:当学生通过了学校的审核登记之后,学校会根据学
生的情况和实际情况作出录取决定,并由学校正式出具录取通知书。
6、注意事项:学生在休学期间,应该注意遵守学校的规定,认真
学习,注意保护自己的健康,确保复学后能够有更好的表现。
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程序及相关材料的说明

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程序及相关材料的说明各院部:为进一步规范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请在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手续时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具体事宜如下:一、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程序(一)办理退学程序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各院部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院长签批。
退学的学生,学院将出具退学证明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院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具体程序如下:1、办理审批手续(1)个人书写退学申请。
(2)院部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其退学的意见。
(3)到院部团总支领取《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
(4)按表格要求填完后,由各院部负责老师送各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5)到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员处登记,同时学校将出具退学决定书送达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本人的,则由各学院在学院内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视为送达。
(6)发给学生退学离校通知单。
2、办理离校手续按退学学生离校通知单要求到学院各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签字盖章)。
3、领取退学证明书办完离校手续后,将离校通知单、学生证一并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员处,并领取退学证明书。
4、领取档案学生凭退学证明书到院部负责档案管理老师处领取个人档案,院部将其档案封装盖章交给学生并做好交接记录,退学证明书由学生个人保存。
如学生和家长皆不能到校办理退学,院部按自动退学处理的,学院不发给任何证明。
自动退学的审批和交接,由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或助理辅导员代为办理。
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退学手续参照本流程办理。
(二)办理休学程序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休学,应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一般以年为单位,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办理休学程序如下:1、办理审批手续(1)个人写休学申请。
(2)院部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其休学的意见。
(3)到院部团总支负责老师处领取《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审批表》。
(4)按表格要求填完后,由各院部负责老师送各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中学休复学管理制度

中学休复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生休学和复学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休学的条件和程序1. 学生因家庭变故、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休学的期限应在一个学年内,最长不超过两个学年。
3.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办理复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学习。
4. 学校应当建立休学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学生休学的原因、期限等信息,以备查阅。
5. 学生休学期间不得参加任何社会活动或外出打工,必须按时复学。
三、复学的条件和程序1. 学生休学期满后申请复学,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复学前应当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合学习。
3. 学生复学后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课,恢复学习状态。
4. 学生复学后,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5. 学生如有不适应或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辅导员反映,寻求帮助。
四、学校的责任1. 学校应当制定完善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明确各项流程和程序。
2.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学校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休学和复学学生进行调查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休学和复学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五、学生的责任1. 学生要认真学习,按时上课,遵守纪律,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2. 学生要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
3. 学生要主动了解学校的休学和复学管理制度,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4. 学生要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锻炼自己,提高综合素质。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要定期组织对休学和复学学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学生按规定执行。
2. 学校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对违反休学和复学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3. 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引导,提高教师对学生休学和复学的管理意识和能力。
转学休学复学操作流程

转学、休学、复学操作流程一、转学1、所需材料由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经由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局、转出学校(需要盖预审意见和转出意见两个章)、转出学校教育局逐步盖章完成后,由家长把联系表交由以上盖章部门各一份存档,然后在网上进行转学操作,转学联系表将做为网上转学所需的证明材料,由转入学校在网上申请时照成照片做为证明材料上传。
经前面的转学流程操作后,网上学籍信息即可从转出学校进入转入学校。
2、网上操作流程A学校的学生现在已转入B学校,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B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中先点击“申请”;第二步:B学校在“申请”页面中查询到转入的学生,异动类型选择“转学”,然后选择异动日期,填写异动说明,选择转入后的班级。
这里在查询学生时一定要通过“学校、姓名、身份证号”查,以免转错学生。
第三步:B学校上传异动证明材料后点“保存”,这个证明材料其实就是学生的“转学证明”。
学校申请完成。
第四步:B学校要对刚才提出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对转学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第五步:B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对B校发起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第六步:A校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对B校区县教育局审核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第七步;A校所属教育局进入“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审核”,审核转学学生的转学申请通过以上操作后,转学程序完成,A校学生信息直接进入B校相应年级班级中。
各单位一定要保证现有实际在校生和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如有县内流动的学生,学籍不要再重复录入,必须保留在原学校(2013年暑假前办理的2006年9月1日后出生的除外)。
同时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发现有学生在系统中有信息而没在本校的,一定要弄清楚到底是啥情况,并做好登记。
二、休学(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休学: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2、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3、因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休学的。
转学 休学 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1. 转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应提前向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符合原学校相关规定的学生方可申请转学。
(3)公派留学生、外籍留学生和台湾、香港、澳门学生转学应按照国际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转学审批程序:(1)学生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审查学生的转学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将初步审批通过的转学申请报送学校领导批准。
(4)学校领导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转学申请。
3. 转学手续:(1)学生转学获得批准后,需向原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包括交还学籍、证明文件等。
(2)学生需要持学校颁发的转学证明文件到目标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4. 转学后的管理:(1)转学生需按照目标学校的要求参加相关入学培训、考试及注册手续。
(2)学校需要及时将转学生的相关信息报送教育部门进行资料更新和统计。
二、休学管理制度1. 休学申请条件:(1)学生因病、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休学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对学生的休学申请将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休学。
2. 休学申请流程:(1)学生提出休学申请后,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受理。
(2)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会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审批。
(3)学校领导根据教务处的审核意见,综合考虑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休学申请。
3. 休学期限:(1)学生休学期限不得超过学年,需在规定期限内复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报告复学意向。
4. 休学手续:(1)学生休学前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休学。
(2)学生休学期间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学手续。
5. 休学期间管理:(1)休学期间学生需保持联系,及时向学校报告休学期间的情况及复学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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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转复学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流程
1.休、复学:学校网上申请、审核(学校提供休复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教育局审核;
2.县内转学:转入学校网上提交申请、审核(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转出学校同意—教育局审核;
3.省内跨区县转学:转入学校网上提交申请、审核(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同意—转出教育局审核;
4.跨省转学:转入学校网上提交申请、审核(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同意—转出教育局审核—转入学校申请调档—转入学校接收档案。
二、注意事项
1.全国学籍网的转学全部由转入学校先提交申请,请各校注意。
2.休复学及县内、省内转学学生信息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全省学生查询”中查询;跨省转学的由学生家长从原学校获得全国学籍号和学生姓名。
3.原学校存在在办业务、问题学籍、休学、其他离校或辍学等业务时,不能进行转学,需要原学校及时处理结束方可办理。
4.各校出具、核办休转复学证明表时务必同步完成网上申请提交、审核;未按程序完成网上申请审核的,后续程序无法办理。
证明材料是指经转入学校审查同意转入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