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85823

合集下载

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监察局•【公布日期】2009.12.02•【字号】济规政[2009]93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监察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规政〔2009〕93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济南市规划局济南市监察局二OO九年十二月二日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山东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济南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确需调整建设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审批前,以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研究成果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审批后以公布的规划成果为依据。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导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导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指导城市建设,满足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规范城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需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地区。

第三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强调总体控制、分层控制和重点控制,强化规划控制与规划管理的衔接,突出实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控制性规划编制的技术思路可概括为“二个结合、二个核心、三个层次、一张蓝图”。

“二个结合”指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有机结合,将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有机结合。

“二个核心”指规划控制的两个核心内容,即“六线”控制和土地使用控制。

“三个层次”指三个编制管理层次,即按照片区-街坊-地块”三级管理单元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

“一张蓝图”指整合控制性规划内容,形成操作性强的控制性规划管理应用系统,纳入济南市城市规划管理“一张蓝图”信息系统。

第四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相关片区编制组织工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可操作性,规划编制过程中应邀请专家参与讨论审查,还应采取公示、征询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参与。

第五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济南市相关技术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控制性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其他相关法定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济南市控制性规划成果应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应符合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数据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片区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第八条片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具体落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在对片区土地使用、人口分布、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配置、“六线”规划、生态环境与城市景观控制等内容进行专项研究和系统规划的基础上,确定片区发展规模、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景观环境和城市设施,保障城市健康发展,指导街坊和地块规划。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85823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85823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在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基础上,本分类根据济南市实际情况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局部调整:(对国标细化调整的用地分类,其代码以小写的英文字母结尾)1、居住用地分类调整(1)增加中类Re普教设施用地,指属于居住区、小区、组团应配套建设的幼托、小学、初中、高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普通教育设施用地,细分为Rea幼托用地、Reb小学用地、Rec初中用地、Red高中用地、Ree 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等五个小类。

(2)增加中类Rx其它居住用地,指相对独立占地的学生公寓、单身职工公寓等用地,细分为Rxa学生公寓用地、Rxb单身职工公寓用地等二个小类。

2、公共设施用地分类调整(1)增加中类Ca科研办公混合用地,指科研设计与行政办公为主的混合用地。

(2)增加中类Cb商务办公混合用地,指商业、金融、贸易咨询与行政办公为主的混合用地。

(3)增加中类Cc商业娱乐混合用地,指商业、金融、贸易咨询、服务业、旅馆业与各类经营性娱乐设施为主的混合用地。

3、工业用地分类调整增加中类Ma研发产业混合用地,指工业用地与各类科技研发、孵化、中试用地为主的混合用地。

4、仓储用地分类调整增加中类Wa物流配载用地,指各类包含货物运输、加工、商贸类的物流中心、货物配载市场等用地。

5、道路广场用地分类调整增加小类S1a快速路用地,指城市快速路的用地。

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分类调整(1)增加小类U2a轨道交通用地,指各种形式的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独立的站场、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轻轨交通站场、线路以及地下铁道在地面部分的出入口、排气口、地面停车场、保养场和车辆段等设施的用地,高架轨道交通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2)增加小类U2b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指提供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加油服务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加气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3)将中类U9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细分为U9a消防设施用地、U9b防洪设施用地等两个小类7、水域和其他用地分类调整增加中类Eg郊野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济南市控规用地性质分类

济南市控规用地性质分类

T1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T
T2
T21 T22 T23
高速公路用地 一、二、三级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港口用地 机场用地
T3 T4 T5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S1a S1 S11 S12 S13 S S19 快速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支路用地 其它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S2 S21 S22 交通广场用地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3 S31 S32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类别代号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R11 R1 R12 R13 R14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二类居住用地 R21 R2 R22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范围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 的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 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 地。(不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 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 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 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 地。(不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 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 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 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 地。(不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 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 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等用 地。(不含托幼、中小学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 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幼托、小学、初中、高中、九年一贯制等学校用地 独立占地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 小学用地 初中和寄宿制初中用地 高中和寄宿制高中用地 涵盖初中和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用地 相对独立占地的学生公寓、单身职工公寓等用地。 学生集体居住的宿舍区 单身职工集体居住的宿舍区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 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文件11-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计算机制图规范及成果数据标准

文件11-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计算机制图规范及成果数据标准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计算机制图规范及成果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5月1.《数据标准》制定依据 (1)2. 数据分类与格式 (1)2.1.文本文档2.2.矢量(vector)图形文件2.3.栅格(raster)图象文件2.4.多媒体3. 地形图 (2)3.1. 坐标系3.2. 比例尺3.3. 数据文件类型3.4. 分幅原则3.5. 图幅文件命名规则3.6.单位3.7. 限制与要求4.档案组织与成果内容 (3)4.1.文件存储标准4.2. 成果内容5. 图层组织 (8)5.1. 图层命名规则5.2.图层详细规定5.3其它图层5.4图层创建6.图形实体 (11)6.1图块与引用(Xref)6.2 实体颜色6.3 图形规则7.图元属性数据 (13)7.1.街坊控制属性数据7.2.地块引导属性数据8.设施符号 (15)8.1.标准图例8.2.符号图层9.颜色填充 (16)9.1.用地颜色填充9.2.概念规划图面颜色10.文字标柱 (17)附件:附表5-1: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用地图层分类规定 (18)附表5-2: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城市设计导引图层分类规定 (32)附表5-3: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六线"图层分类规定 (33)附表5-4: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市政工程管线图层分类规定........。

.. (36)附表5-5: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设施符号图库: 城市居住小区及其以下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符号 (38)附表5-6: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设施符号图库: 城市居住区及其以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符号 (39)附表5-7: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设施符号图库: 交通设施符号 (41)附表5-8:济南市控制性规划设施符号图库: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符号 (42)附表5-9: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用地汇总表 (45)附表5-10: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46)计算机数据是控制性规划的重要成果之一,是控制性规划内容的电子文档,是法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基础。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用地代码一览表(doc 10页)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用地代码一览表(doc 10页)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用地代码一览表(doc 10页)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用地代码一览表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C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C1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1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C2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22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贸易咨询用地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C24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旅游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C C3文化娱乐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C34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影剧院用地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6游乐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C4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C5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1医院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C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C53休疗养用地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C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C61高等学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C6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C64特殊学校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C65科研设计用地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他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C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M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标定工作规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标定工作规则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六线”标定工作规则1. 总则1.1 为有效配合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密切衔接、协调各控制性规划片区中“六线”(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橙线)的规划标定,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结合济南市城市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的“六线”规划编制。

1.3 组织编制部门及编制单位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要求,各负其责,开展“六线”的规划编制工作。

1.4 本规则应与《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及《济南市控制性规划“六线”标定技术要求》配合使用。

2.工作思路“六线”的规划标定,按照“分工协作、多头并进;阶段展开、动态衔接;结合控规、逐步完善;逐片验收、统一整合”的原则进行。

市规划院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中心城范围内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中的电力及输送管道高压走廊控制线。

结合用地规划和规划管理,标定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红线宽度25米以上)、已有规划控制的城市主要支路(红线宽度15-25米)的道路红线及两侧绿化线;标定铁路、公路及两侧绿化控制线;标定城市蓝线及河道保护线;标定35kv以上电力及输送管道高压走廊控制线。

控制定线成果经市政处初步审查后,作为控制性规划编制的规划条件,由编研中心提供给控制性规划编制单位,由控制性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现状调查、既有规划控制资料及用地规划,对控制定线进行深化细化、补充完善,提出调整优化方案,填写“六线”规划标定动态衔接申报表,提供CAD电子数据及附图,与控制定线编制单位进行动态衔接。

控制定线编制单位初审后提出反馈意见,经审查后提供给控制性规划编制单位,控制性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六线”成果,成果由控制定线编制单位审查,“六线”组织协调组及技术协调组确认。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基础上,以市规划院为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深化细化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完成轨道交通线路走廊及场站设施控制线的规划标定,纳入“六线”系统,补充整合到控制性规划成果中。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1.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普通住宅区、高档住宅区、别墅区等。

住宅用地的代码为R。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超市等。

商业用地的代码为C。

3.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工业园区、工厂区、加工区等。

工业用地的代码为I。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用地区域,包括耕地、林地、果园等。

农业用地的代码为A。

5.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用于教育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学校、大学园区等。

教育用地的代码为E。

6.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是指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医院、诊所等。

医疗卫生用地的代码为M。

7. 文化娱乐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是指用于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剧院、博物馆、体育场馆等。

文化娱乐用地的代码为L。

8.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邮局、公安局、消防站等。

公共设施用地的代码为P。

9. 绿地和公园用地绿地和公园用地是指用于绿地和公园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公园、花园等。

绿地和公园用地的代码为G。

10.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是指不属于以上分类的用地区域,包括临时用地、特殊用地等。

其他用地的代码为O。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如下:- 住宅用地:R- 商业用地:C- 工业用地:I- 农业用地:A- 教育用地:E- 医疗卫生用地:M- 文化娱乐用地:L- 公共设施用地:P- 绿地和公园用地:G- 其他用地:O这些代码和分类在城市规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城市规划者准确划分不同用途的土地,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

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用地,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这一分类和代码的使用,有助于规范城市用地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效率。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的制定和更新,应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需要,紧跟时代的潮流,不断适应城市规划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
在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的基础上,本分类根据济南市实际情况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局部调整:(对国标细化调整的用地分类,其代码以小写的英文字母结尾)
1、居住用地分类调整
(1)增加中类Re普教设施用地,指属于居住区、小区、组团应配套建设的幼托、小学、初中、高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普通教育设施用地,细分为Rea幼托用地、Reb小学用地、Rec初中用地、Red高中用地、Ree 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等五个小类。

(2)增加中类Rx其它居住用地,指相对独立占地的学生公寓、单身职工公寓等用地,细分为Rxa学生公寓用地、Rxb单身职工公寓用地等二个小类。

2、公共设施用地分类调整
(1)增加中类Ca科研办公混合用地,指科研设计与行政办公为主的混合用地。

(2)增加中类Cb商务办公混合用地,指商业、金融、贸易咨询与行政办公为主的混合用地。

(3)增加中类Cc商业娱乐混合用地,指商业、金融、贸易咨询、服务业、旅馆业与各类经营性娱乐设施为主的混合用地。

3、工业用地分类调整
增加中类Ma研发产业混合用地,指工业用地与各类科技研发、孵化、中试用地为主的混合用地。

4、仓储用地分类调整
增加中类Wa物流配载用地,指各类包含货物运输、加工、商贸类的物流中心、货物配载市场等用地。

5、道路广场用地分类调整
增加小类S1a快速路用地,指城市快速路的用地。

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分类调整
(1)增加小类U2a轨道交通用地,指各种形式的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独立的站场、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轻轨交通站场、线路以及地下铁道在地面部分的出入口、排气口、地面停车场、保养场和车辆段等设施的用地,高架轨道交通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2)增加小类U2b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指提供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加油服务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加气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3)将中类U9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细分为U9a消防设施用地、U9b防洪设施用地等两个小类
7、水域和其他用地分类调整
增加中类Eg郊野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

包括风景名胜区、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并细分为Ega风景名胜区、Egb 郊野公园、Egc其它绿地等三个小类。

8、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54中类,88小类。

计日而待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