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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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GPA计算方法

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GPA计算方法

南京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GPA计算方法GPA计算方法如下:1、百分制成绩折算为等级成绩的对应关系如下:80—100分=A,70—79分=B,60—69分=C,0—59分=D2、将每门课程的等级成绩换算成积点,换算方法是:A=4,B=3,C=2,D=1。

积点=成绩等级换算数值×学分。

3、将所有课程的积点相加形成总积点。

以课程为单位,将每门课程的学分相加形成总学分。

4、GPA=总积点/总学分。

GPA Calculation of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The method of GPA calculation is as below,1.Hundred-system grade converts into four-system grade is as below80-100 = A,70-79 = B,60-69 = C,0-59 = D2.Four-system grade converts into points is as belowA = 4,B = 3,C = 2,D = 1Points = grade conversion value * credit3.Adding up the points of all the courses form the total points. The credits of eachcourse are added to form the total credits.4.GPA = total points / total creditsGraduate Office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October 11, 2018欢迎阅读下载!!!。

大学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

XXXX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1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术追求和理想抱负水平,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的精神,培养更具创造性的研究型和更高级的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综合测评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学生创新需求,激活学生创新潜质,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创造,鼓励和支持不同兴趣、特长、禀赋、潜力的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

第三条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评选、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程序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测评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前一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内为准。

第五条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小组一般由班长、团支部书记、研究生代表等5人左右组成,负责对全班同学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后将结果上报学院。

第六条学院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教务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对全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三章测评细则第七条测评指标体系:第八条德育模块(一)德育分计算1.德育分= 基本分+ 加减分。

2.德育分基本分为10分,满分为30分。

(二)加分情况1.导师评分由导师填写德育评语表,结合实际评分,满分为5分。

2.任职加分(1)任职分类一类:校研究生会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研究生团总支;二类:校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究生会副主席、院研究生会主席助理;三类:校研究生会部长、院研究生会部长、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党员之家主任、班长、团支书;四类:校研究生会副部长、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党支部委员、党员之家副主任、党员之家部长;五类:校研究生会成员、院研究生会成员、党员之家成员、班委、楼层长、寝室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学生综合评估加分实施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学生综合评估加分实施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综合评估加分实施细则(2012年10月修订)为营造健康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调动学生成长积极性,加强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估办法(2010年8月)》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参评资格中文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生,但不包括以下几类学生:1.处于休学期间的学生(休学结束后进入所在年级进行参评);2.有处分的学生(撤销后可参评);3.自愿放弃参评资格的学生(放弃资格意味着放弃所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并需签订《自愿放弃奖学金参评协议书》,见附件1);4.德育评估成绩不足6分的学生;5.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重大活动者。

二、参评奖项种类、金额(一)奖学金1.国家级奖学金种类2.校内奖学金种类3.外设奖学金种类4.其他奖学金种类(三)荣誉称号1.省市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军训学员”、“军训中优秀党员”、“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3.院级“优秀部长”、“优秀干事”、“优良寝室”、“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三、评定原则(一)总体原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所有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测评成绩高的同学优先自愿选择的原则进行的,对全体师生均本着一切透明的方式进行操作,评定过程中或公示期内,如对评定有以下情况的,均可向辅导员反应:1.对评定过程或评定结果有疑问的;2.认为评定程序有误的;3.认为评定过程中人为因素太多、未反应客观事实的。

辅导员在接到反应后,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1.名额平均分配原则(1)适用情况:上级文件中的奖学金未指派到某个年级且奖项总数与参评年级总数相同;(2)具体评定操作:按照每个年级一个名额的分配方式分配给综合测评分数在年级排名中最靠前的学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1990年制订1999年9月修订2002年9月修订2003年10月修订一、我校为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每年可以推荐一定数量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研究生部和学生工作部配合进行。

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人数按每年教育部下发文件确定的比例,落实到各院系。

三、我校各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接受各方面推荐的人数(包括本校推荐给本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超过研究生计划招收人数的30%,接收研究生入学的专业都应留有一定数量的名额公开招考。

四、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

推荐的名单由各院系提出,广泛听取学生意见,交教务处汇总后提交由主管校长参加的校一级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有关会议上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后张榜公布。

五、被推荐的应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应该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推荐单位要特别注意对被推荐人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

在推荐标准的掌握上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和一贯表现,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实际技能、创新精神、科研素质以及在业务上是否有培养前途等方面的考察。

具体条件是: (一)德育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良好,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并具有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良好素质。

2.在学业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关心社会,积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学生,多次被授予涉及道德评价的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的学生应优先获得推荐。

3.操行不端、声誉不好或受过纪律处分者,一般不予推荐。

(二)智育方面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考查课程成绩均合格;考试课程成绩均及格,平均分数(按算术平均数计算)在80分以上;主要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总平均成绩在本班、本年级名列前茅。

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国(境)外学分及成绩认定实施细则【模板】

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国(境)外学分及成绩认定实施细则【模板】

XX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国(境)外学分及成绩认定实施细则为加强国际交流研究生的管理,规范研究生在境外合作院校学习课程获得学分及成绩的认定,根据《XX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研究生在国家公派项目、校际交流项目、院际交流项目派出交流期间于境外合作院校所修课程。

一、出国前课程申请手续
经选拔入选的国际交流研究生应根据合作院校课程名录,填写《国际交流研究生国(境)外修读课程申请表》,确定所选课程(须将合作院校课程与我校课程的对应关系一一标明),经导师和派出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核准。

二、学分及成绩认定的要求
原则上,研究生在合作院校所学课程应与其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相近或相同,课程学分认定的总体原则为学分对应原则(以课程为基础)。

具体规定如下:
1、在合作院校学习的研究生申请认定的学分一般不应超过其学习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的50%,学位课申请认定的学分一般不应超过其学习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的30%。

研究生应修的公共学位课、必修环节中的讲座及社会实践必须在我校完成。

2、在合作院校学习的研究生应根据对方学校的课程设置并结合本人在我校所属专业培养方案的情况,事先与导师商议拟定在合作院校学习期间的学习计划,并填写《XX对外经贸大学国际交流研究生国(境)外修读课程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和学生所在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审核。

未经导师同意和所在学院
四、本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考研复试方案新祥旭考研辅导 pdf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考研复试方案新祥旭考研辅导 pdf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1、复试时间:2015 年 3 月 26 日2、复试地点:笔试地点:逸夫科研楼 1115 会议室面试地点:逸夫科研楼 1114 会议室候考地点:逸夫科研楼 1115 会议室二、复试考查的重点和目的重点在于考查考生的世界经济专业基础知识,临场反应能力和思维逻辑,以选拔高素质的、符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

三、复试规则 1、坚持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一般每人 20 分钟左右。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1、复试方式:笔试+面试2、复试内容:笔试:世界经济综合面试:1) 专业知识;2) 英语听力和口语;3)综合素质。

五、评分标准1、世界经济综合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30%;2、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70%:其中专业知识占复试总成绩的 40%;英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占复试总成绩的 30%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按照最终加权总成绩排序,依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加权总成绩= 初试成绩百分制×70% +复试成绩百分制×30%。

例如考生初试成绩为 380 分(500 分制),复试成绩百分制为 80 分(100 分制),则加权总成绩为380÷5×70%+80 ×30%=77.2。

六、复试时间安排3 月 26 日 10:00——10:20 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地点:逸夫科研楼 1115 会议室,核对《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及要求》所规定的材料,收取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0:30——11:20 笔试13:00——17:00 面试国际经济研究院2015 年 3 月 19 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金融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量化投资专硕项目)入学考试复试方案为保证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录取文件的有关精神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文件,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规则1、坚持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实行差额复试(全院复试比例为120%-150%)。

按照初试、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0.7和0.3。

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除以5转化为百分制。

3、实行复试淘汰制。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金融学硕士(学硕)复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金融硕士(量化投资专硕项目)复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形式,金融硕士(专硕)正常批次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测试的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英语听说能力。

根据报考类别,复试包括020204金融学硕士(学硕)复试和025100金融硕士(专硕)复试,其中025100金融硕士(专硕)复试包括量化投资专硕项目复试和正常批次复试。

(一)020204金融学硕士(学硕)复试金融学硕士(学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科目为《金融学专业基础》,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试卷题型包括简述题、计算分析题和论述题,考生不可携带计算器。

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主页发布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各专业复试大纲》。

2、面试内容包括金融专业知识水平测试和专业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其中金融专业知识70分,专业英语水平30分。

3、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加权之和,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0.5和0.5。

例:学硕考生初试成绩为390分(500分制),复试中笔试环节成绩为80分(100分制),复试中面试环节成绩为60分(100分制),则复试成绩为50%*80+50%*60=70分最终总成绩为70%*390/5+30%*70=75.6分(二)025100金融硕士(量化投资专硕项目)复试量化投资专硕项目复试考生包含两类:第一类:网上报考时已选报“量化投资”方向且通过复试线的专硕考生;第二类:网上报考时未选报“量化投资”方向但补报该方向并通过初审的考生。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3级综合评估细则修订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3级综合评估细则修订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13级综合评估细则修订1.第一条该办法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生综合评估办法》制定。

2.第二条综合评估课程成绩占80%,德育分占10%,其他加分占10%。

即:综合总分(100分)=课程成绩分(80分)+德育分(10分)+综合加分(10分)。

3.第三条德育分(10分)。

4.一、政治态度(2分):见学生手册P52页第四条。

5.二、遵纪守法(2分):见学生手册P53页第四条。

6.三、文明行为(2分):见学生手册P53页第四条。

7.四、学习态度(2分):见学生手册P53页第四条。

8.五、集体活动(2分):1.有义务参加学校、学院要求必须参加的各项活动(见附件):1分。

2.主动参与学校各级正规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见附件):1分。

3.第四条综合加分(10)分。

4.一、学生干部任职奖励分。

o∙担任校团委职能部门执行部长、校学生会主席且工作尽职尽责,任期满一学年加1.7分。

∙担任校团委职能部门副部长、校学生会副主席或院团学联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志愿团团长且工作尽职尽责,任期满一学年加1.5分。

∙担任校学生会部长、院团学联副主席、分团委委员、志愿团副团长且工作尽职尽责,任期满一学年加1.2分。

∙担任学生社团第一负责人且工作尽职尽责,任期满一学年加1.1分。

十佳社团第一负责人加1.3分。

∙担任校学生会副部长,校团委职能部门干事、院团学联志愿团部长同级别的(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楼长等)且尽职尽责,任期满一学年加1分。

∙担任田径队、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啦啦操队、辩论队队长且工作尽职尽责,任期满一学年加1分;副队长加0.8分,队员加0.4分。

∙担任院团学联志愿团副部长、校学生会干事且工作尽职尽责,任期满一学年加0.8分。

∙担任院级普通干事且工作尽职尽责,任期满一学年,加0.6分。

∙对于年/班级工作,每学年组织工作测评,综合辅导员评价和民主评分,优秀者加满分,合格者加(满分-0.2)分,不合格者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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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13年9月修订)
为了科学全面地评价在校研究生的综合表现,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内容
(一)德育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制度,遵守校纪校规,不参与破坏社会稳定的活动。

2、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

3、道德品质:遵守社会秩序,维护公共道德,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有社会责任感。

4、人际关系: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与同学老师相处融洽,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活动,有合作意识。

(二)智育
1、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求实,勇于创新。

2、掌握坚实的理论知识和学术水平,独立思考,有良好的学术精神,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三)实践能力
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职务,认真履职,热心服务,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热衷于志愿服务工作,乐于奉献,关爱他人,为社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四)科研能力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科学实践,参与科研创新,充分发挥创新能力,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五)特殊贡献及奖励
在校内外各类竞赛、评比活动中获得名次或荣誉,为学校和学院争光添彩。

(六)违规违纪
违反校级校规及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将作为减分项在综合测评中予以考虑。

二、考核指标及权数
综合测评成绩用“S”表示,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S(总成绩)=A+B+C+D+E-F
其中A、B、C、D、E、F的涵义如以下列表所示
(一)德育分
思想政治表现由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际关系四项组成。

德育分占总分的10%。

1、考核内容:根据考核基本内容,参评对象的德育水平划分为ABC三级,由三个考核主体分别根据附件1中考核内容给出评分。

各学院在具体实施中可根据各院特色以附件1表格内容为基础制定考核表格:
2、考核主体:共有三个考核主体,其所占比重分别为:
3、计算方法:三个考核主体分别对参评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打出测评分后,分别计算总分为a、b、c,按比重进行计算得出参评对象最后的德育总分为:
A=a×0.30+b×0.30+c×0.40
(二)智育分
即参评对象的学业成绩,以研究生培养部门审核发布的加权平均成绩为主要依据,按70%计入综合测评总分。

(三)科研加分
科研加分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学术架构及期刊类型规定制定细则。

科研加分上限为10分,超出10.0分者按10.0分计入总测评。

具体加分值可参考下表:
外文期刊加分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标准。

作为加分材料的科研成果的发行日期(正式用稿通知落款日期)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之间有效。

往年已作为加分材料的科研成果(正式用稿通知)不可重复使用。

如发现重复使用,取消本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且经认定的,学术成果不予加分,同时取消本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实践活动加分
学校及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对各级干部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研究生参加学校及各学院的学生工作加分挂钩。

任何职务的参评者实践加分上限为10.0分,超出10.0分者按10.0分计入总测评。

1、任职分类
一类:校研究生会主席、校思想理论研究中心主任、校青年联合会理事长、校研究生艺术团团长
二类:校研究生会副主席、校思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校青年联合会副理事长、校研究生艺术团副团长、院研究生会主席;
三类:校研究生会部长、校思想理论研究中心部长、校青年联合会部长、校青年联合会常务理事、校研究生艺术团分团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年级大班长;
四类:校研究生会副部长、校思想理论研究中心副部长、校青年联合会副部长、校青年组织理事、校研究生艺术团分团副团长、院研究生会部长、班长、党支部书记;
五类:校研究生会干事、校思想理论研究中心干事、校青年联合会干事、校研究生艺术团团员、院研究生会副部长、班委、党支部委员;
六类:院研究生会干事。

2、测评加分内容明细
注:1.考核等级不可兼得,一位参评者只能获得一个考核分;
2.“其他实践活动加分”由各学院结合本办法自行规定。

3、计算方法
参评者所获实践加分=职务基础分+职务考核分+其他实践活动加分
4、补充说明
(1)担任多项职务以最高分值类别计算加分;
(2)任职半年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半年不予加分;
(3)职务考核加分范围为0-1,以0.1为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加分群体中平均分布。

(五)特殊贡献及奖励加分
研究生在一学年中所获得的先进个人和文体获奖均会得到相应的加分。

任何参评者特殊贡献和奖励加分上限为5.0分,超出5.0分者按5.0分计入总测评。

具体加分明细如下表:
注:①本明细中加分为个人获奖情况;
②若为团体获奖,10人以下则将分值按人数平均派分,10人及以上按10人平均派分。

(六)违规违纪减分项
1、任何参评者若有减分项,则其所减分值以20.0分为上限,超出20.0分者按减20.0分计入总测评。

2、减分项目类型:
(1)违纪处分型
具体减分标准如下表:
(2)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且经认定的,由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具体情况酌情减分。

三、考核程序
1、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研究生学习考核文件。

2、校、院各相关部门出具综合测评证明,研究生个人提交综合测评材料。

3、学院组织师生对参评研究生进行评议。

4、学院研究生工作组开展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审核工作。

5、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6、受理投诉。

如公示期满无异议,综合测评结果生效。

四、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五、本办法解释权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六、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综合测评德育部分考核表
注:①本表供三个考核主体通用;
②表中字母为等级代码,考核主体分别按照被测评人表现在相应等级分值范围内给出测评分,分
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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