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浙江水利

合集下载

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浙江省水利防灾减灾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在水土保持调水保土效益计算时,一般对于小区上的治理措施比大面上完好,这一因素会影响治理后的减蚀模式的观测值()。

A、不变B、不确定C^偏小D、偏大参考答案:D2.根据《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县级防指应按照O的要求,每年组织基层各级防汛防台组织开展预案的全面演练或专项演练,科学评估预案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使预案通俗、简练、有效、可操作。

A、组织健全B、责任落实C、预案实用D、预警及时参考答案:C3.《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乡镇政府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参考答案:D4.根据《浙江省海塘及配套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塘闸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结论为基础,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固处理方案,并在设计方案中按规定配套完善有关监测与管理设施。

A、可行性研究报告B、现场鉴定C、安全鉴定D、安全评价参考答案:C5.水土保持效益中的各项治理措施数量,应采用()进行计算。

预测量B、实有保存量C、现场观测量D、调查结果参考答案:B6.《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B、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D、乡镇人民政府参考答案:C7.下列洪漫区示意图属于哪种漫灌方式()?A、串联式B、并联式C>混合式D、单一式参考答案:A8.根据《浙江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应规范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内部质量(),对施工质量的评定应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A、验评制B、“三检制”C、审核制D、复检制参考答案:B9.《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m3以上水库的大坝。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我省水利工程(本办法水利工程指水库、水闸、泵站、海塘及堤防)安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鉴定定义】本办法指的安全鉴定分为全面安全鉴定(以下简称全面鉴定)、专项安全鉴定(以下简称专项鉴定)、安全认定等三类。

(一)全面鉴定:按有相关规范、导则等要求对全部鉴定对象进行现场安全检测、现场地质勘测和有关技术复核工作,评价检测部位和结构的安全状态,提出全面安全鉴定结论。

(二)专项鉴定:针对鉴定对象中的某一专项,进行必要的现场安全检测、现场地质勘测和有关技术复核工作,评价该检测部位和结构的安全状态,提出专项安全鉴定结论。

(三)安全认定:根据认定对象现有运行的安全状况、历年运行工况、现场检查,进行分析判断,提出认定结论。

- 7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一)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备案)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

(二)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备案)的大、中型水闸。

(三)已投入使用的大、中型泵站。

(四)已投入使用的3 级(含)以上一线海塘工程、河道堤防及其交叉建筑物。

(五)其他小型水闸、泵站、3 级以下海塘、堤防的安全鉴定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鉴定对象】本办法的鉴定对象为:(一)水库大坝:与水库蓄水运行有关的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泄放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及其配套使用的金属结构、电气、安全监测等设施设备,库岸边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管理用房、巡查道路、上坝道路、水文监测等附属设施。

(二)水闸、泵站:与水闸、泵站运行有关的永久性建筑物及其配套使用的金属结构、机电、安全监测等设施设备,以及影响其安全的管理用房、巡查道路、水文监测等附属设施。

07、《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大纲》

07、《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大纲》

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大纲(试行)浙江省水利厅二○○九年四月目录1 总则 (1)2 评价程序 (2)3 工程质量复核 (2)4 防潮标准复核 (3)5 结构稳定复核 (4)6 渗流安全复核 (5)7 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复核 (5)8 运行管理评价 (5)9 总体安全评价 (6)附录: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9)条文说明 (10)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大纲(试行)1 总则1.1 为做好全省海塘工程安全鉴定工作,规范安全鉴定的工作内容、方法及评价标准,根据《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水利部《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以下简称《设计规范》)、《浙江省海塘工程技术规定》(浙水管〔1999〕56 号,以下简称《技术规定》)和《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大纲。

1.2 本大纲适用于全省已建设计重现期(下同)20 年一遇以上的一线海塘工程。

20 年一遇以下的海塘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主要是对海塘工程现状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进行复核,并判别工程安全类别。

复核时要突出重点,因塘而异。

1.4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项目包括工程质量、防潮标准、结构稳定、渗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运行管理等。

有抗震复核需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5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除应符合本大纲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2评价程序2.1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按评价单元开展。

评价单元可按以下原则之一确定:1、以原设计批复的塘段划分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对中间无大的山体间隔、属同一个单位管理的连续性海塘可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3、同一个单位管理、保护面积较小的海塘闭合区可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2 评价时应充分收集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维修加固和工程地质、潮位系列、塘顶高程、塘前滩涂及保护区社会经济等资料,并开展必要的勘探、测量、检测和试验工作。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标准1. 引言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其安全稳定运行对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性,确保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标准,以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范围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2.1 结构稳定性检查水利工程的建筑结构是否安全稳定,包括各类建筑物、堤坝、水闸等。

主要检查结构是否出现裂缝、变形等明显异常现象,以及结构材料的老化和腐蚀情况。

2.2 设备运行状况检查水利工程的各类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包括水泵、输水管道、水闸控制系统等。

主要检查设备的工作效率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堵塞、漏水等情况。

2.3 水质安全检查水利工程的水质安全情况,主要评估水源的水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是否存在水污染或水质变化的风险。

2.4 环境安全检查水利工程的环境安全情况,包括水库周边环境、水源地的环境保护情况等。

主要考察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污染物排放等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环境问题。

2.5 防洪排涝安全检查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能力,主要评估水利工程对于洪水和暴雨的抵御能力,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程序根据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范围,制定以下检查程序:3.1 检查准备编制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和时间安排,准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资料。

3.2 实地考察对水利工程进行实地考察,详细查看各个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设备运行状况、水质安全等情况,记录并拍摄发现的问题。

3.3 核查资料对水利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工程设计文件、设备维护记录等,以验证工程的合规性和运行状况。

3.4 分析评估根据实地考察和资料核查的结果,分析评估水利工程的安全状况,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改进措施。

3.5 编写检查报告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编写检查报告,明确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提供给相关部门和管理者进行处理。

4. 检查结果的处理根据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的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和优先级排序,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表。

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制度

水利工程专项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工程结构稳固、设备运行正常,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检查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政府投资或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堤防、水闸、泵站、渠道等各类水利设施。

三、检查原则检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检查全面细致,不留死角。

同时,应注重检查结果的实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检查内容1. 工程结构安全:检查大坝、堤防、溢洪道等主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设备运行状况:检查泵站、闸门等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3. 防洪措施:评估水库、河道的防洪能力,检查防洪预案的实施情况。

4. 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5. 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教育、应急预案等。

五、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按年度计划进行例行性检查,确保工程常规运行状态。

2. 不定期检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季节性气候变化,适时开展特别检查。

3. 紧急检查:遇有重大自然灾害或工程事故时,立即组织紧急检查。

六、责任分工1. 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2. 工程运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上报检查结果。

3. 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保证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七、结果处理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工程运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

2. 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

3. 对于屡次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本检查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利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检查一、施工前的安全检查1、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场地进行细致勘查,确定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域,划定安全防护区域。

2、编制施工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

3、对施工场地周边环境进行调查,了解周边道路情况,合理安排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4、检查施工所需设备和机械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5、安排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施工安全知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6、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施工中出现问题能够迅速解决。

7、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栏封闭,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好安全生产红线,杜绝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二、施工中的安全检查1、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不得有无序施工行为。

3、定期组织安全例会,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4、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建筑材料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5、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数量,避免超员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6、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确保作业安全。

7、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得以落实,防止事故发生。

8、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洁,避免杂物堆放,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施工后的安全检查1、清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设备和材料是否完好,做到有序整齐,杜绝安全隐患。

2、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认真核实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确保达到相应标准。

3、整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和统计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5、制定施工后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延长工程寿命。

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方案

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方案

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方案一、检查范围1.水库大坝:检查大坝的外观是否完好,观察是否有裂缝、渗水等现象。

检查大坝的排水系统、泄洪设施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2.水闸:检查水闸的门标是否完好,门标的关闭是否牢固。

检查水闸的启闭机、监测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3.堤防:检查堤防的外观是否完好,观察是否有裂缝、渗水等现象。

检查堤防的泄洪设施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4.渠道:检查渠道的外观是否完好,观察是否有渗漏、坍塌等现象。

检查渠道的排水系统、防洪设施等是否正常运行。

5.水泵站:检查水泵站的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观察是否有异常声音、异味等现象。

检查水泵站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6.水文监测设施:检查水文监测设施的观测数据是否正常,检查仪器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7.其他相关设施:检查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其他设施,如通讯设备、应急设备等。

二、检查内容1.文件资料的检查:检查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文件资料,了解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

2.现场安全环境的检查:检查水利工程的周边环境,了解是否有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因素。

3.设施设备的检查:逐一检查水利工程的设施设备,包括大坝、水闸、堤防、渠道、水泵站等。

4.水文数据的检查:检查水文监测设施的观测数据,了解水文情况。

5.应急预案的检查:检查水利工程的应急预案,了解水利工程的应急处理措施。

6.其他相关设施的检查:对于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其他设施,也需要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1.文件资料的检查:逐一审核文件资料,了解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情况。

2.现场安全环境的检查:进行现场走访,了解水利工程的周边环境。

3.设施设备的检查:逐一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了解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4.水文数据的检查:对水文监测设施的观测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

5.应急预案的检查:对水利工程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核,了解应急处理措施的完备程度。

6.其他相关设施的检查:对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其他设施进行检查。

四、检查人员与检查周期1.检查人员: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应由水利工程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附录A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浙江水利

附录A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浙江水利

附录A: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为确保海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保障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对海塘工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档将介绍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以便施工人员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一、现场环境安全检查1.岸边是否有塌方、裂缝、坍塌等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2.检查现场是否有杂物、垃圾等障碍物,及时清理;3.检查现场是否存在积水,及时进行排水;4.检查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牌,标明危险区域,并清晰易懂,以便施工人员、访客和过路行人警惕;5.检查处理剩余材料和废渣的方法是否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用电安全检查1.检查用电设施是否完好,有无漏电等危险;2.检查电线是否处在人员通行区域,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移位或封闭;3.检查是否设置了断电开关和漏电保护设施,确保使用电工具时安全可靠;4.检查用电线的数量和负载是否超过用电配额。

三、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1.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是否在工作前进行维护,并保证全部处在良好状态;2.检查是否设置了安全防护设备,如护栏、防护网、安全锁等;3.检查遮盖设施是否稳定,有无位移、摇晃或存在漏洞;4.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有无超时工作,是否使用合适材料进行补充和更换。

四、作业人员安全检查1.检查是否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桶和其他防护设备;2.检查人员是否足够,是否搭配得当,在保证坚定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效率;3.检查人员状态是否安全,如明显疲劳或醉酒,要及时劝离。

五、应急救援安全检查1.检查现场是否设置了应急救援办公室或设施,是否配备了包括医疗急救、消防和紧急疏散在内的应急响应设备;2.检查人员是否了解应急响应措施,如特别情况下如何处理突发事件;3.检查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及时、有效,要求现场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万一事件的及时救治和处理。

以上就是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

企业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总结,及时修复和改进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全面提高海塘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 93.140P ××DB ××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safety assessment for sea dike project(征求意见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II目次前言 (Ⅰ)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安全评价程序 (3)6 工程质量评价 (3)7 防潮标准复核 (4)8 结构稳定复核 (5)9 渗流安全复核 (5)10 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评价 (6)11 运行管理评价 (6)12 安全类别评价标准 (6)附录A(资料性附录) 海塘工程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8)附录B(资料性附录) 直立塘陡坡上(带防浪墙)越浪量计算 (9)前言本标准于2010年x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I海塘工程安全评价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塘工程安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提出评价程序、内容与海塘工程安全类别等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海塘工程安全鉴定技术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也适用于本标准。

GB 50201-94 防洪标准SL252-2000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435-2008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JTJ213-98 海港水文规范SL191-2008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287-99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188-2005 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436-2008 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326-2005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SL/T237-1999 土工试验规程SL203-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DJ249.1-8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L239-1999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DB33/T 596-2006 钱塘江海塘工程维修养护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海塘(海堤)抗御风暴潮灾害的海岸防御工程和河口内最高水位主要由潮水位控制河段的堤防工程。

3.2 标准海塘按一定的设计防潮标准修建的海塘。

3.3 一线海塘修建于临海前沿、直接防御风暴潮水和波浪对防护区的危害的海塘。

若原海塘工程已修建若干时间,在其临海前沿相当距离外,又修建一定设计防潮标准的海塘工程,当原有海塘工程设计防潮标准高于后建海塘时,原有海塘工程也称为一线海塘。

13.4 专用海塘由专用单位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海塘。

3.5 塘顶高程海塘沉降稳定后的高程,当塘顶临海侧设有稳定坚固的防浪墙时,塘顶高程可算至防浪墙顶面。

3.6塘顶高程差值按规定的设计防潮标准要求达到的塘顶高程与现状塘顶高程的差值。

3.7交叉建筑物与海塘配套的水闸、泵站、旱闸、穿塘管线、码头、桥梁等建筑物。

3.8 波浪爬高从静水位算起的波浪沿海塘等建筑物爬升的垂直高度。

3.9 允许越浪量在设计条件下,允许越过塘顶的单宽流量。

3.10 评价单元即海塘工程安全评价单元,为评价其安全类别而划分的海塘长度区间。

4 总则4.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已建设计防潮标准(重现期)20年(含)一遇以上的一线海塘工程,20年一遇以下的可参照执行。

4.2安全评价目的对海塘工程现状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进行复核,并判别海塘工程安全类别。

4.3 海塘工程安全类别按划定的评价单元进行海塘工程安全类别评价,安全类别分为三类:一类塘:无影响工程正常运行的质量缺陷,经常规维修养护可正常运行;二类塘:工程存在一定的安全缺陷或损坏,经大修或局部加固后可正常运行;三类塘: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须经除险加固后才能正常运行。

4.4安全评价项目包括工程质量、防潮标准、结构稳定、渗流安全、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运行管理等项目,有抗震复核需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复核时要突出重点,因塘而异。

4.5资料收集安全评价时应充分收集勘测设计、工程地质、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管理、维修加固和潮位系列、塘顶高程、塘前滩涂及保护区社会经济等资料,可通过必要的勘探、测量、检测和试验等手段获得。

24.6现场安全检查海塘工程安全评价应先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检查海塘工程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查阅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资料。

现场安全检查中必须有经验丰富、熟悉工程情况的工程师参加,检查完成后应编写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5 安全评价程序5.1确定评价单元原则上以保护同一闭合区的海塘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为统一安全评价成果,提高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确定为一个评价单元:(1)原设计批复的塘段;(2)中间无大的山体间隔、属同一个单位管理的连续性海塘;(3)同一个单位管理、保护面积较小的海塘闭合区。

5.2选取典型断面进行安全复核在评价单元中选取典型断面,对其进行安全复核。

5.2.1典型断面选取(1)综合考虑结构型式、地质条件、塘顶沉降、塘前滩涂、海塘走向等因素,选取相对不利的断面为典型断面。

(2)典型断面数量一般不少于3个,可按间隔500-1000m选取一个。

对地质条件变化大、断面型式不一、工况差异大、安全状况差等地段应加密选取典型断面。

5.2.2 典型断面复核内容对选取的典型断面,从防潮标准、结构稳定、渗流安全等分项进行复核。

5.3 安全类别评价按评价单元的工程质量、运行管理、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等分项评价意见,综合典型断面安全复核结果,提出该评价单元的海塘工程安全类别。

对评价为二、三类的海塘,应提出加固处理的意见与建议。

6 工程质量评价6.1评价要求通过现场安全检查,辅以必要的测量、勘探、检测和隐患探测等手段,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宜进行开挖探查,将现状工程质量与设计要求对比,评价其对海塘安全的影响。

6.2现场安全检查内容与重点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见本标准附录A,重点是:(1)塘前消浪防冲设施;3(2)迎潮面、塘顶、背水坡等护面结构;(3)镇压层、护塘地等护塘设施;(4)塘身填料、防渗土体等主要材料;(5)交叉建筑物与海塘结合部位等。

(6)对空箱、框架等混凝土结构为主的海塘工程,着重调查地基处理方式、塘前护塘设施,检测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变形和耐久性能等。

6.3工程质量缺陷分析对工程存在的结构变形和渗透变形等严重质量缺陷进行原因分析,评价其对海塘安全的影响。

7 防潮标准复核7.1复核要求复核工程现状的防潮能力是否满足原设计要求。

工程等级按设计批复的等级标准确定。

7.2复核内容复核要求达到的塘顶高程和越浪量。

7.3塘顶高程复核7.3.1设计潮位复核原则上应利用延长后的潮位系列资料,采用频率分析法计算。

频率分析法按本标准引用的SL 435-2008《海堤工程设计规范》附录A采用。

当不具备潮位系列资料时,可采用浙江省已公布的设计潮位资料。

复核时应将高程系统一到1985国家高程基准。

7.3.2波浪要素计算主要计算海塘受波浪作用方向的波浪要素,一般取法线方向左右各45°波向。

计算时应判断海塘是否受外海涌浪或混合浪影响,按河口、海湾海岸和开敞海岸分别计算其波浪要素。

先计算深水波要素,然后进行浅水变形计算得到塘前设计波浪要素。

河口、海湾段的深水波要素计算,采用风速推算波浪的方法,一般可采用莆田海堤试验站公式。

开敞段深水波浪要素一般可采用嵊山、大陈、南麂三个海洋水文站长期实测波要素推算得到。

有条件时,也可采用其他长期实测波资料进行频率计算,资料系列要求在20年以上。

浅水变形计算时,应计算浅水校正、波浪折射、波浪绕射、底摩阻的影响等。

计算波浪折射、和波浪绕射时,可采用JTJ 213-98《海港水文规范》的相关方法计算。

复杂条件下开敞海域的波浪浅水变形计算,应建立波浪传播模型进行数值计算和分析。

7.3.3波浪爬高值波浪爬高按现状断面进行计算。

塘前波浪要素一般可取塘脚前约1/2波长处的波浪要素,采用不同波高累积频率计算。

对特别重要或断面型式复杂的海塘宜结合模型试验确定波浪爬高值。

47.3.4要求达到的塘顶高程按原设计时确定塘顶高程的方法重新计算塘顶高程,并与原设计塘顶高程(不包括预留沉降值)对比,取二者的大值为要求达到的塘顶高程。

7.3.5计算塘顶高程差值计算塘顶高程差值,作为海塘现状防潮能力的判断依据。

对塘顶高程差值超过30cm的海塘,应进一步查明沉降的范围和程度。

7.4越浪量复核对现状塘顶高程低于要求达到的塘顶高程的海塘需进行越浪量复核。

对单一斜坡海塘的越浪量可按本标准引用的SL 435-2008《海堤工程设计规范》附录F的公式计算,对于其它断面结构型式的海塘,可概化后参照的单一坡公式计算;对直坡海塘的越浪量可按本标准附录B计算。

8 结构稳定复核8.1复核要求通过复核计算,评价在现状运行工况下海塘结构是否稳定。

8.2复核内容包括海塘整体稳定、消浪防冲和塘身结构稳定,对已暴露出的问题或出现的异常情况应作重点复核。

8.3整体稳定复核按复核后的设计潮位和现状运行工况进行复核。

整体稳定分析可采用瑞典圆弧滑动法,相关参数应根据工程的现状环境条件和地质情况按SL 435-2008《海堤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

关于潮位降落时塘身形成浸润线可结合渗流计算成果进行分析,如无相关计算成果,可作简化计算。

8.4消浪防冲复核复查塘前冲刷情况,以及消浪防冲、保(防)护设施完好情况,计算护面结构的稳定性。

8.5塘身结构复核复核防护墙、防浪墙、基础、框架等结构的稳定性和地基承载力,必要时进行应力应变分析。

9 渗流安全复核9.1复核要求以历史调查和现场安全检查为主评价现状防渗结构是否满足正常运行要求。

9.2复核内容包括经历高潮位的运行工况调查,防渗土体和反滤结构完整性核实。

对位于粉砂地基的海塘应5进行渗流稳定计算,计算时应根据工程的不同位置,合理确定水位组合,宜根据实际情况按不稳定渗流或稳定渗流状态进行计算。

9.3高潮位运行工况调查主要调查经历过高潮位的海塘内坡、塘脚、连接部位等是否存在渗水、松软、隆起或塌陷等现象,对险工险段、修复堵口段和海塘施工合垅段应作重点调查。

9.4防渗土体和反滤结构完整性核实根据现场安全检查,结合必要的勘探、检测成果,核实现状防渗土体的顶高程、防渗土体和防渗反滤结构的完整性。

10 交叉建筑物安全影响评价10.1评价要求评价交叉建筑物对海塘工程安全的影响。

10.2评价内容(1)交叉建筑物设计防潮标准与海塘工程是否一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