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和个人对于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的管理措施得以有效实施,以预防雷击和静电等危险对设备、人员和环境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执行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体系。
2. 防雷安全管理2.1 防雷设施(1)根据所处地区的雷电活动特点,合理选址、设计和安装防雷设施,确保建筑物和设备充分接地,并具备良好的防雷性能。
(2)建筑物和设备的防雷接地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测,保持其良好的接地性能。
2.2 防雷检测(1)定期进行防雷设施的检测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2)雨季或气象条件变化时,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测和监控,及时排除隐患。
2.3 防雷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的防雷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定期进行防雷应急演练,确保人员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和使用应急设备。
3. 防静电安全管理3.1 静电防护措施(1)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工艺,采取相应的静电防护措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放电。
(2)合理选用材料,特别是防静电材料,确保其质量合格。
(3)室内空气湿度的控制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以降低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3.2 防静电设备(1)对于需要防静电的设备,确保其具备防静电功能,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2)加强对防静电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工作。
(3)定期对防静电设备进行测试和验证,保证其防护效果符合要求。
3.3 静电事故的处理(1)建立静电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发生静电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对于静电事故的处理,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4. 安全培训与教育4.1 防雷防静电知识培训(1)针对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的基础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
4.2 安全教育活动(1)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加人员对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管理的了解和重视程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办公、生产设施以及员工的安全,预防雷击和静电产生,制定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办公、生产设施,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依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二章防雷安全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雷电防护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可靠运行。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雷电监测系统,确保及时掌握雷电活动情况,以便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防雷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防雷演练,以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置合适的防雷标识,明确标示防雷区域和防雷设备,提醒员工注意防雷安全。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于新员工进行防雷安全培训,并对现有员工定期进行防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制定静电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地脚、接地等措施,确保防静电的有效性。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静电监测系统,及时掌握静电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静电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防静电标识,明确标示防静电区域和防静电设备,提醒员工注意防静电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对于新员工进行防静电安全培训,并对现有员工定期进行防静电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静电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并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员工安全责任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员工在操作各类设备时,应当注意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措施,严禁随意拆卸或擅自修改。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按照企业的规定穿戴防静电服装和配戴防静电器具,严禁穿戴易产生静电的衣物和饰品。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培训,提高自身的防雷、防静电知识水平。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任何雷电和静电风险,遇到雷电和静电灾害情况应当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并上报。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雷、防静电设施是指为了防止雷击事故和静电引发的危险,采取的一系列安全保护措施和设备。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测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和使用单位。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合理确定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规模、配置和布局,并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施工和安装,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运营单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行和完好状况。
如发现设施存在问题或者故障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使用设施的能力。
第九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定期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设备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且由主管部门认可,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对于不符合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要求的单位,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停产等行政处罚。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应积极整改,加强宣传,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由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附则:本规定所称的主管部门指的是国家相关部门。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任务和原则(一)任务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任务。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的设备、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设置防雷、防静电措施,确保工作的平稳进行。
(二)原则1.安全第一: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认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2.科学合理:防雷、防静电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设置,确保有效防范雷电和静电危害。
3.全员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实行全员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维护防雷、防静电安全。
4.持续改进:防雷、防静电工作要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组织(一)设立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二)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一)工作地点周边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立合适的避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网等,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建立完善的接地系统,加强对设备和建筑物的接地保护,防止雷电危害。
3.定期进行避雷装置和接地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设备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备安装应满足防雷、防静电要求,合理设计设备布局,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2.设备应采取绝缘材料进行包装和保护,减少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设备周围应保持干燥,避免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4.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避免静电的传递和积聚。
(三)人员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2.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减少经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不在雷暴天气下进行室外活动,必要时进行疏散,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防雷防静电工作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筑物的防雷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维护并备案。
2. 建筑物顶部和高处必须安装避雷针或者避雷带,避雷设施要定期检查并维护,修复。
3. 地面上的金属管道、设备、导线等要与防雷装置进行良好的接地连接。
4. 建筑物内电子设备要具备防雷功能,如采取保护措施,如使用电磁屏蔽装置等。
5. 防雷接地网必须完整、可靠,接地电阻符合标准要求。
6. 在雷暴天气条件下,室外人员必须及时撤离高处,避免站在开放的区域。
7. 静电积聚和放电形成的环境中,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
8. 静电敏感区域要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如静电接地、使用合适的防静电工具等。
9. 在易产生静电的工作环境中,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防静电措施和操作方法。
10. 定期检查和测试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工作效果,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设备。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2023年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提高其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单位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应由设施使用单位负责。
设施使用单位应确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职责和工作流程,并将其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第六条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设施中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设施使用单位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人员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防雷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第八条设施使用单位应根据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具体情况和风险等级,合理确定防雷设施的类型和参数。
第九条设施使用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器材和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调试。
第十条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查和维护应包括对接地装置、避雷针等的检查和测试。
第十一条设施使用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防护措施,定期检测设施的接地电阻,确保设施的接地系统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防雷设施的运行考核和评估。
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设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第十三条设施使用单位应根据建筑物、设施、设备等的具体情况和风险等级,合理确定防静电设施的类型和参数。
第十四条设施使用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器材和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和调试。
第十五条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查和维护应包括对静电接地系统、静电防护装置等的检查和测试。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维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存在雷击、静电危险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油田、化工厂等。
第三条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
第四条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应落实责任制,各级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应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设施的管理第七条工作场所的防雷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安装,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工作场所的防雷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无损。
第九条工作场所的防雷设施使用期满或者发生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不得影响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工作场所的防静电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安装,确保其防护效果。
第十一条工作场所的防静电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工作场所的防静电设施使用期满或者发生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不得影响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工作场所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雷、防静电设施。
第十五条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在使用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八条工作场所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2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
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雷电和静电防护的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雷电和静电防护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等。
第三条雷电防护包括建筑物、设备和系统的防护,静电防护包括人员、设备和物料的防护。
第四条对于雷电和静电敏感的场所和设备,需要进行有效的预防、监测和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的内容包括雷电和静电的基本知识、预防措施、监测方法、处理方法等。
第六条所有从事雷电和静电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机构等应制定相应的防雷防静电管理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八条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雷电防护第九条建筑物的雷电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地面设备和系统的雷电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室外设备和系统的雷电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各类雷电防护装置和设备应按照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的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十三条雷电防护设备和系统的保护范围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雷电监测应采用可靠的方法和设备,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雷电发生时,应及时启动预警系统,并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避雷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因雷击而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静电防护第十七条静电防护应从源头控制,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静电敏感的设备和物料,应采取相应的包装和存储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静电发生较多的场所,应设置适当的静电消除装置。
第二十条使用静电敏感设备和物料的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并Strict保证使用正确。
第二十一条对于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静电防护设备和装置应定期维护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二十三条静电监测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和设备,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静电防护培训应定期组织,并做好培训记录。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三章防雷、防静电检测第六条检测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一)各单位每年一季度编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技术检测计划;(二)凡列入年度检测计划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由当地气象部门进行检测;(三)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按年度检测计划及时核实检测工作量和落实检测时间,在接到公司检测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四)检测机构应出具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资质证及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资格证;(五)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六)检测完毕后,要在二十天之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分别交被检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七)检测机构在完成了年度检测计划后,应向质量安全环保处上报年度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的汇总报告。
第七条检测频次。
(一)防雷、防静电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原则上应每年检测一次;(二)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露天化工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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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确保使用可靠、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厂、各部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T 21431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SH309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 术语
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制冷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重点部位: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4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