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合同条件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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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 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即时辞职,用人单位在暂时无人顶替辞职者岗位的情况下,会对正常的 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立法只限于试用期内或者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场合允许即时辞职。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 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 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就劳动者而言,主 要是通过社会保险实现。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拒不依法缴纳或延迟缴纳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的几种情况,无效的劳动合已经履行的 额,或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和行使特别解除权 两种情形。
(一)、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劳 动者如要解除劳动合同,除通过与用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和依法行使即时解除权外,只要提前30日以书 面形式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但必须提前 30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使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准备,避免影响其生产和经营,且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 向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单独赋予劳动者一方履行提前30天预告通知程序即可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所体现的立法意义 在于: 第一,保障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使劳动者享有充分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现代劳动立 法的理念是保护劳动者,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实现与人 格独立是现代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劳动法的发展史和工人阶级斗争,都可以充分印证劳动法 保护劳工的正义追求。《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仅是劳动自由的法律保障,更是劳动者根据人格独 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表现。 第二、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 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须要求不但优 化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劳动法将其作为一个重要调整目标来规范。如果立法赋予劳动者享有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自由,就会促使劳动者积极主动地不但调整劳动力资源的组合方式,不但优化劳动力 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改善。

合同法中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合同法中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合同法中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解除合同,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单方解除合同。

其中,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 合同约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
方式。

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解除。

2.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比如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另一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3. 双方协商一致。

当事人在解决合同纠纷时,可以协商一致解
除合同。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签订解除协议,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解除合同。

4. 合同无效。

如果合同在签订时存在违法、欺诈、强迫等情形,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会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前,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解除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在解除合同时,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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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单方解除权

合同单方解除权

合同单方解除权
一、合同双方同意,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违约,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其在
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
2. 乙方违法行为,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严重
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 乙方严重失职,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严重失职行为,
严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4. 乙方破产,乙方因破产、清算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程序及效果:
1. 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解除通知自送达乙
方时生效;
2. 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履行本合同,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返还已经收到的相关款项;
3. 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三、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履行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为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范本,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具体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就跟随我一同来了解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

预告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下列情况之一:(1)劳动者患病或以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阳律师单方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具备法定的解除情形。

倍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分类方式,即新法第39、40、41条分别规定了即时解除、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同时42条对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作了禁止性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的两种情形、增加了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方式、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增加了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裁员的限制情形。

一、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

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

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

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理论基础1.1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的法律。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终结的一种方式,对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有一定的法律规定。

1.2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和作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规定了员工在这种情况下的赔偿权利。

了解这一规定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都非常重要。

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程序2.1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劳动者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

2.2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3.1 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2 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限经济补偿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立即支付给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拖欠。

四、作者的个人观点与理解在实际操作中,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具体执行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例和情况来定夺。

作为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合规地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经济补偿。

应当在实际操作中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滥用解除权,保证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总结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经济补偿计算和支付时限的详细阐述,相信您对此一法律规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实际操作中,希望您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做好用人单位的合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

努力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做出自己的贡献。

结语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单方解除合同条件及生效

单方解除合同条件及生效

单方解除合同条件及生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

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

而单方解除那么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法定解除。

单方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某种解除情形,当这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单方法定解除是指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当某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行使解除权,以到达消灭合同的目的。

关于单方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有较详细的规定。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这种合同的解除要求发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这里强调的是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和非违约方必须作过催告,而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履行,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这项规定中迟延履行的债务,未必是主要债务,但违约的程度要到达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以上四项中1、2、4项要求已构成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非违约方不须经催告即可解除合同,而第3项那么要求必须经过催告。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当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了合同解除权之后,也相应地获得了其他法律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单方解除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单方解除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单方解除条件1. 在房屋租赁合同里啊,有个挺重要的单方解除条件呢。

要是房东没按照约定把房子收拾好给租客住,这就可能让租客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

就好比你去住酒店,前台说给你安排个干净整洁的房间,结果进去一看又脏又乱,你肯定不乐意,租客也一样啊!2. 再说说这房租的事儿。

如果房东突然要大幅涨房租,而且没在合同里提前说明这个情况,租客就可能单方解除合同。

这就像是你跟人说好每个月给一定的报酬做事,突然对方说要加好多钱,还没个正当理由,你能接受吗?反正我是接受不了。

3. 房屋的用途也很关键哦。

要是房东之前说这房子能做小生意,结果租了之后才发现周围规定不允许,租客就能单方解除。

这好比你买了个电影票去看喜剧片,结果进去发现放的是恐怖片,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啊。

4. 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要是房子出现严重的安全隐患,租客通知房东后,房东还不管不顾,租客可单方解除合同。

你想啊,住在一个随时可能有危险的房子里,像住在一个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里,谁不怕呀?5. 对于租客来说,如果没按时交房租,还老是拖着,房东就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这就像你借给朋友钱,朋友答应好时间还,结果一直拖,你肯定会很生气,觉得不想再跟他有这种金钱往来了。

6. 还有啊,要是租客在房子里做违法的事儿,房东能单方解除合同。

这就好比你家里来了个客人,结果在你家干坏事,你肯定想把他赶走啊。

7. 假如房东想把房子卖了,而且新房东又不打算继续出租,租客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这就像你租了个房子,结果房东把房子卖了,新主人又不让你住了,你能就这么算了?8. 合同里约定的设施设备要是少了或者坏了,房东又不及时维修补充,租客也有理由单方解除。

这就像你去饭馆吃饭,菜单上写着有空调,结果热得要死空调也不开,你还会想在那吃饭吗?9. 如果租客发现房东提供的房屋产权有问题,比如说存在争议,租客是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

这就好像你买了个东西,结果发现这个东西的来源不明不白,你肯定不想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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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合同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

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而达成意思表示一致。

在这种情形中,当事人双方均可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灭。

而单方解除则包括单方约定解除和单方法定解除。

单方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某种解除情形,当这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消灭,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单方法定解除是指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当某种情形出现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行使解除权,以达到消灭合同的目的。

关于单方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有较详细的规定。

一、一般的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这种合同的解除要求发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这里强调的是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和非违约方必须作过催告,而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履行,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这项规定中迟延履行的债务,未必是主要债务,但违约的程度要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以上四项中1、2、4项要求已构成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非违约方不须经催告即可解除合同,而第3项则要求必须经过催告。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当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了合同解除权之后,也相应地获得了其他法律权利。

需注意的是因违约发生的解除权,非违约方一方面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这里的违约责任仅指法定违约责任,并非合同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特别法定解除权在各有名合同中有较详尽、明确的规定。

为了便于区分,可以将特别法定解除权分为任意解除权和违约解除权。

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违约事实的存在,当事人即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

而违约解除权则须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因此获得解除权。

1、任意解除权规定在以下法律条文中。

《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为基础的,在合同履行中,当这种信赖关系受到破坏时,法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货运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围绕运送行为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要求,以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目的。

《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可单方解除合同。

三个条文的共同点是合同的建立都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行使任意解除权的一方则要对因行使解除权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的任意解除权还在以下条文中规定,《合同法》第232条、第215条、第236条、第195条、第337条。

2、关于违约解除权。

《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这是我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

法律在给予先给付义务人不安抗辩权的同时,又对行使不安抗辩权作了严格的限制。

先给付义务一方应依据法律先中止履行,中止履行的同时,对后给付义务方所存在的《合同法》第68条所列的情形负证明责任。

只有当后给付义务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担保时,先给付义务方才能行使解除权。

也就是说,先给付义务人在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承担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这条规定赋予了权利人较宽松的法律环境。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贷款人对法律赋予的权利可以选择使用。

《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此时出租人解除的是其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第一个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亦应终止,承租人对次承租人(不知情的)负违约责任,承租人赚取的差价租金,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出租人。

《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这条规定的是出租人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违反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围绕承揽人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条件展开的,工作成果的质量决定着定作人的特殊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

也就是说,承揽合同有一定的人身性,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综上,《合同法》在赋予了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同时,对合同一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限制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只有准确把握该项权利,才能在审判工作中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经济效益。

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是什么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

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

但解除权的行使并非毫无限制,合同法对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确规定。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条规定:(1)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该权利消灭;(2)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未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关于解除权的行使,合同法第96条规定:(1)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循其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应具备的条件企业在经营中,常会遇到这样的棘手问题:履行合同,则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如不履行,又怕承担法律责任。

面对这种两难的境地,企业该如何应对呢?企业只有充分地了解单方解除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才能摆脱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

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哪些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具备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

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

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二、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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