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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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及管理

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及管理

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及管理一、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标准:1. 场地:具备适宜的场地,如医院、诊所、卫生所等,场地面积和布局应当满足医疗业务需求。

2. 设施:具备相应的医疗设施,如诊疗室、治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

3. 人员:具备合格的医护人员,如医生、护士、药师等,人员数量和专业应当与医疗机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4. 制度:建立健全的医疗管理制度,如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感染控制制度等,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机构管理要求各类医疗机构应当遵循以下管理要求:1. 依法依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3. 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医护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4. 强化医疗设备管理: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5. 保障服务质量: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三、医护人员要求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具备合格的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要求:1. 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医疗工作。

2.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和培训,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4. 熟悉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医疗设备要求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医疗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医疗业务需求。

2. 设备性能良好,能够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3. 设备使用和维护方便,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4. 设备更新及时,能够适应医学技术的发展和需求。

五、服务质量与安全要求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注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个体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个体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个体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个体诊所的设置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标准,具体如下:
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设备:
基本设备: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规章制度: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一、机构设置标准:1.医疗机构的设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人口密度和医疗资源要求。

根据不同地区人口规模和医疗需求,合理进行医疗机构的分类和分级设置。

2.医疗机构的设立应根据覆盖范围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合理选择机构的规模和级别,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3.医疗机构的设立应遵循“规划先行、科学合理、适应需求、提高效益”的原则,避免盲目扩大规模和冗员。

二、基础设施标准:1.医疗机构应具备齐全的医疗设备和设施,满足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设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2.医疗机构应设置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符合医疗服务流程和工作流程,确保医疗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患者的就诊体验。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人员配备标准:1.医疗机构应设置合理的人员配备,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应根据服务对象和规模设立相应的岗位和职业水平要求。

2.医疗机构应建立专业化的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体系,提高医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3.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医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服务质量标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可靠。

包括医疗行为规范、临床路径管理、药品管理等方面。

2.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和需求。

3.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健康宣教和疾病预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和生活质量。

以上是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应根据标准要求,不断完善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同时,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民营医院现状令人堪忧,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民营医院现状令人堪忧,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民营医院现状令人堪忧,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们在生活中会发现,民营医院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也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开办民营医院;我们是否会去这些民营医院看病呢,很多人表示还是会选择去公立医院。

这是为什么呢?不得不说,许多民营医院的质量让人忧心,无论是医术水平、收费情况、环境卫生还是医疗设备都存在着问题。

面对这一严峻现状,梅奥国际认为整顿民营医院的种种问题需从民营医院的管理入手,各个方面都要全方位“大扫除”。

可以从如下多个方面进行:1.医院建设符合两个标准民营医院属于营利性的社会医疗机构,它的性质决定了医院建设必须符合两个标准:(1)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设置规范》(2)医疗市场定位中小型综合民营医院的经济收入70%—80%来自于门诊,而国有医院的经济收入70%—80%是来自于病房。

所以中小型民营综合医院建设应以门诊为主,病房为辅。

2.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句老话,“治人治心”,这是实践得出的真知。

人心涣散,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到医院营销、客服人员、再到保安、司机等,如果人心思走、想跳槽、消极怠工,医院怎么能得到较好的发展。

因此,民营医院应注重把作用点放在“治心”上,待人处事公开、公平、公正,使医院的凝聚力得到充分的体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只有这样医院才能发展。

同时应严格遵守承诺。

不轻易承诺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方法。

医院在管理中一定要遵守承诺的原则,承诺是金。

一旦对人做出承诺,就应该严格兑现,诚实守信。

遵守承诺,奖罚分明,使员工信服。

3.以经营为主导民营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其管理和经营的状况。

管理是基础,经营是主导;管理是手段,经营是目的;管理是为了更好地经营,管理必须以经营为中心,管理是为经营服务的。

这是民营医院的营利性质所决定的,谁不认识到这一点,谁就不可能真正地搞好民营医院的经营管理。

4.以激励为手段采取科学的激励手段,是现代医院管理者提高管理效率的杀手锏。

(1)以恰当的激励手段激发出业务骨干的工作能力(2)给下属的优异表现以诚心诚意的赞美(3)重奖有功者这是拉动人心的好方法(4)要掌握好奖与罚的时机和方法(5)建立一个高效的激励系统(6)调动下属的积极性(7)充满诱惑力的“头衔”激励(8)激励无效就得找原因(9)不能搞平均主义(10)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5.分级管理医院实行分级管理就是院长主抓决策;职能部门主抓监督和执行管理;科主任、护士长主抓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机构能够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一些要点:
1. 地理位置和建筑条件:医疗机构应位于方便患者接受医疗服务的地理位置,建筑条件要满足卫生和安全要求。

2. 专业人员和设备:医疗机构应具备足够数量和合格水平的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

同时,医疗机构需要配备适当的医疗设备和设施,以提供准确、安全的诊疗服务。

3. 医疗服务种类:医疗机构应提供各种必要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防、治疗、康复等。

4. 整体规模和床位数:医疗机构规模应与服务需求相符,床位数量应根据需要合理配置。

5. 管理制度和流程: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包括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医疗纠纷处理等。

6. 卫生和环境保护:医疗机构应保持良好的卫生和环境条件,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7. 质量管理和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和评估机制,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以上是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医疗机构能够按照规范和高质量提供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个体诊所设置标准

个体诊所设置标准

个体诊所设置标准个体诊所是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一种,其规模较小,服务对象相对集中。

个体诊所的设置标准对于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个体诊所的设置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能够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下面将从场地、设施、人员等方面介绍个体诊所的设置标准。

首先,个体诊所的场地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具备一定的面积和空间布局。

场地内应当设置有明确的诊疗区域、候诊区域、医疗设施区域、卫生间等功能区域,并且应当具备足够的通风和采光条件。

此外,个体诊所的场地应当符合相关建筑规范,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逃生通道,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患者和医务人员。

其次,个体诊所的设施应当齐全,能够满足日常的医疗服务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药品储存设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等。

医疗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药品储存设施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和质量。

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应当能够有效处理医疗废物,保障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

此外,个体诊所的人员应当符合相关的资质和能力要求。

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能够胜任日常的医疗服务工作。

同时,个体诊所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服务的组织和协调,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个体诊所的设置标准涉及到场地、设施、人员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要求,确保个体诊所能够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同时,个体诊所的设置标准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患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需求。

民营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民营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作者: ————————————————————————————————日期:ﻩ民营、个体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 基本设备:诊察床诊察床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药品柜纱布罐紫外线灯方盘高压灭菌设备(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诊所中医诊所的中医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

经批准设置中药钦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诊所一、科室设置: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诊察床诊察凳药柜血压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方盘洗手盆诊察桌处置台听诊器诊槌注射器紫外线灯纱布罐往诊包(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2024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引言概述:2024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二)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规范。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2024年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从五个大点展开,详细阐述医疗机构的分类、规模、设备设施、人员配置和服务范围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正文内容:一、医疗机构分类1.综合医院概述综合医院的设立目的和职责综合医院的分类及其特点综合医院的床位数和科室要求2.专科医院专科医院的定位和功能专科医院的分类和特点专科医院的科室设置和专科医疗人员配备要求3.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的定义和作用基层医疗机构的分类及特点基层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和人员配置要求二、医疗机构规模1.大型医疗机构大型医疗机构的特点和优势大型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和科室设置要求大型医疗机构的扩建和改造规划2.中型医疗机构中型医疗机构的定位和职能中型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床位数要求中型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和设备要求3.小型医疗机构小型医疗机构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小型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和科室设置要求小型医疗机构的升级和改进方案三、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1.医疗设备的选用和配置医疗设备的分类和性能要求医疗设备的采购和验收流程医疗设备的更新和维护计划2.医疗机构的办公设施和支持设备医疗机构的办公区域设计和布局要求医疗机构的支持设备和信息化建设要求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和安全设施要求四、医疗机构的人员配置1.医生和护士的人数和职称要求医生和护士的职称等级和设置标准医生和护士的人员配备比例和业务范围要求医生和护士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要求2.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的配置医疗技术人员的分类和数量要求医疗管理人员的职责和配置标准医疗辅助人员的需求和培训计划五、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1.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和专业特色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和临床科目要求医疗机构的专科能力和学科建设要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特色和品质管理要求2.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模式和服务对象医疗机构的门诊和住院服务模式要求医疗机构的特殊患者服务和特色专科服务要求医疗机构的社区和家庭医疗服务要求总结:2024年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对医疗行业的规范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24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2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24一、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1.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医疗机构应位于干净、安全、通风良好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应无污染源。

2.建筑与设施:医疗机构应具备适宜的建筑及设施,包括通道、走廊和门窗的宽度和高度符合卫生标准,建筑结构和装修材料符合环保标准,设施设备齐全且保持正常运行。

3.卫生与消防安全:医疗机构应做好日常的卫生清洁工作,严格按照卫生消毒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并建立完善的医废分类处理制度。

同时,医疗机构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二、医疗机构的管理与人员要求1.组织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医院法人责任、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制等,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质量目标的设定、质量评价和改进机制的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等。

3.人员队伍建设:医疗机构应按照岗位要求招聘、培训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医务人员。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证书,持续接受职业培训,持有有效的执业证书。

4.信息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包括病历和病案管理、医疗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使用等,保障患者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三、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要求1.诊疗工作:医疗机构应按照规范化的诊疗流程进行医疗服务,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环节。

医疗机构要确保医疗行为符合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医疗设备和器械:医疗机构应具备先进、安全、可靠的医疗设备和器械,确保其完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药品管理:医疗机构要建立合理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废弃等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医疗机构的党建工作要求1.党组织建设: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党风廉政建设:医疗机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建立反腐败工作机构,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技术的不断完善,各地的医疗体系也在逐步完善中。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我国于近日发布了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规范和统一医疗机构的设置。

一、设立范围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执行范围包括各类医疗机构,如三级甲等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等,对于各级医疗机构的设置都有明确的规定。

二、医疗机构的区域规定在医疗机构的设置中,区域规定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

医疗机构的设置需按照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要求,适应本地区实际情况,同时还需考虑县以上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协调医疗机构布局和功能定位,避免同档次医疗机构在同一区域设置。

三、医院的床位数医疗机构床位数是医院重要性的重要体现,在标准设置中也有严格的规定。

例如,设立综合教学医院的床位数不低于500张,设立综合医院的床位数不低于300张,而在三级综合医院中,床位数不少于500张。

四、医疗机构设备医疗机构设置中,设备的配置与质量也是重要的体现。

各级医疗机构应该具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如放射科设备、手术室设备等。

医疗机构设立时需检测其医疗设备的质量状况,确保其设备的安全和使用效果。

五、医疗人员数量医疗机构的设置还需考虑到医疗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素质,以确保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得到保障。

标准中规定,设立二级医院的医疗人员规模不少于200人,而设立三级医院的医疗人员规模不少于500人。

六、医疗机构服务内容医疗机构的设置也需考虑其服务内容,如应当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专科医疗服务,并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临床科室和病房。

有些医疗机构除了应当提供普通的医疗服务外,还需要配置急救设备,以应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治疗需求。

总的来说,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发布,使医疗机构的设置更加规范和统一,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也有助于推进我国的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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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器械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
应配备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精神科常用药品。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一、至少有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五、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器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台
手术灯1个
痰盂1个
器械盘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医师座椅1个
病历书写桌1张
口腔检查器械1套
二、人员:
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
(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体重称身高坐高计
五、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
二、人员:
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查床听诊器
体温计血压计
身高体重计接种包
出诊箱至少5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
六、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卫生站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
三、设备:
听诊器体温计
血压计各种规格注射器
接种包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民营、个体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床
诊察凳听诊器
血压计出诊箱
体温计污物桶
压舌板处置台
注射器药品柜
纱布罐紫外线灯
方盘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中医治疗率不得低于85%。
口腔诊所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一)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二)至少有1名以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
药品柜有盖方盘
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
污物桶资料柜
健康宣传版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
至少配备80种基本药物。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美容诊所
一、至少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5的相应专科医师;
握力计肺活量计
血压计听诊器
胸围尺串镜
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
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
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
显微镜X光机
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
分析天平恒温箱
离心机电冰箱
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民族医诊所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民族医医师和1名民族药药士。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四、备有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民族药药品。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精神卫生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精神科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的精神科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通风、采风、安全符合精神卫生工作的要求。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眼底镜五官检查器
各种规格注射器输液装置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诊所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双极电凝器电冰箱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凳药柜
血压计压舌板
高压灭菌设备方盘
洗手盆诊察桌
处置台听诊器
诊槌注射器
紫外线灯纱布罐
往诊包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床电冰箱
紫外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钦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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