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技术和软件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这个行业中,拥有一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会成为您职业生涯的加分项,为您在就业市场上脱颖而出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相关信息,帮助您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一证书的意义、考试内容和报名流程。
一、证书介绍1.1 证书概述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称技术资格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是评价和确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人员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水平的重要凭证。
1.2 证书分类根据不同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需求,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的技术岗位和职业要求。
1.3 证书意义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计算机技术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认证的重要依据,是进入计算机技术和软件行业的“敲门砖”,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持有该证书可以更好地证明自己的专业能力,提升面试时的竞争力,为个人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考试内容2.1 考试科目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试科目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行业的核心知识和技能要求。
2.2 考试形式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试形式主要分为笔试和实操两个部分,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理论知识的答题和实际操作的测试,全面检验其在计算机技术和软件领域的专业能力。
2.3 考试难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试难度较大,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要求。
三、报名流程3.1 报考条件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报考条件主要包括相关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要求,考生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能参加考试。
Cgxqxwc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

七夕,古今诗人惯咏星月与悲情。
吾生虽晚,世态炎凉却已看透矣。
情也成空,且作“挥手袖底风”罢。
是夜,窗外风雨如晦,吾独坐陋室,听一曲《尘缘》,合成诗韵一首,觉放诸古今,亦独有风韵也。
乃书于纸上。
毕而卧。
凄然入梦。
乙酉年七月初七。
-----啸之记。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每年将举行两次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级别不尽相同。
以全国软考办公布的考试计划为准。
二、考试时间2009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2009年11月14日举行。
级别资格名称考试时间考试科目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三、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不限学历和资历条件。
四、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
每年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湖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对考试作弊或利用其他手段骗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一经发现,即行取消其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39号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91b65d99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95.png)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正文:----------------------------------------------------------------------------------------------------------------------------------------------------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39号2003年10月18日)第一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人事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进行,两部门共同成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设在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信息产业部组织成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命题、建立考试试题库。
具体考务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原中国计算机软件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和信息产业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举行。
第四条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划分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5个专业类别,并在各专业类别中分设了高、中、初级专业资格考试,详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层次对应表》(附后)。
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将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专业类别和资格名称。
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专业资格(水平)参加考试。
第五条高级资格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中级、初级资格均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
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江苏考区合格人员登记表

江苏考区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试科目
准考证号
照
片
姓名
性别
□男[1]□女[2]
出生日期
出生地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
□军官证
证件号码
在职情况
□在职[1]□学生[2]□其他[3]
在学/已有学历
□博士生[1]□研究生[2]□大学本科[3]□大学专科[4]
□中等学历[5]□其他[6]
所学专业
□与报考专业相同[1]□与报考专业相近[2]
□与报考专业不同[3]□无专业[4]
在学/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年月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月
已获职称(资格)
名称:
授予时间
年月
□高级[1]□中级[2]□初级[3]□无[4]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上午成绩
下午成绩
论文成绩
主要经历奖惩ຫໍສະໝຸດ 况备注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国人厅发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试简介)注:信息来源于北京市人事考试网-2011年根据《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在总结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有关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同时人事部、原国务院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1〕6号)和人事部《关于非在职人员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4〕9号)即行废止。
一、组织领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人事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进行,两部门共同成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设在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信息产业部组织成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命题、建立考试试题库。
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信息产业部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定合格标准。
具体考务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原中国计算机软件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和信息产业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职现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二、考试效力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示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中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博士生[1]□研究生[2]√大学本科[3]□大学专科[4]
□中等学历[5]□其他[6]
所学专业
□与报考专业相同[1]√与报考专业相近[2]
□与报考专业不同[3]□无专业[4]
在学/毕业学校
南京大学
毕业时间
2001年01月
工作单位
无
参加工作时间
2001年10月
已获职称(资格)
名称:程序员
3、考试科目为报考科目。例如:软件设计师。
授予时间
2000年10月
□高级[1]□中级[2]√初级[3]□无[4]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成贤街
邮编
210012
联系电话
0258888888
上午成绩
48
下午成绩
48论Leabharlann 成绩48主要经历在职人员填写,在校学生不填。
奖惩情况
填表说明
1、请先填写本表,然后打印。
2、在选择项目前打√。例如:□男[1]□女[2],选择后变为:√男[1]□女[2]。
中国计算机技术和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江苏考区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试科目
软件设计师
准考证号
920102030303
2寸
照
片
姓名
张三
性别
√男[1]□女[2]
出生日期
1966年01月01日
出生地
江苏南京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
□军官证
证件号码
32011119660102013045
在职情况
□在职[1]√学生[2]□其他[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相关说明

1、什么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参加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是各用人单位聘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工程师系列职务的前提。
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与会计、经济师、税务师、律师、建筑师等资格考试一样,属于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2、为什么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是我国最早实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发展历程表明,它是我国最早实施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985年借鉴日本软件专业考试进行"计算机软件专业水平考试"试点。
1987年全国联考。
1990年开始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并初步实施"以考代评"职称政策。
1991年,人事部《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1〕6号文件)明确不再对中级及中级以下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进行评审工作。
1994年,人事部人职发〔1994〕9号文件对非在职人员参加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作了规定。
1997年,人事部人职字〔1997〕16号文件对水平考试和资格考试的证书作了明确的规定。
2001年,根据人事部人办发〔2000〕75号文件,首次增加考试级别。
2003年,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出台新的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政策。
2004年以后每年增加新的考试级别。
2007年人事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国人厅发〔2007〕139号文件规定,考试级别增加到27个。
部分级别已与日本、韩国等国家签定了相互认证备忘录,以后还将进一步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加强了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重申和完善了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政策规定。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国人厅发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试简介)注:信息来源于北京市人事考试网-2011年根据《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在总结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和水平考试有关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同时人事部、原国务院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1〕6号)和人事部《关于非在职人员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4〕9号)即行废止。
一、组织领导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人事部、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进行,两部门共同成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办公室(设在信息产业部),负责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信息产业部组织成立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命题、建立考试试题库。
人事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信息产业部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定合格标准。
具体考务工作由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原中国计算机软件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和信息产业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职现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二、考试效力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示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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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点:报名序号: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学校)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学校院系)审核”栏由单位(学校)填写。
单位(学校)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等
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 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 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
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月日
注:1. 单位(学校院系)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人事主管部门或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