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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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指为规范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主体、承包人、监理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和相关规章文件。

建设工程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众多的法律法规,它们的存在与实施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合法性具有重要作用。

1.维护建设主体权益建设工程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方,其中建设主体(如国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的权益尤为重要。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维护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建设工程中的权益不受侵害。

例如,《建筑法》规定了建设主体在建设工程中的权益,明确了建设主体享有的权利和责任。

2.保障承包人权益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包主体,承包人的权益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承包人提供了各种权益的保障,包括招投标、合同管理和支付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约,获得合理报酬。

3.规范监理人行为监理人作为独立第三方,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存在对监理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其监理职责、权益和责任;同时也为施工单位等其他参与方提供了一个规范的监督机制,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

以下列举几个主要内容:1.招投标管理招投标是建设工程的入场券,拥有严格的法规管理。

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要求和原则,为建设主体和承包人提供了参与竞争的机会,同时也为招标投标过程提供了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环境。

2.施工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各方之间权益关系的重要依据。

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各个方面的法律关系,保障了合同各方的权益。

3.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是建设工程的核心问题。

国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规范和管理,如《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条例》等文件,对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一、建设工程法规的意义和作用建设工程法规是指规范建设工程行为的法律法规,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依据。

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工程法规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得以实施,防止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保障了各方的权益。

2.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建设工程法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了建设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3.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建设工程法规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信息公开、资格审核、投标报价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有效防止了贪污、腐败等行为的滋生,保障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

4.促进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建设工程法规明确了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惩处和追责,增强了工程管理的约束力和监管效果,推动了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推动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二、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建设工程管理法规: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机构、管理程序、技术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

2.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主要规定了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履约保证等方面的规定,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法规: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评估的程序、方法、标准等方面的规定,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评估管理办法》等。

4.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法规: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安全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

建设工程法规的内容较为复杂,涉及到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对于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来说,必须要有深入的了解和熟练的运用,才能够在实践中做到合规合法。

《建设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2.2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 《民法典》对有关行为和责任的详细规定 (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 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 责任。 (3)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 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 认的除外。 (4)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 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 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5)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 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2.6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抵押权的实现。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 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件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课件
案例分析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处理过程 及结果,总结经验教训。
预防措施与建议
提出预防建设工程纠纷的措施和建议,如加强合 同管理、完善监管机制等。
07
建设工程法规的实施与监管
法规执行机构及职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和执行建设工程法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 、施工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符合法规要求。
06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纠纷处理的方式与程序
01
02
03
04
协商
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 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
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说服教 育等方式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
成协议。
仲裁
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纠纷 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诉讼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05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规概述
01
02
03
知识产权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智力 创造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 一定表现形式并且依法享 有专有权利的成果。
知识产权法规体系
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 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 和司法解释。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对于鼓励创新、保护创作 者权益、促进技术交流和 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需经过要约和承 诺两个阶段,具体可通过招标、投标 、中标等方式达成。
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即当 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 务,包括完成工程建设、支付工程价 款、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等。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在土地上进行建筑、构筑物、设备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建造、改建、扩建、修缮和拆除等活动。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需要遵守一系列法规和相关知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法规和相关知识,帮助读者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建设工程的法规1. 建设工程法建设工程法是指对建设工程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投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建设工程法的出台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是对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防止腐败、恶意串标等行为的发生。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程序、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以及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经济事项的处理办法。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检测和评定标准,以及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出台旨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规。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处理流程。

二、建设工程的相关知识1. 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是对建筑设计进行规范的技术文件。

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建筑物的构造、布置和装饰等方面的要求,以及与建筑设计相关的材料和装修工艺的规定。

遵守建筑设计规范可以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实现。

2. 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范是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规范的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介绍
本文档旨在整理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帮助
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

法律法规
以下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关键法律法规:
- 建设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基本原则、程序和管理制度。

- 建筑法:对建筑物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 施工合同法:明确了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的相
关规定。

-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程序、条件和监督管理措施。

相关知识
以下是建设工程领域的相关知识点:
- 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施工前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包括项目核准、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

- 质量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包括材料选择、施工技术、验收标准等方面。

- 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是关乎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需遵守相关规定。

- 环境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环境保护,包括噪音、污染等方面。

以上仅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重点整理,读者可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以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二级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模拟22

二级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模拟22

[模拟] 二级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模拟22单项选择题第1题: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 )年。

A.1B.2C.3D.4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2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 )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A.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其专业许可B.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C.相应的职称证书,并在相应职称等级许可D.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3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 ),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A.工期和安全B.工期和质量C.安全和质量D.成本和安全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条规定,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4题:某在建的建筑工程。

因建设单位资金的原因于2000年4月15日中止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该建设单位应在( )之前向发证机关报告。

A.2000年4月30日B.2000年5月15日C.2000年6月15日D.2000年7月15日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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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以建造师的名义单独执业,参与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E、开展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培训工作
(答案)
13
4、已取建造师资格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B、无犯罪记录
C、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D、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E、主持过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答案)
5、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 )。
更与终止 • 2Z20102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 2Z201024 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 2Z201025 财产权的基本内容 • 2Z201026 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
15
2Z20102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2)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注3:民事法律 关系的内容是指 主体的权利和义 务
5
二级建造师应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
了解工程建设的 法律、法规、工 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及有关行业管
理的规定;
具有一定的施工 管理专业知识;
具有一定的施工 管理实践经验和 资历,有一定的 施工组织能力, 能保证工程质量 和安全工 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B、施工工人工作受伤,就赔偿问题与所属企业达成协议 (答案)
C、建设单位依法解除其与施工企业之间的承包合同 D、施工单位虽然已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其所建设之项目有质量瑕疵
2、下列社会现象中, 不属于法律关系变更的是( )。 (答案)
A、买卖关系中,卖方收款后将标的物交付与买方
(属于正常情况,法律关系没有发生变化)
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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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档案法(0分;0分;1分)(一)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种类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2、监理文件3、施工文件4、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二)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1、各主要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文件(1)基本规定《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建设单位还应当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2)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归档归档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立卷归档。

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2、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机构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列及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列人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

对改变的部件,应当重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3、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1)验收组织1)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3)省以下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4)国家档案局对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主管部门、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和咨询,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2)项目档案验收组的组成(1)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国家档案局、中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2)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3)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4)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接收单位;(5)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2)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应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填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

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验收要求1)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的建设单位(法人)、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档案质量的评价检查项目档案,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

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抽查重点为项目前期管理性文件、隐蔽工程文件、竣工文件、质检文件、重要合同、协议等。

项目档案验收应根据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评价。

3)项目档案验收意见的主要内容4)档案验收结果项目档案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项目档案验收组半数以上成员同意通过验收的为合格。

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出具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请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法人)通报批评。

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例: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个月前完成。

(09真)A、1B、2C、3D、4【参考答案】C二十、税法(0分;1分;1分)(一)熟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的权利包括特殊情况下延期纳税的权利和收取完税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人的义务。

包括依法纳税义务、出境清税义务和纳税人报告义务。

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不按时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滞纳金。

(10真)A、万分之五B、千分之五C、万分之三D、千分之三【参考答案】A(二)了解税务管理的制度税务管理是税收征管程序中的基础性环节,主要包括三项制度,分别是税务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管理制度和纳税申报管理制度。

注意纳税人必须持证办理的事项。

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等。

二十一、建设工程法律责任(3分;2分;4分)(一)掌握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民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主要划分为两类,即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其区别主要体现:侵权行为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违约行为违反的是约定义务;侵权行为侵犯的是绝对权,违约行为侵犯的是相对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行为的责任仅限于财产责任。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适用侵权责任特殊构成要件和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其中,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行为有: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③建筑物及地上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例: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10真)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临近的民房被砸塌B、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竣工C、因台风导致工程损害D、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参考答案】A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

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例1:下列法律责任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11真)A、警告B、罚款C、支付违约金D、没收财产【参考答案】C例2:民事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

(11真)A、赔偿损失B、采取补救措施C、定金制裁D、精神损害赔偿E、赔礼道歉【参考答案】ABC(二)掌握工程建设领域常见行政责任种类和行政处罚程序1、工程建设领域常见行政责任种类行政处罚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对于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而言,行政处罚是更为常见的行政责任承担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例: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10真)(注:此题超纲)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地方性法规【参考答案】B结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六种具体行政处罚种类,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业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执照等。

行政处分也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式。

行政处分。

即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或政纪的行为所实施的制裁。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例: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09真)A、没收财产B、罚金C、撤职D、责令停产停业【参考答案】D2、行政处罚程序(1)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一般规则1)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程序种类1)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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