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学校用字规范的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用字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与我校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各类用字。
第三条学校用字规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使用规范、合法的汉字、拼音、数字等。
(二)准确性原则:用字准确,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三)规范性原则: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遵循正确的书写顺序。
(四)实用性原则:用字方便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规范内容第四条学校各类用字包括:(一)校名、校徽、校训、校歌、校园标识等。
(二)教学用书、教学课件、教案、试题、试卷等。
(三)学生证、准考证、成绩单、毕业证书等。
(四)公文、报告、通知、会议记录等。
(五)图书、期刊、报纸、宣传栏等。
(六)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
第五条学校用字规范要求:(一)校名、校徽、校训、校歌、校园标识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二)教学用书、教学课件、教案、试题、试卷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三)学生证、准考证、成绩单、毕业证书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四)公文、报告、通知、会议记录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五)图书、期刊、报纸、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六)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用字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用字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用字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用字规范工作计划。
(二)组织全校用字规范培训。
(三)监督检查全校用字规范工作。
(四)对违反用字规范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用字规范工作情况。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与学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语言文字使用规范1.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交流等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2.各类课程教学、讲座、学术报告、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3.校园内标牌、指示牌、告示牌等用字必须规范,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4.教师、学生在书面表达中应使用规范汉字,遵循正确的书写规范。
5.学校对外宣传、出版、发行等用字必须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汉字。
四、语言文字工作职责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中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教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3.政教处负责学生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
4.各年级、班级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水平。
5.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全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创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增强学生的文明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文明用语,不得使用脏话、粗话等不文明语言。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不得对师长使用不礼貌的语言,不得恶语相向。
第四条学生应当正确使用语言文字,不得编造谣言、造谣传谣,不得传播不实信息。
第五条学生应当正确认识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倡导用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打造文明校园氛围。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交流时,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避免使用口头语、方言等,可以采用书面语言进行交流。
第七条学生应当注意语言文字的书写规范,字体端正工整,书写规范清晰,不得使用错别字、乱码等。
第八条学生应当尊重语言文字的规范,不得随意篡改他人的文字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以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学生在课堂上发言应当遵守老师的指导,不得插话、自言自语等不端正的表达方式,要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
第十条学生在文字作业中应当注意用词准确、逻辑清晰,不得写错别字、语句混乱等。
第三章语言文字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将组织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引导学生正确运用语言文字。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语言文字监督机制,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错误,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文字习惯。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举办语言文字比赛和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生应当遵守并加以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学生应当认真遵守,共同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
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规范的语言文字技能,提高自己的素养和品德。
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师生健康成长,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园管理制度,倡导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校园语言文字规范、校园行为规范、校园安全规定等,对师生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二章校园语言文字规范第一条师生在校园内应尊重校园文化,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歧视性语言。
第二条师生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正确使用汉语,不得使用方言、外语或者网络用语影响校园文化环境。
第三条师生应遵循正面引导、积极向上的原则,不得传播谣言、不良信息,不得散布不正当言论。
第四条师生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张贴、散发、传播各类不良宣传品或传单,不得进行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师生应尊重师长,遵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规定,不得出言不逊、扰乱教学秩序。
第六条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校园内举办活动时,需提前报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严禁私自设置活动场所。
第三章校园行为规范第一条师生应遵守校园纪律,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赌博、打架斗殴、吸烟喝酒等危害校园秩序的行为。
第二条师生应尊重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抹、破坏或乱扔垃圾,保持校园整洁卫生。
第三条师生应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得乱穿驶入,遵守交通信号,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第四条师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放学,不得擅自逃课、迟到早退。
第五条师生应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参与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校园安全规定第一条学校制定安全预案,进行安全演练,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条师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遇到危险情况及时报警,不可擅自处置。
第三条学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禁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条学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如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遵守语言文字法规定。
2、全体干部、教师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表率。
3、学生在校内要讲普通话,在老师指导下写规范汉字。
4、号召全体学生在校内、外做好宣传工作,带动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积极做“小教员”。
5、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6、学校对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张贴的各种通知、标语等要认真检查,保证不出现错别字。
7、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评工作。
关于作业布置批改的有关要求:做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熟练技能的实践活动,所以教师要切实保证作业布置、批改的质量。
一、作业设计要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生掌握双基,发展智力。
二、对学生的每次作业教师都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必要时教师要做示范性指导。
要培养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作业的字迹要规范、工整,卷面要整洁。
三、不同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作业,作业难度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准,照顾好“两头”的学生,对学困生要加强具体指导。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课外作业总时间,禁止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好摘记,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作业要详细记录,以做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七、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档案。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1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
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2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校园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校园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语言文字的使用,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的所有师生员工,所有人应当遵守。
第三条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是对语言文字行为规范的要求,是师生员工在学校内交流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二章语言文字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的一切言传身教活动应当以正确的语言文字表达思想,不得使用违反社会公德、可能引发纷争的言辞。
第五条不得使用污秽、低俗、粗鄙、侮辱性语言。
第六条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恶意诋毁他人。
第七条不得使用歧视、侮辱性词语,尊重师生员工的人格尊严,保持文明礼貌。
第八条不得散布不良信息,不得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网络谣言的传播。
第九条不得传播暴力、色情、恐怖等不良信息,不得编造、散布损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谣言。
第十条不得泄露学校内部机密,不得散布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十一条师生员工应当自觉抵制网络暴力,保持网络文明,不得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
第十三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遵循学校道德规范,符合学校文化氛围。
第三章语言文字的具体规定第十四条语言文字应当简洁明了,不使用生僻词语和专业术语,避免给他人造成困扰。
第十五条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遣词造句,尽量避免语病和词句不通,保持文章流畅。
第十六条在表达观点时,应当客观公正,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避免强加个人意见。
第十七条语言文字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遵循语法规则,保持语言的规范性。
第十八条在网络交流中,应当尊重他人隐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在书面交流中,应当注重格式规范,尊重文字版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第二十条在口头交流中,应当遵循礼貌用语,尊重他人身份尊严,不得进行攻击性言论。
第二十一条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潮流,注重情感交流,富有人情味,不失真实性和可读性。
小学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小学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校园环境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是学校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此,本规章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为指导,旨在优化学校语言文字环境,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学生素质培养。
一、组织管理1.学校应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参加有关活动。
同时,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2.学校应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落实。
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3.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
在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其中一项内容。
4.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5.普及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使用规范汉字作为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培养目标、常规管理、教学训练。
学校应将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社区文化、师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工作责任制。
二、用语规范1.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提高普通话水平。
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甲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三甲及以上。
2.在校内,一切场合,任何时候,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果家长不使用普通话,要引导家长努力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
课堂教学中师生必须使用普通话。
领导评课要有规范意识,做到正字正音。
3.学校应有语言文字活动小组或相关的社团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的竞赛活动。
在校外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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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一、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全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二、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三、学校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必须将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学校将认真检查落实。
四、结合继续教育,加强对教师普通话培训,教师要符合规定普通话测试达标标准,学校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要必须达到规定的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要按规范化要求去做。
未达标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州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五、教师之间的交流使用普通话,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使用普通话,校园内学生与学生之间交流要使用普通话。
六、教师教学使用规范汉字,教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规范化,从而加强基本功训练。
七、学生能正确识别、书写常用汉字,学生作业、考卷等用字要规范。
学生的作业书写工整,规范,美观。
学生语言规范要与评定三好学生等联系起来。
八、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学校的墙报、板报及学校一切文字档案材料都使用规范汉字。
九、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聘用等工作结合起来。
十、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组织的各种普通话竞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推广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使校园用字规范化,交流普通话。
汪刘庄小学
2012.2
租房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VCD
B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