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肁GB50207-202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蚀应知条文肇必会条文肃〔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膀〔2〕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应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并应在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肁〔4〕屋面找坡应满足设计排水坡度要求,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材料找坡宜为2%,檐沟、天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
薅〔5〕找平层分格缝纵横向间距不宜大于6m,分格缝的宽度宜为5mm~20mm。
肆〔6〕找坡层外表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7mm,找平层外表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芀〔7〕用块体材料做保护层时,宜设置分格缝,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10m,分格缝宽度宜为20mm。
膈〔8〕用细石混凝土做保护层时,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外表应抹平压光,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应大于6m。
分格缝的宽度宜为10mm~20mm。
芇〔9〕块体材料、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女儿墙和山墙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缝内宜填塞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并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袅〔10〕板状材料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偏差应不限,负偏差应为5%,且不得大于4mm。
芀〔11〕板状材料保温层外表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蕿〔12〕板状材料保温层接缝上下差的允许偏差为2mm。
罿〔13〕纤维材料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偏差应不限,毡不得有负偏差,板负偏差应为4%,且不得大于3mm。
薄〔14〕一个作业面应分遍喷涂完成,每遍厚度不宜大于15mm,当日的作业面应当日连续喷涂施工完毕。
莀〔15〕硬泡聚氨酯喷涂后20min内严禁上人;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完成后,应及时做保护层。
羀〔16〕喷涂硬泡聚氨酯保温层外表平整度的语序偏差为5mm。
莇〔17〕现浇泡沫混凝土保温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正负偏差应为5%,且不得大于5mm。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令停止施工。
•
规范不仅对施工单位在质量行为上做了规定,同时对
施工作业人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屋面防水施工前
应进行图纸会审如变更图纸的应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批
准。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屋面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
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执行,要求建立健全完善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
•
六、屋面工程施工时各道工序应通过“三检”
(自检、互检、专职人员)后填报检验单报监理
单位检验。
• 3.0.12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 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
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 1、平屋顶应做不小于24小时蓄水检验。
• 2、坡屋面应做不少于2小时淋水检验。
• 3、屋面工程不论非上人屋面、还是上人屋面,其 表面应具有一定强度,既满足防水功能要求又能 承受一定的荷载(观景活动、绿化种植、停车、 停机等)
• 在《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版已取 消了年限问题,因为这个年限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我国南北差异很大,同样的材料和防水构造可能 实际使用年限差距很大。
• 根据建筑物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设计设 防等级划分为两级: 修订前
• 一级 25年
二级 15年
三级 10年
四级 5年
• 材料性能、设计等级、施工质量是防水关键。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12
李同浩
2012-10-01实施 • 建筑工程质量即包
括设计质量、又包 括施工质量,在一 定程度上,工程施 工是形成工程实体 质量的决定性环 节。。屋面工程施 工应遵循“材料是 基础.设计是前提. 施工是关键.管理 是保证”的综合治 理原则。
屋面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质量验收规范屋面质量验收规范是对屋面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屋面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一、屋面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及时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图纸,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2. 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培训证书;3. 采购屋面材料时,要严格按照规范验收,杜绝使用次品材料;4. 提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平整。
二、屋面基层处理1. 屋面基层应平整、洁净、无明显裂缝和松动;2. 防水层应密实、无破损和漏水;3. 基层表面应涂有防水涂料,密封砂浆等,以提高防水层的附着力。
三、屋面材料铺设1. 屋面材料的铺设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制造厂商的施工规范;2. 材料的接缝应牢固,无明显翘曲、开裂、滑移等现象;3. 各种屋面材料的搭接、固定、粘结等工艺要符合规范要求。
四、屋面工程质量验收1. 进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有验收组织,验收记录应详细;2. 验收内容包括屋面材料的品质验收、施工工艺的验收和屋面系统的功能验收等;3. 制定验收判定标准,包括屋面表面平整度、材料的牢固性、防水性能、抗风、抗震等技术指标。
五、屋面维护和保养1. 屋面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修补破损或老化的屋面材料;2. 定期检查和清洁屋面,防止积水、雨潮和污垢的积累;3. 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记录,及时处理屋面漏水和其他质量问题。
六、屋面质量保证1. 屋面工程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2. 屋面材料制造商应提供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3. 屋面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质保期内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以上是屋面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可以有效提高屋面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修复,确保屋面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屋面验收规范

屋面验收规范屋面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时进行的对屋面系统进行检查、测试及技术评定的过程。
屋面验收的目的是确保屋面系统能够符合设计要求,能够保证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同时也是衡量施工质量的标准之一。
下面是屋面验收的一些规范,以供参考。
一、屋面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屋面验收前,应确保屋面系统已经完成所有施工工序,并与相关工程部位完成连接。
2. 屋面系统应符合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包括设计图纸、规范及技术要求等。
3. 施工单位应对屋面进行自检,并填写相关记录,确保屋面系统满足质量要求。
二、屋面验收的主要内容1. 安全性检查:屋面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能够承受设计要求的荷载,并能够抵御自然灾害的影响。
2. 水密性检查:屋面系统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能,能够有效防止雨水渗透到建筑物内部。
3. 防火性检查:屋面系统应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能够阻隔火灾蔓延的时间,保证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时间。
4. 导热性检查:屋面系统应具有一定的保温性能,能够减少能量的传递,降低能耗。
5. 抗紫外线性能检查:屋面系统应具有一定的抗紫外线性能,能够防止紫外线对建筑材料的破坏。
三、屋面验收的具体方法1. 目视检查:对屋面系统进行目视检查,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施工缺陷、损坏和安全隐患。
2. 抽查检查:对屋面系统的关键部位进行抽查,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3. 技术测试:对屋面系统进行一些必要的技术测试,包括水压试验、风压试验、防火性能测试等。
四、屋面验收的结果与处理1. 屋面验收的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出具屋面验收报告。
报告应包括屋面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2. 若屋面系统存在缺陷或问题,应明确责任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
3. 对于整改不合格的屋面,应重新进行验收,直到达到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为止。
屋面验收是保证屋面系统质量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确保屋面系统能够正常使用和安全。
同时,验收结果也是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对于存在问题的屋面系统,应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可靠。
(完整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 主编部门:山西省建设厅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6月1日2002 北京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7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6、4.1.8、4.2.9、4。
3。
16、5.3.10、6.1。
8、6.2.7、7.1。
5、7.3.6、8。
1。
4、9。
0。
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屋面工程建设规范》GB 5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4月1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94 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01—88 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建筑屋面工程材料、施工的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先后参加部规范研究会、协调会议,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作了反复论证,最后召开审查会议定稿上报。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引言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对于建筑工程的完工质量和使用寿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通过规范的验收流程和标准,确保屋面工程的质量达到要求,提升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二、验收范围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应涵盖以下内容: - 材料验收 - 施工质量验收 - 防水性能验收- 强度验收 - 平整度验收 - 附属设施验收三、材料验收1.屋面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材料验收应包括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等。
2.验收人员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对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核对。
四、施工质量验收1.屋面施工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2.工程施工中,验收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
3.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的顺利衔接,避免出现工序失误或漏项。
五、防水性能验收1.屋面工程的防水性能是关键验收内容之一,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屋面防水层进行水密性测试。
2.验收人员应对防水层的材料、厚度、接缝等进行检查,确保防水效果良好。
六、强度验收1.屋面结构的强度是建筑主体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2.对于屋面结构的材料、连接处、固定方式等进行验收,确保其承载力符合要求。
七、平整度验收1.屋面施工完成后,应对屋面的平整度进行验收,确保屋面平整度符合规范要求。
2.验收人员可以采用水平仪、直尺等工具进行平整度检测,及时发现并整改不平整的地方。
八、附属设施验收1.屋面工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验收时应对这些设施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
2.确保附属设施的位置、安装方式符合设计要求,功能正常。
九、结语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是建筑工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只有通过严格的验收流程和标准,才能确保屋面工程质量达到要求,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希望本文的内容能为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在进行基层质量验收时,首先需要检查基层是否牢固,可以通过敲击、拉拔等方 式进行检查。其次,需要检查基层表面是否平整,是否存在裂缝、起皮、渗漏等 现象。如果发现这些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后续施工的质量。
防水层质量验收
总结词
防水层质量验收是屋面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环节,需要检查防水层是否连续、完整、无气泡、无漏水 等。
07
CATALOGUE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常见问题
问题2
防水层存在渗漏现 象。
问题4
防水材料与基层粘 结不牢固。
问题1
屋面防水材料不符 合设计要求。
问题3
屋面防水层厚度不 均匀。
问题5
防水材料老化或被 破坏。
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1
解决方案2
解决方案3
解决方案4
解决方案5
严格把控防水材料的质 量,确保其符合设计要 求。对于不合格的材料 ,应进行更换或处理。
保温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 和产品合格证书。
结构材料
01 结构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 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02 结构材料进场后,应按要求抽样复验,并提出试 验报告。
03 结构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书。
03
CATALOGUE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
基层质量验收
总结词
基层质量验收是屋面工程质量验收的第一步,需要检查基层是否牢固、平整、无 裂缝、无渗漏等。
对保温保护层进行验收,要求 保护层牢固、平整、无裂缝等
现象。
其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结构工程质量验收
对屋面结构进行验收,要求结构牢固、无裂缝、无变 形等现象。
排水系统质量验收
对屋面排水系统进行验收,要求排水畅通、无积水现 象。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是由山西建设厅负责修订,由山西建工(集团)集团主编,2002 年6 月1 日开始施行。
整个规范共分10 个部份,第1 、2 、3 部份为总则、术语和一般规定;第4、5 二个部份为卷材防水屋面工程和涂料防水屋面工程,是我们时常用到的;第6、7 、8 三个部份为刚性屋面工程、瓦屋面工程和隔热屋面工程,我们目前遇到的较少,不作介绍;第9 、10 二个部份为细部构造和分工程验收,是我们在施工中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将重点介绍这两部份。
规范第 3.0.2 条规定:老规范(GB 50207-94)规定在屋面施工前要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或者技术措施;所以我们以前在作屋面工程时,只做屋面防水施工方案,而不对屋面工程进行一个整体的设计,造成防水高度不够、返坡等缺陷。
因此我们在做女儿墙施工前,就应该做好屋面工程的设计;即根据屋面形状,屋面各层做法(保温、找坡、找平、保护)的厚度要求,雨落口所有的位置进行屋面设计。
设计时首先确定雨落口(天沟、檐沟)最低处的面层高度,再根据设计屋面坡度,计算确定屋脊处屋面标高;进而计算确定女儿墙防水层压槽的高度、排汽道的底部高度;并据此画出屋面的坡向图、各层做法高程和雨落口、排气道等的位置、标高图。
根据屋面设计图中雨落口(天沟、檐沟等)、排汽道、排汽管及屋面上的各个最高、最低点的位置和标高,用水准仪抄平后,用水泥砂浆做出每层做法的控制点,然后沿最高点和最低点拉线确定中间点的高度控制点。
并做好施工测量记录。
先将雨落口、排汽管就位,然后根据放线确定位置和标高进行调整、和暂时固定;最后用掺加 UEA 微膨胀剂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将管道四周填塞密实;内排水管道上口沿管道周围留置一道 20*20 的凹槽,待砂浆凝固后,用建造密封胶封闭。
保温材料是新规范增加内容比较多的一节,老规范仅对板块保温层、松散保温层及现浇保温的施工提出要求,没有对保温材料的材质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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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验收规范基本规定3 基本规定3.0.1 屋面工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 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和阻止水侵入建筑物内的作用;2 冬季保温减少建筑物的热损失和防止结露;3 夏季隔热降低建筑物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4 适应主体结构的受力变形和温差变形;5 承受风、雪荷载的作用不产生破坏;6 具有阻止火势蔓延的性能;7 满足建筑外形美观和使用的要求。
3.0.1 屋面是建筑的外围护结构,在本规范编制时应针对屋面的使用功能及要求,把屋面当作一个系统工程来进行研究,同时考虑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屋面工程技术内在规律的理论,指导屋面工程的技术发展。
对屋面工程的基本要求说明如下:1 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和阻止水侵入建筑物内的作用。
排水是利用水向下流的特性,不使水在防水层上积滞,尽快排除。
防水是利用防水材料的致密性、憎水性构成一道封闭的防线,隔绝水的渗透。
因此,屋面排水可以减轻防水的压力,屋面防水又为排水提供了充裕的排除时间,防水与排水是相辅相成的。
2 冬季保温减少建筑物的热损失和防止结露。
按我国建筑热工设计分区的设计要求,严寒地区必须满足冬季保温,寒冷地区应满足冬季保温,夏热冬冷地区应适当兼顾冬季保温。
屋面应采用轻质、高效、吸水率低、性能稳定的保温材料,提高构造层的热阻;同时,屋面传热系数必须满足本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以减少建筑物的热损失。
屋面大多数采用外保温构造,造成屋面的内表面大面积结露的可能性不大,结露主要出现在檐口、女儿墙与屋顶的连接处,因此对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
3 夏季隔热降低建筑物对太阳能辐射热的吸收。
按我国建筑热工设计分区的设计要求,夏热冬冷地区必须满足夏季防热要求,夏热冬暖地区必须充分满足夏季防热要求。
屋面应利用隔热、遮阳、通风、绿化等方法来降低夏季室内温度,也可采用适当的围护结构减少太阳的辐射传入室内。
屋面若采用含有轻质、高效保温材料的复合结构,对达到所需传热系数比较容易,要达到较大的热惰性指标就很困难,因此对屋面结构形式和隔热性能亟待改善。
屋面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必须满足本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在保证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使夏季空调能耗得到控制。
4 适应主体结构的受力变形和温差变形。
屋面结构设计一般应考虑自重、雪荷载、风荷载、施工或使用荷载,结构层应保证屋面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由于受到地基变形和温差变形的影响,建筑物除应设置变形缝外,屋面构造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有关资料表明,导致防水功能失效的主要症结,是防水工程在结构荷载和变形荷载的作用下引起的变形,当变形受到约束时,就会引起防水主体的开裂。
因此,屋面工程一要有抵抗外荷载和变形的能力,二要减少约束、适当变形,采取“抗”与“放”的结合尤为重要。
5 承受风、雪荷载的作用不产生破坏。
虽然屋面工程不作为承重结构使用,但对其力学性能和稳定性仍然提出了要求。
国内外屋顶突然坍塌事故,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
屋面系统在正常荷载引起的联合应力作用下,应能保持稳定;对金属屋面、采光顶来讲,承受风、雪荷载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屋面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力学性能,使其能够抵抗由风力造成压力、吸力和振动,而且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6 具有阻止火势蔓延的性能。
对屋面系统的防火要求,应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实施细则。
在火灾情况下的安全性,屋面系统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屋面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构造措施,保证防火安全。
7 满足建筑外形美观和使用要求。
建筑应具有物质和艺术的两重性,既要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又要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
现代城市的建筑由于跨度大、功能多、形状复杂、技术要求高,传统的屋面技术已很难适应。
随着人们对屋面功能要求的提高及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屋面工程设计突破了过去千篇一律的屋面形式。
通过建筑造型所表达的艺术性,不应刻意表现繁琐、豪华的装饰,而应重视功能适用、结构安全、形式美观。
3.0.2 屋面的基本构造层次宜符合表3.0.2的要求。
设计人员可根据建筑物的性质、使用功能、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组合。
注:1 表中结构层包括混凝土基层和木基层;防水层包括卷材和涂膜防水层;保护层包括块体材料、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保护层;2 有隔汽要求的屋面,应在保温层与结构层之间设隔汽层。
3.0.2 就我国屋面工程的现状看,屋面大体上可分为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屋面、隔热屋面、瓦屋面、金属板屋面、采光顶等种类。
在每类屋面中,由于所用材料不同和构造各异,因而形成了各种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主要应包括屋面基层、保温与隔热层、防水层和保护层。
本条是按照屋面的所用材料来进行分类,并列表叙述屋面基本构造层次,有关构造层的定义可见术语内容。
本条在执行时,允许设计人员稍有选择,但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3.0.3 屋面工程设计应遵照“保证功能、构造合理,防排结合、优选用材、美观耐用”的原则。
3.0.3 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设计的基本原则:1 屋面是建筑的外围护结构,主要是起覆盖作用,借以抵抗雨雪,避免日晒等自然界大气变化的影响,同时亦起着保温、隔热和稳定墙身等作用。
根据本规范第3.0.1条的规定,屋面工程的基本功能不仅为建筑的耐久性和安全性提供保证,而且成为防水、节能、环保、生态及智能建筑技术健康发展的平台,因此,保证功能在屋面工程设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 根据人们对屋面功能要求的提高及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屋面工程设计将突破过去千篇一律的屋面形式,对防水、节能、环保、生态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屋面构造层次较多,除应考虑相关构造层的匹配和相容外,还应研究构造层间的相互支持,方便施工和维修。
国内当前屋面工程中设计深度严重不足,特别是构造设计不够合理,造成屋面功能无法得到保证的现状,因此,构造合理是提高屋面工程寿命的重要措施。
3 屋面防水和排水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考虑防水的同时应考虑排水,应先让水顺利、迅速地排走,不使屋面积水,自然可减轻防水层的压力。
屋面工程中对屋面坡度、檐沟、天沟的汇水面积、水落口数量、管径大小等设计,应尽可能使水以较快的速度、简捷的途径顺畅排除,总之,做好排水是提高防水功能的有效措施,因此,防排结合是屋面防水概念设计的主要内容。
4 由于新型建筑材料的不断涌现,设计人员应该熟悉材料的种类及其性能,并根据屋面使用功能、工程造价、工程技术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使用材料,提供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构造方案。
选材有以下标准:(1)根据不同的工程部位选材;(2)根据主体功能要求选材;(3)根据工程环境选材;(4)根据工程标准选材。
因此,优选用材是保证屋面工程质量的基本条件。
5 建筑既要满足人们物质需要,又要满足审美要求;它不但体现某个时代的物质文化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而且还反映出这个时代的精神面貌。
3.0.4 屋面工程施工应遵照“按图施工、材料检验、工序检查、过程控制、质量验收”的原则。
3.0.4 本条规定了屋面工程施工的基本原则: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屋面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因此,按图施工是保证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屋面防水、保温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并提出检验报告。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因此,材料检验是保证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
3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屋面工程每道工序施工后,均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工序检查是保证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
4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屋面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和经审定的施工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因此,过程控制是保证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措施。
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屋面工程,应当负责返修或返工,并应重新进行验收,因此,质量验收是保证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条件。
3.0.5 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3.0.5 本条对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作了较大的修订。
原规范对屋面防水等级分为四级,Ⅰ级为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由于这类建筑极少采用,本次修订作了“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的规定;原规范Ⅳ级为非永久性建筑,由于这类建筑防水要求很低,本次修订给予删除,故本条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将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级和Ⅱ级,设防要求分别为两道防水设防和一道防水设防。
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中,都曾明确将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级和Ⅱ级,防水层的合理使用年限分别定为20年和10年,设防要求分别为两道防水设防和一道防水设防。
关于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建设部《关于治理屋面渗漏的若干规定》(1991)370号文中“……选材要考虑其耐久性能保证10年”的要求,以及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防水材料的质量和建设部《关于提高防水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1991)837号中有关精神提出的。
考虑近年来新型防水材料的门类齐全、品种繁多,防水技术也由过去的沥青防水卷材叠层做法向多道设防、复合防水、单层防水等形式转变。
对于屋面的防水功能,不仅要看防水材料本身的材性,还要看不同防水材料组合后的整体防水效果,这一点从历次的工程调研报告中已得到了证实。
由于对防水层的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目前尚缺乏相关的实验数据,根据本规范审查专家建议,取消对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的规定。
3.0.6 建筑屋面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 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的有关规定。
3.0.6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进行冬季保温设计,保证内表面不结露;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进行冬季保温和夏季防热设计,保证保温、隔热性能符合规定要求;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应进行夏季防热设计,保证隔热性能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