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专家证件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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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

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理规定一、许可事项: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二、实施机关:国家外国专家局三、实施说明:本项行政许可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单位实施,其他单位暂不实施。

四、申请条件:凡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均须获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并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

该证书是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邀请函电、外国专家证及在华居留手续的基本证明。

申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单位,需具备如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经过行业资质认可;(三)设有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四)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人员制度健全;(五)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工作条件、生活设施和安全保卫能力;(六)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经费保障。

注:新开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行一年以上,在教师、生源和教学秩序基本稳定后,方可申办资格认可手续。

但正式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和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不受此限。

五、申报材料:(一)《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二)法人资格证书;(三)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制度)和聘请单位外事人员工作制度;(四)行业许可证书或证件;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教育、劳动或工商行政部门办学批复、《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交相关行政部门签发的业务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和期限:(一)申请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所属在京非教育类企事业单位向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外事司(局)提出申请,其他聘请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省级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

提交给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外事司(局)及省级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受理机关)的申请材料,视为申请方已保证其真实性。

一旦发现与事实不符,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办理。

(二)受理1、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申请指南

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申请指南

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申请指南尊敬的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申请者:为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引进高水平外国专家,推动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科技部设立了外国专家项目。

为了使各位申请者更好地了解和顺利申请该项目,特制定以下申请指南:一、项目概述: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旨在邀请国际上有突出成就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参与我国的科研项目、学术交流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

该项目支持的领域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科学、医学卫生等多个领域。

二、申请资格: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有卓越的学术或技术成就;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有丰富的研究或实践经验;愿意在中国从事科研、教学、培训等相关工作,能够独立承担项目任务。

三、申请流程:在线申请: 申请者需要在科技部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国专家项目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计划、合作机构推荐信等。

专家评审: 申请表提交后,将由专业评审团进行评审,评审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学术水平、项目可行性、合作潜力等。

面试环节: 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将通过视频会议或面对面形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沟通能力、合作意愿以及对项目的理解。

项目确认: 成功通过评审和面试的申请者将获得项目资助,并与合作机构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

四、项目实施:签证办理: 获得资助的专家可根据项目需求办理中国工作签证,科技部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工作计划: 在中国工作期间,专家需按照项目合作协议的要求,履行相关的科研、教学或培训任务。

项目总结: 项目结束后,专家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参与相关经验交流活动。

五、联系方式:详细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请访问科技部官方网站([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办公室。

我们期待着各位优秀的外国专家能够踊跃申请,为中外科技合作添砖加瓦,共同推动科技事业的繁荣发展。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办公室[科技部外国专家项目官方网站链接]。

如何办理《外国专家证》

如何办理《外国专家证》

如何办理《外国专家证》《外国专家证》是外国专家在华期间的身份证件。

聘请外国专家的单位应在外国专家入境后15日之内到省外国专家局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凭《外国专家证》及有关材料在入境后30天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居留手续,可不另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一、《外国专家证》适用范围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申领《外国专家证》。

申请《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中国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二)应聘在中国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三)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四)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五)应聘在中国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中国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本条第(二)、(三)款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办理《外国专家证》所需材料:(一)未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需提交:1、提交《外国专家证申请表》(附后,请认真填写后,A4纸打印,为避免出现识别错误,恕不受理手填表格);2、交验有效护照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3、交验有效签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4、提交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外文资料需同时附中文翻译件);5、提交聘请单位的公函一份;6、外国文教专家,需提交聘请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该证书编号以及与聘请单位订立的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统一印制的标准聘用合同复印件。

7、提交聘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8、提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9、如有家属随行,交验家属的有效护照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人、小一寸照片2张/人;10、特殊行业还需提供相关的执业许可证或其他材料。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境外高层次人才携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办事指南(暂行)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境外高层次人才携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办事指南(暂行)的通知
证明其符合《境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政府认定方式,试行)》的相关材料
原件
1份
电子
备注:1、符合认定标准第一条或第八条的,须提交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或省人社厅出具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确认意见书(A、B或C类);或者提交省委人才办发给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A、B或C类)。 2、符合认定标准第二条的,须提交有关部门印发的入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证书(通知书)或立项文件。 3、符合认定标准第三条的,须提交省外办核发的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确认函件。 4、符合认定标准第四条的,须提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社部门印发的入选相应人才计划或人才项目的证书(通知书)或立项文件。 5、符合认定标准第五条的,须提交国家外专局、科技部、省政府,福州市、厦门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国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书(文件)。 6、符合认定标准第六条的,须提交国家外专局或福建省外专局印发的入选相应项目计划的立项文件或证书(通知书)。 7、符合认定标准第七条的,须提交入选项目计划或获奖的证明(文件)。 8、符合认定标准第九条的,须提交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急需紧缺人才证明函或确认意见函。 9、对符合多条认定标准的,可提交符合多条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也可只选取符合其中一条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进行提交。
(八)按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积分支持办法(具体标准由省委人才办另行制定发布),经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程序确认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B、C类)”的。
(九)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福建自贸试验区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
六、申报材料清单
序 号
提交材料清单

办理外教相关证件的流程

办理外教相关证件的流程

办理外教相关证件的流程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以下情况主要针对外教人在中国且持旅游签证的外教:1. 国家外专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网上提交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初审通过后,去园区一站式外专局窗口进行现场资料递交;资料如下:(仅供参考)外教中英文简历各一份;护照复印件;认可的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营业执照;聘专资质;组织机构代码,来华许可申请(需加盖公司章)检查网上是否有证件办理好了去领取的通知;领到来华工作许可之后:2. 在园区一站式服务的网上进行外国人邀请的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扫描附件:来华工作许可及外教护照),后保存本页面,还要打开行程表,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之后,方可提交申请(页面右上角);然后关注网上信息,准备其他所需要的资料。

外教的原单位离职信和推荐信是一定需要的(如果有工作经验,尤其是在华工作经历,具体工作时间一定要和简历相符),并且都需要盖章的。

Resume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starting from your high school educational experience)Passport copy, medical form(from an authorized medical check center) non-criminal record(original copy) working permit application(fromACE) two years’ full-time teaching experience(as a prerequisite); release letter and recommendation letter from the previous employer3.凭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邀请函到香港办理工作签证(如果外教人在美国,可以到美国的驻华大使馆进行办理,但是工作许可和外国人邀请函是需要寄给外教的);还需要准备相关资料4.外教拿到工作签证后,回到苏州要及时办理外专证,也是在国家外专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网上先递交申请,再现场递交材料,然后等待通过;所需资料类似办理工作许可要提供的资料5.领取到外专证后,到园区一站式一楼办理居留许可;拿到居留许可后吗,24小时内到外教国内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注意事项:1.外教所提供的资料如果是英文的,需要翻译成中文且需要专门的翻译公司翻译才可以接受;2.如果外教人在国内,手里持有的居留许可还在有效期内,且有基本不少于20天的期限,直接进行外转证申请就可以,相当于直接国内进行转换,不需要去香港3.具体每一步需要的资料,网上都会有具体提示的,以提示为准。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流程图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流程图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流程图
附件1 :工作合同需包含的内容
1)聘用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外国文教专家的姓名、国籍、住址和护照号码;
3)订立聘用合同的时间和地点;
4)聘用合同的期限;
5)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地点;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7)工作报酬和支付方式;
8)保险;
9)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0)聘用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聘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附件2:申报材料内容
1)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 护照扫描件;
3)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
4) 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5) 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6) 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援外专家申请流程

援外专家申请流程

援外专家申请流程
援外专家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具体的援助项目和组织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大致的流程如下:
1. 确定申请条件: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包括专业领域、工作经验、语言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 了解申请程序:根据具体的援助项目和组织,了解申请的具体程序,包括报名方式、提交材料、面试环节等。

3.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证明等。

4. 提交申请: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可能包括在线申请、邮件申请等不同方式。

5. 等待审核:等待审核结果,通常会有初步筛选和面试环节,以确定最终的入选名单。

6. 接受邀请:如果申请成功,将收到邀请函,根据要求准备出发。

需要注意的是,援外专家的申请流程可能较为复杂,需要耐心和细致的准备。

同时,不同的国家和组织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和程序,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1、创建工作许可证新申请
用户首次创建工作 许可申请可进入工作证 件管理菜单项下面的工 作许可证申请,点击创 建新申请。
2、填写工作许可证申请表-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需选择专家类型、姓名(与护照相 同)、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出生地、出生年月、 学历、国外住址以及电话邮件等联系方式。 以上为必填项,其他选项选填。 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并进入下一步继续。
所有材料校对完毕,点击"经核实,书面材料与 网报内容完全一致,同理受理"按钮,再次确认后完 成本次受理。 否则点击"退回原单位,聘请单位可修改信息后 重新提交"按钮。 若材料不符,不受理本次申请,可点击"终止本 申请"按钮。 办证机关可填写详细批注进行说明。
4、发证机关审批许可证申请
专家许可证申请受理完毕后,当前状态更改为" 申请已受理,等待审批"。用人单位同时也可查询到 状态更改。
工作许可证审批流程
工作许可证申请由相应发证机关进行审批 1、发证机关登陆系统浏览待审申请
2、发证机关对许可证申请进行初审
发证机关分别查看申请基本信息、聘用信息、 专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随行家属信息以及工作 成就等。 初审主要查看申请信息是否符合审批条件。 初审不通过将申请退回原单位重新修改。 初审合格点击内容初审通过按钮。
4、发证机关审批许可证申请
点击操作中的审批,进入许可证申请审批界面, 办证机关可查看专家基本信息、聘用信息、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随行家属信息以及工作成就信息等。
4、发证机关审批许可证申请
信息核对完毕,点击"审批意见按钮"进入审批 页面,办证机关可填写详细批注,并选择"审批通过 "或"审批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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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家证件办理流程
我校外国专家分为短期外国专家(来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须办理访问签证(F);长期外国专家(停留时间超过90天),须办理工作签证(Z)和居留许可。

一、短期外国专家,办理“访问签证”(F字签证)流程:
1.拟为外国专家办理“访问签证”来华的教师,由主请教师填写《中央美术学
院邀请函申请表》提交至国际处,由国际处统一开具邀请函。

2.专家确需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方可申请“访问签证”的,须于专家来访前45天将下列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1号楼327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通过后,向北京市外国专家局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办理周期约为2周。

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将《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寄送给外国专家,由专家持邀请函和其他材料自行申请“访问签证”(F字签证)来华。

二、长期外国专家,办理“工作签证”(Z字签证)和居留许可流程:
(一)入境前手续办理
步骤一:提交申办材料
聘用院系于外国专家预计入境前至少2个月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处1号楼327室:
(以上材料如是非中文的,需要提供完整的中文翻译件。


步骤二:上级部门签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上述材料经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合格后,提交至北京市外专局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步骤三:专家在所在国的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
外国专家持以上及其他相关材料向中国驻所在地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并入境。

(二)入境后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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