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
妇幼保健院关于业务部门设置

妇幼保健院关于业务部门设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设置指南》文件精神,我院于2017年将我院业务部门设置为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及儿童保健部四大部,随着我院业务部门整合,根据妇幼精准化、专科化发展理念要求,现将我院业务部门设置为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纳入管理)及儿童保健部,同时在各部二级专科的基础上设置三级特色专科,共计12个二级专科及21个三级特色专科,具体如下:
一、孕产保健部
(一)孕前保健科(婚前保健+孕前保健)
(二)围产保健科
1.产科内分泌专科
2.妊娠合并心脑血管疾病专科
3.瘢痕子宫再孕专科
4.双胎及胎盘异常种植专科
5.出生缺陷防控专科
(三)产科
(四)产后保健科
二、妇女保健部
(一)妇科
1.妇科肿瘤与微无创治疗专科
2.宫颈疾病专科
3.盆底疾病专科
4.妇女常见病防治专科
(二)妇女保健科
1.青春期保健专科
2.更老年期保健专科
3.生殖不孕专科
4.妇科营养及心理保健专科
(三)计划生育科
(四)乳腺保健(含普通外科)专科(五)群体保健科
三、儿童保健部
(一)新生儿科
(二)普通儿科
1.儿童呼吸专科
2.儿童消化专科
(三)儿保科
1.儿童营养与生长发育专科
2.儿童认知、心理保健专科
3.儿科口腔保健专科
4.儿童听视力保健专科
5.儿童康复专科
6.新生儿疾病筛查专科。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一、引言妇幼健康事业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运营意义重大。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为了保障女性和儿童身体健康而建立的专业机构,除了提供基础的医疗服务外,还承担着宣传、教育、预防、保健等职责。
为了更好的服务大众,业务部门设置应该科学高效,协同配合,做到专业分工,互相支持。
现撰写此文,以期提供一些对业务部门设置有所借鉴意义的指引。
二、妇幼保健科妇幼保健科是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核心业务部门,负责提供综合性的医疗服务。
其主要功能包括:协助妇女进行孕前、孕期、产后的身体检查与护理;门诊诊疗和住院治疗;儿科门诊诊疗和住院治疗等。
此外,还要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母乳喂养、优生优育以及流行病预防与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三、妇女保健科妇女保健科是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另一大业务部门。
其主要任务是对于妇女的体检、妇科门诊,还包括妇女的预防性保健、内分泌系统管理和妇女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工作。
在日常业务中,妇女保健科有一批专业的妇科医师,他们是对妇女身体健康的最好保障。
四、计划生育科计划生育科是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职能包括:分娩助产、手术流产、人工授精、卵巢刺激等繁殖技术以及不孕症的诊治等。
同时,计划生育科还负责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免费优质的家庭医疗服务,为女性提供避孕药品和卫生巾等用品。
在人口政策日益严格的背景下,计划生育科的性质更是显得尤为重要。
五、儿童保健科儿童保健科是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中涉及面最广、工作量最大的科室之一。
其主要任务与计划生育科类似,主要负责对新生儿、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包括儿童的疫苗接种、儿童体检、儿童营养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此外,儿童保健科还要负责对儿童智力发展、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监测和干预。
六、营养保健科营养保健科是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另一个重要业务部门。
在这个科室中,有营养师和专业的保健医师,他们会给需要调整体重的人科学的营养建议,同时为一些人群(如孕妇、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等)制定专注的膳食与营养方案。
孕产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指南

孕产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指南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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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规范化管理

学科与专科的区别在于它是偏就知 识体系而言,而专科偏指社会职业 的领域。因此,一个专科可能要求 多种学科的综合,而一个学科可在 不同专科领域中应用。
妇幼保健机构业务规划思路
建设步骤 专业门诊:以医生为服务单元,医生兼职服 务,业务发展局限(内容和服务量);
专科科室:以科室为服务单元,人员和设备 设施配套,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清晰, 服务量稳定且呈增长趋势; 重点专科 :在专科科室的基础上,业务能力 、技术水平、科研、教学全面发展,在本区 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落实功能任务
以保健为中心
妇幼健康服务
辖区业务管理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妇幼健康服务
孕产保健
儿童保健
婚 前 保 中健 医 儿 童 保 健 孕 前 保 健 孕 期 保 健 分 娩 期 保 健 产 褥 期 期 保 健 青 春 期 健
妇女保健
中 医 妇 女 保 健
计
划 生 育 技 术 服 ( 八 大 职 能 )
(二)辖区业务管理
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 组织辖区内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监督考核,重点加强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考核 开展辖区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发和推广 负责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
各级妇幼机构应坚持分级管理、上下联动
县级侧重辖区管理、人群服务和基层指导; 市级接受下级转诊,并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承担妇幼保健技术分中心任 务; 省级应更多的承担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分析利用、技术推 广及对下级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评价。
3.合理规划布局: 省市县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根据辖区人口、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任务、区域卫生规划进行合理设置,建 设规模适度。
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

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妇女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妇女健康的重要保障,承担着为妇女提供心理保健服务的责任。
为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心理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指南。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 提高妇女心理保健服务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2. 提高妇女心理保健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3. 提高妇女心理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 促进妇女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
(二)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妇女的权益和需求。
2. 预防为主,注重心理健康的早期干预和维护。
3. 综合服务,结合生理、心理、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提供综合性的心理保健服务。
4.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心理保健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三、专科建设(一)组织结构1. 成立妇女心理保健专科,明确专科的职责和任务。
2. 专科应由具有心理卫生专业背景的医生、护士和心理咨询师组成。
3. 专科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如心理测评工具、心理咨询室等。
(二)专业培训1. 对专科人员进行心理卫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2. 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会,促进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技能的提升。
(三)服务内容1. 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和咨询,包括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
2. 提供心理治疗和干预,如认知行为治疗、心理动力治疗等。
3. 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妇女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 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转诊服务,及时应对心理危机事件。
四、质量管理(一)质量控制1. 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操作规程。
2. 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建立服务效果评价体系,对服务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服务监督1. 加强对妇女心理保健专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2. 定期对专科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促进其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

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妇幼保健是保障妇女和儿童健康的重要机构,而妇女心理保健则是妇幼保健机构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建立妇女心理保健专科能够更好地关注妇女心理健康问题,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治疗服务,帮助妇女解决心理困扰,提高生活质量。
1. 建立妇女心理保健专科的必要性妇女在生育、抚养子女、家庭角色转变等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心理压力和困扰。
建立妇女心理保健专科,能够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帮助妇女及时解决心理问题,避免出现严重的心理疾病。
同时,妇女心理保健专科还能提高妇女对自身心理健康的认识,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妇女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
2. 建设妇女心理保健专科的具体步骤(1)组建专业团队:建设妇女心理保健专科首先要组建专业团队,包括心理医生、心理咨询师、心理护士等。
这些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具有丰富的心理咨询和治疗经验。
(2)确定服务范围:妇女心理保健专科的服务范围可以包括产后抑郁、妇女更年期心理问题、家庭关系困扰等。
在确定服务范围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项目,确保服务内容符合妇女心理保健需求。
(3)建立心理咨询和治疗机制:建设妇女心理保健专科需要建立心理咨询和治疗机制,包括心理咨询预约制度、心理治疗方案制定等。
同时,要建立心理咨询和治疗档案,做好心理服务的记录和追踪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可以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妇女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可以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等活动,促进妇女心理健康意识的提升。
3. 管理妇女心理保健专科的注意事项(1)加强人员培训:妇女心理保健专科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可以通过定期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强人员培训。
(2)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妇女心理保健专科的服务评估机制,可以定期对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服务质量。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

附件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一、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全省(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指导中心,合理设置业务部门是保证其落实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
业务部门设置应当充分体现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有机结合的特色,规模适宜、布局合理。
(一)业务部门设置原则。
1.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优势。
2.与省级机构职能、任务、规模相适应,科室设置齐全,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相应业务科室。
3.部门设置应当符合省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的职能任务。
(二)业务部门设置。
1.孕产保健部。
基本科室主要包括:(1)孕产群体保健科;2)婚前保健科;(3)孕前保健科;(4)孕期保健科;(5)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6)产科;(7)产后保健科;(8)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产前诊断等科室。
2.儿童保健部。
基本科室主要包括:(1)儿童群体保健科;(2)新生儿疾病筛查科;(3)儿童生长发育科;(4)儿童营养与喂养科;(5)儿童心理卫生科;(6)儿童眼保健科;(7)儿童口腔保健科;(8)儿童耳鼻喉保健科;(9)高危儿管理科;(10)儿童康复科;(11)儿科;(12)新生儿科;(13)中医儿科;(14)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求可增设相关儿童保健科室。
3.妇女保健部。
基本科室主要包括:(1)妇女群体保健科;(2)青春期保健科;(3)更老年期保健科;(4)乳腺保健科;(5)妇科;(6)中医妇科;(7)根据功能定位、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可增设妇女营养科、妇女心理卫生科、不孕不育科等科室。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
基本科室主要包括:(1)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科;(2)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科;(3)计划生育手术科;(4)男性生殖健康科;(5)避孕药具管理科(单独设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相关职能由药具管理机构承担)。
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

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稿)一、目的为指导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南。
二、业务介绍为青春期、孕期、产后以及更老年期等特殊生理时期的女性,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为有心理问题或障碍者提供心理干预及转诊等服务;开展个体和群体健康教育,普及心理保健知识,预防心理疾病。
三、工作内容1.掌握辖区妇女心理问题及疾病发生状况和影响冈素,了解辖区妇女心理保健服务提供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
2.开展心理评估,筛查心理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
对常见女性心理问题和障碍,提供评估、心理咨询和干预:对严重心理问题者提供转诊及随访;有条件的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治疗。
3.开展团体心理干预。
为筛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妇女及其亲属提供团体心理辅导。
4.结合孕妇学校、健康大讲堂等形式定期开展女性心理健康教育。
开展辖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知识。
5.与辖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卫生科建立业务联系。
6.开展培训,推广心理评估、心理问题筛查、团体心理辅导等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对辖区妇女心理保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7.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辖区妇女心理疾患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8.开展妇女心理保健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服务要求(一)人员配备与资质妇女心理保健专科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
执业医师应具备妇女保健、精神卫生和医学心理专业知识与技能。
护士应接受心理专科岗前培训,掌握常用心理测量、心理放松训练、心理康复训练等基本技能。
专科所有人员均应定期接受妇女心理保健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专科负责人应当由具有从事妇女心理或妇女保健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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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全村范围内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规范管理和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稿)一、目的为指导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心理保健专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南。
二、业务介绍为青春期、孕期、产后以及更老年期等特殊生理时期的女性,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为有心理问题或障碍者提供心理干预及转诊等服务;开展个体和群体健康教育,普及心理保健知识,预防心理疾病。
三、工作内容1.掌握辖区妇女心理问题及疾病发生状况和影响冈素,了解辖区妇女心理保健服务提供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
2.开展心理评估,筛查心理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
对常见女性心理问题和障碍,提供评估、心理咨询和干预:对严重心理问题者提供转诊及随访;有条件的机构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治疗。
3.开展团体心理干预。
为筛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妇女及其亲属提供团体心理辅导。
4.结合孕妇学校、健康大讲堂等形式定期开展女性心理健康教育。
开展辖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知识。
5.与辖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卫生科建立业务联系。
6.开展培训,推广心理评估、心理问题筛查、团体心理辅导等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对辖区妇女心理保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7.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辖区妇女心理疾患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8.开展妇女心理保健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服务要求(一)人员配备与资质妇女心理保健专科至少配备2名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
执业医师应具备妇女保健、精神卫生和医学心理专业知识与技能。
护士应接受心理专科岗前培训,掌握常用心理测量、心理放松训练、心理康复训练等基本技能。
专科所有人员均应定期接受妇女心理保健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专科负责人应当由具有从事妇女心理或妇女保健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有能力的机构可设立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应当有丰富的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工作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从事妇女心理保健工作8年以上。
(二)房屋设施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应设置心理评估室、心理咨询诊室,有条件的可设置团体心理辅导室、心理治疗室等。
心理咨询室及心理治疗室建设布局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及专业要求,注重隔音效果及隐私保护。
在全村范围内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规范管理和(三)设备妇女心理专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专科功能相适应。
基本设备是指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必备设备。
基本设备:包括心理测评工具。
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声像设备、沙盘设备、心理宣泄相关设备、心理辅助治疗设备等。
(四)专科管理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应当遵守医疗一般规章制度和全院共同规章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及安全。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本专科规范和制度,包括本专科基本岗位职责、主要诊疗常规和管理制度。
基本岗位职责:包括心理咨询和指导、心理测量、心理评估、心理干预、健康教育等岗位职责。
主要诊疗常规:包括心理咨询和指导常规、心理测量常规、心理评估常规及心理干预常规等。
主要管理制度:包括妇女心理保健专科工作制度、心理咨询保密制度、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心理咨询师督导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院内及辖区转诊、会诊及随访制度,培训工作制度、专科档案管理制度及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等。
(一)门诊服务流程对就诊者进行接诊登记、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膳食营养分析与评估、相关指标辅助检查,进行综合评估。
对综合评估正常者进行健康指导;综合评估异常者进行个体化营养治疗及运动指导,定期复诊和转诊,并进行相关指标的定期监测与管理。
妇女营养专科门诊服务流程见图1。
(二)服务记录表单包括营养门诊登记表、膳食调查及营养评估表、营养干预个案表、辅助检查申请及报告单、会诊及转诊登记表、随访登记表。
各种记录应及时、完整、准确、规范,资料定期归档整理等,实施电子化管理。
六、主要技术规范和指南1.《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1]56号)颁布单位:原卫生部颁布时间:2011-6-232.《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1年)》颁布单位:原卫生部中国营养学会组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妊娠期糖尿病诊断(2011年)(W31.$3201 1)实施时间:2011-12-1在全村范围内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规范管理和妇幼保健机构更老年期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稿)一、目的为指导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更老年期保健专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和《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章,制定本指南。
二、业务介绍为更老年期妇女提供个体化的保健服务和健康管理,包括心理、营养、运动和性保健咨询指导及健康教育;自我保健和自我健康监测的指导;更老年期疾病预防及早诊早治服务;开展辖区更老年期保健的健康教育。
三、工作内容1.掌握辖区内更老年期妇女健康状况、疾病发生情况和影响因素,了解辖区更老年保健服务提供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
2.开展更老年期妇女心理、营养、运动和性保健等常见问题的咨询指导与健康教育,指导其进行自我保健和自我健康监测。
3.提供更老年期妇女健康评估,包括体格检查、专科检查(包括乳腺和妇科检查)和实验室检查(包括内分泌检查),进行心理、营养、运动功能等评估。
开展更年期综合症筛查,并提供指导、干预及转诊。
4.定期进行更老年期妇女常见肿瘤及慢性疾病筛查,提供疾病早期诊断、治疗及转诊服务。
5.与辖区内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辖区更老年期保健健康教育,提高更老年期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
6.开展培训,推广更老年期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对辖区更老年期保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7.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辖区妇女更老年期疾病防治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8.开展更老年保健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服务要求(一)人员配备与资质更老年期保健专科应至少配备3名执业医师,2名执业护士。
执业医师应具备妇产科与妇女保健专业的相关知识与技能,专科所有人员均应定期接受妇科内分泌、营养、心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专科负责人应当由具有从事妇产科或妇女保健专业8年以上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设立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应有丰富的医疗、保健、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从事妇产科或妇女保健专业10年以上。
(二)房屋设施更老年期保健专科门诊应当设置独立的诊室、检查室、心理测查室、功能检查室和示教在全村范围内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规范管理和室。
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并有良好的私密性以保护患者隐私。
(三)设备更老年期保健专科设备配置应当与专科功能相适应。
基本设备是指更老年期保健专科必备设备;相关设备是指与更老年期保健专科服务相关,本机构拥有并能够为更老年期保健专科服务的设备。
基本设备:包括体重秤、血压计、妇科检查床及相关检查设备、骨密度检查相关设备、盆底功能康复设备、人体成分分析仪,营养、心理评估和健康管理软件等。
主要管理制度:包括更老年期保健专科工作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健康管理制度、更老年期疾病筛查制度,院内及辖区会诊、转诊及随访制度,基层指导工作制度、培训工作制度及信息资料管理制度等。
五、服务流程(一)门诊服务流程对就诊者进行接诊登记、询问病史,进行营养、心理、运动、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安排进一步医学检查,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妇科、乳腺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等,根据诊断结果,正常者定期进行健康管理;异常者安排本专科治疗、院内转诊或院外转诊及随访,定期复诊评估,同时纳入健康管理。
(二)服务过程记录表单包括门诊登记表、疾病个案表、知情同意书、辅助检查申请和报告单、会诊及转诊登记表、随访登记表。
各种记录应及时、完整、准确、规范,资料定期归档整理等,实施电子化管理。
六、主要技术规范和指南1.《宫颈癌检查技术操作手册》颁布单位:原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颁布时间:2009—82.《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2009]61号)颁布单位:原卫生部颁布时间:2009—6—24(没有找到更新版)3.《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试行)》(卫办妇社发[2009]135号)颁布单位:原卫生部颁布时间:2009.8.24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9]612号)颁布单位:原卫生部颁布时间:2009.7。
35.《绝经相关激素补充治疗的规范诊疗流程》发布机构: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绝经学组等6.《妇女常见病筛查技术指南》出版机构: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 5 67.《绝经相关激素补充治疗的规范诊疗流程》发布机构: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绝经学组在全村范围内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规范管理和妇幼保健机构青少年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稿)一、目的为指导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青少年保健专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学校卫生管理条例》、《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和《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定本指南。
二、业务介绍为10—24岁青少年提供生理、心理、性与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教育;提供保密和便捷的医学检查、治疗处理及转诊等综合服务和健康管理;与多部门合作开展面向学校、社区、在职场所青少年的健康教育;对辖区青少年保健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三、工作内容1.掌握辖区青少年常见生理、心理问题与常见疾病的发牛状况和影响因素;了解辖区青少年保健服务提供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
2.提供生理、心理、性与生殖健康咨询与指导,包括:一般生长发育和营养、性发育及相关心理发育和心理卫生、常见生殖健康疾病的防治和预防非意愿性妊娠的咨询指导等。
3.提供青少年常见问题和疾病(如:生长发育异常、营养性疾病、性与生殖健康相关疾病、常见心理问题等)的筛查,对检查出异常情况的青少年提供咨询、指导、诊治、转诊及健康管理服务。
4.提供青少年体质发育评估与指导,对青少年体质发育常见问题提供咨询、指导、诊治及转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