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智慧浙江建设三行动计划(终稿)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浙政办发〔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质量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提升全省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以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成效展现“两个先行”的使命担当。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全龄友好。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康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美丽城镇。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持续塑造城镇产业、文化和风貌特色。
鼓励都市区卫星城、省级中心镇、县域副中心城镇加快向小城市发展。
——联创联建,共富共美。
推动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联创联建,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城镇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全民参与,共建共享。
统筹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社会“自治之手”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贤返乡助力、人才入乡创业,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局面。
(三)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持续提升小城镇品质,按照“重点打造一批、创新培育一批、扶持提升一批”的建设思路,每年打造100个以上环境更宜居、服务更友好、产业更兴旺、人文更深厚、治理更高效的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联动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建设。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实行国家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高质量、现代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智能化基础设施、创新型基础设施三大重点方向,依据三年见成效的要求,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万亿计划(“NIIOOOO计划”),努力成为“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
------ 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领先的标杆省份。
到2022年,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比2019年增长2倍以上,2020-2022年累计完成投资近万亿元。
投资结构显著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占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比2019年翻一番,新型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整体效益迈向全国领先行列。
------ 建成领先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网络。
到2022年,领先建成以自主安全可控、自主深度算法、超强低耗算力、高速广域网络和互通数据平台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夯实数字浙江基底,推动全域智慧化进展。
建成5G基站12万个以上,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25个左右,领先完成双千兆宽带网络布局,建成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 打造领先的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
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以上。
聚焦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交通物流、清洁能源、美好民生等重点方向,开展一批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
—建设领先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生态。
数字技术核心领域的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装置、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基本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培育10个以上产业基地、100家以上标杆企业、100家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生态。
二、主要任务(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高质量建设5G网络。
鼓舞5G基站共建共享,优先开展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网络建设,重点打造杭州亚运会、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5G应用工程,加快推动5G网络从主要城市向重点乡镇延长,实现连片优质掩盖。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03•【字号】•【施行日期】2015.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3日杭州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27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政务数据资源共建共享为基础,围绕建设以人为本、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推进各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以市民卡、健康医疗、就业服务、智慧城管、家庭服务等五大领域为重点开展信息惠民行动,推进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移动化的普及应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争取建成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
二、行动目标(一)提升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
到2017年,实现电子政务基础网络100%覆盖市区和乡镇、街道,健全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息、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
基本建成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5%,实现IPv4和IPv6主流业务互通,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兆比特每秒(Mbps),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兆比特每秒(Mbps),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
(二)提升信息化协同共享水平。
浙江杭州推进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近年来 , 杭 州市余杭 区以“ 名校集 团化办学 ” 为重 要抓手 , 加快教 育融入主城 区步伐 , 积极拓展 优质教
育资源 。 一是强化城 乡学校互助共 同体建设 。 全 面推进城 乡中小学( 幼儿 园 ) 结 对互助工作 , 加 速城镇优质
教育 向农村辐 射 , 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最大化 , 全 区有 城乡学校互助共 同体 7 7个 , 参 与学校 1 6 4 所, 参 与市 级城 乡学校互 助共同体 的学校 1 6 所( 其 中核心学校 2 所) , 义务教 育阶段 学校参与城乡互助共 同体 的比例
一
主题 , 以学校文化建设 、 课程改革 为重点 , 从建立符合本校学生 发展需 要且富有特色 的课程体 系 、 转 变教
学方式 、 改革评价制度 、 实行选课走 班 、 铸 就学校品牌特色等方 面分别 阐述 了各 自的办学理念 、 办学特 色和 未来发展方 向等 。 三是 榜样激励 。 开展 市第三届 名校长评选活 动 , 评选 2 8 位名校 长 , 积极树立先 进典 型和
广
角
习 内容 , 后 者指学校提供 给学生 自主选 择的学习 内容 。 其 中, 拓展性课 程分为知识拓展 、 体艺特长 、 实践活 动等 3 类。 学校 要尽 可能开发多种类 型的拓展性课 程 , 让 每个学生都有机会选择 自己喜欢 的学 习科 目和活
动, 并 明确小学 阶段拓展性课程课时 占总课 时的比例为 1 5 %左右 , 初 中为 2 0 %左右 。 新修订 的《 浙江省义务 教育课程设 置和课时安排 》 对课 时设定 了两条底线 : 一 是不得增加周 总课 时和周教学 总时间 , 二是不 得挪
用音体美 、 品德 、 综合实践 活动的课时 。 在此前提下 , 学 校可在 国家规定 的课 时 比例范 围 内, 自主安排其 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31•【字号】浙政办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巩固提升建筑业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改革创新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建造方式和建设组织方式推进效果显著,“浙江建造”品牌效应进一步体现,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
———绿色建筑迈上新台阶。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高品质绿色建筑比例稳步提高。
加快推行以机械化为基础、以装配式建造和装修为主要形式、以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重达到40%以上。
———产业发展树立新优势。
建筑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GDP)比重保持5.5%以上。
培育200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以及100家以上设计、施工、研发一体化的专业承包企业。
产业工人队伍进一步优化。
———科技创新打造新平台。
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建造等数字技术全面应用于建筑产业,数字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
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
累计建成省级以上技术中心150家。
———质量安全保障形成新机制。
完善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主要责任、政府监督责任相衔接的质量安全体系。
推进工程质量责任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标准化。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27•【字号】浙发改产业〔2019〕523号•【施行日期】2019.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发改产业〔2019〕523号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促进我省块状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牵头制定了《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12月27日浙江省块状特色经济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按照省政府重点工作决策部署,为促进我省块状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推动浙江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以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为目标,以长三角一体化和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为契机,以数字化为引领,加快块状特色经济集聚化、服务化、绿色化转型,强化关键领域补短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块状特色经济,把块状特色经济转化成为浙江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浙江块状特色经济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到2022年,我省块状特色经济综合竞争力更强,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步伐加快,培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千亿级以上块状特色经济15个左右,产值500亿级以上的30个左右。
质量效益更好,“浙江制造”标准和品牌加快涌现,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左右。
创新动力更优,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8%,“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全国领先。
(完整word版)浙江省深化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浙江省深化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深化推进企业上云,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云上浙江”、“数据强省”建设,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深化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变革机遇,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创新应用和融合应用。
优化企业上云工作推进机制,强化云平台服务能力,完善云计算产业链和生态体系建设,进一步普及和深化企业云计算应用,提升企业在新常态下的发展新动能和竞争力,促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省实现上云企业达到40万家,打造云应用标杆企业300家,培育发展国际领先的云平台1个、国内领先的行业云平台20个,发展云应用服务商300家。
工业互联网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1 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企业上云数量保持全国领先优势,业务上云、整体云化等深度用云水平大幅提升,打造一批可复制的深度用云行业解决方案,培育一批知名的云计算平台和服务商,形成完善的云计算产业生态体系,全国云计算产业中心地位更加巩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云计算产业集聚地。
二、主要任务在2017年实施十万企业上云行动的基础上,抓好十项任务,不断深化企业上云进程。
(一)分类推进企业上云各地要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特点及其个性化需求,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施差异化上云推进策略,推动小微企业拓展云计算初级应用,推动大中型企业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制订专项措施,推动农业企业开展产品管理、供应链、营销等业务的云应用,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营销等业务的云应用,推动服务业企业开展客户关系管理、物流等业务的云应用。
(责任部门:省经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各市、县〔市、区〕政府)(二)推动企业深度用云各市要重点培育上云标杆企业,以规上企业为重点,分行业组织云平台服务商、云应用服务商加强对接,点对点地进行需求分析、上云诊断,配合制定云化方案,推动企业从资源上云逐步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数据上云升级,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形成一批通过业务重构和数据整合提升企业价值链的典型应用案例,打造一批可复制的深度用云行业解决方案。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 —2022 年)为贯彻落实国家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高质量、现代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聚焦数字基础设施、智能化基础设施、创新型基础设施三大重点方向,按照三年见成效的要求,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万亿计划(“ NI1000计0 划”,)努力成为“重要窗口”的标志性成果。
———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领先的标杆省份。
到2022 年,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比2019 年增长2 倍以上,2020 —2022 年累计完成投资近万亿元。
投资结构显著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占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比2019 年翻一番,新型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整体效益迈向全国领先行列。
———建成领先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网络。
到2022 年,率先建成以自主安全可控、自主深度算法、超强低耗算力、高速广域网络和互通数据平台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夯实数字浙江基底,推动全域智慧化发展。
建成5G 基站12 万个以上,大型、超大型云数据中心25 个左右,率先完成双千兆宽带网络布局,建成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打造领先的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
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 以上。
聚焦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交通物流、清洁能源、幸福民生等重点方向,开展一批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
———建设领先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生态。
数字技术核心领域的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装置、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基本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培育10 个以上产业基地、100 家以上标杆企业、100 家以上高能级创新平台,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生态。
二、主要任务(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 高质量建设5G 网络。
鼓励5G 基站共建共享,优先开展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网络建设,重点打造杭州亚运会、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5G 应用工程,加快推进5G 网络从主要城市向重点乡镇延伸,实现连片优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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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智慧浙江建设三行动计划(终稿)“智慧浙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一、“智慧浙江”建设总体思路 (4)(一)指导思想 (4)(二)基本原则 (5)二、“智慧浙江”建设主要目标 (6)三、“智慧浙江”建设重点任务 (9)(一)“3+X”智慧城市指导与服务模式试点推进计划 (9)1.战略研究与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9)(二)经济发展智慧化提升计划 (10)2.智慧能源工程 (10)3.智慧物流工程 (11)4.电子商务深化发展工程 (11)5.智慧农村工程 (13)(三)城市运行与社会管理提升计划 (13)6.智慧交通工程 (13)7.智慧电网工程 (14)8.智慧安全工程 (15)9.智慧水务工程 (16)10.智慧城管工程 (17)11.智慧环保工程 (18)(四)公共民生幸福体验计划 (18)12.智慧医疗工程 (18)13.智慧安居工程 (19)14.智慧文化工程 (20)15.智慧教育工程 (20)16.智慧旅游工程 (21)(五)产业转型升级计划 (22)17.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程 (22)18.智慧技术应用工程 (25)19.产业集群“两化”融合试点工程 (27)(六)电子政务优化计划 (28)20.“电子政务云”建设工程 (28)21.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工程 (28)(七)智慧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计划 (29)22.物理基础设施感知化改造工程 (29)23.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0)24.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31)四、“智慧浙江”建设保障措施 (32)(一)组织领导机制建设 (32)(二)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 (32)(三)资金保障机制建设 (33)(四)智力保障机制建设 (34)(五)评估考核机制建设 (34)(六)交流合作机制建设 (35)(七)氛围营造机制建设 (35)附件1:2012年“智慧浙江”建设试点项目表 (36)附件2:“智慧浙江”建设重点项目推进一览表 (37)大力推进“智慧浙江”建设,是我省加快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手段,也是我省应对新一轮竞争、营造发展新优势的必然要求。
随着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过近年来“数字浙江”建设,我省信息化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信息化应用较为领先,信息技术研发具备了一定的优势,为“智慧浙江”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深入推进“智慧浙江”建设,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十二五”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政府、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推进浙江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总体要求,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智慧浙江”建设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大力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以全省着力推进“三大国家战略”、“四大建设”和“五大统筹”为重要机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国家部委、省、市三级“3+X”试点推进模式为重要抓手,以“一揽子”解决问题为宗旨,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管用的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循序渐进、上下联动,着力构建全国领先的智慧基础设施体系、智慧产业体系、智慧应用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大力应用信息化创新社会管理,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打响智慧浙江应用品牌,让全社会享受信息化建设成果。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顶层设计、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建设,加强统筹协调与环境优化。
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市场导向与企业主体作用,创新商业模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广泛参与的发展格局,增强建设智慧城市的整体合力,形成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突出重点,试点先行。
围绕各地特色优势、公共服务、城市运行与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一揽子框架先行,重点解决群众目前面临的主要难题,注重实效,找准突破口,优先推动智慧化应用,发挥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
在试点先行基础上分阶段发展、逐步推进,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各领域深入应用,打造具有标杆式的智慧浙江应用模式。
夯实基础,抢抓机遇。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力度,加快智慧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步伐,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智慧城市发展提供安全可靠、适度超前的基础保障。
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历史机遇,突破挑战,赢得智慧城市建设先发机遇,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应用为主,惠及百姓。
加强智慧应用体系建设,探索智慧浙江应用新模式。
切实把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作为“智慧浙江”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领域的重点应用,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受信息化基本公共服务,让群众感受、享受、支持“智慧浙江”建设。
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坚持大合作、大集成、大网络、大协同,防止业务分割、信息孤岛、各自为政。
推动资源大集成,实现一个方案设计、一体化建设、“一揽子”集成、一个系统运维、统分结合运作,共建共享,做到“一网通”。
推动各方力量大协同,实现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服务与监管结合、防范与应急相结合,做到“一起防”。
推动智慧化业务和目标大集成,实现智慧化处理。
技术突破,产业引领。
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研发,率先实现技术突破,抢占先机、抢占战略制高点。
把培育智慧产业体系作为“智慧浙江”建设的立足点,大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发展,积极培育云计算与物联网产业,着力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新兴产业中的作用。
二、“智慧浙江”建设主要目标总体目标:通过三年“七大行动计划、二十四大工程”的试点推进,到2014年底,完善“一揽子”解决问题思路建设,建立健全一个公司主体推进一个试点项目的责任机制,“3+X”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建成“智慧浙江”应用体系主体框架,为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全国领先、智慧技术应用全国领先、智慧产业发展全国领先、基础设施建设全国领先、智慧技术研发优势显现、推动安全保障法制化等5-10年长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努力营造智慧浙江应用品牌效应。
智慧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建成“光网浙江”。
智慧基础设施达到能级跃升,实现物理基础设施与信息基础设施的有机融合。
率先实现全省重点物理设施感知化装备,提高智能化水平。
实现光纤到户城市地区全覆盖,行政村全部实现通光缆,自然村全部实现通宽带,全面建成“光网浙江”。
基本实现全省重点乡镇及以上区域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WLAN)热点全覆盖,热点覆盖层次分明。
实现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开展TD-LTE移动通信试验网建设。
基本建成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下一代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取得突破性进展。
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智慧产业快速发展,打造智慧技术应用领军省份。
到2014年底,基本形成智慧产业体系,建成一批智慧产业基地,物联网产业、云计算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智慧浙江”建设的有力支撑和我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
新一代信息技术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力争达到国内领先、接近世界先进水平,并广泛运用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建成多个规模以上智慧产业园区、集聚区,运用智慧技术加快我省电子商务深化发展,推动“电子政务云”体系建设,把我省打造成国内智慧技术应用领军省份。
“3+X”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智慧应用成效显现。
2012年率先在杭州“智慧安全”、云计算服务创新基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宁波“智慧物流”、“智慧健康”、“无线城市”,嘉兴“智慧电网”,绍兴“智慧安居”,台州“智慧水务”,省经信委“智慧能源”、省交通厅千岛湖“智慧港航”、省交投集团“智慧高速公路”共12项首批智慧城市建设试点项目取得突破进展。
2013年继续推进温州“智慧旅游”、“智慧环保”,湖州“智慧工业”,金华“智慧社区”或市民卡工程,衢州“智慧安全”,舟山“智慧普陀山”,丽水“智慧政府”,义乌“智慧商城”和诸暨“智慧安保”等领域试点建设。
2014年继续扩大试点应用领域,并在前两年试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向全省推广。
基本形成城乡发展均衡化、社会管理智能化、公共服务个性化、政府服务高效化和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智慧应用新格局。
智慧保障体系日臻完善。
建立健全智慧浙江建设保障机制,健全组织保障与工作推进机制,完善专家咨询评估机制;基本完善政策、法规、规划与标准体系,形成一批业务流程与信息技术融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安全保障可控、可信、可靠;建立健全由多方参与、稳定增长、市场化运作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培养、引进智慧城市高端紧缺人才,保障“智慧浙江”建设的智力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智慧浙江”建设环境氛围;建立国内外合作交流机制,形成“智慧浙江”品牌效应。
三、“智慧浙江”建设重点任务(一)“3+X”智慧城市指导与服务模式试点推进计划积极推动全省各地市落实《共同推进浙江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和“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地方特色、自身基础条件等开展智慧城市“3+X”指导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确定试点项目和应用方案。
整合国家部委、省、市资源开展战略研究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加大对各地市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扶持和指导力度,将宁波建设成为智慧城市国家综合试点城市,其他有条件、有基础的城市优先开展涉及经济发展、城市运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试点建设。
力争到2014年,实现试点应用成效显著、试点建设模式逐步向全省全面推广的“智慧浙江”新局面。
未来三年,需要率先完成“智慧浙江”战略研究与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推进各地市试点项目工程建设。
1.战略研究与标准体系建设工程联合国家部委、省、市等各方力量,力争2012年率先完成“智慧浙江”建设战略研究部署。
参与中国工程院《中国智能城市建设与推进战略研究》课题研究,主持国家科技部重点课题《浙江省智慧城市建设研究》,由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牵头组织《浙江省智慧城市研究课题》,各试点城市结合项目实施,具体负责专项研究,共同完成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