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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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

我国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

我国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摘要】我国企业破产清算会计是关乎企业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

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存在诸多问题,如会计信息不及时、准确,会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会计制度不够完善,以及会计数据保密性不强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建立健全破产清算会计制度,加强破产清算会计监管,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完善会计数据保密措施。

只有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才能有效提升我国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工作水平,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对破产清算会计的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是保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能够有效进行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企业破产清算、会计、问题、解决对策、会计信息、准确、专业水平、制度、保密性、监管、专业水平、数据保密措施。

1. 引言1.1 破产清算会计的重要性破产清算会计是企业在破产清算阶段的重要财务管理工作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破产清算会计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财务数据,为企业破产清算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支持,为债权人和股东做出清晰的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信息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帮助相关利益相关方及时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情况,确保资产的合理处置和债务的妥善清偿。

破产清算会计还能够规范破产清算程序,保证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企业破产清算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加强破产清算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做好破产清算会计工作,才能有效推动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破产清算的良性发展。

1.2 我国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存在的问题会计信息不及时、准确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于决策者和相关利益方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破产清算过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会计人员可能无法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导致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受到影响。

会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也是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存在的问题之一。

破产清算会计需要具备较高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目前我国部分企业破产清算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缺乏相关经验和能力,导致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出现错误和失误的可能性较大。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及解决路径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及解决路径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及解决路径企业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经营已无继续的可能性时,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企业进行清算处理的一种方式。

破产清算中涉及的财务问题众多,主要包括资产评估、债务清算、资金管理等方面。

以下是企业破产清算中常见的财务问题及解决路径。

首先是资产评估。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正确评估企业的资产价值对于债务清算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资产评估涉及到资产的估值方法选择、资产质量鉴定、资产负债表调整等问题。

为了保证资产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通常会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资产估值工作。

其次是债务清算。

债务清算是指根据破产清算的原则,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算处理。

债务清算涉及到债权债务的确认、债务偿还及优先顺序、债务追偿等问题。

在债务清算过程中,需要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与债务人和债权人进行债务清算谈判,确保债务清算的公平与合理。

再次是资金管理。

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如何管理和适度利用企业的资金,保障债务清算的顺利进行是十分重要的。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收付管理、资金监督与使用、资金保全等方面。

一个合理的资金管理方案可以帮助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企业破产清算中还可能涉及到企业财务报告调整、资产出售与处置、企业资产转让等问题。

在解决这些财务问题时,首先需要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并与法院、债权人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

还需要聘请专业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确保流程的合法合规。

1. 根据破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破产清算计划,明确债务清算和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标准。

2. 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与债权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制定债务清算方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4.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合理管理企业资金,确保债务清算的顺利进行。

5. 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法院和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较为复杂,需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通过专业人员的参与和各方的沟通与协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债务清算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破产清算若干财务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若干财务问题

出市场, 并且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 体现了它的公平性; 第二点, 对债
权人进行保护, 对逃 债的行 为进行 了遏制作用 。 在讲信用 的经济市场 , 债权与债 务的关系所表 现的就是 完整的信 用关系 ,所 以为 了维护市
第三, 清算工作效率不高。在破产审判实践中, 企业破产中基本上
是 由政府部 门派 出人员组成清算组 , 很少有 专业人员参与 。有 些清算
是 由于通过 申请破 产而最终受偿到债权顺位偏 后, 甚至因为没有 破产 财产分 配而得不到清偿 , 所 以债权 人不愿 主动启动 破产程序 , 而 更希 望通过诉讼 的方式得到债权的实现 ; 三是 根据公司法及最 高人 民法院
相关规 定, 债权 人还可 以通过 向法 院申请对 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来主张
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最后提出解决方法。
关键 词: 破产清算 ; 企业
四、 清算可能出现 的问题 ( 一) 清算前
第一, 审理周期长。 造成这个的原因之一是法律关系复杂导致平
均审理周期长 。由于破 产清 算案件利 益牵涉 较广 , 法律关系 复杂, 涉及
中图分类号: F 2 3 文献标识码: A
第一, 清算费用的预提、 支付没有量化规定。破产费用是指在企业
宣告破产之后, 清算组为了管理、 处理破产财产而在破产案件办理过
程 中所发生 的费用 。 关于破产财产 费用 的开支标准应 占破产财产 的比
例, 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依据, 容易出现乱收费的情况, 此现象导致
破产清 算的无 用功 。
场, 必须建立健全的破产清算制度; 第三点, 研究破产清算制度有利于
提高资产利用率、 优化配置等问题 。

企业破产财务分析报告(3篇)

企业破产财务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引言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最终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状态。

破产是企业经营失败的一种极端表现,也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本报告以某破产企业为例,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深入分析,旨在揭示破产原因,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企业概况某破产企业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从事制造业生产。

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后,企业曾一度成为行业领军企业。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内部管理不善等原因,企业逐渐陷入困境,最终于2023年宣告破产。

三、财务状况分析(一)资产负债表分析1. 资产结构分析破产企业的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

分析结果显示,破产企业的流动资产占比过高,达到60%以上,而固定资产占比相对较低。

这表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过度依赖流动资产,缺乏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和维护,导致生产设备老化、技术落后。

2. 负债结构分析破产企业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构成。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分析结果显示,破产企业的流动负债占比过高,达到70%以上,而长期负债占比相对较低。

这表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过度依赖短期融资,长期负债规模较小,导致资金链紧张。

(二)利润表分析1. 收入结构分析破产企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

分析结果显示,近年来,企业销售收入逐年下降,表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竞争力不足。

2. 成本费用分析破产企业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分析结果显示,企业成本费用控制不力,导致利润率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破产企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值,表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日常开支。

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破产企业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也为负值,表明企业在投资方面存在问题,如过度投资、投资回报率低等。

破产清算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破产清算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财务管理FINANCIAL MANAGEMENT破产清算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夏媛江苏东衡会计师事务所摘要:企业破产属于一种有效且特殊的资源配置方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破产现象也越来越常见。

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财务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有效增强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必须全面梳理财务管理工作,同步采取必要措施改进财务管理现状,对破产清算相关问题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各方利益。

基于此,本文结合破产清算基本内容,深入探究破产清算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相关管理者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破产清算;财务管理;问题;对策引言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环境中,企业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如果企业出现经营不善问题,将很容易被市场淘汰,为了偿还企业背负的巨额债务,维护债权人的权益,通常要进行破产清算。

财务管理在破产清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当前破产清算实践中,还存在会计处理缺乏规范性问题,并且一些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框架缺乏正确认识,导致管理框架不够合理,整体财务管理工作缺乏有力监督,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破产清算工作的质量。

因此,有必要对破产清算实践中的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进行深入探究,在有效处理各种财务问题基础上,促进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高效推进。

一、破产清算基本内容所谓破产清算,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宣告破产之后,由清算组暂时接管公司,进行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评估、分配以及处理等工作。

清算组主要由股东和有关机关人员(政府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人员)、专业人员(评估师、律师、会计师等)组成[1]。

企业破产主要就是管理人员由于经营不善等造成企业发生资不抵债的现象,最终导致破产。

企业破产需要先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要求对外宣告该企业破产,之后由法院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破产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对企业财产实现合理、合法的分配。

企业财产清算期间,需要先评估破产企业资产,对作价处理方案进行制定,然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查清破产企业剩余资产和财务情况,及时变价出售相关资产,同步管理好破产期间涉及的各种基本费用,对资产分配方案及时作出调整,最终依据相关顺序对企业债务进行清偿。

略论企业破产清算的某些财务问题

略论企业破产清算的某些财务问题

能做到统一规范 ,给清算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因此研究如何 权 。第二 ,破产 宣告时债 务人未到期的债权。第三,数额超过
改进 企 业 破 产 清 算财 务方 面 的 问题 具 有 非 常 积 极 的意 义 。本 担 保 物 价 款 的 财 产担 保 债 权 的未 受 清 偿部 分 。 第 四 ,清算 组
文 从 企 业 破 产和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入 手 ,对 破产 清 算 中的 财 务方 决 定解 除 破产 企 业 末履 行 合 同而 应 支付 给对 方 的损害 赔偿 额 。
面 存 在 的 某 些 问题 进 行 一 些 相 关 的 建 议 。
处 理 破 产 企 业债 务是 清 算 组 的 重 要职 责 。第 五 ,企 业被 宣 告
王润夏,张伟 (2009)认为部分清算留守机构 的财务分支 破产前,保证人代替作为被保证人 的企业清偿债务的数额。第
缺 少 必 要 的 范 围和 标 准 ,内部 会 计 控制 制度 不 健 全 ,财 务 收支 六 ,票 据 发 票 人 或背 书 人 被 宣 告 破产 ,付款 人 或者 承 兑人 因 不
略论 企业破产清算 的某些 财务问题
局 丹
(陕西 国 际商贸学 院 陕 西 ·成 阳 712046)
摘 要 本文通过对企业破产和破产清算的概述 系统的归集 了破产清算 中出现 的财务 问题 ,针对各种财务 问题 ,结合
我国的实际情况 ,做 一些简单 的探究 ,提 出了企业针对破产清算财 务问题 的对策 以及建议 。
的 研 究 ,通 过 对 国 内 最近 理论 研 究 成 果 进 行 了比 较 详尽 和 系 定 、破 产财 产 的清 查 、评 估 、变 现 过 程 缺乏 必 要 的财 务监 督 、缺

企业破产清算的财务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的财务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的财务问题在企业的实际破产清算中深感我国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有待进⼀步规范,现就破产清算中存在的⼀些问题,试作以下探讨。

破产财产的界定从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起,清算组就接管了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破产企业应及时向清算组移交会计档案、企业各种⽂书合同,移交的档案包括原企业的⼈事、财务等各种档案、⽂件、经济合同、债权债务证明、各种账册、报表以及企业的各种印章。

清算组在此阶段,主要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为依据,审查企业以下事项。

有⽆借机隐匿、私分、⽆偿转让财产。

⾮正常压价出售企业财产。

对原⽆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付。

以各种名义放弃⾃⼰的债权。

此阶段应着重借助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职业判断,以实际发⽣的经济业务及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破产企业的财产现状。

在财产性质的判断上应运⽤会计谨慎性原则债权债务的确认破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平⼤多较低,财务⼯作不规范,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破产企业的资产债务的处置状况和进度,⼀些债权已经具备坏账损失的核销条件,但企业没有及时办理核销⼿续⽽长期挂账,部分债务已经豁免或已经偿还,会计上未作相应处理,导致会计账实不符。

部分收⽀业务应列⼊当期损益,但会计部门将其挂往来账处理,使会计报表中的损益类信息不准确。

企业与主管部门、上级公司、财政机关之间的往来账务长期不核对,⼜形成了账账不符,所有这些均导致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债权债务难以核对。

清算组接⼿破产企业后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同企业原法⼈、财务⼈员逐笔逐项地核查破产企业的往来账款情况,复印有关合同、承诺书、借条等单据,作为催收账款的依据,对私⼈借款应尤为关注。

处理破产企业债权债务是清算组的重要职责,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继续履⾏破产企业未履⾏的合同,但应尽量听取采纳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专业判断,必要时应向法院请⽰,以免陷于单个事务⽽影响破产清算的全⾯⼯作。

破产财产的变卖除禁⽌流通货物和限制流通货物应由政府指定部门收购外,破产企业财产应委托专门的拍卖公司进⾏拍卖,拍卖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体出售。

浅谈破产清算实践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破产清算实践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破产清算实践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周源(河南鑫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河南郑州450000)摘要:众所周知,近年以来国内经济社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改革进程也在不断的深入,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类型的企业数量开始增多,而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对于企业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而在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之下,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后续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破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破产清算工作,然而目前国内的企业破产清算工作面临一定的困境,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具有比较多的问题,这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后续餉发展过程中需要针对现阶段的破产清算实践工作中财务管理工作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后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促使破产清算工作整体质量和效果得到提升。

故此,本文将针对破产清算实践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相关的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破产清算;实践工作;财务管理;工作问题;有效对策;研究分析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2096-3157(2021)02-0127-03—、前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的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其中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在这种环境之下,部分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和其他方面的影响,就会难以维持相关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就出现了破产的现象,而为了保护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就需要重视实际的企业破产清算工作,这一点对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相关资源的配置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而现阶段实际的破产清算工作中还存在着比较明显的问题,凸显出来了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因此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需要针对此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这样后续才能够将其问题进行解决,进而保护相关人员的权益。

所以,本文将针对破产清算实践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详尽的阐述,除此之外,笔者还会针对实际的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容易忽视的几个财务管理问题提出意见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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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企业兼并与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郭海燕物流12-205摘要本文首先简要阐明企业兼并和破产清算的概念以及破产清算财务管理所包含的内容,接着重点论述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有关财务问题,最后,针对各种财务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企业兼并破产破产清算AbstractThis paper clarify corporate mergers and liquidation bankruptcy concepts and contents contained i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briefly.And then focuses on corporate bankruptcy and liquidation of the relevant financial issues,.Finally, for a variety of financial issues, make a few suggestions.Keywords business merger and bankruptcy liquidation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导致了破产兼并活动时有发生。

但是,多数未完全体现破产兼并的优势效应。

纵观世界各国破产兼并失败的案例,尽管造成失败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忽视破产兼并财务方面的工作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破产的难点之一就是债务难以清偿。

破产清算程序是企业破产中的关键一环,直接影响到破产企业债务的清偿问题,已成为当今各国立法予以调整的重要清算程序,规范企业清算法律的完善程度已成为一个国家信用法制层次的标志,标志着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

因此,应当对破产清算给予更多的注意,破产清算的财务管理更是其中的关键性环节。

本文试对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及其法律规制作一些探讨。

一、企业兼并及破产清算企业兼并是企业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对其他公司的控制权,以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实现企业目标的经济行为。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把兼并分为不同的类别。

[1]企业兼并按出资方式划分,有出资购买式兼并、出资购买股票式兼并;按行业相互关系划分,有横向兼并、纵向兼并及混个兼并;按是否取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划分,有善意兼并、敌意兼并;按是否有利于目标公司本身资产来付兼并价款划分,有杠杆兼并、非杠杆兼并两类。

企业兼并一般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兼并双方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兼并双方签订兼并合同,是企业兼并中两个最基本的程序。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律的有关规定,[2]企业兼并一般需要经历三个阶段:调查阶段、执行阶段和履行阶段。

这三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则根据兼并双方的企业类型、兼并类型而有所不同。

就非上市公司的兼并来说,兼并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1)兼并的双方经过初步接触,并且签订诚意交往的意愿书;(2)兼并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审查评估;(3)兼并双方正式签订兼并合同。

二、企业兼并中的财务评价与财务规划企业兼并实际上是企业对“最大”利润与最小风险的追求。

企业兼并中涉及的财务问题,主要是财务评价和财务规划。

财务评价(Financial appraisal)是指企业的财务评价正是从分析企业的财务风险入手,评价企业面临的资金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等因素,从而对企业风险进行信号监测、评价,根据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现行价格体系,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生的财务效益和费用,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财务评价指标,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外汇平衡等财务状况,借以判别项目的财务可行性。

从兼并方的观点来看,被兼并企业的内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兼并后的协调效应,那么企业兼并的财务评价在理论上就应该以协同效应的预期为基础,但是由于协同效应本身又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决定了这种预测在实际操作是面临的许多困难。

企业兼并实务中,评价目标公司财务价值时可采用的评价方法有三种:账面价值调整法、市场比较法和预期收益贴现法等。

企业兼并中的财务规划主要是指兼并企业如何筹集兼并的所需资金以及如何出资,即融资方式规划和出资方式规划。

三、破产清算程序[3](一)成立破产清算组。

依法宣布破产的企业,其破产清算工作应清算组完成。

法院应自企业宣告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组的人员由法院从企业的主管部、国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单位专业人员中指定。

清算组可聘请要的工作人员。

清算组接管破产业后,要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评估、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可依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同时向人法院负责并报告其工作。

(二)清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

清算组成立后,应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理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分配破产财产给债权人。

清算组应依法拍卖破产企业的财产以清偿债务,债务清偿以现金分配为主,并辅以实物分配。

如果破产财产不能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应按比例分配。

(四)分配剩余财产。

若以破产财产清偿所有的债务后还有剩余时,清算组应把剩余收入在所有者之间公平地分配。

(五)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出具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表等财务文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验证,报审批部门批准后,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宣布企业终止营业,同时将工商部门的注销登记文件送税务部门及企业开户银行。

自此,企业法人资格正式终止四、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4]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财务问题主要有破产财产的界定与变卖、破产财产的界定和确认、破产费用的确认与管理、破产财务的分配与破产财产的清偿等。

(一)破产财产的界定与变卖1、破产财产的界定。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有归破产企业拥有的可用于破产分配的全部财产的总和。

破产企业应及时向清算组办理会计档案、文书等的移交手续,这些档案包括企业的各种档案、文件、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债权债务证明、各种账册、报表以及企业的各种印章等等。

移交之前破产企业应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

为防止企业破产财产的流失,[5]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①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②非正常压价处分财产;③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⑤放弃自己的债权等。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防止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并最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2、破产财产的变卖。

除禁止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应由指定部门收购外,破产财产可委托专门的拍卖公司拍卖也可由清算组自行组织,但都应本着公开原则及整体出售原则进行,确实无法整体出售时方可分散出售。

[6]破产财产的估价方法有账面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可变现净值法等。

实践当中一般选择最后一种方法,即将企业的全部财产变卖,以取得现金作为清算财产的基础,各项财产可能发生的贬值或升值,计入企业的清算收入或损失。

要续办并能整体出让的设施,可以计入破产财产。

(二)破产债权的确认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于破产人享有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在我国,破产债权包括以下六项内容: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宣告时债权人未到期的债权。

3、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的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未受清偿部分。

4、清算组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而应支付给对方的损害赔偿额。

处理破产企业债务是清算组的重要职责,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确认的原则是,若有利于破产债权人,则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就选择解除合同,以公证、审批形式签订的合同还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应作为破产债权。

5、企业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作为被保证人的企业清偿债务的数额。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承兑人因不知事实而付款或承兑产生的债权。

(三)破产财产的分配清算组做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审查通过,交由法院裁定执行。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坚持以现金分配为主,实物分配为辅的原则,并在优先扣除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金;3、尚未偿付的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比例在各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如果在清偿所有破产债权后,破产财产还有剩余,则将剩余部分在企业所有者之间按投资比例分配。

五、结论----清算财务管理的制度完善及法律规制在破产清算财务管理的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企业恶意破产或暗中剥离优良资产,以达到假破产、真逃债的目的,最终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对此,应从制度层面及法律层面加以完善。

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企业会计核算应做出相应改变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时,所有与该企业利益相关者都会对自己的利益提出赔偿。

由于大多数破产企业无法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各利益相关者都希望自己的利益优先得到清偿,从而形成了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及其与企业之间的矛盾。

如有剩余财产可供分配时,还将形成企业与各所有者之间的矛盾。

这些关系和矛盾便构成了破产清算的财务关系。

清算财务管理则是基于上述清算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组织破产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流入的资金,处理企业同各方面关系人的财务关系的管理工作。

[7]由于在清算过程中,许多事项乃至清算程序都是由法律来规范的,因此,与常规企业相比,清算企业会计核算有其特殊性:1、会计核算主体不再是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机构和人员,而是清算小组。

2、会计对象发生变化:改变为清算组依法进行的清理变卖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业务活动中的具有一次性和终局性的业务活动。

3、会计核算基础理论发生变化:其一,由于破产清算期间改由清算组接管公司的财产和事务,只能进行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从而在会计的基本假设问题上无需涉及持续经营假设。

其二,由于破产财产需按现时变现价值而不是账面价值反映,会计核算也无需严格按币值不变假设进行。

其三,由于破产财产不是根据原始成本而是根据变现价值计算,从而无需采纳会计的某些基本原则,如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等。

4、账户内容发生变化:除采取财务会计中的有关账户外,还应根据破产清算的要求重新设置一些专用账户,如破产财产、担保财产、抵销财产、受托财产、普通债务、担保债务、清算费用、清算损益等特设账户。

5、财务报告的目标发生变化、种类、格式及基本内容都发生变化:由于清算的目的是处理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因此,清算财务报告不再是桐示破产企业的财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而是报告企业破产的清算过程和结果。

在清算中对资产的清查、债权的收回、债务的偿还,剩余财产的分配等,都还是企业存续期间财务活动的延伸和继续。

因此,清算财务活动仍然要遵守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基本规范,符合财务活动的一般规律,以保证最大可能地实现清算目标,保护破产过程中各利益关系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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