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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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造价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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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文件汇编(江苏)目录常建〔2016〕94号 (1)苏住建价〔2016〕3号 (3)常工价〔2016〕23号 (6)苏建价〔2016〕151号 (7)苏建价〔2016〕154号 (11)常建〔2016〕94号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筑业营改增后调整的计价依据均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的规定执行,未调整的仍执行省、市的原相关规定。

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针对省厅调整的部分总价措施项目的费率,我市对应再明确如下:1.通常情况下部分措施项目费费率的统一标准2.建筑工程赶工措施费的计取标准调整为(提前天数/定额工期天数)/0.35×2.1%3.建筑工程按质论价费费率序号优质工程等级计算基础费率标准1国家级优质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3.10%2省级优质工程2%3市级优质工程1.50%4市级优质结构工程0.50%三、《常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将配套税改同时发布含税价格和除税价格,各类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时相应选取使用。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变化时合同价款的调整,不同计税模式下的风险幅度以各自材料价格的对应口径为依据计算。

四、本通知和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计算规范、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费用定额以及省市相关贯彻文件一并配套使用。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如遇涉税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等相关部门。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常州市城乡建设局2016年4月27日苏住建价〔2016〕3号关于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规定,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情况,现将贯彻执行该通知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措施项目费中关于二次搬运、临时设施、赶工措施和按质论价统一费率标准如下:二、采用原有计税模式进行招标或签订合同的工程,凡由于营改增税收政策而涉及造价调整的,结算时均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现行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明一、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护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以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二、措施费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三、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四、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用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施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有分布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分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1)企业管理费:指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内容包括: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说明(1)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说明(1)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总说明1.《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定额》共八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2.《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概算、招标工程控制价、工程预算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本定额计价单位为元,默认尺寸单位为毫米(mm)。

3.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工程,不适用于市政工程的小修保养。

4.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5.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它资料。

6.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7.关于材料消耗量:(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

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混凝土消耗量按现场拌合考虑,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按下列办法计算:对厂站工程:泵送混凝土的,定额人工数量扣30%,定额混凝土搅拌机械数量全扣,定额水平运输机械数量扣50%,垂直运输机械全扣;非泵送混凝土的,定额人工数量扣15%,混凝土搅拌机械全扣。

对其它市政工程:泵送混凝土的,人工扣40%,混凝土搅拌机械数量全扣,定额水平运输机械数量扣50%,垂直运输机械全扣;非泵送混凝土的,人工扣20%,混凝土搅拌机械全扣。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传月知识竞赛题(说明:为增强社会各界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经请示省建设厅同意,决定10月份在全省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知识竞赛活动。

欢迎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理部门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人士踊跃答题。

此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200元(个人调节税自理)。

组织奖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设定。

获奖名单将于11月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各市造价信息杂志上公布。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1、()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A.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B. 政府投资C.民间投资D.外商投资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省开始执行的时间是()。

A.2003年7月1日B.2004年4月1日C.2004年6月1日D.2004年7月1日3、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合同,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A.固定单价B.固定总价C.成本加酬金D.可调价格4、在约定风险范围时,()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A.自然灾害B.不可预见性灾害C.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D.政策性调整5、投标人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方案自行补充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的费用内容划分,应按()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A.企业定额B.江苏省计价表C.江苏省机械台班定额D.消耗量定额6、购入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其模板费应列入()中。

A.构件价格B.预留金C.措施项目费D.其他项目费7、有关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的,综合单价可作适当调整。

(现行2014版)江苏地区建筑与装饰项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

(现行2014版)江苏地区建筑与装饰项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其计算规则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 107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1.0.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1.0.5 本规范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 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 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 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 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 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史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0.3 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0.4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5 预留金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江苏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9)40号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执行08规范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08规范的执行要点1、08规范认真总结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成果,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全过程进行规范的国家标准。

严格执行08规范对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切实按本意见抓好08规范的执行。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招标发包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对于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08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的其他条文仍应执行。

3、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应由编审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接受委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资格等级范围内从事其招标代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核对)工作。

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江苏省关于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9本计算规范的贯彻意

附件一:措施项目清单调整和增加一、单价措施项目: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增补电梯井脚手架。

2、011702003构造柱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调整为: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

3、01170300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施工工期日历天”为定额工期。

4、011704001超高施工增加注1调整为:超高施工增加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或层数超过6层时。

工程量按超过20m部分与超过6层部分建筑面积中的较大值计算。

地下室不计算层数。

二、总价措施项目调整和增加如下:附件二:F.2 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表-09G.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并填写“数量”中的“投标”和“暂估合价”列。

2、此表中所列暂估材料(工程设备)为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包含发包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

表-12-2附录H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表-13L.1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 第页共页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数量”、“合价”栏之外的内容,“数量”、“合价”由投标人填写。

2.结算时,“单价”栏按招标人实际采购价(包含采保费)列入。

表-20L.2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3.此表中不包含暂估单价的材料(工程设备)。

表-21。

江苏省市政工程类别及取费计算规则

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江苏省市政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

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安全生产监督费;4、建筑管理费:5、劳动保险费;6、税金;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

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以人工费或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市政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市政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市政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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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造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造价(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Ⅰ、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就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及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S=(A+4)×(B+4)=S底+2L外+16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Ⅱ、基础土方开挖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与宽就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Ⅲ、回填土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Ⅳ、运土方运土就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就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

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与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为余土外运,负值为缺土内运(取土回填)。

二、打桩工程量计算规则Ⅰ、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她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2、送桩:计算方法按定额规定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0m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计量单位:m3计算公式:V=桩截面面积×(送桩长度+0、5m)3、接桩:江苏04计价表要求按每个接头计算。

接桩就是指按设计要求按桩的总厂分节预制运至现场先将第一根桩打入将第二根桩垂直吊起与第一根桩相连后再继续打桩硫磺胶泥接桩——计量单位:m2;按桩截面积电焊接桩——计量单位:t ;按包角钢或包钢板的重量。

Ⅱ、打、压预应力钢筋砼管桩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长计算,桩尖虚体积不扣除,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她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计量单位:m3,体积计算公式如下: V=桩截面积×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桩内灌芯工程量计算,计量单位:m3V=管桩桩孔内径截面积×设计灌芯深度Ⅲ、灌注桩(1)打孔沉管灌注砼、砂、碎石桩单打、复打:计量单位:m3V=管外径截面积×(设计桩长+加灌长度)设计桩长——根据设计图纸长度如使用活瓣桩尖包括预制桩尖, 使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则不包括加灌长度——用来满足砼灌注充盈量,按设计规定;无规定时,按0、25m计取。

(2)夯扩灌注桩:计量单位:m3V1(一、二次夯扩)=标准管内径截面积×设计夯扩前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V2(最后管内灌注砼)=标准管外径截面积×(设计桩长+0、25m) 设计夯扩投料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3)泥浆护壁钻孔混凝土灌注桩①成孔工程量,计量单位:m3钻土孔V=桩径截面积×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的深度;钻岩孔V=桩径截面积×入岩深度②混凝土灌入工程量,计量单位:m3V=桩径截面积×有效桩长,有效桩长设计有规定按规定,无规定按下列公式:有效桩长=设计桩长(含桩尖长)+桩直径设计桩长——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地下室基础超灌长度按现场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③泥浆运输工程量:计量单位:m3,泥浆外运的体积按钻孔的体积(成孔工程量)计取。

Ⅳ、人工挖孔桩(1)人工挖孔工程量:计量单位:m3V(人工挖土)=护壁外围截面积×成孔长度成孔长度——自然地坪至设计桩底标高V(淤泥、流砂、岩石)=实际开挖(凿)量(2)砖、混凝土护壁及灌注桩芯混凝土工程量:计量单位:m3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Ⅴ、深沉搅拌桩、粉喷桩V=(设计桩长+500mm)×设计桩截面面积(长度如有设计要求则按设计长度)。

以立方米计算(双轴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

Ⅵ、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桩V=(设计桩长+500mm)×设计桩截面面积或螺旋外径面积(长度如有设计要求则按设计长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长含桩尖。

Ⅶ、基坑锚喷护壁成孔及孔内注浆按设计图纸以延长米计算,两者工程量应相等。

护壁喷射砼按设计图纸以平方米计算。

Ⅷ、土钉支护钉土锚杆按设计图纸以延长米计算,挂钢筋网按设计图纸以平方米计算。

三、砌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Ⅰ、砖基础1、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

(3)石墙: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04江苏计价表勘误)当围墙基础与墙身材料品种不同时,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材料品种相同时,工程量应合并计算套相应墙的定额。

2、砖基础的计算方法(计价表规则)(1)砖基础不分墙厚与高度,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其中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的中心线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最上一步的净长线计算。

(2)不扣除的部分: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所依附的基础工程量内。

(3)应扣除的部分:嵌入基础内的钢筋砼柱梁板与地圈梁的体积(4)砖基础大放脚的工程量计算:常用砖基础一般为定型的阶梯形式,每个台阶以固定尺寸向外层层叠放出去,俗称大放脚基础。

根据大放脚的断面形式分为:等高式大放脚与间隔式大放脚。

为了简便砖大放脚基础工程量的计算,可将放脚部分的面积折成相等墙基断面的面积。

一般情况,我们可以先从折算表中查出折算高,再去计算增加断面。

大放脚计算公式为:大放脚基础工程量=基础长度×墙基厚度×(基础高度+折算高度)Ⅱ、砖砌、实砌墙体1、计算方法及公式:应区分不同墙厚与砌筑砂浆种类以m3计算。

墙体体积=(墙体长度×墙体高度-门窗洞口面积)×墙厚-嵌入墙体内的钢筋砼柱、圈梁、过梁体积+砖垛、女儿墙等体积2、应扣除部分: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砼柱(如GZ)、梁(GL、QL等), 钢筋砖过梁,暖气包壁龛等的体积。

不扣除部分:梁头,内外墙板头,檩木,垫木, 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每个在0、3m2以下孔洞等所占体积。

不增加部分:凸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砖以内的腰线与挑檐等体积;3、墙体长度的确定:外墙长度按外墙的中心线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的净长线计算。

4、墙身高度的确定(1)、外墙墙身高度①坡(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墙中心线屋面板底,无屋面板,算至椽子顶面;②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加300mm。

③有现浇钢筋混凝土平板楼层者,应算至平板底面。

④有女儿墙应自外墙梁(板) 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有砼压顶者,算至压顶底面,分别以不同厚度按外墙定额执行。

(2)、内墙墙身高度①位于屋架下,其高度算至屋架底。

②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20mm。

③有钢筋砼楼板隔层者,算至钢筋砼板底面。

有框架梁时,即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应算至框架梁底面。

同一墙上板厚不同时,按平均高度计算。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女儿墙高度从外墙梁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Ⅲ、框架结构填充墙框架间砌体,以框架梁柱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厚度计算。

框架外表面镶贴砖部分,应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Ⅳ、空花墙、空斗墙空花墙按外形尺寸以m3计算,空花部分不扣除,空花墙外有实砌墙,其实砌部分以m3另行计算。

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m3计算(计算规则同实心墙)。

空斗部分不扣除Ⅴ、砖砌围墙砖砌围墙以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立方米计算;其围墙附垛及砖压顶应并入墙身工程量内;围墙高度为设计室外地坪至砖顶面。

砖顶面为如有砖压顶者,算至压顶顶面;如无压顶者,算至围墙顶面;如为混凝土压顶则算至压顶底面。

Ⅵ、多孔砖墙、空心砖墙按图示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其砖孔空心部分的体积。

Ⅶ、砌块砌体加气砼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等,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砌块本身空心部分体积不予扣除。

砌体中设计钢筋砖过梁时,应另行计算,套“小型砌体”定额。

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Ⅷ、垃圾道、烟道、通风道、附墙烟囱等按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

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抹灰的工程量也不增加Ⅸ、砖柱按实砌体积以m3计算,柱基础套用相应基础项目。

Ⅹ、其她砌体(1)、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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