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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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教学、科研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保卫科及其他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科,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保卫科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二)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四)负责医院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五)负责医院消防、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六)负责医院内部保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七)负责医院内部治安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八)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周边治安问题;(九)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第六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消除隐患;(二)单位负责,责任到人;(三)重点防范,兼顾全面;(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第七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交通安全:加强医院内部交通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食品卫生安全:加强食堂、餐厅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内部治安管理:加强医院内部治安巡逻,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内部治安案件,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五)重点部位保卫:加强医院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如药房、财务室、实验室等。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医院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

第九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5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是医院的基本职责,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依法保护医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应当强化预防为主,警务为辅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和人员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四)收集、统计、分析相关安全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建议;(五)处理和协调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六)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七)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单位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由一名专职安全保卫负责人和若干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三章巡查和巡逻第九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应当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查工作。

第十条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核对各科室、办公区域的门窗、门禁系统等的安全状况;(二)巡查医院周边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三)检查医院重要通道、通道上的监控设备和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四)现场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停止并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安全保卫人员应当随时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还应当组织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逻工作,巡逻区域包括医院各个科室、办公区域以及停车场等。

第四章出入管理第十三条医院设立专门的门卫值班室,负责医院的出入管理工作。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患者、患者家属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以下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 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医院内部治安案件;4. 对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安全宣传教育;5. 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档案;6. 负责医院内部巡逻、值班、门卫等工作;7. 处理医院内部突发事件。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以下职责:1. 落实本部门安全责任制,确保本部门安全;2. 加强内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4. 配合保卫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 接到报警后,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七条医院应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对进出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审查。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巡逻,确保医院内部安全。

夜间巡逻应由保卫科统一安排。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药品、贵重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对实习、进修、临时工等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明确职责。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病毒侵入等安全事件。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行政人员、患者及家属和其他访客。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目标是:保障医院内部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防止和遏制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全面、协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医院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等。

第二章医院安全保卫组织机构第六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意识。

3. 组织并实施医院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负责医院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追踪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 协调医院内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保障医院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划分如下:1. 安全保卫部门设立部门长、副部长、主任助理等职位,具体职责由部门长决定。

2.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的安全保卫制度和规章制度。

3.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制定医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5.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医院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追踪分析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第九条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院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详细的安全保卫工作档案,包括有关配备安防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情况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制定和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敏感信息的流动和使用。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保卫措施落实情况。

三、安全防范措施1. 人员出入管理(1)医院大门设有门卫,对出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2)患者及家属进入医院,需持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检查。

(3)医院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或通行证出入。

2. 医院内部安全管理(1)加强医院内部巡逻,确保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贵重物品的安全。

(2)加强医院内部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等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定期对医院内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疗设备安全管理(1)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2)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4. 患者安全管理(1)加强患者管理,确保患者人身安全。

(2)加强对患者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家属的安全意识。

(3)加强医院内部医疗废物、药品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安保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安保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2. 医院保卫科负责具体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门卫管理、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医疗纠纷调解等。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门卫管理1. 医院实行24小时门卫制度,门卫人员负责对出入医院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检查,确保医院安全。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医院,特殊情况需经保卫科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对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不法分子和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四、巡逻值班1. 医院设立巡逻值班制度,巡逻人员负责对医院内部进行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2. 巡逻人员应熟悉医院地形、设施和人员情况,确保巡逻区域安全。

3. 巡逻人员应遵守巡逻路线和时间,不得擅自改变。

五、消防安全1. 医院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各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 严禁在病房、办公室等场所使用明火,禁止乱扔烟头、火柴等易燃物品。

六、治安管理1. 医院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医院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2. 加强对医院内部重点部位的防范,如药房、贵重物品库房、患者病房等。

3. 加强对医疗纠纷、医闹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七、医疗纠纷调解1.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医疗纠纷。

2.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3.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的安全保卫管理,保障医院人员和财物的安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犯罪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和工作体系,规范安全保卫职责和权责,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医院的安全稳定。

第三条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医院的安全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章安全保卫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由专职人员组成,分设办公区域,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医院的安全保卫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二)监测医院的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合作,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和犯罪行为;(五)制定医院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隐私的保护;(六)做好医院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的应对工作;(七)开展医院安全检查和监测,确保医院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八)提交医院领导班子定期的安全工作报告。

第六条医院的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医院的安全稳定。

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树立安全意识,做到带头遵守安全制度和规定,做好医院的安全工作。

第七条医务人员是医院的重要安全防线,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医疗安全,做到勤洗手、戴口罩、佩戴手套等工作要求。

第三章安全保卫措施第八条医院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设施和设备,包括安全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警报设备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医院要加强对患者与陪护人员的安全管理。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精选13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

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

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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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

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

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

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

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
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第四条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

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第五条加强职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工种的训练。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

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六条建立防火档案。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第七条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

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第八条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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