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单轨吊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单轨吊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生产作业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轨吊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操作规程第四条单轨吊操作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方可独立操作。
第五条操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包括轨道、吊具、电机、控制系统等。
第六条操作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吊装作业前,应确保吊装物品牢固固定,并检查吊索具是否完好。
2. 吊装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吊装物品的位置和角度。
3. 操作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后妥善处理。
4. 严禁超载吊装,不得在设备运行中进行维修或调整。
5. 操作完毕后,应将吊具降落到指定位置,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三章维护保养第八条单轨吊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润滑、紧固、电气系统等。
第十条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深度保养,包括更换易损件、调整电气系统等。
第十一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维修人员须在确认故障原因后进行修复。
第十二条保养和维修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单轨吊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档案管理、操作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等。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操作资格。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设备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制止,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单轨吊、胶轮车管理规定

防爆胶轮车、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部分胶轮车使用规定一、运行前检查1、车辆外观应完好,无开焊、开裂、变形等。
灭火器、瓦斯检测报警仪等附件配臵齐全,状态良好。
2、显示仪表齐全,工作稳定、显示准确。
3、车辆电气系统应工作正常,照明信号等应满足要求。
4、车辆防爆柴油机工作正常、无异常噪声、温升和尾气排放。
5、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操作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等应工作稳定可靠,无异常现象。
6、安全保护装臵应稳定可靠。
7、各管路连接可靠,无漏油、漏水、漏气等现象。
二、运料1、车辆不允许超载运输。
2、车辆的运输应遵循分类原则,不应客货混装,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不应混合运送。
3、车辆运输设备、工具或材料时,一般不应超宽或超高。
如确需超宽或超高运送,应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方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4、运送特殊物件或材料时,应使用专用车辆。
5、运送火工品入井时,应使用专用车辆,预先制定安全措施,规定具体时间和运行路线,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运送路线不应有任何车辆和人员作业。
6、车辆运送松散物料时,应采取必要的紧固措施。
7、具有自卸功能的车辆运行时,应采用不能自行脱钩的连接装臵。
8、运送大件设备的特殊规定①运送设备时,设备装载点、胶轮车司机、设备卸载点、跟班负责人员各配备一部泄露通讯对讲机。
②当设备较重、较大需要两部胶轮车同时运输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a、两名胶轮车司机均配备对讲机,确保启动、制动的同时性。
b、两部胶轮车司机必须同时采取最低档位进行运输。
c、在上、下坡、巷道有工作人员等情况时,必须与另外的司机进行沟通联系。
d、制定专项措施,并有专人跟班统一现场指挥。
三、运送人员1、运送人员应采用专用人车运输。
开车前应关好车门、防护栏,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不应露出车外。
车辆启动时,司机应向乘车人员发出示警信号。
2、车辆运行中尚未停稳时,人员不应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
行进中乘坐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驾驶员发出信号。
单轨吊过风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单轨吊过风门作业的安全、高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单轨吊过风门的作业。
第三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
第四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一)一级管理: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规定,监督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二级管理:由作业部门负责人负责,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单轨吊过风门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三)三级管理:由作业班组负责人负责,负责组织本班组的单轨吊过风门作业,确保作业安全。
第八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前,必须召开作业前安全会议,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现场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警示灯等。
第十一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十二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清理杂物,确保作业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作业前应检查风门开关是否灵活,传动装置是否完好。
第十六条作业前应检查电源线路是否安全可靠,电气设备是否完好。
第四章作业过程第十七条单轨吊过风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九条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现场负责人,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单轨吊运行管理规定

单轨吊运行管理规定1、单轨吊在正常运输物料时,必须由主副司机同时跟车作业。
在运送物料途中因机车故障、装卸物料时可以短时间停放,停放地点要选择平坦的轨道段停放,严禁停放在有坡度或狭窄的巷道区域内。
2、单轨吊出现故障时,当班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按机车牵引操作规程操作,将机车拖回加油峒室进行检修。
如机车出现故障正处于有坡度的轨道段,单轨吊司机应在轨道上加设挡车装置,如遇狭窄巷道出现故障,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或将车拖回加油峒室检修,严禁在该区域长时间停放。
3、单轨吊司机在采区大巷运输物料途中,严禁长时间停放车辆,如机车故障,应立即组织人员将机车拖回加油峒室,严禁大巷检修车辆或长时间停放车辆。
4、单轨吊司机在下班时,必须将机车开回加油峒室或充电硐室,机车上严禁载重停放于顺槽内、风门内、顺槽口及轨道巷。
5、单轨吊在运输支架时,要严格按大件运输操作规程操作,严禁单轨吊在吊有支架时在顺槽口,大巷及转换站区域停放,杜绝单轨吊长时间吊载支架悬空等待交接班。
6、单轨吊吊运集装箱物料时,应使用专用的集装箱卡,也可使用吊装链吊运,严禁使用铅丝代替。
7、单轨吊吊运支架、机组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吊装大架进行运输。
在吊运其它大于6T的设备时,必须使用支架起吊梁吊运。
8、单轨吊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相关措施。
9、单轨吊在起吊散装物料期间,在初次物料起吊离开车盘200mm高度、待物料有效收拢后,要重新使用吊装链对物料进行进行二次紧固、捆绑工作;进而保证物料有效聚拢,保证散装物料在运输途中不会出现散开现象。
散装物料二次紧固、捆绑结束后,要尽可能降低吊装链活动空间,尽量缩短所吊物料与机车起吊梁间距,从而有效降低物料横摆范围。
10、在运送无法紧贴机车起吊梁、存在来回摆动的散装材料设备时,机车运行速度严格控制在1.0m/s,同时跟车工要密切关注物料摆动幅度,出现物料大幅摆动时,及时通知司机减速慢行。
11、各综采队组及综采安装队配备的小型单轨吊机车不得将本单位的机车借于其它队组随意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出申请,经运输科、机电科审查同意后,由被借用的综采队组司机配合使用单轨吊机车,严禁借用单位私自开车使用。
关于使用单轨吊管理的规定.

关于单轨吊使用管理的规定为确保单轨吊车运输安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运输安全规定,使机车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经矿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一、责任界定1、综合工区负责单轨吊车及轨道线路系统的管理、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机车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建立健全各项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
2、机掘工区负责单轨吊主运轨道吊梁锚杆安装。
3、质量办负责单轨吊吊梁、吊挂链、吊环回收管理工作。
4、机电科负责单轨吊机车及轨道线路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及油脂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5、技术科负责单轨吊吊梁锚杆及其它支护方式的设计管理及质量检验工作。
6、综合工区负责安排单轨吊车司机操作机车为生产区队运送物料服务。
单轨吊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其他未经培训人员严禁操作机车,否则对个人罚款1000元,对工区罚款5000元。
7、使用单轨吊车运送物料的区队负责配合机车司机装卸物料。
起吊梁液压马达出现故障时,采用合格的手拉葫芦起吊物料。
8、综合工区负责机车外貌卫生及集装箱的清理工作。
二、运行标准1、单轨吊车场、维修硐室、换装站必须设有充足的照明。
2、起吊梁与机车的连接设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Φ18.5mm。
3、轨道线路终点或机车运输终点处吊梁吊挂必须使用双链吊挂,高度不小于2.1m,必须装设轨端阻车器、警示灯光、警示牌板装臵,以提醒司机准确停车。
4、单轨吊车场、道岔(前、后20m)、维修硐室、换装站两端必须设有警示牌板。
道岔断开处安设阻车器。
5、巷道沿途每隔100m有清晰里程标,表示巷道长度。
6、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必须对单轨吊的轨道线路及起吊点、道岔、支护等情况、保护装臵、制动装臵、液压系统、灯、铃、起吊大链、各部连接等部件进行认真详细检查。
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不完好、不满足负荷要求严禁使用。
单轨吊出车前必须对其制动系统、进行详细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出车,并配备专用起吊梁,加挂完好保险绳。
单轨吊运行维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单轨吊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单轨吊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单轨吊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应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单轨吊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选型、采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改造、报废等环节。
第六条设备选型应充分考虑生产需求、技术水平、经济性等因素,确保所选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
第八条设备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设备安装、调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调试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条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周期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设备改造应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发展进行,提高设备性能和效率。
第十三条设备报废应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技术状况、经济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设备报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四条单轨吊设备运行管理应包括运行计划、运行监控、运行记录、运行分析等环节。
第十五条运行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设备性能、维护保养周期等因素编制,确保设备运行有序。
第十六条运行监控应实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十七条运行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运行时间、运行速度、运行里程、故障情况等。
第十八条运行分析应根据运行记录,分析设备运行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二十条单轨吊设备维护管理应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特殊维护等。
单轨吊日常管理制度

单轨吊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单轨吊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目标1.保障单轨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2.提高单轨吊设备的使用寿命;3.规范单轨吊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4.提高单轨吊设备的工作效率。
第三章责任部门1.设备部门:负责单轨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单轨吊设备的安全运行;3.生产部门:负责单轨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管理内容1.日常巡检1.1设备部门每天对单轨吊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安全监管部门每周对单轨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备部门处理。
2.日常维护2.1设备部门定期对单轨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2设备部门负责制定单轨吊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按时得到维护保养。
3.日常保养3.1设备部门对单轨吊设备的各项部件进行日常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2设备部门负责对单轨吊设备的润滑和清洁工作。
4.日常培训4.1设备部门负责对单轨吊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4.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单轨吊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管理要求1.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熟悉单轨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2.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工作,确保设备得到及时的维护保养;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加强安全意识。
第六章管理评估1.每月对单轨吊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2.每季度对单轨吊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章管理记录1.设备部门应建立单轨吊设备的管理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2.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单轨吊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记录设备的安全状况。
第八章管理处罚1.对于违反单轨吊日常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部门所有。
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单轨吊运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单轨吊运输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单轨吊效能,杜绝单轨吊事故发生,特制定山浪煤矿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职责划分:1、明确单轨吊运输为小运输,责任领导为生产矿长,业务科室为生产科,负责单轨吊轨道安设过程验收、监督管理,单轨吊物料捆绑及单轨吊运输相关考核工作。
2、机电科是单轨吊设备的业务科室,负责单轨吊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修、维护及考核工作。
3、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
4、单轨吊设备、轨道和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下发的《单轨吊责任区域划分及维护使用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的验收、检修及维护:1、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组织,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延伸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填写到验收表上,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对轨道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验收以《单轨吊轨道安装标准》为准。
3、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对单轨吊轨道进行编号管理,在轨道下表面进行喷号,并将对应号码填写到验收表上,便于下一步轨道验收、维护及管理工作。
4、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在单轨吊轨道终端安设阻车装置及醒目的标志牌,防止单轨吊掉落。
5、单轨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单轨吊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制度,做到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6、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小班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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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单轨吊运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单轨吊运输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单轨吊效能,杜绝单轨吊事故发生,特制定山浪煤矿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职责划分:
1、明确单轨吊运输为小运输,责任领导为生产矿长,业务科室为生产科,负责单轨吊轨道安设过程验收、监督管理,单轨吊物料捆绑及单轨吊运输相关考核工作。
2、机电科是单轨吊设备的业务科室,负责单轨吊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修、维护及考核工作。
3、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
4、单轨吊设备、轨道和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下发的《单轨吊责任区域划分及维护使用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的验收、检修及维护:
1、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组织,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延伸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填写到验收表上,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对轨道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验收以《单轨吊轨道安装标准》为准。
3、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对单轨吊轨道进行编号管理,在轨道下表面进行喷号,并将对应号码填写到验收表上,便于下一步轨道验收、维护及管理工作。
4、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在单轨吊轨道终端安设阻车装置及醒目的标志牌,防止单轨吊掉落。
5、单轨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单轨吊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制度,做到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6、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小班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
7、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班必须对单轨吊轨道梁、安全设施及螺栓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单轨吊轨道安全可靠使用。
三、单轨吊的使用:
(一)、开车前的准备:
1、运输前,司机必须检查机车各部件连接是否完好,制动系统是否完好,驱动部分是否完好,电池是否电量充足,各液压管路是否漏液。
2、检查各起吊梁是否完好,保护链是否完好有效,无保险链或保险链不完好不得运输。
3、检查矿车或物料捆绑是否牢固可靠。
矿车及物料捆绑采用40T 溜子大链进行捆绑,要求每个连接环必须上螺栓固定。
(二)、运行:
1、起吊要匀速平稳。
2、运输物料时,司机应根据物料的重量和长度自行选择所使用的起吊梁,严禁超载运输。
3、运输物料起车时,司机应平稳起车,缓慢驶出挂车点,并保持匀速加减速,严禁突然加减速。
4、单轨吊机车运输物料时,司机应根据物料的重量自行选择形式速度,但最快不得超过1.6m/s。
5、单轨吊司机在运输物料的过程中,如发现前方有人作业或走动,应提前鸣笛警示,并提前10m减速停车,待人员通过机车或找到躲避硐室后,司机方可再次启动运行,严禁人员从运行中的单轨吊机车下通过,单轨吊运行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管理规定。
6、机车运行过程中,严禁在道岔处起吊物料和逗留,在机车通过道岔时,司机应提前减速,直至机车通过道岔。
7、机车运行到物料的卸载点后,司机在提前均匀减速将机车停稳后,方可转换开关,将物料放下。
8、物料卸载后,司机及工作人员应将起吊用的大链及其他起吊用具收拾好,不得影响机车正常运行。
(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1、单轨吊机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野蛮操作及未经培训的其他人员操作此设备。
2、单轨吊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单轨吊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因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司机驾驶单轨吊时必须在前进方向驾驶室内操作,并系好专用保险带。
3、单轨吊机车必须配备正副两名司机,一人监护,一人作业。
4、单轨吊机车必须均匀加减速,严禁突然进行加减速。
5、单轨吊机车运料时,除司机和必要的跟车人员外,其余人员严禁跟车行走或爬乘机车。
6、单轨吊运输物料时,无论物料轻重,都必须上好保险。
7、单轨吊责任单位的带班队干对单轨吊当班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负责单轨吊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工作,对因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不到位或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面责任。
8、单轨吊运输中摘挂钩操作由责任单位运料工负责,在摘挂钩操作中严格遵守摘挂钩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进行安全操作,摘挂钩工不合格不予运输。
9单轨吊在回风巷运行时,电牵引单轨吊本身带有瓦斯传感断电设备,其本身设置的断电瓦斯浓度为0.8%,断电范围为机车本身所有电源。
10、回风巷内所安置的充电器及电池,其瓦斯传感断电设备的断电瓦斯浓度为0.8%。
11、回风巷内所设置的充电器及电池上方必须安设温度传感器,其报警点为30℃。
12、单轨吊电池充电时,必须由专人进行看护,如发现电池温度异常必须及时停止充电并汇报相关单位。
附:《单轨吊轨道安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