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智慧环保”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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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环保”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数字化2050

目录

一、前言 (3)

二、指导思相和基本原则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总体目标和总体思路 (8)

(一)总体目标 (8)

(二)总体思路 (8)

四、顶层设计和模式创新 (11)

(一)顶层设计 (11)

(二)模式创新 (12)

五、主要建设内容 (15)

(一)系统架构 (15)

(二)主要内容 (16)

(三)技术路线 (46)

六、智慧环保标准体系建设 (49)

(一)管理规范 (49)

(二)技术标准 (53)

七、智慧环保实施计划和投资估算 (58)

(一)第一阶段(2013年):规划研究和资源整合 (58)

(二)第二阶段(2014年-2015年):扩大应用和拓展试点 (60)

(三)第三阶段(2016年-2017年):总结提升和复制推广 (62)

(四)投资估算 (63)

八、保障措施 (65)

(一)强化组织领导 (65)

(二)完善扶持政策 (65)

(三)建立标准支撑 (66)

(四)深化考核评估 (67)

(五)加强人才引培 (67)

(六)保障信息安全 (68)

(七)加大宣传普及 (69)

一、前言

智慧城市是指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感测、整合、分析城市运行中的各项关键信息,通过对城市各方面各层次需求做出明确、快速、高效、灵活的智能响应,营造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为城市管理者提供高效的城市管理手段,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广阔的创新空间,为民众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智慧城市是一种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模式,融合了科技创新、信息共享、绿色生态、人本幸福等理念,是一个打造环境生态宜居、产业健康发展、服务便捷高效、民众生活幸福的城市。建设“智慧浙江”,是我省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融合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人类社会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全球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环境问题成为人类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战略问题。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在党十八大报告上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单篇论述“生态文明”,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容写入党章,并首次提出美丽中国建设。这不仅仅是理念上的进步,而且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将会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科学务实,提出“环境管理转型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加快环境管理的战略转型必须坚持科技先行,一要以环保标准为抓手,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二要以环境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等论断,对智慧环保项目建设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

市位于浙江省西部,钱塘江源头,是浙江省的重要生态屏障。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总要求,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在取得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实现了生态环境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市委六届二次会议提出“工业立市”中心不动摇,打好城市建设和管理、旅游业大发展的“两大战役”,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切实履行保护钱江源头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保障“一个中心、两大战役”发展战略的落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4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市智慧环保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区域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实时监测监控,防范各类环境风险,提高环境决策和管理水平,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保事业,维护钱江源头的生态环境安全,确保一江清水送杭城。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战略要求,理清市智慧环保试点建设的目标和思路,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智慧环保试点工作,指导市智慧环保项目循序渐进的建设,特制定《市智慧环保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相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务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2〕41号)精神,坚持以智慧环保应用为导向,带动智慧环保产业发展为动力,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应用体系、产业基地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促进信息化与环保产业的融合,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把绿色发展推向新阶段。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至上。智慧环保要以群众能感知到的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坚持以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更好地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突出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取得群众对智慧环保试点建设的广泛支持。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智慧环保建设要以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结合为导向,并以其在环保领域的推广应用作为

项目建设的重点。要强化群众需求问题的统筹解决,注重服务社会的实际效果。

3.长远规划、分步实施。智慧环保建设是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先行先试的领域,要超前部署、长远谋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分工,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规划的分步实施。

4.共享资源、集约建设。要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化应用的引导、推动集约化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在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资源基础上,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协同合作,防止业务分割、信息孤岛、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带来的资源浪费。

5.创新模式,协调联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智慧环保总体框架,创新智慧环保建设模式、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探索信息产业和环保产业发展融合的新道路。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形成纵向、横向的协调联动机制,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推进体系。

6.保障安全、规范有序。坚持积极防御与综合防范相结合,把信息安全与智慧环保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智慧环保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和服务体制和机制,强化政策、标准的引导与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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