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征税归类
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下简称《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是海关监管、海关征税及海关统计的基础,归类的正确与否与报关人的切身利益也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进出口货物的通关。
因此,进出口商品归类是报关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
第一节《协调制度》简介一、《协调制度》的产生海关进出口商品归类是建立在商品分类目录基础上的。
早期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只是因为对进出本国的商品征收关税而产生的,其结构较为简单。
后来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进出口商品品种与数量的增加,除了税收的需要,人们还要了解进出口贸易情况,就是还要进行贸易统计,因此,海关合作理事会(1995 年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与联合国分别编制了两个独立的商品分类目录,即《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简称CCCN)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简称SITC)。
由于商品分类目录的不同,一种商品有时在一次国际贸易过程中要使用不同的编码,给国际贸易带来极大的不便。
因此,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83 年6 月通过了《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协调制度》。
《协调制度》既满足了海关税则和贸易统计需要,又包容了运输及制造业等要求,因此,该目录自1988 年1 月1 日起正式生效后,即被广泛应用于海关税则、国际贸易统计、原产地规则、国际贸易谈判、贸易管制等多种领域,所以又被称为"国际贸易的语言"。
截至2007 年,已有200 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采用《协调制度》分类目录。
随着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国际贸易结构的变化,《协调制度》一般每隔若干年就要修订一次。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文件

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文件一、进出口税则概况,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税率表包括税则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栏两大部分。
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订的国际通用型的协同编码(h.s编码)为基础。
二、税则归类——查找税目步骤如下:1.了解需要归类的具体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
2.搜寻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
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当首先考量按其属性归类;对于制成品,应当首先考量按其用途归类。
3.将考虑采用的有关类、章及税号进行比较,筛选出最为合适的税号。
4.通过上述方法难以确定的税则归类商品,可以运用归类总规则的有关条款去确认其税号。
例如进口地海关无法化解的税则归类问题,应当报海关总署明晰。
三、税率(一)进口关税税率1.税率设置与适用我国进口税则建有最惠国税率、协议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推行暂定税率。
《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适用暂定税率。
适用特惠税率、协定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应当从低适用税率。
适用普通税率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2.税率种类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
(二)出口关税税率我国现行税则对余种商品征税出口关税。
对部分商品可以推行暂定税率(余种)。
(三)特别关税特别关税包含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倾销税、保障性关税。
【提示】对关税税率的理解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进口适用于税率的挑选就是根据货物的相同原产地而确认的,适用于最惠国税率、协议税率、特惠税率的国家或地区的名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报国务院批准后继续执行。
进口商品绝大部分使用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对部分商品推行从量税、无机税、挑选税和滑准税。
海关进出口税则与商品归类

(二)保密内容申报
海关应予以配合,但申报人不得以保密为由拒交申报 资料
第二节 我国进出口商品归类海 关行政管理
• (三)申报人配合海关行政管理 • (四)归类修改
• 1、主动要求修改的,需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修改/撤销申请表”等单据。 • 2、海关要求修改的,应当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 单修改/撤销确认书”,确认后由海关完成对报关 单的修改。
第二节 我国进出口商品归类海 关行政管理
三、归类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要素
按《规范申报目录》如实填报。 如:品目2204“鲜葡萄酿造的酒”下各子目申报要素 为:2204.1000“汽酒”:1.品名2.种类3.加工方法 2204.2900“装入2L以上容器的其他酒及加酒精抑制发 酵的酿酒葡萄汁”:1.品名2.种类3.加工方法4.容 器容积
第三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2、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 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 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 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 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 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二)条文解释 1、规则二(一)有二层意思:
第三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第三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 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 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 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 料或部件归类。(基本特征原则)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 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 末一个税(品)目。(从后归类原则)
• (五)预归类
• 申请人可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 申请就其拟进出口货物预先进行商品归类。有关预 归类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
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七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应当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得以商业秘密为理由拒绝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海关应当依法对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码等进行审核。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

进出口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协调制度2007年版研究)之十五附录二其他海关归类制度一、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8 号)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的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
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第七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码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码向海关申报。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提供的资料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海关予以保密的,应当事前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海关应当依法为其保密。
bg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 海关征税 的基础
• 海关统计
目录
• 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介 • 第二节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简介 • 第三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第一节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介
• 一、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产生 • 简称“协调制度”,又称“HS”(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的简称)。 • 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 • 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
子两只
•
B、一个礼盒,内有一瓶白兰地酒、一只打火机
•
C、一个礼盒,内有一包巧克力、一个塑料玩具
•
D、一碗方便面,内有一块面饼、两包调味品、一把塑
料小叉
•
答案:AD。
•
解释: BC不符合:用途上相互补充、配合使用。不能
按成套货品来归类,分开归类
注意
• 对于品目条文或注释已有规定的成套物 品不能以此规定办理
★解释规则二(二)
• 还应该扩大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入其 他材料或物质。
• 但是条件是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 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例:天然软木制成,外层包纱布的热 水瓶塞子、加维生素的牛奶、以皮革似袖 口的海军呢大衣……
• 注意:因混合或组合导致商品失去原有特 征时适用规则三
2、电冰箱压缩机(电动机额定功率为0.4
千瓦)的专用零件(压缩机进、排气阀片)。
• 说明:电冰箱压缩机的专用零件是按电冰 箱的零件归人品目84.18,还是按压缩机 的零件归人品目84.14呢?鉴于品目 84.18与品目84.14都是按用途列名的品 目,而按用途列名的,则以范围小、关系 最直接者为具体。压缩机的专用零件首先 是压缩机的零件,所以与压缩机的关系最 直接,相比之下品目84.14为具体列名品 目,即本题商品应依据规则三(一)归人品目 84.14(最终归入子目8414.901 1)。
浅谈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方法

商品归类是一项技能,它需要将多种知识融入实际操作,然后逐步转变成一种能力。
在报关业务中,商品归类的目的就是要给进出口商品查找出对应的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在电子通关系统中是关系到监管征税的基础数据,“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而在报关员资格考试中,它也是具有一定难度的考题,所以,要准确地查找商品编码,就必须要掌握一套正确的商品归类的方法。
一、理解商品编码的含义,熟悉协调制度的结构框架,找出商品排列的规律协调制度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其英文缩写为《H.S.》,它由商品名称及编码表、注释和归类总规则三个部分组成,将商品按照生产部类、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等分为21类、97章。
协调制度具有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特点。
(一)商品编码的含义协调制度中的商品编码是具有特定含义的顺序号,国际通用为6位数码,我国加入了7、8位本国子目。
商品编码排在表的左侧,商品名称排在表的右侧。
8位数中前4位数码表示税则号列,其中第1、2位表示商品所在章,第3、4位表示商品在该章的排列顺序,而第5—8位表示商品的子目。
例如:编码:02071429位数:12345678含义:章号顺序号(5—8位)为子目若第5—8位上出现数字“9”,则通常情况下代表未具体列名的商品,即在“9”的前面一般留有空序号以便用于修订时增添新商品。
(二)结构框架动植物产品(1—4类)1类动物(1—5章)2类植物(6—14章)3类油脂(15章)4类食品(16—24章)工业原料及产品(5—21类)5类矿产品(25—27章)6类化工(28—38章)7类塑料、橡胶(39—40章)8类毛皮、皮革(41—43章)9类木及其制品(44—46章)10类纸及制品(47—49章)11类纺织(50—63章)12类杂项(64—67章)13类矿产品、陶瓷、玻璃(68—70章)14类珠宝、贵金属(71章)15类贱金属(72—83章,其中77章为空章,保留为税则将来所用)16类机电产品(84—85章)17类运输设备(86—89章)18类仪表照相(90—92章)19类武器(93章)20类杂项物品(94—96章)21类艺术品、文物(97章)(三)排列规律从上述结构框架图中,我们可以看出:1.排列的先后顺序:动物→植物→矿产品;2.加工程度:从简单到复杂,加工程度低的在前,加工程度高的在后;3.工业品原材料在前、半成品居中、制成品在后;4.机电、仪表、运输工具整机在前、零件在后。
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章及分章的标题

进出口税则是指针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税款和税收政策。
海关进出口税则主要包含征税对象、税率、征税方式、征税依据等内容,是对海关进出口商品征税的法律依据。
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种类繁多,其中包括税则、类、章和分章,每一级别都对应着具体的内容和规定。
一、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类海关进出口税则按照税种和内容的不同,分为多个类别。
主要包括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多种类别。
在具体征税时,根据商品属性和税收政策的不同,可以灵活选择合适的税种,以满足国家的税收政策和进出口商品的需要。
二、章及分章的标题1.关税章关税章是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主要一章,主要规定着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关税费率和政策,以及关税的征收方式和依据。
在关税章中,根据不同的商品类别和属性,设置了多个分章,分别规定了不同商品的关税税率和征税依据。
2.消费税章消费税章是对于部分特定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所征收的税种。
在消费税章中,主要规定了具体的征税对象和税率,并且根据商品的属性和用途,设置了多个分章,具体规定了各种商品的征税政策和依据。
3.增值税章增值税章是规定了进口和出口商品增值税的征收政策和依据的章节。
在增值税章中,主要规定了增值税税率和征税方式,并根据不同商品属性和种类,设置了多个分章,具体规定了商品的增值税税率和征税依据。
4.特别机场税章特别机场税章是对特定机场的进口和出口商品的税种。
在特别机场税章中,主要规定了特别机场的进口和出口商品征税政策和依据,以及特别机场税的税率和征税方式。
5.其他税种章节其他税种章节是对于特定的进口和出口商品的其他税种的征收政策和依据的章节。
在其他税种章节中,主要规定了其他特定税种的税率和征税方式,以及征Tax的依据。
海关进出口税则是对进出口商品征税的法律依据,其中包括税则、类、章和分章。
每个级别都对应着具体的征税对象和政策,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指导意义。
在海关进出口业务中,相关企业和个人必须遵守海关进出口税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税种和税率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以维护国家的税收稳定和海关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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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 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 仿首饰;硬币
第十三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器设备及其零件; 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 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五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 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十六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 医院、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 及设备;钟表;钟表;乐器; 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八类
杂项制品
第十九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类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二十一类
进出口商品归类
编码识别制度
我国的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是以海关合作理事会 (1995年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 品名称及其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为 基础结合我国进出口货物实际情况编制而成的。
以商品所属的生产行业为类 以商品的自然属性(原料性商品) 或所具有的功能和用途(制成品)为章 商品以原料到成品的加工程度、 深度依次排列 商品的用途分类
第七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 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 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 及柳条编结品
第八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 回收(废碎)纸 或纸板及其制品
第九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类
鞋、帽、伞、杖、鞭 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 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一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 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 玻璃及其制品
二
进出口商品各类主要内容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一类
动、植物油、脂 及其分解产品;精 制的食用油脂: 动、植物蜡
第二类
食品、饮料、酒 及醋;烟草及烟草 代用品的制品
第三类
矿产品
第四类
化工工业及其 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五类
塑料及其制品; 橡胶及其制品
第六类
生皮、皮革、毛皮 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 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品; 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分类特点
章次的顺序多依照动物商品、植物商品、矿物商品的次序排列
照顾商业习惯和实际操作可行性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
一
目录概况
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是进口商品归类的主要依据。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对商品的分类和编排 具有一定的规律。
规
从分类来看,基本上是按社会生产 的分工来划分的。
从章来看,基本上是按商品的属性 或功能、用途来划分的,且每章中 各税目的的排序一般是按照动物、 植物、矿物质产品或原材料、半制 成品、制成品的顺序来编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