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苏州科技学院教务管理工作周历

教务处
相关
岗位
贯穿整个学期工作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文翻译
2、学籍证明和中英文成绩单出具
3、学籍异动
4、毕业论文、学生发表论文知网查重
5、教务系统等教务子系统的系统维护
成籍岗学籍岗实践岗来自系统岗5、启动2016年毕业生学历电子预注册工作
6、组织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
7、布置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8、做好参加大校第八届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协调工作
教研岗
课务岗
成籍岗
学籍岗
实践岗
第9-10周
1、组织期中考试
2、编排期末考试日程表(9-14周)
3、组织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
4、订购2016年新生学生证、校徽、火车优惠卡工作
4、公布2015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
5、汇总学生成绩(含学生补考成绩)(至第5周)
6、参加2016年3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7、组织各系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教师确认情况进行自查
8、组织校级数学竞赛报名与竞赛工作(2-5周)
9、制定青年教师教学管理助理管理方案,招聘本学年度教管助理
10、组织完成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计算机设计大赛等报名工作
5、审核2015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CET4考试成绩的通过情况并按条件审核学位
6、制作学历、学位证书
7、准备2016年3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材料
8、布置本学期实践环节期初各项工作
9、进行毕业实习抽查
课务岗
考务岗
成绩岗
实践岗
第2周
1、汇总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并报大校教务处
2、重修班开课(第2周)
10226关于组织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订教材的通知

关于启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确认选订教材意愿的通知各班级:下学期学生教材订购确认将在网上进行,财务处根据网上订购名单进行统一扣缴(张家港校区及苏州理工学院的学生网上确认意愿后将书费交班长,班长统一一次性交校区财务处,并附班级交费人员清单)。
一、订购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选订教材方法另行通知);二、选订教材1.网上选订登陆“江苏科技大学教务处网站” ()进入“教材选订”系统。
在认真阅读《教材订购确认意愿须知》后,选订教材的学生用“学号”和“出生年月日”进行登录(出生年月为高考时填写的出生年月)。
选择“订购下学期书籍”按钮完成订购教材。
网上选订时间11月7日起至11月15日截止。
2.交纳书费需要教材的学生按以上要求于网上订购成功后,需一次性交纳书费。
具体标准为在校普通本科生300元/人,已网上订购教材的学生,请将所缴费用在11月20日前(指期间的每天)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以便学校财务处统一扣缴(张家港校区及苏州理工学院的学生在11月15日前由班长下载打印本班订购教材学生名单,收缴书费后统一一次性交校区财务。
)三、教材订购与发放1.教材服务中心将根据任课教师选用教材名称、学生选订教材的数量做好教材采购计划,通知教材采购中标单位统一采购;2.学生订购教材本着自愿的原则,不订购教材的学生,学校不再采购,学生自行解决;教材服务中心对全日制本科生所需教材、讲义不零售;订购并交纳书费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选课的情况领取教材。
请各班班长对本班学生订购教材、选课情况事先做好统计,确保领取教材时不出差错。
网上确认订购意愿而没有交纳书费的学生不能领取教材、讲义。
3.下学期开学前2天,以班级为单位,根据教材服务中心的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到学生所在的校区教材服务中心书库领取所需教材。
四、书费结算学生书费一学期结算一次,学期结束前(约第16周)教材服务中心以班级为单位,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按教材采购招标价结算,讲义按100%结算,思政系列教材根据省教育厅文件按100%结算。
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

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办法为推进我校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有效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优化教学过程控制,引导教师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推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我校承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在编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讲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等事项中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
二、考核原则教学质量的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综合评价原则,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兼顾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研教改等五个方面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一)师德师风主要从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考核;(二)教学工作量主要从教师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年均教学工作量、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进行考核;(三)教学态度主要从教师在主要教学环节精力的投入、对教学制度和规范的执行情况、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情况以及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四)教学效果主要从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教师本人在教学方面获奖及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进行考核;(五)教学建设与教研教改主要从教师主持或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建设、教研教改项目、发表教研论文以及所取得的相关成果、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组织和方式(一)针对不同事项,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可采用不同的组织形式,但考核指标体系应保持一致。
(二)对于教师职称晋升中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学院实施。
具体方式如下:1、拟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应于职称评定前一年通过学院向教务处提出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请,并提交《苏州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申请表》(见附表二)。
2、成立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教学督导组、相关学院等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
苏州科技学院教务处

苏州科技学院
六、考 试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 不能随便离开考场, 不能看书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关闭手机、不接打电话。 考试时不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 问题。
苏州科技学院
七、考试结束
苏州科技学院
祝各位老师在此次考试 中工作顺利!
祝此次计算机等级考 试考务工作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苏州科技学院
苏州科技学院
三、考生入场
考生入场时间: 考场布置完毕,考生即可入场, 开考15分钟后(9:15)禁止考生入场。 提醒考生是否带齐本人准考证和学生证(身份
证)并将证件放在桌上; 提醒考生核对参考语种、等级、考场是否正确。 指导考生按准考证号末两位号码对号入座。
苏州科技学院
三、考生入场
考生入场就座后,监考人员先检查: 1、考生证件是否齐全,初步核查证件与本人是否 相符,若有问题应立即处理。 2、 “考场座号”卡号与“S”形路线规则是否相 符, 3、准考证号末两位与“考场座号”卡号是否相符。
否完整。
苏州科技学院
二、布置考场
各考场监考人员到达考场后,先清场 (让考生全部出教室), 再按照01至30号的顺 序依次将“考场座号”卡摆放在课桌上(按“S” 形路线摆放)
苏州科技学院
22
23
07
08
21
24
06
09
20
25
05
10
19
26
04
11
18
27
03
12
17
28
02
13
16
29
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苏科大教通[2019]14号
关于公布校级实践教育中心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项目组:
学校近期对2013年与2015年立项的校级实践教育中心延期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
经项目组申请、汇报答辩、专家组评议和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有1项校级实践教育中心延期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现将通过结题验收项目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附件:校级实践教育中心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1项)
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
附件:校级实践教育中心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结果(1项)。
苏州科技大学课程思政示范(特色)课程申报表

四、预期成果(阶段性完成时间、各阶段预期成果、宣传与推广) 五、经费预算
六、学院意见:
单位公章:
七、专家评审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专家组组长(签字):
八、学校教学委员会意见:
年月日
主任委员(签字):
年月日
附件 3
苏州科技大学
课程思政示范(特色)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表
学院名称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申 报 类 型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课程思政特色课程
教务处印制 2020 年 9 月)
课程编号 开课学期
作者
课程使用 教材、教辅
情况
出版社
二、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
姓名
性别
行政职务 课
程
负
联系电话
责
人教
学
情
况
专业技术 职务
E—mail
年龄 从事学科
学 术 研 究
获 奖 情 况
姓名 团 队 成 员 ( 不 含 负 责 人 )
所在单位
职称/职务
三、课程建设方案
课 程 教
课学
程目
建标
设
思
目
政 育
标
人
目
标
承担工作
课程建设思路与举措 主要包括:(1)课程思政元素及融入点:课程专业知识内容中所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及 其在教育内容中的融合点;(2)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团队成员思想政治素养、思政教育技 能提升举措;(3)教学资源建设:与课程相关的教学资源,如大纲、教材、课件、微课慕 课等教学资源的建设;(4)授课形式与教学方法:描述诸如信息媒介、参观体验、课堂讨 论、考核方式等。
苏州科技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

苏州科技⼤学学分制管理规定苏州科技⼤学学分制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推⾏学分制是为了贯彻学⽣全⾯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全⾯培养和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和学⽣的主体作⽤,提⾼学⽣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造就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级专门⼈才。
根据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条学分制是以学分为单位计算学⽣学习的量,以学分绩点来衡量学习质量,以取得最低毕业总学分作为学⽣毕业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以选课为中⼼,允许学⽣在⼀定范围内⾃主选择专业及专业⽅向,⾃主选修课程,⾃主安排学习进程,⾃主选择教师等。
第⼆章学制第三条本科专业学制⼀般为四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五年)。
学⽣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培养⽅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准予毕业。
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准予提前毕业。
若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不能修满规定学分的,可以延长修业年限。
本科⽣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
在8年内不能修满规定学分的,视不同情况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四条符合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可授予学⼠学位。
第五条课程学分和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由培养⽅案确定。
四年制专业的毕业总学分⼀般不低于180分,五年制专业的毕业总学分⼀般不低于225分。
第三章学分、学分绩点第六条为衡量学⽣掌握课程内容的程度、全⾯反映学⽣学习的质和量,采⽤学分和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的学业⽔平。
第七条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将学时换算成学分的⼀般原则是:理论课16学时为1个学分;跨学科任选课24学时为1个学分;体育课32学时为1个学分;实践环节每周1学分。
第⼋条学⽣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课内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环节学习外,还需获得10个课外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学分⽅可毕业。
课外学分的计核按《苏州科技⼤学本科学⽣综合素质培养与拓展课外学分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执⾏。
第九条第⼗条课程的学分绩点为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成绩相应的绩点;学分绩点总数为学⽣修读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平均学分绩点为学分绩点总数除以修读学分总数。
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本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办理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来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者,应事先来信或来电请假。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的三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转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新生在入学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校医院审核,所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学生工作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在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
因疾病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申请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第五条每年秋、春两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返校报到,并凭学生证和交费凭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请假。
未经准假逾期两周不报到又无正当事由的,作退学处理。
学生在注册前应按学校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予以退学。
二、请假与考勤第六条学生必须按学校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相应课程和参加其他教学环节及学校所规定的各项活动。
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学生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须附学校认可的医院证明。
准假后,须按时销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苏科教通[2018] 89 号
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苏州科技大学本科生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要求,2019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应在本学期18周(2019年1月4日)前完成。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工作的规范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并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要求,现就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若有修改,应报备实践教学科)的有关要求,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若干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制定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对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
二、关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的精神和要求,尤其是人文社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更应顺应形势,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旨,选题应坚持各民族团结稳定鼓劲、弘扬正能量。
任何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可能引起民族和宗教冲突为研究内容、或对我党关于民俗或宗教理论产生误解或歧意的研究题材,均不能作为毕业论文选题。
除此以外,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还应把握以下原则:
1、原则性:“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
如果确因题目较大需要多位学生参与完成,则必须在内容上作独立区分,并对每位学生提出质和量的要求以及协作要求;多个学生合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含团队),应有副标题或序号加以区分。
同时,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近三届不得有重复
2、科学性:选题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3、综合性:选题应能达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4、实践性:选题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要求结合科学研究、工程或实际类题目以及结合教师科研项目的题目总数≥80%,同时工科类各专业从事设计类型题目的人数必须大于本专业应届毕业人数的80%;文科选题应注重反映解决社会、经济、文化中
的实际问题,此类题目总数≥80%;师范类各专业选题应体现师范教育的特色,重点围绕教学教育研究、方法及其改革和教学技术的应用,并体现师范生学科素养等。
5、创新性:选题应是科技、生产和社会领域的前沿课题和急需解决的新问题。
综合性较强,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
6、针对性:结合我校实际和专业特点,选题须具有适当的工作量和难度,可操作性强,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课件及网页制作类的题目原则上不能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做软件开发类的题目时,要注重本专业知识与具体应用背景的结合。
三、关于选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审定工作,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召开专题论证会,对教师申报的候选题目的性质、来源、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及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初审把关。
学院党委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必须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审核工作,对题目中有关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和宗教民族方面的内容或表述要进行严格把关,并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经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于第18周周五(2019年1月4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
2、题目审核(管理系统外)通过后,各学院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在“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化管理系统”中的录入(教师)、审核(专业负责人)和发布(教学院长)。
3、题目经发布后,各学院要组织学生网上选题,经教师确认后由专业负责人进行审核,教学院长将双选结果予以发布。
4、选题完成后,指导教师应通过“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化管理系统”及时填写任务书,任务书经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下达给学生。
任务书下达给学生后,不允许随意更改题目,如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应递交书面材料,经系(教研室)主任同意,报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变更,同时在管理系统中须同步变更。
题目变更书面材料留各学院存档。
5、2019年本科团队毕业设计(论文)也需通过“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化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流程同上。
6、需申报2019年本科高水平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的(含团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时同时提出,并将《苏州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高水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申报表》和《苏州科技大学本科高水平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具体要求见苏科教通[2013] 50 号文)于本学期第13周周五(11月30日)前交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sjk01@。
四、关于指导教师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对初次独立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系或教研室要指定有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指导;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须与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特殊情况需上报教务处批准。
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的软件开发类课题,指导教师应具有与计算机软件开发相关的学科
知识背景(指有相关学历或有相关的研究成果),否则应聘请有相应知识背景的教师共同指导。
2、每名指导教师所带学生人数原则上不突破如下限制:设计不超过10人,无实验论文不超过8人,有实验论文不超过6人。
超过限制人数的须上报学院,由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对于在校外有关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由学院指定相关专业教师与其联合指导,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有外聘教师的学院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外聘、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并提供外聘教师职称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五、关于毕业设计(论文)智能化管理系统使用要求
1、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师生及管理人员(教务秘书、专业负责人和教学院长)都必须登录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后按照流程和权限进行题目申报、审核、选题、指导、中期检查、成果(论文、设计书及图纸等)提交、评阅、成绩录入等环节及过程管理。
学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本人学号,教师和管理人员用户名及初始密码为本人工号,首次登录后应及时修改密码。
2、为快速掌握和熟练操作“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各师生在登陆系统后可参阅苏州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系统快速使用指南。
3、为明确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安排,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各专业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根据教学计划和任务要求,做好各阶段工作的“截止日期设置”(由教务秘书操作完成),要求该项工作必须于本学期第18周周五(2019年1月4日)前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选题工作中的各项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要求,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教务处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情况汇总表》
苏州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审核情况汇总表
学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