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奖管理规定
员工工龄奖罚制度

员工工龄奖罚制度一、目的为了鼓励员工长期服务,提升员工忠诚度和归属感,同时对长期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激励,特制定本工龄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励机制1. 工龄奖励: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后,根据其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
- 满1年:发放一次性奖金,金额为月薪的10%。
- 满3年:发放一次性奖金,金额为月薪的30%,并提供一次健康体检。
- 满5年:发放一次性奖金,金额为月薪的50%,同时享受带薪年假增加2天。
- 满10年及以上:发放一次性奖金,金额为月薪的100%,并提供额外的长期服务奖。
2. 忠诚奖励:对于连续服务多年的员工,公司将提供额外的忠诚奖励。
- 每增加一年工龄,年终奖金增加1%。
3. 晋升机会:工龄较长且表现优秀的员工,在职位空缺时,将优先考虑晋升。
四、惩罚机制1. 工龄不满1年的员工,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2. 工龄1年以上的员工,若年度绩效考核连续两年不达标,将进行岗位调整或培训,若仍未改善,则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3. 对于工龄较长但表现不佳的员工,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首次警告: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 二次警告:进行面谈,明确改进要求,并设定改进期限。
- 三次警告:若仍未改善,将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五、实施与监督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和监督,确保制度的公平、公正执行。
六、修订与完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
七、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奖罚规定同时废止。
八、附则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工龄奖管理规定

工龄奖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发掘“按劳计酬”、“按绩付薪”的薪酬激励潜能,规范化公司管理,现将工龄奖津贴计发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工龄奖发放范围:
全厂所有正式员工
二、工龄津贴标准如下:
员工工龄满一周年后,即从第13个月起,可计发工龄津贴。
首次发放工龄津贴按30元/月计发;满五年内,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津贴增加30元;满六年至十年之间,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津贴增加10元/月;满十年后,每满一年工龄津贴按5元/月工龄津贴。
工龄津贴满300元/月后不再增加。
三、工龄津贴计发方法:
1、员工当月出勤达到当月标准出勤时按全额计发。
2、当月标准出勤的二分之一≤员工当月出勤≤当月标准出勤时,减半计发。
3、员工当月出勤未达到当月标准出勤的二分之一者,当月不计发。
当月标准出勤天数为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即当月总天数减去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
4、如员工有请长假的,未经批准同意,顺延超过3天仍未回岗上班的,则工龄奖清零,工龄按重新开始计算。
四、本通知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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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龄奖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龄奖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通过设立工龄奖,鼓励员工在本企业长期稳定工作,提高员工忠诚度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工龄奖的定义及标准第四条工龄奖是指企业根据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工龄奖的标准如下:(一)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每月工龄奖为100元;(二)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工龄奖为200元;(三)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工龄奖为300元;(四)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工龄奖为400元;(五)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每月工龄奖为500元。
第六条工龄奖的计算时间从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连续工作期间如因企业原因导致员工离职,离职后再入职的,连续工作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第三章工龄奖的发放及管理第七条工龄奖每月随员工工资一并发放。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已发放的工龄奖不再退还,但离职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离职后一年内如再次入职,其工龄奖按离职时标准计算。
第九条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工龄奖。
第十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自离职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再次入职本企业的,其工龄奖不再计算。
第十一条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工龄奖暂停发放:(一)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原因请假超过三个月的;(二)员工因违纪被企业开除、除名或辞退的。
第十二条员工在连续工作期间,如发生以下情况,工龄奖从次月起恢复发放:(一)员工病假、事假、产假期满或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二)员工因违纪被企业开除、除名或辞退后,再次入职本企业的。
第四章工龄奖的调整及终止第十三条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经济效益等因素,对工龄奖标准进行调整。
公司员工工龄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表彰公司员工对公司的忠诚与贡献,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工龄奖的发放旨在激励员工在公司长期稳定工作,提高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龄奖标准第四条工龄奖的发放以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为依据,具体标准如下:1. 工龄1-3年:每年增加100元;2. 工龄3-5年:每年增加200元;3. 工龄5-10年:每年增加300元;4. 工龄10年以上:每年增加500元。
第五条工龄奖的发放额度上限为公司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10%。
第六条工龄奖的发放时间每年一次,与年度工资发放同步进行。
第三章工龄奖发放条件第七条员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工龄奖:1.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2. 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3. 在公司年度绩效考核中达到基本合格及以上等级。
第四章工龄奖发放程序第八条工龄奖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九条员工需在每年工资发放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工龄奖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工龄奖发放名单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工龄奖发放至员工工资卡。
第五章工龄奖的变更与终止第十二条因以下原因导致员工工龄奖发生变更或终止:1. 员工离职;2. 员工因违纪被公司辞退;3. 员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岗位。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已发放的工龄奖不予退还。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关于工龄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龄奖,是指用人单位对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劳动者给予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工龄奖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围绕工龄奖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以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工龄奖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年限、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试用期、工作年限、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工作年限、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
”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律法规,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三、工龄奖的适用范围1. 适用对象工龄奖适用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包括正式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2. 适用条件(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定年限;(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3)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同一岗位或相近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
四、工龄奖的计算方法1. 计算基数工龄奖的计算基数一般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平均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收入÷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全部工作月数)×12;(2)工龄奖计算基数=平均工资×工龄奖系数。
员工工龄奖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彰员工对企业发展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三、工龄奖励标准1. 工龄奖励从员工正式入职之日起计算,工作时间满1年的员工开始享受工龄奖励。
2. 工龄奖励计算标准如下:(1)工龄满一年的员工,每月享受50元工龄奖励,工龄奖励与每月工资一并发放。
(2)工龄满两年的员工,每月享受70元工龄奖励,工龄奖励与每月工资一并发放。
(3)工龄满三年的员工,每月享受90元工龄奖励,且工龄奖励额度按照每年2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最高封顶为170元。
四、工龄奖励申请与变更1.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进行工龄奖励申请,填写《工龄奖励申请表》,经厂长审核后递交人事部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递交财务部进行工龄奖励核算。
2. 工龄奖励发生变化时,由员工本人填写《工龄奖励变更申请表》,经厂长审核后递交人事部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后递交财务部进行工龄奖励核算。
3. 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递交财务部核算工资,一份人事部存档管理。
4. 过期提交的,工龄奖励不予以补发,只发放申请审批后的工龄奖励。
五、工龄奖励发放1. 工龄奖励与每月工资一并发放,不得单独发放。
2. 财务部在核算工资时,需将工龄奖励金额纳入员工工资总额。
六、工龄奖励管理与监督1. 人事部负责工龄奖励的申请、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负责工龄奖励的核算及发放工作。
3. 员工对工龄奖励发放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工龄奖的通知

员工工龄奖的通知
通知:关于员工工龄奖的设立
为了稳定公司员工队伍,激励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我们决定将原来的熟练员工补助改为员工工龄奖。
以下是具体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O类操作
员工和A类辅助员工。
二、工龄奖设定标准:
员工的工龄从正式入职之日开始计算,满6个月的员工开始享受工龄奖。
工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员工,享受每月30
元的工龄奖,与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工龄满一年不足两年的员工,享受每月60元的工龄奖,与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工龄满
两年的员工,享受每月90元的工龄奖,并且工龄奖随着每年
3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最高为210元。
三、补充事项:
员工中途离开公司后重新入职,原工龄自动清零,工龄重新计算;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月的工龄奖核算和发放将被取消:
本月合计请事假五天(含以上);
本月旷工一次(含)以上;
本月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含)以上;
本月有记过、通报批评等处分一次(含)以上。
员工遇晋升、调岗、降级等职务变更时,工龄奖将按照对应的职务职级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本规定自审批公布之日起实行,如遇本规定中未明确的事项,以人事行政中心解释为准。
企业员工工龄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在岗位上长期稳定工作,体现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贡献,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第二章奖励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奖励范围:1. 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2. 持续在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五条奖励标准:1. 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从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2. 按员工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分为不同的奖励等级;3. 奖励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如下:(1)1-3年工龄:每月增加50元工龄奖;(2)4-6年工龄:每月增加80元工龄奖;(3)7-9年工龄:每月增加120元工龄奖;(4)10-15年工龄:每月增加180元工龄奖;(5)16年以上工龄:每月增加240元工龄奖。
第六条奖励发放:1. 员工工龄奖按月发放,与员工工资一同发放;2. 新入职员工从入职次月起开始计算工龄,享受相应的工龄奖;3. 员工在享受工龄奖期间,如因离职、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工龄奖将停止发放。
第三章奖励管理与监督第七条员工工龄奖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工龄进行审核,确保工龄计算准确;2. 人力资源部对工龄奖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奖励发放及时、准确。
第八条员工工龄奖的发放情况纳入公司内部审计范围,确保奖励发放的透明度。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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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奖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目的
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内容
3.1工龄奖定义
3.3.1一般指根据工龄长短制订的奖励。
3.2工龄奖标准
3.2.1满一年奖励100元,满二年奖励200元,依次类推,每半年50元工龄奖。
3.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准时享受工龄奖
3.3.1有签订劳动合同
3.3.2本年度没有旷工记录
3.3.3本年度请假未超过一星期
3.4凡属于下列情况者推迟发放或不享受工龄奖
3.4.1本年度请假达一星期的,推迟一个月发放;请假达二星期的,推迟二个月发放,依次类推。
3.4.2本年度请假达四星期的,取消当年工龄奖
3.4.3没有签订合同或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均不享受工龄奖
3.4.4因各种原因受到处罚者,工龄奖酌情顺延三个月以上,严重者取消当年工龄奖
3.5工龄计算方法
3.5.1以连续工龄计算
3.5.2若中断则以新入职时间开始计算
3.5.3推迟发放工龄奖后工龄计算同时顺延,但不以中断论处
3.6工龄发放时间
3.6.1工龄奖为现金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春节假期的那个月,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所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总经理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