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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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哲学批判读后感-黑格尔哲学实践意义

黑格尔哲学批判读后感-黑格尔哲学实践意义

黑格尔哲学批判读后感-黑格尔哲学实践意义
黑格尔哲学批判读后感-黑格尔哲学实践意义篇
在我的阅读中,有关于黑格尔哲学的内容是非常宝贵的,因为它能够丰富我们的思想和理解方式。

www. 《黑格尔哲学批判》,由黑格尔在18th和19th世纪完成,深刻地反映了他对此时代潜在的思想观念。

这里我要探讨的,是黑格尔哲学实践意义,并将会分析其对当今时代的实践意义。

黑格尔的哲学理论主要是以分析的方法,以逻辑的方法来探讨关键问题和议题,这也成为了哲学的一个主要特征。

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围绕着一个主题,比如实体存在的问题等,在每一个领域中,他都是非常重要的引领者,首先把相关文献收集起来,然后加以分析,审视,用自己的理论进行重建,从而完成自己的哲学论文。

在《黑格尔哲学批判》中,黑格尔提出了一套分析方法,通过把哲学放到实践中,把真理从一般性中抽象出来,使之更容易理解。

在今天,黑格尔哲学实践意义尤为重要。

在哲学思考中,分析思维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它有助于人们思考深度问题,即使对一个问题有多种答案,但能把它们整合起来,就能够得到一个更完整的结果。

此外,哲学分析也能够帮助人们思考问题的背景,从而做出更正确的判断。

最后,黑格尔的哲学理论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不同的文化和社会,因为他的分析法可以通过比较文化中的不同侧面来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总之,黑格尔哲学批判对于当今社会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能
够帮助人们在研究决策和思想上把握正确的方向,帮助我们从客观的角度去分析和解决问题,而不仅仅是表面的讨论。

它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不同文化之间的异同,也能够帮助人们在追求真理上更为积极、合理和全面。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个人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个人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个人读后感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个人读后感》的内容,具体内容:通过阅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导言,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想。

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篇一摘要:在...通过阅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导言,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想。

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篇一摘要: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借助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把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国家和人的关系重新颠倒了过来,指出国家职能是人的社会特质的活动和存在方式。

他提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并抓住人和人的社会关系,不仅在自然观上,而且在社会观上实现对黑格尔的颠倒,从而在对人的理解上实现了对费尔巴哈的超越。

一、人的问题的提出1842年,是马克思思想发展史上第一次发生重大转变的一年。

这一年,复杂的政治斗争和激烈的思想批判,使他开始抛弃唯心主义而转向唯物主义。

这一转折,使马克思冲出了自我意识哲学的范围来考察人的问题,不再把人看作自我意识,而看作感性的、现实的人。

马克思在一八五九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到了《批判》的撰写背景:"一八四二至一八四三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

[1](P31-32)正是那些关于林木盗窃和地产分析、摩塞尔农民问题以及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辩论的难事,促使马克思从"天上"(纯理论批判)回到了"地上"(实际社会关系和物质利益关系),并由此开始了创立自己新哲学的探索历程。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是这种探索的第一个重大成果。

二、批判黑格尔的过程中体现出的人的思想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同时也是马克思严肃的自我批判。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三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三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篇一就德国而言,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对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从对德国宗教的批判角度着笔,以开篇显志的议论笔法,直接指出,已对完成对宗教问题的批判的德国正面临着来自社会各个领域与方向的新的批判,德国正处于遽速变革的时期。

而批判将带来学习和思考,带来新的地球上最美的花朵一一思维着的精神。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第二段马克思即表明了自身立场,即人与宗教间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问题,作为唯物主义的伟大先驱,马克思坚定地持反宗教的批判观点,认定是人出于自身的意愿与欲望而创造了地位凌驾于自身之上的人,而非由以神祇为核心灵魂的宗教创造了比自己更为低等的人。

而关于人为何要创造宗教这一问题,马克思则指明,宗教作为信仰的皈依,是人在现实的苦难的重压下,希望求得拯救获得幸福的欲望的反映。

而关于宗教,还有一种颇为有趣的比拟,是将宗教比作精神鸦片”。

鸦片作为一种麻痹神经具有致幻力的老式毒品,除了许诺给人一个美好的梦境外,也具有调剂无聊生活,权作消遣的效用。

但无论怎样说,马克思都指出了,宗教是用以麻痹人类的毒药,而麻痹人类势必会导致生产力低下,社会停滞不前,因此,宗教对德国社会各领域的影响不容小觑,而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成为了反对以宗教作为精神抚慰的那个世界的斗争。

也正因为这样,才使宗教批判成为其他一切批判的起点当宗教的伪善外衣被撕碎时,人所幻想出的美好桃花源也被撕碎了。

失去精神支柱的人类迫切需要新的真理来支撑自我价值观使其不至于崩塌,使自我不至于重新陷入信仰无序的状态之中。

于是哲学家以马克思为首的这批人,他提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失之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他开始把批判的视野从宗教本身转移到之前被宗教圣光所遮掩的其他社会领域——从对神性的批判,到对人性的批判,到对由人汇集而成的群体,即社会的批判,最后,至y人所创设并最终用以治人的,政治与法的批判。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是德国哲学家,他的法哲学批判是他的一部重要著作,对于理解法律、政治和社会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读完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后,我深受启发,对于法律和社会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思考。

首先,黑格尔在法哲学批判中强调了法律与社会的内在联系。

他认为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是社会意识的具体体现。

法律不是超越社会存在的抽象规范,而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是社会意识的具体体现。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法律的本质和功能有着重要的启示。

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它的形成和发展都受到社会的影响和制约。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法律看作是一种抽象的规范,而是要把它放在社会的具体历史背景中来理解。

其次,黑格尔在法哲学批判中强调了法律的历史性和发展性。

他认为法律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和变化的,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法律的历史性和发展性有着重要的启示。

法律的形成和发展都受到历史的影响和制约,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不断演变和变化的。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法律看作是一种固定的规范,而是要把它放在历史的长河中来理解。

最后,黑格尔在法哲学批判中强调了法律与道德、政治的内在关联。

他认为法律、道德、政治是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理解法律与道德、政治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启示。

法律、道德、政治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它们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对立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法律、道德、政治割裂开来,而是要把它们放在一个统一的整体中来理解。

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阅读,我对于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思考。

我认识到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和变化的;法律、道德、政治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黑格尔是德国哲学家,他的法哲学批判是他在法学和哲学领域的重要贡献之一。

在这本书中,他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观点和见解。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黑格尔的思想和哲学有了更多的了解。

首先,黑格尔在书中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他认为,法律和道德是相互关联的,但又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律是一种外在的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则和条文;而道德则是一种内在的规范,是由个体内心的良知和道德感所决定的。

黑格尔认为,法律是道德的具体化,是对道德的一种实现和体现,但法律又不完全等同于道德,因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强制执行的,而道德是个体内心的自觉和选择。

通过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黑格尔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本质区别,为我们理解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

其次,黑格尔对法律和道德的发展和演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他认为,法律和道德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是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不断演化和发展的。

在这个演化的过程中,法律和道德不断相互作用和影响,相互促进和补充。

黑格尔指出,法律和道德的发展是一个逐步实现自由和平等的过程,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表现。

通过对法律和道德的发展进行深入的分析,黑格尔为我们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视角,也为我们认识法律和道德的本质和意义提供了新的启示。

最后,通过阅读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我对黑格尔的思想和哲学有了更多的了解。

黑格尔是德国哲学史上的重要人物,他的思想和哲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通过阅读他的著作,我对他的思想和哲学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他的贡献和成就有了更多的认识。

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是一部重要的著作,它不仅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批判,也为我们理解黑格尔的思想和哲学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参考。

总之,通过阅读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我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黑格尔的思想和哲学有了更多的了解。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个人读后感(2)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个人读后感(2)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个人读后感(2)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篇四以下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的详细内容: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是第一篇文章,按说对这篇文章人们应当吃得很透了。

通过前几天的导读大家可以看到,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一般人读完这篇文章,大概就能认出一句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而且这句话还是读错了的。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在于人们读原著的“实用”取向。

很多人读原著完全是从“为我所用”的立场出发的。

他们根本不管马克思实际上说了些什么,只考虑有哪些东西可以拿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至于那些他们认为用不着的,就毫不客气地扔到一边。

这根本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实用主义,而且是一种坏的实用主义、一种被庸俗化的实用主义。

这种断章取义的阅读,曾经被标榜为“不是抓住词句,而是抓住方法”。

通过对所谓“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的流行解释,我们可以看到,情况与这些伪马克思主义者标榜的恰恰相反。

马克思的方法并不是那么容易“抓住”的。

你首先得知道马克思说了些什么,然后才能明白他的这些内容中渗透的是哪种方法。

只读懂一部分,你就敢断言你掌握了马克思的方法?那还怎么解释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难道它不是一种总体性方法吗?抛弃了总体,你还能抓住总体性方法?这可真是神了。

其实读马克思的著作办法很简单:你只要一句句读,然后综合起来,与自己的生活对比,这就够了。

比如,关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开头的部分,先总的读一遍,然后再一段一段地读。

具体到每一段,也是这样:先总的读一遍,然后一句一句读。

对于其中较为复杂的句子,还需要采取分析句子成份等手段进行分解式阅读。

最后,再一句句串成一段,一段段串成整个部分。

——可是谁又有这个耐心呢?以第二段为例。

马克思谈到“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

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分解开,先读成“宗教是……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

显然,这跟后面的一句“宗教是颠倒的世界意识”可以对照。

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有感

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有感提到马克思,也许大家都对这个名字很熟悉,而提到马克思主义,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其内涵。

自从《马克思理论哲学基础》开课以来,我们开始对其理论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但其实这样的“深层次”也还仅仅是表层而已,这也督促了我们去涉及更多马克思的著作。

打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篇文章就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看后思绪良久,既而沉思,又反复阅读,感觉很受启发,有所感触。

背景:马克思出身于法学世家,少年时代就受到家庭的法学熏陶。

在大学学习法律期间,马克思的法学思想深受康德客观唯心主义的影响.大学毕业后,尤其是马克思在《莱茵报》担任主编的后期,由于工作关系,使他曾经遇到了一系需要说明的法律问题:出版自由、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摩塞尔地区农民的贫困,等等。

当时马克思的法学思想受到黑格尔法哲学的支配,认为法是“理性”或“理念”的产物和表现。

因此.在这种法观念的影响下,尽管马克思想努力用他自己的知识来说明这一系列问题,但又总是回答的不满意。

马克思遇到的这一障碍使他逐渐到自己从黑格尔那里接受过来的关于国家和法的观点,与客观现实生活大相径庭,看到黑格尔国家和法的观点同社会现实的矛盾。

推动马克思去注意被以往法律思想家所轻视的经济问题,并且以此来说明国家、法和市民社会的关系。

而要到这一目的就必须进行自我批判,即对深入他内心的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必须同黑格尔法哲学彻底决裂,清除寻求法的真理的巨大思想障碍。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问世的。

1843年夏天,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完成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的手稿当时没有正式发表,直到1927年,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才第一次用原文(德文)并冠以现在的书名正式发表。

不久以后.即1843年至1844年初,马克思又撰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这篇文章发表在《德法年鉴》。

那么,《黑格尔法哲学》主要观点是什么呢?首先我们要理解题目中“法哲学”指的是什么?从我对全书的理解,法哲学应为一种国家哲学,即一种意识形态,与上层建筑相对应的一种意识形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3000字

1843年,辞去《莱茵报》主编的马克思着手写下了这篇具有转折意义的文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在《莱茵报》担任编辑的日子里,马克思亲历了农民、工人为取得自己的合法权利而进行艰苦斗争、却丝毫未能改变自己命运的惨痛事实,深刻体会到了资本主义民主的虚伪性——只不过是资产阶级披上了“代表普遍的人的权利”的外衣,现实的残酷与他曾经所信奉的黑格尔的哲学理论——“国家是理性的自由的王国”相冲突,使他深刻体会到资产阶级的自由是消极自由,资产阶级所谓的利益,只不过是把自身的特殊利益混同为社会的普遍利益,黑格尔法哲学观点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引起了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马克思的思考。

既然资产阶级无法代表全人类的利益,那么谁是人的普遍利益的代表者?既然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和国家伦理的同一的理想建构与现实不符,那么什么才是社会运转的原动力?一、消失的彼岸世界黑格尔是一个保守的唯心主义者,对社会的构想基于理性和观念,主张让精神去管理存在,这无疑对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并无实质性的效果。

故,在文章的开头,马克思便直白地指出宗教的本质,“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

就是说,宗教是还没有获得自身或已经再度丧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宗教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因为人的本质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

”当时的世界,资本主义生产蒸蒸日上,轰鸣的机器昼夜不息,工人们焚膏继晷地工作着。

但就算如此,工人的劳动成果越丰硕,工人自己反而越贫穷,“人同人的本质相异化。

”启蒙思想家们构想的人人平等的社会没有如期而至,取而代之的是更大程度上的不平等,“甚至他们还必须承认和首肯自己之被支配、被统治、被占有全是上天的恩准!”苦难的环境下,人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求助于彼岸世界,在彼岸世界中寻求幸福。

而占有大量私有财产,处于社会的顶端的少部分资本家,为了削弱人民对于追求个人权利的意愿,将彼岸世界构筑的严严实实,营造出人们虚幻的幸福,“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彼岸世界亦是资产阶级的庇护所。

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马克思就把箭头指向德国的旧制度,而对旧制度的批判首先是对德国法律体系的一个批判。

以下是店铺整理分享的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篇一以我对哲学的理解,哲学应该属于这样一类人——内心强大但是疯疯癫癫,绝大部分都神经质。

为什么呢,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说出一句话后仔细一想结果陷入其中而无法自拔,以我看来这是很可怕的,好像迷失了自己一般(庄周梦蝶,到底自己是蝴蝶,还是蝴蝶是自己?)。

哲学,还是偶尔看看消遣一下即可。

好吧,下面言归正传。

整篇文章看下来,除了几段还能懂些,其它的艰涩难懂,就其中能看懂的谈谈自己的想法。

人们都应该有自己的信仰或者说对某种东西的敬畏,缺乏这种东西的人对社会来说就是一种极不稳定的因素,就好像是一颗定时炸弹,鬼才知道何时会爆炸,我想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国家依然存在着宗教而不取缔它的原因吧。

无可非议,世界是由物质组成的,人也是其中一部分,就好像规律本身就存在,只是缺乏某个去发现它的人,也许在某个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就必然会存在一个人去发现它,一切都是必然。

就像上课时候老师找人回答问题,许多没有自己想法的人都不希望老师点到自己,这时他们往往都希望某某个人起来回答问题,这样的时间这样的空间就必然会跳出来某个必然的人(或者他或者她或者它)来回答这个问题,种种种种的环境必然会存在一个必然的事情。

所以说马克思的出现是必然的,或许即使不出现马克思也会出现候克斯,牛克斯,什么什么克斯。

一个人的口舌再怎么厉害,遇上蛮不讲理的人,结果也是一拳头被撂倒,就好像美国人一样,试想一群曾被放逐的罪犯的后代会跟你讲什么道理么,有些东西是留在基因中,无形的一代传递一代,不过他们确实有自己的头脑,知道利用别人来为自己服务,知道师出有名,即使站在人们的对立面,被人抓到把柄也无话可说。

法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篇二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读后感
黑格尔是19世纪德国哲学家,他的法哲学批判是他对法律和政
治哲学的深刻思考和批判。

读完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我深受启发,对法律和政治的理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让我明白了法律的本质。

在他看来,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和制度,更是一种精神的表达和实现。

法律
是社会伦理观念的体现,是人类理性的产物。

法律的形成和发展是
历史的必然结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这种观点让我对法律有
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白了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其次,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让我对政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他看来,政治是法律的实现和运行,是国家的管理和统治。

政治不
仅仅是一种权力的行使,更是一种理性的表达和实现。

政治的本质
是为了实现公平和正义,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这种观点让
我对政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白了政治的本质和意义。

最后,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让我对自由和平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他看来,自由和平等是法律和政治的最终目的,是人类社会
发展的终极目标。

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

平等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础。

这种观点让我
对自由和平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白了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和意义。

总之,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给我带来了很多启发和思考,让我
对法律和政治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法律和政治的研究和实践,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
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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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界定的批判以及对黑格尔唯心主义本质的揭露,初步创立了唯物史观理论。

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读后感篇一唯物史观的确立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人类做出的一大贡献,这个理论的创立不仅与两人的精神特质相关,也是理论历史发展的必然。

一般来说,一种新思想、新观点的萌生总是在旧体系的“母体”中孕育和发展的,孕育唯物史观的“母体”主要是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马克思是在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中逐步创立唯物史观的。

1846年完成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目前学界公认的唯物史观最终确立的标志,但唯物史观理论经历了一个初步创立、逐步形成与最终确立的过程,笔者认为1843年马克思的手稿《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唯物史观思想的初步创立。

一、求学与思考――理论学习和继承在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前夕,马克思还没有确立起自己的哲学观念体系。

马克思中学毕业后,在柏林大学接触到了当时德国占统治地位的黑格尔学说,并成为一名青年黑格尔派者,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就是提出一个人人都重视的、准确的、不依赖于具体经验的(先验的)法学概念,然后在实际的法中研究它的发展。

从马克思的思想历程来看,他并不是直接从黑格尔哲学进入对黑格尔哲学批判的,而是经过了青年黑格尔派的中介。

1841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虽然马克思在处理自我意识和现实的关系问题上,既不同于黑格尔也不同于青年黑格尔派,但基本上还是信奉黑格尔哲学,是一名黑格尔主义者。

黑格尔的体系虽然是唯心的,但他的内容中却贯穿着历史方法,这使马克思受益很多,他完全继承了黑格尔的历史方法,借助黑格尔的方法,马克思最终克服了费尔巴哈的历史唯心主义而确立了唯物史观。

二、接触现实与批判――实践经验的积累从1841年大学毕业直至1843年,马克思一直在为筹办和主编《莱茵报》而忙碌,这是马克思实际参加政治斗争的时期,他遇到了以前从未遇到的对现实问题进行评价的问题,这也是马克思思想发生转变的关键时期,对马克思社会思想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政治斗争使他开始同黑格尔学说决裂,最终走向唯物史观。

1.《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马克思的第一篇社会论文,在这里他对出版自由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没有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是泡影,普鲁士颁布的新书报检查令,表面上是不同意对作家的写作加以限制,实际上只是在旧的限制上加上新的限制,马克思无情地揭露和批判了这一检查令的虚伪性和反动性,指出反对出版自由,不仅是反人民的,而且是违反国家和法的本性的,是和理性国家的本质相违背的。

这里我们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马克思的革命性,但同时也可以看出,他的世界观仍然是唯心的,把国家、法看作是人的理性、绝对精神、自由的反映,这是马克思投入到现实生活的第一步,是他逐步看清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矛盾的第一步。

2.1842年完成的《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记录的论辩》中,马克思分析了莱茵省议会辩论中各个等级的代表对待出版自由的不同态度,对妨碍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的专制国家制度的反动本质进行了又一次无情的批判,“在这里论战的不是个别的人,即是等级”[1],这说明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人们在思想观点、政治态度上的对立是同等级地位的对立分不开的。

同年,马克思以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为个案,用长达近46页的篇幅,对在省议会辩论中的诸侯等级代表、贵族代表、城市代表、乡代表、报告人就一些法律条文的争论作了详细的解剖。

在这些人的表现中,马克思看到了与黑格尔的理论完全不同的另一面,他进一步把等级地位的对立与不同的社会集团和阶级在物质利益上的对立联系起来。

这样的现实怎么能符合黑格尔式的立法部门是普遍利益的代表呢?恩格斯曾说:“对莱茵省议会辩论的批评,迫使马克思着手研究有关物质利益的问题,在这方面他获得了一些无论法学或哲学都不曾提供的新观点”[2]。

列宁曾评价马克思这时期的著作说:“1842年发表的有马克思在‘莱茵报’上写的文章,其中包括对第六届莱茵省议会上关于出版自由的辩论的批评、关于林木盗窃发法、维护政教分离等文章。

从这些著作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已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转向共产主义”[3]。

3.在《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一文中,马克思同样指出了国家不顾贫苦农民利益的事实,针对普鲁士政府否认摩塞尔地区贫困同政府政策的联系时,马克思指出“在研究国家生活现象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

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决定私人和个别政权代表者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一样地不以他们为转移。

只要我们一开始就站在这种客观立场上,我们就不会忽此忽彼地去寻找善意或恶意,而会在初看起来似乎只有人在活动的地方看到客观关系的作用”[4]。

马克思已经意识到,摩塞尔河农民的贫困状况,既不是由自然原因造成,也不应该从个别官员的过失找到解释;国家对摩塞尔河农民的贫困处境无动于衷,也不能归罪于个别官员的恶意,这一切都是由“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首先是由当时的封建生产关系和普鲁士专制制度所决定的。

马克思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普鲁士的社会政治制度,说明马克思已经看到了在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观念的力量,而是等级地位和物质利益。

马克思的这些论述,虽然还没有正面批判黑格尔,但已经得到了一些与黑格尔思想相反的主张,只是没有形成明确的理论立场。

在现实中遇到与理论完全相反的事实,并没有使马克思感到无路可走,他也没有回避这些矛盾,面对现实与理论的分裂,他勇往直前,决定对这些矛盾和疑问进行细致的研究,这便是在1843年3月《莱茵报》被查封后,他迁居到克罗茨纳赫,决定从现实的反专制主义的斗争中暂时退回到平静的书斋。

三、退回书斋的反思――唯物史观的初步创立生活在克罗茨纳赫的这段时间里,马克思一面消化、总结《莱茵报》时期的实践经验,一面更深入的研究黑格尔,广泛阅读有关法国、英国和德国的历史著作,他力图用一种正确的世界观回答、理解这一时期所遇到的种种现实问题,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构成唯物史观形成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观点正是在这里初步创立的,其第一个著作便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一部未完成的手稿,其写作缘起一方面是马克思关注人类生存状态的理论旨趣,另一方面缘起于他自己信奉的理论与现实的冲突。

手稿针对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进行批判,是马克思进行独立哲学研究的开始,通过大量社会现实和历史的比较研究对黑格尔的法哲学进行了批判,发现了黑格尔所有哲学的秘密,并在批判黑格尔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确立的到社会历史现实中去寻求问题答案的方法,阐释了自己的思想,确立了今后基本的理论发展方向,即对社会现状、人类社会进行批判研究,对社会生活进行正义追问,这些对马克思实践观点的确立是重要的,为他以后的研究奠定了一个基础,正是这样一个角度才使马克思最终确立了科学的唯物史观和实践观。

马克思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曾作过这样的回顾:“1842年―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这部著作的导言曾发表在1844年巴黎出版的《德法年鉴》上。

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规律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5],由此看出,马克思完成世界观的转变就是从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开始的,普列汉诺夫曾指出:“马克思阐明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从批评黑格尔的法权哲学开始的”[6]。

1.对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颠倒黑格尔在历史上第一次从概念上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加以明确区分,并发现了市民社会的经济本质,但在他这里,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分别是绝对精神在伦理精神阶段存在的三个实体性环节及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

家庭是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市民社会是伦理精神的“分裂”和特殊化、国家则是伦理精神的实现或现实化,家庭和市民社会属于有限性的存在,从属于国家,而国家是它们的内在目的,所以黑格尔的结论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

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成长中,他不仅接受了黑格尔的思想,而且也接受了费尔巴哈的思想,他运用费尔巴哈从存在到思维、从物质到精神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指出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国家是从属性的、第二性的东西,而市民社会、经济关系的领域则是决定的因素、第一性的东西。

马克思在对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第262节进行分析批判时写到:“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

它们才是原动力。

可是在黑格尔看来却刚好相反,它们是由现实的理念产生的。

……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7]。

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把“理念变成了独立的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变成了理念所具有的想象的内部的活动。

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的活动者,而思辨的思维却把这一切头足倒置”[8]。

于是马克思得到了与黑格尔完全相反的结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这是他走向唯物史观的关键一步,这一理论的提出是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观的萌芽,是唯物史观创立、形成的开端,并由此确立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

2.揭露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方法论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不仅批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国家观,而且还揭露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方法论,从根本上有力地摧毁了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

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把法哲学变成了应用逻辑学,即用唯心主义方法来处理社会政治问题。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认为,扬弃市民社会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分离的根本办法和最终归宿在于由市民社会进展到伦理国家。

马克思着力批判了这一点,他认为黑格尔的要害是把理念作为独立的主体,而国家则是理念的现实表现,马克思写到:“重要的是黑格尔在任何地方都把理念当做主体,而把真正的现实的主体,例如‘政治情绪’变成了谓语。

而事实上发展却总是在谓语方面完成的”[9]。

“在这里,注意的中心不是法哲学,而是逻辑学。

……在这里具有哲学意义的不是事物本身的逻辑,而是逻辑本身的事物。

不是用逻辑来论证国家,而是用国家来论证逻辑”[10]。

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对现代国家制度的真正哲学的批判,不仅要揭露这种制度中实际存在的矛盾,而且要解释这些矛盾;真正哲学的批判要理解这些矛盾的根源和必然性,从它们的特殊意义上来把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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