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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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六个标准题库”及答案

煤矿“六个标准题库”及答案

煤矿“六个标准题库”及答案“六个标准”及政策规定试题(即:省级题库)一、判断题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一般不得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 × )2、《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应该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 × )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 ? )4、山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晋政办发【2012】34号,要求煤矿必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每半年至少排查1次。

( × )5、《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提出的总体思路中指出,要牢固树立“管理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

( × )6、《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非阻燃、非防爆设备可以入井。

( × )7、《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矿领导要尽量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 × )8、《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规定,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 ? )9、《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适用于建设、生产在300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

( × )10、《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指出矿井必须至少设置主井、副井和风井三个井筒,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井筒数量。

进回风井必须均有安全出口。

( ? )11、《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指出应布置高产高效工作面,当煤层赋存条件简单、开采条件适宜时,采煤工作面长度不应小于200m,推进长度不应小于2500m,原则上以满足推进时间一年左右为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13]1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13]1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4.07施行日期2013.04.07文号晋政发[2013]14号主题类别矿产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13〕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我省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已圆满完成,全省煤矿办矿水平大幅提升,进入了大矿时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精神,全面提升我省矿井现代化装备和水平,提高煤炭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生态化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我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煤炭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但全省煤矿整体建设水平还不够高,在建设理念、技术装备、组织管理、人员素质、矿区生态等方面,与国际、国内先进煤矿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大矿时代”煤炭工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

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尽快建成一批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生态环境优的现代化矿井,是巩固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成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升煤矿科技装备和管理水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煤炭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需要;更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煤炭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同时,加快现代化矿井建设,既可以拉动投资,又可以尽快形成生产能力,带动我省煤机等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对于发挥煤炭对全省经济增长的骨干、支撑、带动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

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
第十八条 掘进工作面个数应以满足回采工作面正 常接替和提高掘进装备水平为原则确定,原则上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2个掘 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或 多煤层开采时,最多只能布置4个掘进工作面。
第十九条 主要巷道应优先采用锚杆、锚喷或挂网 锚喷支护方式。
第四章 回采掘进及装备
第四章 回采掘进及装备
第二十一条 掘进设备力求适应性强、保护齐 全、操控简单、并以实现数字化、自动化、信 息化为核心,促进管理简易化。主要以连续采 煤机、综掘机、掘锚一体机为主,应根据具体 情况合理选择。掘进设备应推广配置无线遥控、 具有自动截割成型功能,并应配置远程控制台, 实现掘进机的远程控制,具有实现自动钻孔及 快速锚固功能。
第四条 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 不断优化矿井和采区设计,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对稀 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积极推广采煤新工艺、新 技术,积极探索应用无煤柱开采、小煤柱开采、充填式开 采、沿空留巷、急倾斜煤层和0.7m以下极薄煤层采煤机械 化开采技术。
第五条 现代化矿井应以现代地质理论为指导,以地质分析 预测为基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综合勘探探测方法,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地测资料数据库,实现生产地 质工作的模拟和动态管理,为矿井建设、生产各个阶段提 供可靠的地质保障。
第十六条 合理确定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根据煤层赋存条 件,缓倾斜煤层可采用走向长壁、倾斜长壁开采,倾斜煤 层宜采用走向长壁开采;采煤方法原则上一次采全高,采 煤工艺特别推广大采高综采、放顶煤综采、薄煤层综采和 刨煤机综采,探索应用水采,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
第四章 回采掘进及装备
第十七条 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应积极推广采用无煤 柱开采或小煤柱开采。条件具备时,应首先开采 保护层。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水力开采和非正 规开采工艺。

山西省煤矿“六个”标准化管理标准矿井考核及评分标准(-年度)

山西省煤矿“六个”标准化管理标准矿井考核及评分标准(-年度)

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贯彻落实考核及评分标准
注:企业等级达标率;按经评定为相应等级的企业数量占按企业规模统计企业等级数量的比例计算;降级的企业
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贯彻落实考核及评分标准****市(集团公司)
此表为对地市、集团公司考核表
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矿井考核及评分标准(年度)
xxx煤矿(公司、井)年月日
煤矿负责人:
1、得分90分以上为一级管理标准煤矿;得分80、89分为二级管理标准煤矿
得分70、79分为三级管理标准煤矿;70分以下为不达标矿井
2、总分为100分,单项得分最低分为零;不涉及的项目按本项目最高分90%打分
附件7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及评分标准。

精选最新版2019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完整版考核题库500题(含答案)

精选最新版2019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完整版考核题库500题(含答案)

2019年最新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考试题库500题[含答案]一、单选题1.在有两个回风井的矿井中,两个回风井是一大一小两种主要通风机,则该矿井反风时大小风机的启动顺序是( B )。

A.先大后小B.先小后大C.同时启动2.矿灯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C)h。

A.8B.10C.113.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主接地极应在(B)各埋设1块。

A.水仓.水沟中B.主.副水仓中C.水沟.潮湿处4.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B)m.厚度不得小于5 mm。

A.0.5B.0.75C.0.85.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应( B)1次。

A.每周B.每月C.每季6.井下保护接地网接地电阻值测定,应每( A)1次。

A.季B.6个月C.年7.重大灾害事故的共性之一是具有(C)。

A.可预见性B.临时性C.继发性8.消除尘肺病,预防是根本,(B)是关键。

A.个体防护 B。

综合防尘 C.治疗救护9.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撤出灾区和(C)的人员是抢险救灾的首要任务。

A.进风流B.回风流C.受威胁区10.采区电气设备使用(A)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A.3 300B.1 140C.66011.掘进工作面迎头由于爆破发生火灾后,应(B )。

A.立即关闭局部通风机B.立即切断附近设备电源进行洒水灭火C.撤出所有人员12.电石或乙炔着火时,严禁用(B)扑救。

A.二氧化碳灭火器B.四氯化碳灭火器C.干砂13.对小腿动脉出血,止血带的部位应在(A)处。

A.大腿中下1/3B.大腿中1/3C.大腿上1/314.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A)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B.标本兼治.防治结合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5.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C)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A.兼职工人B.单位职工C.专人负责16.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自接到煤矿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和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 C)日内,应当完成核实审查工作。

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

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

山西省煤矿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发展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规范、标准,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巩固我省煤矿兼并重组、资源整合的成果,建设“七高一文明”的现代化煤矿,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为煤矿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控制矿井建设水平而编制的全省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查矿井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也是监督检查建设过程的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在山西省境内的煤炭工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矿井建设项目,生产矿井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等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煤矿建设应根据批准的井田勘探地质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必须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经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初步设计前必须对地质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勘探程度、资源可靠性、开采条件及经济价值等作出评价。

第五条煤矿建设应符合国家的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山西省煤炭开发政策;并应与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六条煤矿设计和建设应按照科技进步的要求,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七条煤矿设计和建设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各生产系统。

第八条煤矿建设应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现代化”原则,坚持科学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验收,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工艺装备矿井,建设现代化的矿井。

全面实施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发展新模式。

第九条煤矿设计和建设应坚持安全、环保、卫生等工程和设施与矿井主体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

第十条露天煤矿工程设计,应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安全高效为目标,采用现代化的技术装备,实行信息化管理,贯彻集中生产、减轻环境负担的方针。

保持开采与复恳的平衡,处理好近期与远期,以近期为主体的建设关系。

(冶金行业)山西省煤矿管理建设五大标准

(冶金行业)山西省煤矿管理建设五大标准

山西省煤矿管理建设五大标准(内容附后)山西省煤矿办矿企业标准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已圆满完成,全省办矿企业大幅减少,产业集中度显著提高,为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为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办矿水平,促进主体企业做实做强,实现煤矿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运行,推动全省煤炭行业走上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煤矿办矿企业标准:一、设立办矿企业等级标准,提高办矿水平1、按照创新办矿管理模式的思路,以办矿企业的规模、主要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及管理大中型煤矿经历年限、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企业所属矿井综采、掘进机械化程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达标率、现场管理和注册资本(或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等条件设立《山西省办矿企业等级标准》(以下简称“企业等级标准”,见附表1),对办矿企业按特级、甲级、乙级、丙级、丁级五个级别进行管理。

2、对我省境内已有办矿企业(指省煤矿重组整合办已批复的办矿主体企业及在省煤矿重组整合办备案的二级子公司、独立煤矿企业和正华实业集团公司)对照“企业等级标准”进行等级审核评定。

对应企业规模档次,企业等级标准规定的条件全部符合的,评定为相应等级。

对于评定达不到丁级标准的视为无等级企业。

3、严格新开办煤矿企业的准入条件。

新开办煤矿的企业须符合《山西省办矿企业等级标准》的相关条件,主要负责人职称及管理大中型煤矿经历年限、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办矿企业注册资本(或企业固定资产净值)等条件至少达到丁级企业标准要求,否则企业所属煤矿不得开工建设。

4、对有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企业及新开办和兼并重组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国能煤炭〔2011〕414号)要求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办矿企业,不得新开办和兼并重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属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立即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所属煤矿由具备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能力的办矿企业兼并重组。

2022年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井下安管员》安全生产模拟考试题(八)

2022年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井下安管员》安全生产模拟考试题(八)

2022年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井下安管员》安全生产模拟考试题(一)姓名: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1、(判断题)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煤矿,其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煤矿的矿长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错误2、(判断题)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

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3、(判断题)《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通风专业标准要求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在45天内撤出设备和材料,进行永久性密闭。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4、(判断题)在倾斜井巷中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捻距的5倍。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错误5、(判断题)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6、(判断题)在未固结的灌浆区、有淤泥的废弃井巷、岩石洞穴附近采掘时,应当按照受水淹积水威胁进行管理。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7、(判断题)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8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错误8、(判断题)压入式井瓦斯涌出量随风压增大而减少。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9、(判断题)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10、(判断题)在井下做锚杆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11、(判断题)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注重对人的生命与健康损失进行评价,以对事故的严重性和影响进行更合理评估。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正确12、(判断题)危害点指可能发生事故,并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设备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生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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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全省现代化矿井建设步伐,以实现矿井生产规模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信息化、和谐人性化为目标,通过现代先进的采掘、信息、自动控制技术优化集成和自主创新手段,建设一批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治理达标的现代化矿井,推动全省煤矿走向高标准、高科技、高管理、高端化、高要求、高质量、高效益、现代文明的"七高一文明"发展新模式。

第二条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山西省现代化矿井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生产规模在150万吨/年及以上井工矿,标准未涉及的内容,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

第二章资源与地质保障第三条现代化矿井应有可靠的资源,矿井服务年限应与矿井生产能力相匹配。

第四条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开采顺序,不断优化矿井和采区设计,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

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

积极推广采煤新工艺、新技术,积极探索应用无煤柱开采、小煤柱开采、充填式开采、沿空留巷、急倾斜煤层和0.7m以下极薄煤层采煤机械化开采技术。

第五条现代化矿井应以现代地质理论为指导,以地质分析预测为基础,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综合勘探探测方法,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地测资料数据库,实现生产地质工作的模拟和动态管理,为矿井建设、生产各个阶段提供可靠的地质保障。

第六条建立能够指导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的煤炭资源/储量、煤层、构造、煤质、瓦斯地质、顶底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条件的可视化系统;提高地质预测预报能力,实现矿井地质条件的量化预测与综合评价,形成矿井地质信息有机集成和资源共享。

第七条推广运用高新技术对地质构造、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与厚度、矿井瓦斯(水、气)富集区、应力集中带等进行精细探测;建立矿井瓦斯、水害、热害、冲击地压等动力地质灾害的技术评价体系;建立各类图纸的数字化处理系统,实现地质、测量、水文等与其它相关专业图形的一体化管理。

第八条加强矿井资源回采率管理。

建立、健全矿井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管理制度,建立生产矿井回采率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管理工作,制定提高回采率的相关措施,生产矿井采区及工作面回采率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井田开拓第九条矿井应简化开拓系统、放大采区范围、加大井筒及巷道断面、提高采掘设备能力、提升自动控制水平、减少采掘工作面、减少用人、提高效率。

通过系统简单化、采掘装备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控制智能化,实现减人提效、安全生产。

第十条矿井必须至少设置主井、副井和风井三个井筒,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井筒数量。

风井井口位置应选择在灾害发生时利于井下人员的撤离、缩短建井工期的区域。

进、回风井必须均有安全出口。

第十一条立井井筒断面应根据提升容器、井筒装备、通风、降温及排水管线等布置要求综合确定,井下采用无轨胶轮车作为辅助运输设备时,副井井筒应符合有关规定;平硐及斜井断面应满足运输、通风、行人等需要。

第十二条大巷布置方式应本着系统简化的原则,根据资源条件和外部条件及煤层赋存条件合理确定。

除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外,大巷均宜沿煤层布置。

第十三条井下主要巷道净断面,应满足行人、通风、运输、管线及设备安装、检修等需要。

以胶轮车为辅助运输方式的矿井,运输大巷宽度必须满足运输和行人的安全间距。

第四章回采掘进及装备第十四条矿井生产装备实现100%机械化,综采机械化程度达到100%,综掘机械化程度不得低于80%,并积极推广智能化无人(或少用人)采煤工作面,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布置高产高效工作面,大力推广"一井一面"模式。

当煤层赋存条件简单、开采条件适宜时,采煤工作面长度不应小于200m,推进长度不应小于2000m,原则上以满足推进时间一年左右为宜,当煤层赋存条件不具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作面长度和推进长度。

第十六条合理确定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缓倾斜煤层可采用走向长壁、倾斜长壁开采,倾斜煤层宜采用走向长壁开采;采煤方法原则上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特别推广大采高综采、放顶煤综采、薄煤层综采和刨煤机综采,探索应用水采,并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

第十七条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应积极推广采用无煤柱开采或小煤柱开采。

条件具备时,应首先开采保护层。

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水力开采和非正规开采工艺。

第十八条掘进工作面个数应以满足回采工作面正常接替和提高掘进装备水平为原则确定,原则上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或多煤层开采时,最多只能布置4个掘进工作面。

第十九条主要巷道应优先采用锚杆、锚喷或挂网锚喷支护方式。

第二十条采煤工作面设备配备应坚持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则,实现区域自动化,具备自动检测、自动控制与互控功能,有利于实现矿井综合自动化。

采煤机应选用双滚筒无链电牵引,具有手动、无线遥控、远程监控、运行及状态参数实时上传功能;液压支架应配备电液控制系统和自动喷雾装置,放顶煤液压支架优先选用低位放顶煤支架,大采高液压支架应配置护帮机构和抬底移架机构;刮板输送机应选用大功率、大运量重型刮板输送机,输送能力不低于采煤机平均生产能力的1.2倍,转载机输送能力不低于刮板输送机输送能力,并具有运行状态监测监控和信号上传功能;破碎机应选用大通过量、宽入料口破碎机,破碎能力不低于转载机生产能力,具有出料粒度调整、运行状态监测控制和上传信号功能。

第二十一条掘进设备力求适应性强、保护齐全、操控简单、并以实现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为核心,促进管理简易化。

主要以连续采煤机、综掘机、掘锚一体机为主,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选择。

掘进设备应推广配置无线遥控、具有自动截割成型功能,并应配置远程控制台,实现掘进机的远程控制,具有实现自动钻孔及快速锚固功能。

第五章提升运输及装备第二十二条矿井提升系统设备及其控制方式应确保先进、可靠,实现远程监控,主要固定岗位应具备无人值守条件。

立井提升电动机功率在800kW及以上的多绳摩擦式提升机与电动机的连接方式宜选用低速直联;主电动机的冷却风机宜选用变频调速控制;井筒深度在500m以上、矿井能力在5.0Mt/a及以上立井开拓矿井,副井宜装备两套提升设备,其中一套为交通罐提升设备;大型罐笼提升系统应在井上、下进出罐笼两侧设置具有承接和锁止功能的装置。

主斜井采用带式输送机运煤时,应采用一条胶带机布置、优先选用变频驱动方式;必须同时设置逆止器和制动器;配置钢丝绳芯输送带实时在线自动监测装置;能实现远程集中控制。

副斜井单段提升长度应小于1400m。

第二十三条井下主煤流运输系统应采用带式输送机连续运输,应设二级破碎环节,转载点应设除铁设施;带式输送机应采用防爆变频驱动方式;长距离直线运输时,应采用中间驱动,减少搭接;应采用远程集中控制。

第二十四条井下辅助运输系统宜采用一种运输方式。

当条件具备时,应优先选用无轨胶轮车运输方式,以实现从地面到井下工作面连续运输,也可根据需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辅助运输方式。

长度超过1500m的主要运输平巷、垂深超过50m的人员上下主要倾斜井巷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第六章安全保障第二十五条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同时满足行业及山西省有关规定、要求。

现代化矿井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省一级标准。

第二十六条矿井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落实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二十七条矿井必须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并确保通风系统良好,矿井通风系统应按照大风量、低负压、满足生产需要为原则进行设置;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主通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方式。

第二十八条加强矿井瓦斯防治。

矿井应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进行煤层瓦斯基础参数的测定工作,必须先治理瓦斯,后进行采掘作业。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采、掘、抽必须实现接替平衡,并与矿井产能相适应;矿井应采用地面抽采和井下抽采相结合的瓦斯治理措施,矿井及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指标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将矿井抽采达标和防突能力作为约束性指标,"以抽定产",矿井生产能力不得超过瓦斯抽采达标能力。

第二十九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应编制防灭火专项技术管理措施;应简化通风系统,完善和优化通风网络,加大巷道断面,以降低通风阻力和负压;应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采取调节负压、减少漏风措施,保证均压通风状态的稳定;必须采取以预防性灌浆为主,注氮气、喷洒阻化剂等为辅的两种以上综合防灭火措施。

采空区灭火宜采用灌浆、注氮、注凝胶等措施。

防灭火束管监测系统应为在线式监测,并纳入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

第三十条矿井应健全防治水管理机构, 配足管理和技术人员,按规定配备探放水设备。

建立"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效、管理到位"的防治水工作体系,落实防治水责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防治水原则,采取"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严格执行"探掘分离"等井下探放水规定,防止水害事故发生;井下必须设有完善的排水系统,主排水设备应实现自动化运行。

矿井应设有矿井水处理站,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复用。

第三十一条矿井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

加强矿井地质勘探和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及矿压观测工作,推广顶板在线监测系统,掌握基础资料。

加强巷道支护管理,合理确定顶板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

加强井巷维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井巷维修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推广应用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第三十二条有热害的矿井必须进行井下空气温度预测;应编制热害防治专项设计。

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超过30℃时,必须采取综合降温措施。

第三十三条矿井要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护协议。

矿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应与矿井安全监控、井下作业人员管理、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性的安全避险系统;应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牢靠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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