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样组规章管理制度
采样部管理制度

采样部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采样部是公司生产环节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其作用是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满足客户的需求。
为了提高采样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管理水平,制定和执行采样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采样部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和管理流程,规范和规范采样部的工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组织架构采样部的组织架构包括部门主管、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和管理员。
部门主管负责制定采样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监督和指导采样工作;技术人员负责根据产品要求和标准确定采样方案和方法;质检人员负责实施采样,并对样品进行检测和评价;管理员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档案管理。
三、职责分工1. 部门主管(1)制定采样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2)指导和监督采样工作;(3)组织和协调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4)负责部门绩效评估和人员培训。
2. 技术人员(1)负责研究和确定采样方案和方法;(2)编制采样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3)指导和监督采样作业;(4)参与产品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3. 质检人员(1)根据产品要求和标准制定采样计划;(2)实施采样工作,并确保采样的正确性和全面性;(3)进行样品测试和评价;(4)记录和报告检测结果。
4. 管理员(1)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管理;(2)组织和协调部门会议和活动;(3)管理相关文件和档案。
四、采样管理流程1. 采样计划(1)根据产品类型、规格和生产批次确定采样计划;(2)技术人员根据产品要求和标准确定采样方案和方法;(3)制定并发布采样通知。
2. 采样作业(1)质检人员按照采样方案和方法进行采样;(2)确保采样过程中的操作规范与完整性;(3)记录采样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 样品测试(1)质检人员按照测试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2)记录测试结果和评价;(3)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处置和处理。
4. 结果报告(1)质检人员编制采样结果报告;(2)报告包括采样情况、测试结果和评价;(3)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核后发布。
采样管理制度

采样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采样管理的职责、程序和方法,确保采样过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代表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进行产品或原料采样的部门和过程。
二、职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采样管理制度,并对采样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执行采样工作,并记录采样数据。
3. 检验部门负责对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三、采样原则1. 随机性:采样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 代表性:采样应覆盖不同的生产批次、时间段和地点,以保证样品的广泛性和多样性。
3. 时效性:采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样品的新鲜度和有效性。
4. 安全性:采样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四、采样程序1. 制定采样计划: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要,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采样计划,包括采样时间、地点、数量和方法。
2. 执行采样:相关部门按照采样计划进行采样,确保采样过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样品标识:每个样品都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生产批次、采样日期和采样人等信息。
4. 样品保存:采集的样品应妥善保存,防止污染和变质,保持其原有的特性。
5. 样品传递:样品应及时传递给检验部门,并做好样品传递记录。
五、记录和报告1. 采样记录:每次采样都应详细记录采样的时间、地点、数量、方法和环境条件等信息。
2. 检验报告:检验部门完成样品检验后,应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3. 异常处理:如发现样品异常或检验结果不合格,应立即启动异常处理流程,追踪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六、培训和考核1. 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采样管理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
2. 考核:通过定期的考核和评估,确保采样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七、改进和更新质量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和最新的行业标准,不断改进和更新采样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取样管理制度(5篇)

取样管理制度(5篇)取样管理制度(通用5篇)取样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确保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取样化验人员安全,杜绝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须对取样分析作业进行安全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使用于品质化验中心所属范围内发生的取样、分析作业活动。
3定义本管理规定,是指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化验而提供的室内外环境安全及工作活动安全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4取样安全管理1、取样前,根据所取样品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如果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岗位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调度联系:(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
(2)无岗位操作工的配合监护。
(3)雷电、暴雨、浓雾、冰雪天气或风速超过六级以上的气候条件。
3、取样作业时必须两人同往,由运行部所在岗位当班操作工进行监护。
取样前应联系好岗位操作工一同前往,操作工监护,同时告知当班班长。
4、动火、受限空间从事采样作业时,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口采样,须有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5、登高采样上下阶梯时,一手扶梯,确保安全。
6、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数据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7、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的,选配检测设备要与风险分析出的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与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必要时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
8、对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易燃易爆容器及场所、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反应器、塔、釜、槽、罐等)的'入口,必须实现取样现场有人监护、并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分析安全管理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取样检测分析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
确保检测仪器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性。
2、环境要求:操作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及排风通道。
有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防爆设施,给水排水满足需要。
采样管理制度范文

采样管理制度范文采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采样管理,确保采样质量和数据的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采样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采样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采样过程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第四条采样管理应遵循“谁采样、谁负责”的原则,即由专职采样人员或相关负责人进行采样,并对采样结果负责。
第二章采样人员第五条采样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采样方法和技术,并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采样人员应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采样工作,不得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干扰和影响。
第七条采样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密和保密要求,不得泄露或利用采样对象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采样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采样方案第九条采样方案应根据需要确定采样对象、采样地点、采样数量和采样时间等,确保采样的代表性和全面性。
第十条采样方案应根据采样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和技术,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采样方案应经过相关专家或负责人评审,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充分协商和讨论,确保采样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采样过程第十二条在采样过程中,采样人员应按照采样方案的要求,采用合适的采样工具和设备,进行准确、可靠的采样操作。
第十三条采样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染源和外界干扰,避免对采样质量和数据的可靠性产生影响。
第十四条采样过程中,采样人员应记录相关信息和采样情况,包括采样地点、采样时间、采样方法等,确保采样过程的可追溯性和数据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采样过程中,采样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安全,佩戴相关防护设备,避免对身体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第五章采样结果第十六条采样结果应根据采样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数据处理和分析时进行合理的清洗和校验。
第十七条采样结果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报告,包括采样数据、质量评价、结论和建议等。
第十八条采样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及时处理和跟踪反馈结果,确保采样工作的可持续性和改进性。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4篇)

标本采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标本采集工作,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标本采集的人员。
第三条标本采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确保安全和隐私权;2.对标本进行正确的采集、保存、运输和处理;3.确保标本采集的质量和准确性;4.合理使用标本。
第四条标本采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
第五条标本采集工作应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
第六条标本采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第七条标本采集应记录相关的信息。
第八条标本采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标本采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标本采集的管理流程第十条标本采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确定标本采集的目的和范围;2.制定标本采集计划;3.组织实施标本采集;4.对采集到的标本进行处理和保存;5.准备标本采集报告。
第十一条标本采集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的目的、范围和标准;2.标本采集的方法和工具;3.标本采集的时间和地点;4.标本采集的人员配备;5.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标本采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采样前应仔细阅读标本采集说明书,并了解相关的流程和要求;2.采样时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3.采样前应对工具和容器进行消毒和清洁;4.采样时应使用正确的方法和工具,确保采样量足够;5.采样后应及时将标本放入合适的容器中,并进行适当的保存和运输。
第十三条标本采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本采集的目的和范围;2.标本采集的时间和地点;3.标本采集的方法和工具;4.标本采集的人员配备;5.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
第三章标本采集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第十四条标本采集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和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质量控制和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十六条标本采集人员应严格遵守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标本采集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十八条质量控制和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标本采集工作。
公司采样管理制度

公司采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样工作,提高采样效率,确保采样质量,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采样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从原料到成品的全程质量可控。
第三条公司的采样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的采样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采样管理主要包括:采样的目的和范围、采样人员的资质和责任、采样设备的管理、采样过程的标准操作流程、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采样结果的分析和评估、采样管理的监督与审查等内容。
第二章采样的目的和范围第五条公司的采样目的是为了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
第六条公司的采样范围涵盖原辅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对于采样范围内的产品,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样频次和采样数量。
第三章采样人员的资质和责任第八条公司的采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采样工作。
第九条采样人员应熟悉采样目的和方法,严格按照公司的采样管理制度执行,确保采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采样人员应认真履行采样工作,并清洁卫生,着工作服装,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维护好采样设备。
第四章采样设备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采购的采样设备应具备检验资质,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采样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采样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调试和校验,确保精准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采样设备的使用记录应完整详实,按规定保存并便于查询。
第五章采样过程的标准操作流程第十四条采样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工作,包括确认采样位置、准备采样设备和材料以及了解采样要求等。
第十五条采样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采样后应及时对采样设备和样品进行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第六章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第十七条采样样品应按规定标识、包装和保存,并填写相关信息和记录。
第十八条采样样品的保存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样品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标本采样管理制度

标本采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标本采集、管理和使用,有效保障科研和临床诊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从事相关标本采集、管理和使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医疗卫生伦理原则和科学规范,规范标本采集、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保障标本的质量和安全,为医疗保健和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实验数据和诊断依据,切实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务人员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标本采集第四条标本采集工作应符合伦理道德规范,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前,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标本采集应符合医学诊断要求,并进行适当的设置、标示和保存。
采集标本前,应向患者进行相关知情告知,取得其知情同意。
第六条标本采集过程中,应做好标本包装,及时送到检测中心进行相关检测分析,并严格保密患者信息。
第七条临床试验采集标本时,应遵循临床试验伦理原则,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第八条标本采集结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本解决。
对于有特殊保护要求的标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标本管理第九条标本管理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十条标本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标本管理制度,包括标本入库、存储、交接等各个环节,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标本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包括存储温度、存储时间、标本容器等标准,以确保标本的稳定和可靠。
第十二条标本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标本进行检查、评估和维护,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标本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疾病传染性较强或具有较高危险性的标本,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管理和处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标本使用第十四条标本使用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程序,且必须符合伦理规范和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对于临床诊断、科学研究等目的使用标本,必须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保证相关信息保密。
第十六条标本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标本使用规定进行,确保标本使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化验室采样和留样管理制度

化验室采样和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规定化验室采样和留样的要求,规范采样和留样的管理,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料、中间产品及产成品的采样和留样。
第三条依据标准依据GB6679-86固体化工产品采样总则标准。
GB6680-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第四条职责1、中控产品由生产车间送检至质检部。
2、原料由物流部通知质检部到现场取样。
3、成品由车间包装人员通知质检部到现场取样。
4、质检部负责成品留样。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五条采样数量与部位要求:1、4.1.1所有采集量必须满足三次全检所要求的必需量,对于需留样考察的样品,必须满足全程考察检测所需的量。
2、4.1.2公司自产产品每批次的采样单元数见下表3、自产产品检验不合格时,应按上表的规定重新采样检测。
如采样结果不一致,应检查采样和检测过程中的差错,未发现和无法确定差错时,应第三次采样,以其中两次一致结果为最终结论。
4、有检验报告的原料,采样时,每批次采样一个包装单元,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应按要求重新采样,并以重新采样的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重复采样检测。
5、中间产品的采样单元数由生产部门自行确定,其原则为保证样品有充分的代表性。
6、匀相液体样品采样时,在其包装桶内,使用玻璃管,由上至下进行均匀采样,在采样作业时必须防止带进杂质或因采样引起物料的变化(如吸水、氧化等)。
第六条样品制备:本公司固体样品采用四等分法。
第七条留样管理要求:1、样品由检验人员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
2、最终样品的量应满足检测和备考的需要,每份样品量至少应为检验需要的三倍。
3、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先后顺序或批次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4、中控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并交给负责人处理。
5、外购原材料、原料罐样品保留一周。
6、成品样品:液体一般保留1年,固体一般保留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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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样队长要对所有队员有一定的约束力,不得放任队员擅自主张和行动,否则,出现安全问题采样队长负相应的责任;
4、外出采样时不得擅自在湖泊、河流内游泳,陌生地点夜间采公司利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团队,本部门制定了以下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样部门员工。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1、上班时间严禁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或玩游戏;
2、未到下班时间严禁两人以上聚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3、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必须保持办公室内的整洁有序;
2、无矿工、迟到、早退、请假的全勤奖普通采样员80元/月,采样队长100元/月;
3、每月旷工1次(或1天)(含1次或1天)以上,扣除所有全勤奖并扣当月绩效5~10分;旷工3次(或3天)以上,扣除所有全勤奖励和绩效奖励,情节恶劣的予以辞退考虑;旷工达5次或5次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4、不服从领导正常工作安排,扣当月绩效5~15分并扣除绩效奖50元,每月达3次或3次以上的考虑予以辞退。
4、违反以上条款,第1次予以警告并扣当月绩效2分,2~3次视情况予以扣当月绩效3~5分,当月达5次或5次以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全部绩效或辞退的处罚;
5、办公室内严禁嬉戏打闹和互相之间进行人身攻击,违者扣除当月绩效,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考虑。
二、作息制度
因本部门的工作性质有别于其他部门,特做以下的作息安排制度。
7、采样队长必须保持与公司的联系畅通,随时向部门主管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现场采样事宜或采样人员的异常情况;
8、每次外出采样,各采样人员必须对本次采样项目做好充分的准备,对所携带的仪器应进行检查,确保无故障后填写好领用记录后才能带走,采样回来后仪器管理员应对仪器进行现状检查,并做好记录;
9、采样员现场采样时应认真做好现场采样记录,了解现场情况;
4、请、调休假事项按公司规定制度执行,请、调休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示(部门主管请、调休假由行政经理审批),3天(含3天)以上应提前请示部门主管报请行政经理审批。
三、考勤及奖惩制度
1、每月绩效奖普通采样员满额150元/月,采样队长满额300元/月;每月绩效满分100分,绩效考核大于或等于80分,按百分比发放绩效奖励,绩效考核不到80分,不予发放绩效奖;
5、每月无故迟到、早退1次(含1次)以上,扣除所有全勤奖励并扣当月绩效3~5分;无故迟到、早退达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迟到、早退3次(含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励并扣当月绩效5~10分;当月迟到、早退达5次或5次以上扣除全勤奖和绩效奖,或做辞退处理;
6、考勤异常处理办法:
(1)、上下班忘记打卡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人事部批示,书面申请必须注明出现异常原因及证明人;
1、实行周末双休调休制:一般情况下即无出差采样情况下,按公司相关规定,实行周末双休每天8小时制,出差采样时以现场工作安排确定作息时间,周末加班采取累计调休制。
2、调休时间每年6月和12月各清零一次,未调休完的折算成工资下发。
3、每个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期间有出差的补发当日两倍工资(日薪=当月底薪/当月满勤天数)外加一天调休。
5、采样员必须服从采样队长的安排管理(危险事宜除外),不得在没有得到采样队长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行动;否则,出现的一切事故由采样员自己承担。
6、对于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采样项目,必须在采样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采样;否则出现任何安全问题采样队长和当事人为直接责任人,担负相应的责任;
10、采样队长应合理安排采样人员和采样时间,以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不必要的损失;
11、非正常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视情节轻重按比例进行赔偿,并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绩效奖;
(2)、如经查出异常原因为假,其本人及证明人同领处罚,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扣当月绩效10分/次,情节严重的予以扣除全部全勤奖、绩效奖或予以辞退;
(3)考勤异常情况每月不得大于3次,大于3次视为缺勤,予以扣除当月全勤奖和绩效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考虑予以辞退。
四、出差采样管理制度
1、每次出差皆以个人人身安全我第一先决条件,采样队长不得强令采样人员从事危险系数较高的一切采样工作;如经查实采样队长有违反此条例,扣除采样队长当月绩效10分/次,当月达3次以上(含3次)扣除采样队长当月全部绩效和解除其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