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05.16•【字号】浙安委办[2006]14号•【施行日期】2006.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浙安委办〔2006〕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危险化学品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以及中毒、污染等次生灾害,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浙江”的具体体现。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2.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会讲话的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监管新体系。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3.04.21•【字号】皖安办函〔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近期,省外生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
4月14日,湖北省钟祥市南湖威龙船厂现场作业人员喷涂油漆时,喷雾遇火引发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5人受伤。
18日,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中产生的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挥发物导致火灾事故,已致29人死亡。
今年以来,我省也发生多起化工相关事故。
当前“五一”长假临近,气温升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应急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省委2023年省辖市市委书记、市长一季度工作会精神,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当前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持续强化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韩俊书记以“四不两直”方式暗访合肥市安全生产和城市治理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和要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省应急厅印发的《2023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立即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强化目标、问题和结果导向,在抓落实、抓落地和抓质效上下大功夫,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每家相关企业,并督促企业把相关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个岗位,切实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守牢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防护线。
二、强化使用和运输环节管理各地、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组织抓实本行业领域(尤其是建筑施工、餐饮、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使用、储存化工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现状和安全管理情况,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确保使用和储存场所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配设齐全,状态良好,通风畅通优良。
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范文

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范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量的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为了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要加强立法工作。
当前,我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与实践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
因此,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分工和监管要求,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要强化监管机构建设。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需要专业的监管机构和人员来负责执行,因此,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
要增加监管机构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监管机构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同时,还应当加强危化品监管机构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危化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力。
第三,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在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迅猛的背景下,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通过建立完善的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危化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提前发现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第四,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是保障监管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素质。
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者,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威慑效应。
第五,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宣传教育。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科学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31•【字号】潍政办发[2006]152号•【施行日期】2006.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发〔2006〕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0号)、《潍坊市实施〈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批和“三同时”制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项目建设单位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经安监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同意并批准(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报省安监局批准)后,凭批文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手续。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获得批准后,其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由安监部门组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凡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建设和投入生产。
二、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及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项目的安全审批、安全设计、施工建设、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控,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要组织发改、经贸、安监、建设、规划等部门,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的原则,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刻汲取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保障化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实施化工产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真正把化工产业的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
2.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是解决我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需要。
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量大面广,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于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促进化工产业安全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安全监管的措施,提高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但是,部分企业设备简陋,自动化控制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素质低,责任制不落实,部分地区监管力量薄弱,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确保安全”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刻汲取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1〕20号)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规划,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年度目标。
2.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
3.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问责。
4.完善各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以及相关的环境保护各个环节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5.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以下简称“化工园区(集中区)”〕。
化工园区(集中区)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给予政策、资金、物资等保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及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案及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至关重要。
针对当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监管力度
1.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
2. 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二、加强信息通报和共享
1.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确保危险化学品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录入和共享,便于随时掌握相关信息。
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形成联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1.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 加强对事故应急响应能力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五、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1. 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
2. 规范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培训,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和严谨。
上述方案将有力地加强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4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4篇(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是指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制定的一套具体的整治措施和工作计划。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简要内容:1. 明确整治目标:明确整治的危险化学品类型和范围,制定整治时间表和任务分工。
2. 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备案和进出库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3. 完善设施设备:检查和评估危险化学品存储和使用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进行改造或关闭,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减少事故发生。
5. 强化执法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存储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管,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 加强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7.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合作,共同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8.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上述方案仅为一种典型安全整治方案的简要内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4篇(二)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1. 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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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好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自评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在今年年初,我们已经召开了市区安监系统危化品工作座谈会,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什么今年一过春节又召开这个会议呢?那就是因为要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认真深刻吸取龙岗坪地“2.11”事故教训,研究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我市的危化品工作抓实抓好。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一、认清形势,查找不足,增强做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去年,我市各级安监部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危化品行政许可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全市危化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大的事故。
企业该拿证的拿了证,该关的也关得差不多了。
但是,目前在我市危化品企业还普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是部分企业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自认为拿了证便万事大吉,放松了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
例如我们在检查时发现,一些持证的危化品企业竟然连申请许可证时的安全评价报告都找不到了,安全管理状况可见到了多么混乱的地步。
二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擅自降低审批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了很多新的事故隐患。
例如部分企业违规储存固体硝化棉、生产未经审批的硝基漆;一些企业的安全设施(如:泡沫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没有定期维护,不能发挥实际作用;部分企业的注册安全主任不在职不在岗,企业安全生产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真空状态等等。
三是一些危化品企业在抓安全生产时,重设备的配置和制度的纸面化,忽视动态的安全检查和对人的管理。
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落不到实处,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不了台阶、始终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上依靠侥幸度日。
另外一方面,从监管情况来看,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是“严抓严管”的思想有所松懈。
以前搞行政许可,各级安监部门都十分重视,脑子里“危化品安全”这根弦都绷得很紧。
现在,许可工作告一段落了,部分安监部门自我感觉松了一口气,认为不用再象以前那样管的那么严了,导致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监管措施不实、工作不细、要求不严,没有继续保持对危化品企业“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
二是畏难侥幸的心理有所抬头。
一些安监部门的同志认为,危化品点多面广,监管起来十分困难,安监队伍人手也少,监管不过来,这样就滋生了侥幸心理。
这些同志认为,对危化品企业,少一次检查不少,多一次检查不多,工作起来没有思路,不积极、不主动,不去想办法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怎样加强监管的办法,怎样挖掘现有资源,发挥工作积极性,加大监管力度。
长此下去,就会造成监管不到位,监管力不断减弱。
三是随着政府管理体制转变,基层危化品监管力量相对弱化。
全市实行街道综合执法之前,各级安监部门对危化品企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都抓得很紧,工作也十分到位。
但是,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了,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化品行为的执法职能变成了城管街道综合执法21项职能中的一小部分。
表面上看来,好象基层危化品执法力量加强了,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在街道综合执法21项职能中,只管无牌无证的危化品企业,他们是不承担对已取得许可证企业的监管。
在这种情况下,有的街道把原来的安监办成建制地转到了综合执法队,这就造成了对现有危化品的监管缺位,危化品监管在基层、在街道一级“没腿”了,造成了在基层危化品检查的次数、执法广度和处罚力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弱化的趋势,这种状况不改变,必出大问题,这是很危险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看不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为此将付出更大代价。
与其将来有一天后悔不已,埋怨这埋怨那,倒不如现在就正视它,积极去想办法面对它,解决这个问题,这才是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态度。
各区安监局回去以后都要认真对照检查,凡是存在这些问题的,都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尽快向区政府做出专题汇报,早日纠正过来。
总之,无论体制怎么转变,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基层的危化品监管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二、强化危化品监管必须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发生在龙岗坪地的“2.11”事故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还没有完,省里的调查组昨天刚刚到深圳。
大家想象一下,如果这个事故发生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里面,死亡10个人那是个什么状况?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坐在这里讨论研究工作?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具体的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不能感到此次事故与己无关,又在旁边看热闹了。
危化品企业比起发生这起事故的企业要危险得多,严重得多。
如果我们的工作不抓紧抓细抓实,只停留在会上部署、口头讲讲、发发文件,没有触及到企业、触及到隐患,要想常年不发生事故,特别是不发生大的事故是不可能的。
国内外大量的事实表明,不管哪类企业,例如机械、电子、危化品还是核电站,都可以通过科学管理,保证安全运行,抑制事故的发生。
我们作为管理者,必须懂得这样的基本原理,必须多了解这样的基本知识。
这样,工作起来就会有信心,有干劲。
有的同志身为危化品管理者,不学习,不研究,“与其昏昏,使其昭昭”,对管住管好危化品企业没有信心,存在严重的悲观情绪,牢骚满腹,怨天尤人。
这种状况,与我们担负的职责和任务,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很不适应的。
摆在我们目前的,只有“华山一条路”,那就是要求我们必须振奋精神,开动脑筋,出实招,干实事;就是要求我们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消除事故隐患,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就是要求我们面对现实,在责任硬约束的条件下,干好工作。
人力少,就要向群众要力量。
市局不久前出台了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大家要很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手段不足,就要向科技要力量。
资源不足,就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争取政府的支持。
目标只有一个,出路也只有一条,就是要将危化品企业“管住管好”,就是要遏制危化品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从我市的实际来看,今年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要建立健全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档案。
建立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档案,就是要清楚掌握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的状况;要对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将隐患一项一项消灭掉;要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建立档案逐步形成制度化。
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和落实安全检查档案制度,对辖区危化品企业要逐一建档,详细记载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人、被检查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隐患地点和部位、隐患性质、责令整改时限、复查时间、复查结论等内容,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有档可查,检查有据。
全市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市局稍后将发出专文进行部署。
第二,要着力强化危化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危化品企业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促使危化品企业强化认识,重视安全,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这个手段还是要用好用足。
今年,我们各级安监部门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
检查整治工作必须一家一家企业过关、一项一项落实。
今年的大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上半年的大检查,各区必须在4月底之前完成,市里将在5月份组织抽查。
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辖区安监部门要迅速下发整改指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严肃处理。
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就是那些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
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就是着重检查企业是否擅自降低审批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状况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等等。
第三,要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着力完善隐患举报制度。
当前,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人力相对不足,我们的监管资源毕竟有限,而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加大公众参与,就可以多渠道、多角度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也可以利用公众的力量震慑那些违法违规的企业。
今年,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实施并继续完善隐患举报制度,要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并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全市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来,打一场群众战争,让安全隐患无处藏身,无法生长。
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加强执法处罚力度的同时,要在各大新闻媒体上严厉曝光,督促企业切实整改。
第四、全面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是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性措施。
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将使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企业“无人管安全、不会管安全”的问题。
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国家安监总局在2005年就部署了这项工作,省安监局在2006年11月印发了工作方案,市局也及时转发了省局的文件。
其工作目标就是:2007年完成危化品生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2008年完成危化品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实施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单位;二是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自有仓储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三是依法设立、自有仓储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从事危化品纯储存业务的单位。
其基本程序是:企业自评――申请考评――实施考评――批准发证。
申请一级达标的,由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最终认定发证;申请二级达标的,由省安科所最终认定发证。
实施危化品单位安全标准化,将重点强化危化品从业单位以下八个方面的建设: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2、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3、依法培训各类从业人员;4、严格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5、严格作业现场管理;6、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7、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8、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们市里的各级安监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着力抓好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二是要会同省安科所,在今年四、五月份开展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培训工作;三是要加强对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实施标准化建设,确保辖区内企业如期通过考评达标;四是要配合省安科所,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情况的核实,及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及推荐公函。
第五、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各级安监部门在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登记建档、数据补充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今年,还要着重做好两点:一是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分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