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1. 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2. 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 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二、制度内容1.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2)工艺流程简图;(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4)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6)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7)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8)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9)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10)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11)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12)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13)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1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
3. 档案管理(1)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2)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不得随意销毁或泄露;(3)档案查阅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
三、制度实施与监督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制度有效实施;2.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用人单位应当对违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总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是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的重要体现。
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用人单位可以有效保障劳动者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名录

(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 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 度、操作规程;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 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 料;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 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 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 与更换等记录;
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 (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 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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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十)隐瞒、伪造、篡改、 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 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 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 5 号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 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建 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 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 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 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 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 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健康出现损害需要进行职 业病诊断、鉴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 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 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放 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等资料。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 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 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名录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 范 》( 安 监 总 厅 安 健 〔2013〕171 号)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 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一、引言职业卫生档案是指记录和保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的文件和资料,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旨在规范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提高职业卫生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档案的建立1. 档案的分类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包括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治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等。
2. 档案的内容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职业卫生监测数据和报告-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 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记录-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职业卫生事故和职业病病例报告- 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维护记录-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3. 档案的建立与更新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和更新应由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
三、档案的管理1. 档案的存储职业卫生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或者保险柜中,保证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潮、防尘等设施条件。
2. 档案的整理和归档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档案应按照文件编号、日期、类别等进行分类和编号。
3. 档案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普通情况下,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期限为30年。
4. 档案的借阅和使用职业卫生档案的借阅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
借阅人员应提供合理的借阅理由,并遵守档案的保密要求。
四、档案的销毁1. 销毁程序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编制销毁清单、审批销毁申请、组织销毁等环节。
2. 销毁方式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方式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如机械粉碎、焚烧等。
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和报废登记。
五、档案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职业卫生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已成为一种趋势。
企业可以利用信息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库,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存储、检索和管理。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9〕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9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2月21日—2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9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公司职业卫生档案,是指公司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公司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公司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公司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公司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公司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公司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公司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在组织、建立、运行过程中对相关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的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建立和整理: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整理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
档案应包括员工的个人信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病健康监护情况等。
2. 档案保管和保密: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职业卫生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进行档案保管工作。
3. 档案使用和查询:企业员工可以依法查询和使用自己的职业卫生档案,用于个人职业健康管理和保护。
企业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需要查询和使用员工的职业卫生档案,用于职业卫生管理和劳动保护。
4. 档案评估和审查:企业应定期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评估和审查,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对于存在缺陷或需要补充的档案,应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充。
5. 档案报告和上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相关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报告和上报职业卫生档案信息。
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病危害和职业病发生情况等。
通过建立和实施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提高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危害。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二)北方联合电力公司高头窑煤矿职业卫生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矿员工服务,按照《____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矿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一)人力资源部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室,负责对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是指对危害职业健康的因素进行评估、监测和控制,将其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的过程。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对于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进行详细阐述。
一、建立完善的档案体系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完整、有序、科学的档案体系,包括职业卫生台账、职业病防治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档案等。
各种档案之间应相互关联,信息传递流程明确。
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规范档案的保管、借阅、归档等流程操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三、及时更新档案信息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例如职业卫生监测结果应当定期更新,随着危害因素的变化和工作环境的改善,要及时调整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防护工具。
同时,要及时记录职业病患者的病情发展、康复情况等,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保护隐私权和信息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对职业卫生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护。
企业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职业卫生档案的非法泄露和滥用。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信息,要加强权限控制和访问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五、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档案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利用。
通过对档案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职业卫生问题和风险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和防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同时,还可以为卫生监测和职业病诊断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对于职业健康的保护和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企业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信息的更新和保护,充分利用档案信息,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为员工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附件3);(四)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附件4);(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件 6 );(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 7 );(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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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
三、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包括:配备标准、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记录、报废等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四、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
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五、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六、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洪用品有效。
不得使用不符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七、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八、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九、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