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南开大学法政学院民法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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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西北政法学院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0年西北政法学院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0年西北政法学院民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西北政法学院200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一、解释下列概念(每题4分,共20分)1.意思自治原则及其内容答:意思自治原则,即私法自治原则,指民事主体得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自愿地进行种种私法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准则性法律规范。

意思自治原则的内涵包括:民事主体得:(1)自由适法地按照自己的意思生活、管理自己事务,支配自己所有之财产,立遗嘱、接受财产继承,创作智慧成果;(2)自愿自主地参与各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依契约(合同)自由原则,自由选择相对人,自由议定契约内容,自由选用契约方式;(4)依自己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归责于自己的民事责任,并对自己滥用意思自治的行为负责。

2.连带责任保证答: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物权行为答:物权行为是物权民事法律行为的简称,物权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法定方式产生物权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物权行为须依当事人发生物权变动的意思及其法定的生效要件构成。

直接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法律行为,在动产物权的变动,为物权变动意思加物的交付;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物权变动意思加登记。

4.预期违约答:预期违约是违约形态的一种,是指双务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期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却明确肯定或以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如果为明示预期违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作出选择,或者视其为提前违约,而解除合同,立即行使求偿权;或者视对方明示预期违约于不顾,继续保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到时履约,若到时仍不履约,再提起违约赔偿之诉。

如果是默示的预期违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致函对方当事人要求其对及时履约提供充分保证,在他收到此保证前,可以中止与他尚未得到约定给付相对应的那部分给付;在被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一方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时,另一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请求赔偿。

民法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第二十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圣才出品】

民法考研题库 章节题库(第二十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圣才出品】

第二十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一、概念题1.同时履行抗辩权(南开大学2015、2006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2年研;北化工2008年研)相关试题:同时履行抗辩和后履行抗辩(中南财大2008年研)答: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基础——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指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①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②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③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④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2.不安抗辩权(青岛大学2015年研;首都经贸2009年研;西安交大2003年研)答: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包括:①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先履行抗辩权(首都经贸2009年研)答: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包括:①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③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二、简答题1.简述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

(南开大学2000年研)相关试题:(1)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

(北航2012年研)(2)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武汉理工2010年研)(3)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

2002年南开大学法政学院法学综合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2002年南开大学法政学院法学综合考研真题【圣才出品】

2002年南开大学法政学院法学综合考研真题
南开大学200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法学综合
一、名词解释
1.国际惯例
2.TRIPS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3.代理商
4.别除权
5.信托
二、简述题
1.当两个以上法律条文对同一问题均有规定,且彼此间有矛盾时,应适用哪种法律解释方法;除此之外,还有哪几种法律解释方法?
2.甲某退休后,开始领取退休金,此外还领取人寿保险金,请问甲某参加的这两种保险有哪些区别?
3.简述法律责任的概念、特点、目的及功能。

4.简述证券交易所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5.简述法律规则的分类。

6.简述船舶抵押权。

三、论述题
论法律冲突的种类及其解决办法。

200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综合(含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考研真题及详解中国人民大学200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法学综合考试(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中国法制史(法律史专业考生不答此部分。

共25分)一、判断题。

(每题1分,共5分)1.商代前期在继承上实行“兄终弟及”制度。

√2.邓析综合各国法律,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上,称为“竹刑”。

√3.汉武帝时官吏私自到诸侯国任官,依《左官律)给予刑罚。

√,4.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廷杖”制度盛行于清朝。

x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又称“袁记约法”。

X二、单项选择。

(每题1分,共2分)1.“重罪十条”首次规定于(A)。

A.《北齐律》B.《魏律》C.《唐律》D《晋律)2.清末官制改革将大理寺改为(A)。

A.大理院B.刑部C.法部D.最高法院三、多项选择。

(每题2分,共4分)1.西周时司法制度中的“五听”包括(ABC)。

A.辞听B.色听C.耳听D.心听2.清代秋审结果包括(ABC)。

A.情实B.缓决C.可衿D.可疑[评述] 中国法制史综合考试的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是常考题型,一般是各朝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知识点。

但由于分布广,因此,考生应该熟读教材。

每章后的习题考生最好是做一做。

[解答参考资料] 曾宪义、郑定、赵晓耕编著(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名词解释。

(每题3分,共9分)1.“八议”答:源于西周的“八辟之法”,是西周礼制的内容之一,也是“刑不上大夫”原则的具体体现。

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之后,“八议”即一直作为封建特权法的重要内容而存在于各朝封建法典之中直至明清。

它指的是法律规定的八种人犯罪不经一般司法程序审理,而应报请皇帝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其刑罚的制度。

这八种人是: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但“十恶”犯罪不适用“八议”的规定。

2.《唐律》答:即《唐律疏议》,又叫(永徽律疏),是唐代的基本法典。

2000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0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0年法律硕士(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5. 论述题论述题第70小题,本题15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公法正确答案:公法是指国家或国家与个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行政法、组织法、财政法、刑法等。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源于古代罗马时期,一直沿用到今天的欧洲大陆法系。

2.法系正确答案: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西方社会存在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3.原始社会的习惯就是习惯法。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法律的产生经历了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最初作为行为规范的习惯,表现为只对个别、具体的人和事进行调整,在个别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了人民共同的典型的行为规则或习惯。

随着国家的不断成熟和发展,开始由国家机关来认可一些行为习惯,从而是原始社会的一般规范——习惯逐渐转变为习惯法。

这种习惯法和习惯相比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它是由国家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因此说原始社会的习惯并不就是习惯法。

故本题选错。

4.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具有法律效力。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即制定法,它通常表现为有权创制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包括部门法典、单行法规等。

规范性法律文件至少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特点:(1)规范性文件只能由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制定发布,它体现的是国家意志;(2)规范性文件中必须含有一定的行为规则,通常表现为条文形式;(3)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国家机关适用法律的依据。

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相对应的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指国家机关在适用法的过程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性文件,如判决书、裁定书、行政命令等。

这类个别性文件属于适用法的决定,不具有普遍的一般约束力,但其针对特定主体、事件或场合具有法律效力却是毋庸置疑,故本题选对。

(NEW)南开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历年考研真题汇编

(NEW)南开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历年考研真题汇编
9 取保候审
10 不起诉
11 直诉制度
12 传闻证据
二、诉讼法规则解说(每项12分,本大题满分共36分。提示:应着 重概述规则内蕴的法理与适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1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 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2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 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 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2 李某于某日从王某处借得5000元,约定一个月后返还。在借款 到期前,李某先行还了王某2000元(有证人),余款到期后未再返还。 王某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向有管辖权的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 院判令被告李某返还借款5000元,并提供李某亲笔书写的借条为证。
问:若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均未提出王某先行还款事实,法院在审理 过程中发现该事实的,本案该如何处理?并充分说明理由。
3 王某(女)诉于某(男)离婚案件,二审法院宣判后王某不 服,她认为二审判决共同财产钢琴归于某所有,而于某不会弹钢琴,因 此申请再审。此外,王某还想起有1万元的存款是夫妻共有财产,在一 审、二审时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及此事,现存折在于某手中,她希望法院 再审时一并处理。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四、论述题(每小题28分,本大题满分为56分) 1 结合本人所熟悉的诉讼实践,谈谈我国再审程序或审判监督程 序的基本规则,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途径。
1 某公安机关在依据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时,当场交付给被处 罚人的当场处罚决定书上载有下列内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和统一的文书编号并 有执法人员的签名盖章。
问:如果被处罚人对相关处罚不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该公安 机关仅以此当场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能否获得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对相 关处罚决定的支持?并充分说明理由。

2000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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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

A.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B.由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全书【答案】A【解析】民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和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经过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则是指包括民法典在内的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负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B.只需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C.行为双方都为一人的法律行为D.产生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单一的法律行为【答案】A【解析】按照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仅享受权利,而另一方仅负有义务的法律行为。

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权利,也均承担义务的行为。

3.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是起诉。

根据司法解释,起诉的范畴不包括()。

A.起诉后,被法院作不予受理或驳回或当事人自动撤诉的B.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起权利保护请求的C.向有关单位提起权利保护的D.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答案】A【解析】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此外,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以及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的,都属于起诉的范畴,也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4.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

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将因()而归消灭。

A.债的免除B.债的混同C.债的抵销D.债的解除【答案】B【解析】债的消灭原因包括履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六种。

混同是指债权、债务都同归于一人的事实。

2010年南开大学法学院72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0年南开大学法学院72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0年南开大学法学院72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考研真题及详解南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院:112法学院考试科目:72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注意:请将所有答案写在专用答题纸上,答在此题上无效!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计25分)1.法律行为2.债权人的代表权3.形象权4.想象竞合5.遗弃罪二、判断下列表述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每题4分,共计20分)1.军事设施武器不得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2.执法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先履行抗辩权,是只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在无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4.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现实债权。

5.盗窃罪保护法益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和占有权。

三、简述题(每题15分,共计105分)1.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

2.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3.简述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

4.简述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5.简述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模式。

6.简述犯罪着手的概念以及在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的意义。

7.简述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参考答案:南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学院:112法学院考试科目:725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计25分)1.法律行为答: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1)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社会意义,是指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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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南开大学法政学院民法考研真题
南开大学200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学院:法政学院
考试科目:民法
一、名词解释
1.除斥期间
2.身份权
3.复代理
4.质押
5.债权人代位权
二、简述题
1.知识产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哪些主要区别?
2.简述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

3.简述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4.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世界版权公约有哪些主要的区别?5.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有哪些主要区别?
6.简述买卖合同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问题。

三、论述题
试论建立和健全我国物权制度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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