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民法学复习资料
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温馨提醒:期末考试中大部分试题都可以从历年试卷中找到原题和答案)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2097;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考核形式: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B.主物和从物C.特定物和种类物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属于(C)。
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5.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A)。
A.所有权转移B.占有权转移C.收益权转移D.处分权转移二、多项选择题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D.醉酒的人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
A.不动产B.流通物C.限制流通物D.动产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
A.土地B.金银C.房物D.武器、弹药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三、填空题1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_____、_____、______ 三个要素。
主体内容客体12.民法通则规定_____以上_____的公民,以_____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7年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答案注:本答案仅供参考,如有错误敬请指正民法学(2)】形考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2、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负担义务的债,包括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
3、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4、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生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6、不安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
二、填空1、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2、无权要求双倍3、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4、委托人5、债务人6、(1)运送合同;(2)保管合同;(3)委托合同;(4)信托合同;(5)居间合同。
7、法定义务、公益义务三、问答题1、答:债的法律特征:(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债的内容位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
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
债务具有特定性。
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
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它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2、答: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电大《民法学》2(2)

52、担保的形势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53、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54、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55、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56、专利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自己实施专利和许可或禁止他人实施专利。
57、在我国,商标注册必须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主要是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中央统一注册的原则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
58、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59、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
60、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61、债的履行,指债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债务实现债权的法律现象。
62、订立合同当事人应遵循的原则是诚信、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
63、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64、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65、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66、发明专利除符合不授专利领域要求外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实质条件。
67、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68、继承法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69、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
70、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71、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复习资料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辅导资料第十五章债权概述一、债的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债的主要特征主要有: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3.债的客体为给付。
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
第十六章合同总论一、合同的概念、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根据当事人一方从对方取得利益有无代价,合同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具备特定的方式,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三、合同的订立1.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1)要约(2)承诺2.订立合同中的竞争程序(1)招标投标(2)拍卖3.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1)诚信、合法原则(2)平等自愿原则(3)协商一致原则4.合同的成立(1)合同成立的条件(2)合同的成立时间(3)合同成立的地点四、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合同的内容(1)合同的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2)合同的提示条款2.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其他形式五、合同的效力1.合同效力的概念2.合同生效的条件3.效力未定合同4.可撤消合同5.无效合同6.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含义2.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3.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4.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七、合同的解释1. 合同的解释的概念和意义2. 合同的解释的规则(1)文义解释规则(2)整体解释规则(3)目的解释规则(4)习惯解释规则(5)不利于条款拟定者的解释规则第十七章合同分论一、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1.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义务3.买卖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的负担和利益承受4.分批交货的买卖5.分期付款的买卖6.凭样品买卖7.试用买卖二、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三、借款与存款合同四、合伙合同和联营合同五、完成工作成果合同六、提供劳务合同七、技术合同八、保险合同第十八章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概念;掌握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及其效力。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法学(1)复习资料

国家开放大学民法. 电大民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学(1)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3.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6.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
7.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8.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入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9.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若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10.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退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12.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4.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电大民法简答题复习资料

简答:1.不当得利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答: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得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所谓取得利益是指一方在事实上得到财产利益,包括枳极取得与消极取得两种情况。
2、他人受到损失:虽有一方的得利得无他人受损失的,不发生不当得利。
3、取得利益和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所谓取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指的是一方取得利益是由他人受有损失得来的;他人受有损失是因一方取得利益发生的。
4、无合法根据、无合法根据指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实质要件。
2.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答: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其事务的人为管理人,其事务受管理的人为本人,也有的称为受益人。
1、须管理他人事务、管理事务是指实现事务的内容。
它既包括处理、管领、保存、料理、改良等行为,也包括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
2、须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指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的目的和动机,是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而又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基本条件。
3、失,且有使管理行为所取得的利益最终归于本人意思。
3、须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
3.人身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如下特点:答: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体专属性、不可分密意味着人身权只有权利人本人才能享有,不能通过转让或继承由他人享有。
人身权的专属性还表现在,人身权并不需要有独立意志的个人实际享有,也不需要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去实际取得,它随着公民的出生或法人的成立而产生,并随着公民的死亡或法人的注销而消灭。
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不值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三、人身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关联、人身权的非财产性仅是指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而不是指人身权与财产权无任何联系。
人身权的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个人财产权利的享有及行使,由此影响一个人获得财产范围。
电大 电大期末考试 电大民法学小抄1

民法学简答题一.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有何特点?(1)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是平等的。
(2)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
(3)等价有偿。
3 [3 I7 v9 x; X5 J2.我国民法的渊源有哪些?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1)宪法;(2)民事法律;(3)国务院发布的民事法规、决议和命令;(4)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5)国务院各委、部、局、署、办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7)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二.1.什么是平等原则?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其具体内容包括:(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均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论其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以及文化程度等是否存在差别。
每个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是一致的。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限制和剥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德为。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吴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分,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也必须受民事法律规范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地位保持平等。
同时,应该指出,法律地位的平等,不是指民事主体实际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均等。
(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
(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任何人由于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2.什么是等价有偿原则?它包括哪些具体内容?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其在民法中的具体体现是:(1)在合同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往往具有相对性。
即一方享有权利,也应向对方履行相应义务;对方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利。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

电大法学专科民法学(1)期末复习资料复习的依据民法学的复习和考试的依据,主要是根据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依据2006版的《民法学》教材。
复习中也可参考中央电大杂志社编辑的《民法学1复习指导》。
考试的题型民法学的考试的题型主要有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复习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恩格斯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民法作为反应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客观需要的法律,是交易活动的最基本规则。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财产关系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所有和财产流转关系。
其特点是:民事主体在民法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自由;等价有偿。
2.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渊源是指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
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制定的各种有关民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如宪法、民事法律、地方性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等。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全部民法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基本准则。
自愿和公平原则1.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并给与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
2.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也应当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做到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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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民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学(1)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3.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6.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占有是非法的。
7.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8.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入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9.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若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10.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退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1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12.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4.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15.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16.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7.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8.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恩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2.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管理和使用。
3.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5。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6.诉讼时效按其适用的范围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7.民法对物权的保护,可以依据权利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而分为物权的自我保护和诉讼保护。
8.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9.占有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
10.在发生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后,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它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11.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2.民法通则规定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终止。
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
5.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7.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 不可抗力 (2) 其他障碍。
8.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9.财产所有权合法取得的方式可以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10.房屋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权利。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
2.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终止。
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5.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
6.民法上的期限,依确定根据,可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期限7. 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8.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孽息,它分为天然革息与法定革息两种。
9.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10.公民从出生时到死亡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l,民法通则规定( BC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巴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2.法律规定( C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A.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一年B.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二年C.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三年D.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3.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BD )。
A.依法被撤销B.解散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4.下列情况哪些属于限制流通物( ABD )。
A.土地D.金银C房屋D.武器、弹药5,某甲不习水性,不俄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lo万元人民币方救某甲,某甲无奈同意付钱,某乙遂将某甲救上岸,甲乙约定的行为是( BD )。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B‘无效的民事行为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6.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BC )。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7.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B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一年B.二年 C.四年D,五年8.不能作为标的物的是( B )。
A.汽车D.知识产权C质权D.抵押权9.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 ABCD )的权利。
A.占有B.使用 C.收益 D.处分10.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 ABC )。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平等地享有受权利、承担义务D.在共有期间共有人可以要求分出或转让自己的份额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AC )。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BD )。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3.《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BC )。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C )。
A.诺成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 D.单方法律行为5.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是( ABD )。
A.没收 B.劳动生产 C.赠与 D.取得孽息6.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 ABC )。
A.股票 B.支票 C.本票 D.发货票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 ABCD )。
A.公平合理 B.团结互助 C.有利生产 D.方便生活8.下列( ABCD )属于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A.矿藏 B.森林 C.军事设施 D.广播设施9.动产物权包括( ABCD )。
A.动产所有权 B.留置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以国库券作抵押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ABC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违反合同约定不付货款的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AC )。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 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 A )。
A.二年 B. 四年 C.五年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AB )。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4.张某系百万富翁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张某表示自愿付1万元人民币感谢救人,杨某将张某救上岸,张反悔,杨某要求履行诺言,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A )。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ABC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6.民法通则规定( BC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7.法律规定( C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A.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一年 B.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二年C.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三年 D.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8.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BD )。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9.下列情况哪些属于限制流通物( ABD )。
A.土地 B.金银 C.房屋 D.武器、弹药10.某甲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10万元人民币方救张甲,某甲无奈同意付钱,某乙逐将某甲救上岸,甲乙约定的行为是( BD )。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四、问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分)(2)意思表示真实(2分)(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分)(4)符合法定形式(1分)2.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从我国情况看,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2分)(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2分)(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3分)3.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2分)(2)因为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的(1分)(3)在内容上,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2分)(4)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的利益(2分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分)(2)意思表示真实(2分)(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分)(4)符合法定形式(1分)5.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分)(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2分)(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1分)(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1分)(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1分)6.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1分)(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2分)(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2分)(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7.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分)(2)意思表示真实;(2分)(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分)(4)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