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视角看高考加分制度的正当性
高考加分政策解读:平等与公正的法规

高考加分政策:平等与公正的法规自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以来,高考一直被视为选拔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了使高考更加公平合理,许多地方和学校相继出台了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一项旨在照顾特殊群体和促进教育公平的举措,其背后蕴含着平等与公正的法规。
高考加分政策的首要目标是照顾特殊群体,包括农村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
这些学生常常面临着不同于城市学生的困境和挑战,由于资源不均衡而受到教育机会的限制。
高考加分政策为这些学生提供了额外的机会,使他们能够在竞争激烈的高考中有更多的竞争力。
这种差异化的政策旨在弥补资源差距,为这部分学生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实现教育公平。
其次,高考加分政策还考虑了综合素质评价的因素。
高考加分政策不仅仅关注学生在学科考试中的表现,更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潜能。
例如,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艺术团体、体育竞赛等方面的优秀表现都可以为学生提供额外的加分机会。
通过这种方式,高考加分政策更全面地考量了学生的才能和努力,提供了更多个性化的选拔机制,使得高考更加公正。
高考加分政策还鼓励学生广泛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
这种政策有效培养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同时,通过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学生也能够获得实践经验和锻炼自身能力的机会,提升综合素质。
这种加分政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体现了平等与公正的法规。
然而,高考加分政策也存在一些争议。
一些人认为加分政策可能导致不公平的情况,例如有些学生通过刻意追求加分而忽视了学科的学习,或者一些强调综合素质但与学科无关的加分项目可能会被滥用。
因此,在制定和执行高考加分政策时,必须保持公正和透明,防止不当行为的出现,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公平竞争。
综上所述,高考加分政策是一项平等与公正的法规,它旨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照顾特殊群体,促进教育公平。
在推行高考加分政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政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是否应该废除高考加分政策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废除高考加分政策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废除高考加分政策。
首先,高考加分政策存在着不公平性。
根据加分政策,一些特定群体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这使得其他学生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这种不公平性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其次,高考加分政策助长了功利主义的教育观念。
一些学生和家长为了获取加分而不断追求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荣誉证书,而忽视了学习本身的意义。
这种功利主义的教育观念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容易导致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此外,高考加分政策也容易滋生腐败和舞弊现象。
一些学生和家长可能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加分,这不仅不利于教育公平,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废除高考加分政策,让高考更加公平公正,让学生更加专注于学习,而不是为了加分而不择手段。
反方观点,不应该废除高考加分政策。
首先,高考加分政策可以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事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些活动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对学生的成长有着积极的影响。
其次,高考加分政策可以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一些特定群体的学生可能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他们通过加分政策可以获得更多的机会,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此外,高考加分政策也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一些学生可能因为加分政策而更加努力学习,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不应该废除高考加分政策,加分政策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有着积极的作用,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在名人名句方面,可以引用马云的一句话,“教育不是为了竞争,而是为了更好地成长。
”这句话可以引导我们思考教育的本质,加分政策是否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在经典案例方面,可以引用一些学生因为加分政策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果,这些案例可以说明加分政策对学生的成长有着积极的影响。
论高考加分的法律性质及其规制

i 离 考力 分 的 法 律盱 质 及其 规制 仑 口 生
天 津师 范大 学招 生 办公 室 王晓静 王 雁 刘 桐
[ 摘 要] 高考加分是 由招生行政管理部 门作 出的, 于行政行为的范畴 。 属 高考加分主要 包括 两种 即优 秀性加 分和 照 顾 性 加 分 , 行 从 政法学的意义上分析 , 前者属 于行政奖励行为, 后者属 于行政资助行 为。由于高考属于竞争激烈的选拔性考试 录取具有排他性, 因 此无论行政 奖励性加分还是行政资助性加分都会 涉及到众 多考生的权益 , 应该属于法律保 留的事项 , 国通过 文件进行规定有改进 我
一
因此 , 如何取得更高 、 的分数是 高考考生 以及学生家长千方百计追 更好 求 的 目标之一。在我国的高考及其录取制度 中, 了考生的原始分数之 除 外, 还有可能根据某些加分政策获得某些加分 。 对这些加分进行类型化 的梳 理 并 分 析 其 不 同 的法 律 性 质 , 助 于对 加 分 政 策 的完 善 , 最 终 有 有 并 利于高考录取公平的实现 。 高 考 加 分 的分 类及 其 行 政 行 为 属性 教育部和各地 规定 的高考加分情况总体上可 以分为两类 :一是优 秀性加分 ; 二是照顾性加分 。下面以教育部( 0 9 ( 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2 工作规定》 教学 ̄0 9 2号印发 ) ( 20 1 中的规定为例 , 进行一下分析 。 首先 , 是优 秀 陛加 分 。 类加 分 的原 因是 考 生 在某 些 方 面 有 特 别 突 该 出的贡献或取得了特别优异 的成绩 ,为 了把有某方面特长或者道德品 质特别优秀的考生 吸收到高等院校 ,给其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给予 加分。这类加 分考生主要包括 :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 思想政治品 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获得全国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 区一等 奖或全国决赛一 、 、 二 三等奖者 ; 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含全国 青少年生物 和环 境科学实践活动 ) “ 或 明天小小科学家” 奖励活 动或 全 国中小学电脑 制作活动一 、 二等奖者 ; 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 环境科研项 目奥林 匹克竞赛 中获奖者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 或全国 性体育 比赛取得前 6名者 ; 经测试认定达 到二级 运动员( ) 含 以上技 术 等级标 准的应届高 中考生等。 其次 , 是照顾性加分。 该类加分的原因是考生所处 的地区教育环境 较差或有某种特殊 的身份 ,为了体现国家对特殊地域 民众或特 殊阶层 的照顾而给予加分 。这类加分考 生主要包 括 : 边疆 、 山区 、 区 、 牧 少数民 族聚居地 区的少数 民族 考生 ; 归侨 、 侨子女 、 华 归侨子女和 台湾省籍考 生 ; 士 子 女等 。 烈 无 论是 优 秀性 加 分 还 是 照 顾 性 加 分 ,都是 由 招 生 行 政管 理 部 门作 出 的 , 行 使 行 政 职 权 的 活 动 , 对 外 产 生相 应 的 法 律 效 力 , 如可 以 是 并 比 使某考生分数增加进而取得录取资格等 ,完全符合行政 法意义上行政 行为的特征 , 因此对某个考生 的加分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为 了 进 行有 效 的法 律 规 制 ,有 必 要 研 究 高 考 加 分 属 于何 种 类 型 化 的行 政 行为。 二 、 秀 性 加 分 的 法 律 性质 及 规 制 优 优 秀性加分在性质上属于行政 法意义上的行政奖励行 为。所谓行 政奖励 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 目标 ,依法赋 予行政相对人
浅析新时期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公正性

浅析新时期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公正性摘要: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是党和政府为加快民族教育发展所实施的一系列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之一。
该政策实施多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但是,近年来屡屡出现的高考少数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该政策公正性的质疑,社会上甚至出现了废除这一政策的呼声。
然而,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仍有存在的必要。
本文试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出发,结合法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理论,浅析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必要性和公正性,并针对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少数民族教育;高考加分;社会学一、问题的提出早在1950年,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1950 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中就提出: 兄弟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虽稍差, 得从宽录取”。
揭开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优惠政策的序幕。
1953 年至1961 年间,改为“同等成绩、优先录取”。
1980年,教育部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中强调:确定部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班,适当降低分数,招收边疆、山区、牧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一般高等学校对上述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分数可适当放宽;对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规定, 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不超过20分的民族加分。
这项政策使少数民族的高等教育权利受到了切实保护,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然而,2009年重庆31名考生的民族成分造假事件,引发了网络乃至社会对于高考加分政策“不公”的争论。
2009年高考期间,经群众举报和重庆官方调查确认,该市7所直属中学中,有31名考生通过伪造民族成分骗取高考加分。
其中包括2009年重庆的高考状元。
事后重庆教育部门撤销了这31名考生的录取资格,其家长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争论,甚至引起了部分社会成员对于该政策公平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道德与法治 优惠加分 总分

道德与法治优惠加分总分【原创实用版】目录1.道德与法治的重要性2.优惠加分政策的背景和目的3.优惠加分政策对道德和法治的影响4.总分与道德法治的关系正文道德与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一个国家的繁荣与和谐离不开道德的约束和法治的保障。
在我国,道德与法治相辅相成,共同维护国家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推出了优惠加分政策,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选拔更多优秀人才。
本文将从道德与法治的角度,探讨优惠加分政策对学生的影响以及总分与道德法治的关系。
首先,道德与法治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道德是人类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约束人们的行为,使人们在遵循道德规范的同时,也保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治则是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国家秩序和公民权益。
道德与法治相辅相成,共同维护国家的稳定与繁荣。
优惠加分政策作为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鼓励学生在文化课之外,全面发展个人素质。
政策的出台,使得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都有机会获得加分,从而选拔更多优秀人才。
然而,优惠加分政策的推行,也引发了一定的争议。
一些人认为,优惠加分政策可能导致学生过分追求加分项目,而忽略了道德和法治的学习。
因此,如何在推行优惠加分政策的同时,保证学生道德与法治的教育,成为了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大挑战。
对于优惠加分政策对道德和法治的影响,我们不能一概而论。
从正面来看,优惠加分政策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
例如,参加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事业等,可以使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到道德与法治的重要性。
从负面来看,过分追求加分可能导致学生在道德和法治方面的忽视。
因此,如何平衡优惠加分政策与道德法治教育,是教育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最后,总分与道德法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一个学生的总分,不仅反映了他在文化课方面的成绩,还体现了他在道德和法治方面的素养。
因此,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时,总分应当与道德法治教育相统一。
宪政视野下高考加分政策的教育“公平”之辩

作者: 刘晓红
作者机构: 南通市第三中学,江苏南通226000
出版物刊名: 现代教育管理
页码: 25-27页
年卷期: 2011年 第2期
主题词: 高考;加分;教育公平;宪政;治理
摘要:高考加分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高考制度的缺陷,有助于高校选拔多样化人才。
但它在对一部分人群进行补偿的同时,往往又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鉴于高考加分政策影响到的是公民在宪政层面所享有的受教育权和平等权问题,因此必须从宪政的角度加以治理,统一立法,强化监督机制,使其回归理性与公平的轨道,才能真正有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
宪法视域中的高等教育机会平等与少数民族录取优惠政策

研究这一话题不仅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和解决高等教育机会平等问题,也有助 于推动社会的公平与进步。
研究目的与方法
目的
本研究旨在从宪法的角度出发,探讨高等教育机会平等与少 数民族录取优惠政策的问题,以期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
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研 究方法,以深入探讨高等教育机会平等与少数民族录取优惠 政策的问题。
在宪法视域中,需要平衡少数民族录取优惠政策的积极作用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 响,以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研究展望
进一步深入研究不同少数民族群体 的教育需求和差异,为制定更加精 准的录取优惠政策提供依据。
探索在宪法框架下,如何更好地结 合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共同推动 高等教育机会平等和少数民族发展 。
优惠政策面临的法律与政策困境
法律与政策的冲突
在实践中,少数民族录取优惠政策往往与相关法律、政策存在一定的冲突,给政策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
法律与政策的协调
为了解决冲突,需要对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协调和完善,确保优惠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同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 定。
05 完善少数民族录 取优惠政策的建 议
02 宪法对高等教育 机会平等的要求
宪法对教育机会平等的保障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 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
高等教育应当为所 有公民提供平等的 机会。
宪法中的平等权适 用于高等教育领域 。
高等教育机会平等的法律含义
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平等。
01
02
高校招生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视任何公民的入学申请。
在某些地区,少数民族录取优惠政策的实施存在地域差异,导致 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合宪性审查对优惠政策的影响
高考民族加分政策是否合理

我认为高考民族加分政策是为了维护少数民族受教育权利,体现教育平等权,维护民族团结的正确政策,是合理的,而并非侵犯广大非少数民族考生的教育平等权。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教育平等权是十分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人格成长与发展的基本条件,为参与未来的社会竞争提供可能。
同时,受教育的歧视必然使公民无法公平地参与社会竞争,使表面上向他敞开的机会失去意义,也使社会的发展蒙受了损失。
但是,这里说的平等权不是绝对平等,而是相对平等。
平等不是指在任何情况下的绝对平等,而经常以相对平等的形式出现。
绝对平等是指用强制力量实现事务之间的形式上的完全一样,不允许存在任何差别待遇。
这不符合教育平等权的本质,所以说教育平等权只是相对平等。
相对平等是指在法律上承认人类具有先天及后天的差异性存在,即依事物的本性,不允许在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上对任何人差别待遇的“相对性平等”。
因为现实中,人与人存在各种各样的不同,如果不分情况地完全等同,有可能违反平等的本义。
平等主要强调资格权利的平等,而非在任何情况下达到事实平等;平等权尤其强调机会和过程平等,而非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结果一样;合理的差别待遇并不违反平等。
在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下,少数民族考生受教育存在相当大的问题。
少数民族在我国属于弱势群体,主要生活在偏远的地区,交通不发达,信息流通不够,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严重冲击。
如果不给他们事实平等的机会,他们就很少有机会向其他较发达地方的同学,学习先进的思想理念,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很不利。
这样又影响了我国社会的整体进步,违反了宪法中民族平等的原则,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团结。
因此在机会平等的基础上考虑事实平等或者实质上的平等,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度的优惠是合理的。
而且,高考民族加分制度为实现我国实质上的平等做出了贡献。
平等权又分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灞 黪 襄
从 宪法视 角看 高考加分 制度 的正 当性
口 郑 惺
( 南京大学 法学院 江苏 南京 2 1 0 0 9 3 )
【 摘要】 文 中开篇从清华大学抵制 四川体 育加分 的新 闻事件
谈起 。用过去十年间的数起 高考加分造假 事件揭示 了现今 高考 加 分的种种乱象 , 由此 引出舆论对 高考加分制度 的质疑 。然而, 自1 9 5 0年起 就 设 立 的 高 考加 分 制 度 是 又 具 有 其 正 当性 和合 理 性 的。 笔 者从 我 国 宪法及 其他 法律 对 公 民 受教 育 权 的规 定 出发 ,
【 关键词 】 高考加分制度 ; 宪法; 实质平等
2 0 1 3年 6月 2 6 E t ,清华大学 四川招生组在微博 发布消息 称: “ 清华坚决抵制 四川 的体育加分 ,是 为 了让更多真材实料的 优秀考生进到清华大学学习 。”这一发言引来 了媒体 的争相报 道, 高 考 加 分 问题 又 一 次 成 为舆 论 关 注 的 中心 。 高考造假加分 ,或者说 高考 注水加分事件在过去 的十年里 已然不是新鲜事 , 2 0 0 4年 6月西安高考考生就发生过套取“ 国家 二级 运 动 员 ” 证 书 的事 件 ; 2 0 0 6年 6月 , 在 湖 南 省应 届 高 中毕 业 生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时 , 3 4 0 7名手持 省、 市级 比赛获奖证
不同族群问的利益 冲突十分重要 而影 响深远 , 不仅如此 , 它在更 广 泛 地 意义 上 可促 进 不 同地 域之 间 、不 同阶 层 等 等 不 同群 体 之 间的受教育平等问题的解决 。 如果没有通过高考加分对边疆 、 山 区、 牧 区的考生进行差别对待 , 那 么这些弱势群体就有可能得不 到高等教育权 , 也就得不到实质平等。 哈耶克也 曾说 : “ 由于一个 国家 中存在着许多不 同的群体 ,所 以应当对每一群体 中的某些 成员 以接受这种教育的机会 ,尽管某些群体的最优者可能不如 其他群体 中并未获得这种接 回的成员有资格 。 ” 获得文化教育 的 机会不应依赖与一个人的阶级地位 , 家 庭条件 , 能力地位 , 故而 有这种高考加分差别待遇的设计来填平群体之间的沟壑。 综上可见 , 高 考 加 分 制 度是 有其 宪 法 基 础 的 , 它 的设 计 初 衷 是为了实现不同群体之 间受教育权的实质平 等。至于上述高考 加分乱象 中所体现出的具体操作层面出现的权力寻租和腐败问 题, 需要适用正 当程序原则 , 建立诸如信息公开制度 、 听证制度 、 责任追究制度等辅助制度对其进行纠偏 ,已使得高考加分制度 完成其设立者的初衷 : 达致教育的实质平等。 【 参考文献】 [ 1 ]西安批 量制造 国家二级运 动 员证 书 [ E B / OL ] . 南家 级 ” “ 被省级” 的情 况 。
高考加分 中出现的种种乱象使得人 们在表达愤怒 之余 , 对 高考加分制度本身也提 出了质疑 。 众所周知 , 高考考生的总成绩 即便 只有一分之差 都有 可能影 响其就读高校 的质量 ,高考加分 会涉及到全国范 围内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机制和受教育权 的平 等与否 , 故 而 这 应 该 是 一个 政治 层 面 和法 律 层 面 的 问题 , 而且 在 某 种 程 度 上也 是 一 个 宪 法 问题 。 那么 自 1 9 5 0 年 开 始 设 立 至今 的 高考加分制度是否具有宪法上 的正当性呢? 我们 首先来看宪法对于公民受教 育权 的规定 , 《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宪法 》 第4 6条规定 : “ 公 民有受教育 的权利和义务 。” 除此之 外, 根据宪法制定的《 中国人 民共和 国教育法 》 第 9 条 规定 : “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公 民有受教育 的权利和义务 。公 民不分 民族 、 种 族、 性别、 职业 、 财产状况 、 宗教信仰等 , 依法享有平 等的受教育 机会。” 第3 6条规定 : “ 受教育者 在入学 、 升学 、 就业等方面依法 享 有 平等 权 利 。” 由此可见 , 平等受教育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 那么对一 部分 高考考生加分 , 降低 了其入学 门槛 , 对其他考生来说是平等 的吗? 这样 做 难 道 不 是 违 背 了宪 法 和 相关 法 律 的规 定 吗 ? 答 案 是 否定 的 。 我们应 当看到 ,宪 法所追求 的平等不是无视个人差别的平
条件和后天客观经济条件上 的差异 ,所以在所得的教育资源的 配置上也存在差异 , 这 一点必须得到正视。
高 考 加 分制 度 设 计 的初 衷 一 大部 分 正 是 为 了修 补 形 式平 等 掩盖下 的实质不平等 , 并且 在承认学生 的差异性的基础之上 , 予
以某些特定学生以差别待遇 以追求实质上 的平等 ,故而高考加 分制度是契合宪法对公民平等受教育权 的规定的。 举例来说 , 其 书和 国家二级运动员证 书的参加测试者 中有上千人根本不具有 中对 特长 生的鼓励性加分契合 了平等 自由原则 ,而对边疆 、 山 达标 的能力 ; 2 0 1 0年浙江省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审核 、 发放环节 区、牧区及少数 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 民族考生等的照顾性加分 乱象环生 , 许多 给考生带来 2 0分 的比赛并不在全国赛事计划行 则契合 了机会均等原则 、 差别原则。而且后者对 于弥合一个 国家
结合 罗 尔斯 的 正 义 原 则 .指 出设 立 高考 加 分 制 度 是 为 了 实现 受 教 育权的实质平等 的 目标 . 废除它并不合理 。
均等原则” 。] 来理解 : 首先 , 就平等 自由原则 而言 , 学生具有 自由 选 择 所 受 教 育 的权 利 , 包 括 受 教 育 的学 校 、 科 目等 , 然 而 我 国基 础教育阶段是在统一 的课程设置框架下学 习,致使 有的学生不 能 自由 的选 择 自己感 兴 趣 的和 有 特 长 的科 目和 内 容 进 行 学 习 , 通过对某些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的鼓励加分实质上是 弥补 了现有 课 程 设 置 的 不 足 ;而 就 机 会 均等 原则 而 言 ,人 人享 有 受 教 育 权 利, 且人人平等地享有公共教育资源 , 保证了受 教育者起步的机 会平等 , 但 这往往是一种 形式 平等 , 在现 实中城乡之间 、 阶层之 间、 地 区之 间 比如 中西 部 地 区 与 东部 地 区之 间 , 学 生 能 得 到 的 教 育机会是差别很大的 , 必须在制度层 面上对此进行修补 , 以追求 实质上的平等 ; 最后 , 就差别原则而言 , 由于学生存在先天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