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要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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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条例(2019最新)

专利代理条例(2019最新)

专利代理条例第一章总则(1991年 3月 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6号发布2018年 9月 6日国务院第 23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代理,是指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专利事务的行为。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事务。

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

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专利代理行业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

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第八条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或者公司章程;(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合伙人、股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九条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决定。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2019年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120(优先权和期限)

2019年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120(优先权和期限)

专利法考试复习重点:P91 优先权与分案申请1、已视为撤回但未被恢复权益的专利申请,能够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2、分案申请不得改变专利类型。

3、分案申请要求发明人一致或部分一致,优先权申请不限制改变发明人。

4、分案申请时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并应该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

优先权的撤回和恢复优先权撤回后不可以恢复,主动撤回优先权的,不退还花费。

P92 限时规定申请日《专利法实行细则》第 5 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样限时的第一日不计算在限时内。

限时以年或许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或最后一日为限时届满日。

补交附图从头计算申请日,改换不清楚的附图不从头计算申请日。

经过快递企业(而非邮局)邮寄申请资料,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不一样的主体,在同一天以相同的发明创建申请不一样种类(如发明和适用新式)的专利,相同不予受权。

在收到通知后,两方磋商决定。

P93 不授与优先权的三种情况:1、已经要求 xx 优先权或本国优先权的;2、已经被授与专利权的;3、属于依据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分案申请的母案能够作为优先权基础,子案不可以够。

优先权的审察1、相同主题;2、在先申请是初次申请;3、十二个月内;对相同主题审察:判断在后申请中各项权益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能否清楚记录在上述在先申请的文件(说明书和权益要求书,不包含纲要)中。

为此,审察员应该把在先申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剖析研究,只需在先申请文件清楚的记录了在后申请权益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就应该认定该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波及相同的主题。

审察员不得以在先申请的权益要求书中没有包含该技术方案为原因,而拒绝赐予优先权。

不论获取在先文件的说明书仍是权益要求书的支持,均能享有优先权。

P94 优先权的恢复申请时未要求优先权和撤回优先权申请均不予恢复。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并属于以下情况的,能够依据细则第 6 条恳求恢复优先权:1、因为未在指按限时内回复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致使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2、要求优先权申明中起码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未在规定的限时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许优先权转让证明的;3、要求优先权申明中起码一项内容填写正确,但未在规按限时内缴纳或许缴足优先官僚求费。

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六(民法)

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六(民法)

多选题1、根据民法典总则编及相关规定,非法人组织享有下列哪些民事权利?(多选)A.隐私权B.健康权C.名誉权D.名称权正确答案:CD解析:《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因此A、B选项错误,C、D选项正确。

(2019)单选题2、根据民法典总则编及相关规定,下列哪种民事主体享有姓名权?(单选)A.法人B.自然人C.个体工商户D.个人合伙正确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只有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2017)多选题3、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A.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B.法人享有名称权,但是不得转让自己的名称C.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D.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法人的名誉正确答案:AD解析:A选项,《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101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民法典》第1013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民法典》第1018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根据《民法典》第1020条的规定,合理实施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因此C选项错误。

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七(民法典)

专利代理考试相关法专题七(民法典)

多选题1、根据民法典总则编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多选)A.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B.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C.民事法律行为一律不能采取口头形式D.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正确答案: ABD解析:A选项,《民法典》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因此A选项正确。

B选项,《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二)意思表示真实……”,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民法典》第13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C 选项错误。

D选项,《民法典》第136条第1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D选项正确。

(2015改编)单选题2、2018年春节前夕,孟某的妻子刘某收拾房间时发现一件孟某穿了5年的旧大衣。

刘某欲购买一件新衣服给孟某,遂将孟某的旧大衣扔到楼下的垃圾箱里。

第二天,孟某问妻子刘某自己的大衣为何不见了。

刘某说已经扔掉啦。

孟某说:“大衣里价值27500元的欧米茄手表拿出来了么?”,刘某说没有。

经查,该大衣连同手表被同小区捡拾垃圾的徐老太捡走。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单选)A.刘某将孟某大衣扔掉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B.大衣属于遗失物,徐老太应当返还C.手表属于无主物,徐老太可以先占D.徐老太应当返还手表,但大衣可以先占正确答案: D解析:A选项,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刘某将孟某大衣扔掉的行为是动产所有权的抛弃,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因此A选项错误。

B、C、D选项,《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2019)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

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

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利代理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务工作,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务组织、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包括以下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二)相关法律知识;(三)专利代理实务。

第六条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

第七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第八条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复习经验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复习经验

如何一次性通过专利代理师考试非专利从业人员(小法务一枚)一次性通过,法律—166,实务—106。

一、备考时间因为同时准备另一个9月份的考试,所以前期有一半时间分给了另一个考试,具体如下:5月-8月上旬,工作日每天晚上学习1小时,周末及法定假日每天2-3小时;8月下旬及9月上旬,准备另一个考试,专利准备工作暂停;9月下旬-考前,工作日每天晚上学习2小时,周末及法定假日每天4-6小时。

二、备考资料(一)专利法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方便起见后续所有法条均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讲义:韩龙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全国专利代理师历年真题分类详解》(下称“真题分类详解”)PS:审查指南太长了,完整看下来有点浪费时间,个人认为韩龙老师的讲义完全可以替代。

(二)相关法法条:《民法典》、《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巴黎公约》讲义:杨敏锋及韩世杰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真题分类详解PS:闺蜜说韩龙老师的讲座也不错,我没听,不予置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试试。

(三)实务法条:专利法及实施细则讲义:韩龙老师专题讲座讲义及视频真题:韩龙老师讲义中附带的真题(不需要做真题分类详解中的题目,个人觉得纸质书做起来不太舒服)三、复习计划及执行(一)原复习计划(待改进)注:因为同步准备另一个9月份的考试,所以8月下半月和9月上半月没有复习专利。

教训:1.花了一些时间整理和通读《审查指南》—不建议在《审查指南》上花时间,完全可以使用老师的讲义,效率会大大提升;2.实务选择了两位老师—建议选择韩龙老师即可,讲得很透彻(求生欲:不是说另外一位老师不好,只是不太适合我)。

(二)建议复习计划4月下旬:查找并整理考试经验+购买教材、课程(不用花大价钱,个人觉得其他课程用往年的即可,实务最好买最新的)5月6日-6月中旬:专利法第一轮:听韩龙老师的课程并做配套分类真题;第二轮:听韩龙老师的课程(1.5-2倍速)并做配套练习题。

专利代理师实务考试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专利代理师实务考试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专利代理师实务考试之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法条:A2.2、A2.3、A25.1、A22.2、A9.1、A22.3、A22.4、A26.4、A31.1、A33、R20.2、R19、R21和R22(必考)一、合案或分案理由A31.1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R34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1.能够合案申请的理由(具备单一性):独立权利要求1、2之间相同的技术特征是xx,而对比文件1、2中均未公开该特征,也未给出用该特征解决xx的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是本申请的特定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不能合案申请的理由(不具备单一性):原因分析:1.发明点并列;2.并列实施例无法上位概括。

第一件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xx,从而解决xx的技术问题;第二件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xx,从而解决xx的技术问题;由此可见,两个独立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也不相应,彼此之间在技术上也无相互关联,因此两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并不包括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彼此之间不具备单一性,因此应当分别作为两件专利申请提出。

二、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简述附件1的技术特征和存在的技术问题。

第一份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为xx,所取得的技术效果为xx。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必考法条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必考法条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必考法条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以及主题的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4.《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5.《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的进步。

6.《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7.《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合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8.《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9.《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中使用该法条)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中使用该法条)11.《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说书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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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5: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 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2、.2(2)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
专利法中,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 和外观设计的统称。通常所说的发明创造 是广义的,而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仅指发 明专利,是狭义的。
新颖性?
同样的发明
甲申请日
乙申请日 甲申请公布日
申请日在先,公布日在后; 中国专利申请。
4、抵触申请
在申请日以前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 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 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避免重复授权
优先权日(98.11.1) 申请日(99.11.1)
3、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22条第5款规定: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 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新颖性的判断原则
单独对比
发明创造 —————— 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 案)
(技术方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1、一种防腐涂料用添加剂,其特征在于 包含石蜡。 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塑料加工用的脱 模剂,其中包含石蜡。
全文
权利要求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仅抵触申请适用) 螺栓固定装置
螺钉固定装置
抵触申请=现有技术?
申请1和申请2申请日相同
申请1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 由托板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 夹层板,其表面为薄木板或玻璃 板,中间夹层为蜂窝芯。
申请2的权利要求1:一种托盘, 由托板和支撑立柱组成,托板为 夹层板,其表面为玻璃板,中间
1、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 下位概念破坏上位概念的新颖性
例如: 金、银、铜、铁
金属
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
2、数值范围
例1:
一种钛合金,由0.6-0.7重量% 的镍()、0.2-0.4重量%的 钼()和余量钛组成。
对比文件:
一种钛合金,组成为0.65重量 % 、0.3重量% ,余量为钛。
新颖性?
例2: 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涉及连续数值范围的,应当将 该连续数值范围作为一个整体予以考虑。若 两项权利要求涉及的数值范围仅部分重叠的, 不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
新颖性判断的具体方法 专利申请:
一种带护套挂锁,金属锁体上套有 护套。 对比文件 (现有技术): 一种带护套挂锁,黄铜锁体上套有 黑色乙烯基树脂护套。
新颖性?
干燥温度为40℃-100℃的二氧化钛光催 化剂的制备方法。
新颖性?

例5: 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
一种内燃机用活塞环,其活塞环的圆环 直径为95毫米。 对比文件公开:
圆环直径为70-105毫米的内燃机用活塞 环。
新颖性?
例6: 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
一种乙烯-丙烯共聚物,其聚合度为100 -200。 对比文件公开: 聚合度为50-400的乙烯-丙烯共聚物。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 一、A.5, A.25, 或A.9 二、A.2(2).20(1).22.26(3,4,5), A.31(1),或R.20(2) 三、.33或R.43(1)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前提条件 1、A.5 2、A.2 3、A.25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一)
新颖性?创造性?
申请权利要求1
1、一种复合式棒球棒,其特征在于,包含 有:一木质主体,具有一外径较粗的前端及 一外径较细的后端,而且,该主体具有一沿 轴向延伸的轴孔;一芯管,嵌设于该主体的 轴孔内,其材质为纤维补强塑胶或金属。
对比文件
1、一种复合式撞球杆,其特征在于,包含 有:一木质主体,具有一外径较粗的前端及 一外径较细的后端,而且,该主体具有一沿 轴向延伸的轴孔;一芯管,嵌设于该主体的 轴孔内,其材质为纤维补强塑胶或金属。
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声、光、电、磁、波等信号或者能量; 气味;图形、 平面、曲面、 弧线等本 身不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 专利法意义上的产品发明。
.25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该方法获得的物 质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 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一种热处理台车窑炉,其拱衬厚度为 100-400毫米。 对比文件: 拱衬厚度为180-250毫米的相同热处理台 车窑炉。
新颖性?
例3: 专利申请:
一种氮化硅陶瓷的生产方法,其烧成 时间为1-10小时。 对比文件:
氮化硅陶瓷的生产方法中的烧成时间 为4-12小时。
新颖性?
例4: 专利申请:
一种二氧化钛光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其干 燥温度为40℃、58℃、75℃、100℃。 对比文件: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 公众所知的技术。
三个基本概念:
1.申请日:专利法第28条规定,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 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 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2、优先权日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第 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再次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相同主题的专利 申请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 依法享有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的申请 日为在后申请的优先权日。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不授予专利权的原因: 人道主义和社会伦理 涉及国家利益和民生 (是否作用于活体?)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二)
一、充分、必要条件22.2,A9 1、新颖性(现有技术) 2、抵触申请 3、同样的发明创造
A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 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 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 告的专利文件中。
5、相同发明同一天申请(.9)
专利法第9条第1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 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1、避免重复授权。 2、非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
判断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 1、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对比 2、技术方案为对比的基本单位
两件专利申请说明 书的内容相同,但 其权利要求保护范 围不同。
注意!(指南P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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