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勤交警被公交车撞倒身亡 市民跪地急救-辉县付吉中
2011年10月7日发生的3起特大交通事故

①10月7日拍摄的河南南阳市社旗县桥头镇对吴庄村交通事故现场。
新华社发新华网郑州10月7日电(记者李亚楠)记者从河南省社旗县委宣传部获悉,经进一步核实,10月7日6时36分,在省道S333线社旗县桥头镇对吴庄村东500米处,一辆重型半挂货车(车牌号豫QA8629)自西向东与一辆长安之星面包车(车牌号豫R6Q265)迎面相撞,造成面包车上11人(5女6男)全部死亡。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逃逸。
目前,这名30多岁的男性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这是交通事故中被撞毁的面包车(10月7日摄)。
新华社发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破窗救援(10月7日摄)。
新华社发图表:河南社旗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
新华社记者陈琛编制② [提要] 7日上午7时许,连(连云港)霍(霍尔果斯)高速285公里处安徽萧县境内发生24辆汽车连环相撞事故,截至目前事故至少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伤。
上午8时51分,安徽省消防淮北支队接到增援现场命令,迅速调集官兵,火速奔赴事故现场,会同河南商丘、安徽宿州消防官兵进行救援。
图为事故现场。
图为现场官兵紧急救援伤者。
中新网淮北10月7日电(李小锐成展鹏)7日上午7时许,连(连云港)霍(霍尔果斯)高速285公里处安徽萧县境内发生24辆汽车连环相撞事故,截至目前事故至少造成10人死亡,多人受伤。
事故造成百余车辆受阻,交通中断达4个小时。
③新华社天津10月7日电7日16时许,滨保高速天津界内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
初步核实,造成35人死亡。
记者7日晚从天津市有关方面了解到,7日16时许,在滨保高速上行60公里+700米处,一辆河北省的大客车与一辆山东省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大客车侧翻。
下公交摔成植物人 交警鉴定“醉酒乘车”

下公交摔成植物人交警鉴定“醉酒乘车”
佚名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下半月》
【年(卷),期】2010(000)010
【摘要】去年12月31日下午,广东佛山市某电器厂的员工刘X,中午参加了公司的聚餐,下午放假自由活动。
【总页数】1页(P38-3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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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交通安全事故整理

2012年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1、湖南沪昆高速发生死亡13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月3日6时40分,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驾驶人吕冰涛驾驶豫PY0210号重型半挂汽车列车,沿沪昆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
当行至沪昆高速公路湖南省怀新段1431公里加700米处时,车辆失控冲破中央隔离带护栏,与对向车道行驶的石家庄市鑫源旅游公司冀A61231号大型客车(核载55 人,实载53人)发生正面相撞,造成13人死亡、41人受伤。
2、贵州沪昆高速公路黔南段发生死亡18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1月4日18时30分许,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五城镇星洲村驾驶人杨献辉驾驶安徽省黄山市凯鸿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号牌为皖J06318的普通客车(核载53人,实载57人,其中儿童及幼儿4人,含两名驾驶人),由浙江义乌驶往四川叙永。
当行至黔南州贵定县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765km+500m处时,车辆越过中心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冲过对向车道后又冲出对向车道路边护栏,翻下道路外高8.8米的路坎,造成15人当场死亡、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39人受伤。
3、贵州中巴翻车事故13死22伤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18日发生一起中巴车翻车事故,事故目前已造成13人死亡,22余人受伤。
据新华社电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18日发生一起中巴车翻车事故,事故目前已造成13人死亡,20余人受伤。
记者从道真县有关部门了解到,事故发生在18日中午12时许,一辆中巴车行驶在道真县大矸镇境内时,发生翻车事故。
据现场救援人员介绍,这辆中巴车翻下约8米高的路基后,四轮朝天。
记者从道真县宣传部门了解到,经初步统计调查,失事中巴车属当地一家运输公司的客运车辆,事发时车内包括驾驶员共载有35 人。
4、山西晋城发生死亡15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2月25日凌晨,河南省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分公司一辆号牌为豫M08666的大型普通客车,因该车辆驾驶人路线不熟,车辆驶过目的地后掉头返回。
上午9时27分,当车辆行驶至207国道1319km+950m处时,失控撞毁道路右侧水泥警示墩后坠入约45米深的悬崖,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
秦岭隧道致死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公布人被处理

秦岭隧道致死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公布人被处理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秦岭隧道致36死交通事故处理结果公布:60人被处理2017年8月10日,陕西安康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口的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目前,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28人立案侦查;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32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至此,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暂告一段落,逝者得以慰藉。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2017年8月10日14时01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河南省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交运集团)号牌为豫C88858的大型普通客车,从四川省成都市城北客运中心出发前往河南省洛阳市。
出站时,车内共有41人(2名驾驶人、1名乘务员以及38名乘客)。
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2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4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3人。
20时28分,车辆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高速公路至客车服务站用餐,在此期间下客1人。
21时01分,车辆更换驾驶人,由王百明驾驶车辆从汉中南郑口驶入京昆高速公路,此时车上实载49人。
23时30分,当该车行驶至秦岭1号隧道南口1164公里867米处时,正面冲撞隧道洞口端墙,导致车辆前部严重损毁变形、座椅脱落挤压,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图为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安康市、西安市以及陕西省相关领导及部门迅速做出响应,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救援工作。
另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领导也带领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伤亡人员救治、善后等工作。
【死刑纪实】中国交通肇事死刑第一人

中国交通肇事死刑第一人核心提示:1997年8月24日晚,郑州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白色皇冠拖着被撞伤者狂逃。
第二年2月26日,一颗子弹结束了逃逸案主角张金柱的生命。
张金柱生前当了二十几年的警察。
“张金柱案”一开始便被打上了“舆论监督”的标签,被激荡的民意势不可挡、横扫千军。
“我是栽在了笔者的手上。
”张金柱被执行死刑前的哀叹,长久地回荡在这起案件的上空。
此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激起的冲击波,并没有随着张金柱被枪决而停止,反而引起了较长时间的争论,比如张金柱该不该杀、舆论监督与民意与司法审判的边界关系等。
张金柱,交通肇事逃逸的代名词在多年以后的今天,“张金柱”这个名字还时常出现在新闻报道中。
不过,这三个字更多的是一个符号,代表一种恶劣的形象,当然,它一般都与交通肇事(逃逸)案挂钩。
是什么让“张金柱”成为中国交通肇事逃逸的代名词?时间回溯到11年前。
1997年8月25日,刚刚创办三年的河南媒体《大河文化报》(1997年10月更名为《大河报》),在倒头条的位置刊登了一条新闻——《昨晚郑州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白色皇冠拖着被撞伤者狂逃,众出租车怀着满腔义愤猛追》。
新闻描述了前一晚一起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在郑州金水区经一路路口,一辆牌号为豫A54010的皇冠白色轿车,撞着了各自骑自行车的苏东海、苏磊父子,苏磊被撞出好几米远,倒在路边,其父苏东海和自行车一起被卷入车下,汽车拖着苏东海狂奔。
两位警察、行人、三辆出租车等在义愤之下,一起加入对小轿车的围追堵截,小轿车最后被一位武警战士强行拦下。
这时,轿车后面已留下一条长达1500米的血路。
苏东海被拉出后,几乎体无完肤,多根肋骨骨折,左耳外轮脱落,双脚后跟白骨绽出,而他年仅11岁的苏磊宣告不治……《大河报》率先报道了这一惊人血案。
此后,接连报道了市民的强烈反应,但没有点出肇事者的姓名,只说“此人身份待核实”。
8月27日,肇事者被刑拘后,身份才被披露:张金柱,曾任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局长、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08•【字号】豫政[2007]69号•【施行日期】2007.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等情况的通报(豫政〔2007〕6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7起,造成154人死亡。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对今年以来多次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南阳、焦作、许昌、安阳、开封市进行通报批评,对一些地方个别交警违规查车引发交通事故问题进行查处。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南阳“3·1”、许昌“4·21”等6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一)南阳“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情况。
2007年3月1日,南阳市方城县第二运输公司司机陈国生驾驶豫R59077号中型客车(核定载客17人,当时乘坐35人)行驶至省道331线清河镇双河村路段时,为超越同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与方城县清河镇居民李士军驾驶的鲁G-XP691号摩托车挂擦后撞断桥护栏,坠入6.9米深的桥下,造成8人死亡、5人重伤、20人轻伤、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南阳市政府组织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公安、交通、检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经查,方城县“3·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驾驶员违法超员载客,违法车辆未按规定进行例检例保,在桥上行驶时处置措施不当造成的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阳市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将客车驾驶员陈国生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运输公司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的方城县第二运输公司经理张跃富、常务副经理XXX亭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方城县第二运输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兼安技科科长魏金峰给予行政降一级处分、安技科副科长马广玲给予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对例保例检工作把关不严,在驻站交警不在的情况下私盖合格印章的方城县第二运输公司职工贺玉玲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方城县第二运输公司例检员陈忠来给予开除公职留用一年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对方城县交警大队教导员、方城县公安局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喜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方城县交警大队分管事故中队的副大队长徐伟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方城县交警大队分包方城县第二运输公司安全工作的民警王春奎、范东霞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方城县交通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王书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分包方城县第二运输公司客运安全工作的方城县运管所分管营运车辆安全检测的副所长乔桂生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方城县运管所清河乡交管站站长张国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2007年方城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方城县经贸委副主任李广山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厦门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8人当场死亡

厦门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8人当场死亡(闽C07F66(身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副省长王蒙徽,厦门市市长刘可清立即作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即刻到场处置,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与责任,做好善后工作,抚慰逝者家属,并立即按规定上报。
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小洪,市政府副市长李栋梁,泉州市政府副市长陈灿辉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协调指挥,省交通、安监、交警等部门领导相继赶到现场协调处置工作。
晚上10点,现场交通恢复通行。
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货车驾驶员已于当晚9点左右向公安部门自首。
下午5了,3车。
两车相撞产生巨大冲力,货车将面包车向前推行,面包车一扇后门被刮掉落到地上。
面包车卡在大货车下,又被向前推行。
“大货车一直靠着护墙一侧开,但是车子一直停不下来。
”翁先生说,直到车撞到电线杆,一根电线杆应声倒地,大货车这才侧翻倒在道路右边,面包车则被甩在道路中间。
紧跟的另一辆货车开了过去,后轮胎着火。
翁先生看得胆战心惊:“我们下车时,货车驾驶员已经不见了。
”久。
“听说两车相撞后,大车推着小车走了一段,大车倒在路旁,面包车还飞了好远。
我们到的时候,大货车司机已经走了。
”之后,林先生和班车上的几个乘客走近面包车帮忙救人。
“我从车窗往里面看,人都已经没救了。
”驾驶室和中间一排座位已经连在一起,就剩后面的一排座位没乱。
林先生还看到两个破碎的游泳圈。
“看到小孩在上面,他们身上的游泳圈被车子钢管截成好几段。
”在厦门读书的学生小林要回官桥家中,6点十几分被困在出事路段,他用手机记录下现场昨晚9点许,记者赶到现场时,从安溪往厦门方向,车辆排起的长队有四五公里,双向车道均已被管制。
公安部门在这段路上设立了六七个岗哨,维持秩序。
在现场,大货车侧翻在安溪往厦门方向的车道上,面包车已被拖离现场。
大货车左侧一根据称为4万伏的电线杆被撞倒在地,该路段几处相连的高压电线有的拖在地上,有的离路面只有一米多高。
由于电线杆被撞,这一片居民区中止供电,四周一片黑暗。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置措施

二、教训与启示 一次事故,让22条生命瞬间结束,留下的是家人悲伤的泪水和世人无尽的惋
惜.此次事故中,甘MA4975号校车为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所有,车厢内 除驾驶人和副驾驶座椅外,其余座椅被全部拆除,改为安装了“日”字型座架,以 便超员载人,系非法改装.车门上明确喷涂了核载9人的字样,实际却乘载了64人 该园教师每天随车接送学生,对违法超员习以为常,安全意识极其淡漠.
此次事故后,校车交通安全问题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高 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4月5日以国务院第617号令公布施行.条例确立了我国校 车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 务、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护中小学生 上下学交通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教训与启示 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
性力,这个惯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倍(不同的行车速 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座椅 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美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 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年挽救超过5000 人的生命.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 运输部明确要求,7月1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
此次事故中,肇事的鄂AE3892号大客车 属于旅游客运车辆,未办理旅游包车线路 审批手续,私自组织客源由广州发往天门, 违法从事长途客运,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 车下客,且车身左侧占用部分行车道(约 0.5米),导致事故发生.肇事大客车挂靠 的武汉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对车辆的技 术状况、出车情况、驾驶人状态等重要信 息均不掌握,原驾驶人因病请假后,车主雇 佣临时驾驶人梁伟,从事至广州的非法营 运,对此公司根本不知情,完全属于失控状 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措施更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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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勤交警被公交车撞倒身亡市民跪地急救9月16日17时许,在事故现场,长春海关的徐鹏(穿T恤衫者)紧急救治受伤交警黄新宇网友“小鸟要长大” 供图
“值勤交警被公交车撞倒” 续
1.2003年7月3日上午9时50分,长春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刘明宇在人民大街南湖大路口执勤时,一挖掘工程车在通过此路口将其撞倒,他当场牺牲。
2.2008年8月12日,在人民大街解放大路路口,一名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被交警查获,在他企图逃跑时,将朝阳区交警大队民警刘甲君撞伤,致其左脚踝骨骨折。
3.2008年12月2日,刘甲君重新工作后不久,在人民大街解放大路路口执勤时被一辆17路公交车撞伤,做脑开颅手术后至部分脑组织摘除,经过近10个月的治疗,目前有所好转,但终身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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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交警被撞事故
新闻回放:9月16日16时40分许,在长春市人民大街与义和路交会处,一辆277路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后,将正在值勤的交警黄新宇撞成重伤,黄新宇不治身亡,因公殉职。
本报讯(记者刘长宇刘丹实习记者张骁)此事发生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李申学对黄新宇家属表示慰问,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也进行了批示。
省市领导慰问殉职交警家属
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批示:“黄新宇同志因公殉职,令人痛惜。
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家庭解决困难,妥善处理好后事。
交警工作非常辛苦,全社会都要关注交警安全,关心交警健康。
要进一步严格交通执法,严肃处置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
昨天,省公安厅副厅长贺电到黄新宇家中慰问,并带来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李申学的问候。
今天,长春市市长崔杰将到黄家慰问。
黄新宇带病上岗不幸殉职
9月18日14时,长春市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王玉民支队长介绍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与现场勘查的结果,以及牺牲民警黄新宇的工作情况。
经警方现场勘查初步认定,277路公交车驾驶员邹龙在事故中违反交通规则,沿义和路由西向东行驶到人民大街路口时闯红灯,交警黄新宇上前阻止,发生事故。
9月17日8时许,黄新宇因伤重身亡。
目前,驾驶员邹龙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