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六大系统检查通报
六大系统管理规定

“六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3、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4、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16、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18、安全检查制度19、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0、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2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2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27、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2、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8、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40、KJ69N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50、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5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度52、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部门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六、使用部门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部门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部门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七、使用部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部门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部门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八、各生产部门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部门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部门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调度监控中心联系,并共同处理.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经安监科和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十二、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届时机电科、安监科、施工部门负责人一并进行验收,并签字交接.使用部门不接收者对主管队长罚款500元,并限期接收,逾期不接收者加倍处罚.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部门负责.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的损坏、丢失,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按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及相关规定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十三、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调度监控中心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施工部门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十四、工作面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由使用单位通知调度监控中心,调度监控中心维修员与使用单位电工共同进行,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处理,以防将线接错,损坏仪器.如发现传感器移设不到位、不及时,均按“三违”处理.并纳入施工部门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采煤工作面自横川口以里,掘进工作面自开口位置至掘进迎头,监测装置均由施工部门按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使用、维护.十五、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使用单位每班对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及电缆的完好严格按照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矿调度.十六、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500元罚款.十七、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对重点瓦斯管理区域的设备进行两次调试,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每周必须调试、校正一次.十八、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二、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8.3条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三、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的传感器必须一周调试两次,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传感器每周必须调试一次,如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每周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四、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五、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七、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和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机房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5、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10、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11、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12、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有存档.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时校正.5、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乱拆乱修,要立即出井更换.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注销.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立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第三条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省局信息调度中心批准方可进行.第四条煤矿安全信息网络和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建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省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第五条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第六条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第七条各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第八条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第九条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第十条配备的IP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络调试,固定在机房和调度室并保证畅通.第十一条建立专用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第十二条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第十三条使用河南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第十四条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第十五条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第十六条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第十七条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第十八条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第十九条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第二十条定期用磁带机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建立数据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第二十二条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第二十三条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第二十四条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第二十五条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第二十六条设置信息调度中心机构负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网络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和维护.第二十七条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矿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调度报告,同时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县监控中心.二、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三、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1、瓦斯超限;2、主要通风机停风;3、局扇停风;4、风门一直开;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8、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四、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五、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六、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矿长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七、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次.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及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轮流值班.二、井上下监控及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三、领导干部、监控及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四、矿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检查井上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五、调度室值班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四、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值班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2、如需开机,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一、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二、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下发的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使用管理办法.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人员按特殊工种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五、矿井应当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配备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六、安全监控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平台的设置和参数.八、故意破坏、损坏、改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施,造成安全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人工监测与监测监控两套系统并行,确保瓦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调度指挥系统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监测监控系统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煤矿六大系统验收汇报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六大系统验收汇报材料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首先欢迎各位领导不辞辛苦莅临*******检查指导工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程在市、县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 建设工作顺利完成, 符合矿井安全生产和设计的需要。
下面就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专家汇报如下:一、矿井建设概况*********************************。
矿区范围呈四边形由4个拐点圈定, 东西宽2.5km, 南北长3.0 km, 面积7.5km2。
矿井开采标高为+799.18m。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由*******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 于2012年2月24日由*******以*******能发*********号文件进行了批复。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公司。
二、开采安全技术条件1. 地质构造: 地层总体表现为向西倾斜的单斜层, 产状平缓, 倾角1度左右, 没有大的断裂及褶曲构造, 也没有火成岩侵入情况, 属简单构造的煤矿床。
2、煤层:3号煤层位于含煤段之中部附近, 平均厚2.74m, 不含夹矸。
煤层结构简单, 赋存稳定。
3、瓦斯: 根据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通知(*******发【2011】258号文件): 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4. 煤尘爆炸危险性和煤的自燃倾向性:①3号煤层具有很高的挥发分, 爆炸性指数在55%左右, 远大于10%临界值, 煤尘具有爆炸性。
②3号煤层挥发分与氧化样着火点平均值>20℃, 自燃发火期6个月, 属易自燃煤层。
5、地温:属正常地温区, 对煤矿开采无地热危害。
三、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1.安全监控检测系统:⑴KJ110N型矿井安全生产监控系统、KJ110N矿压监测系统根据设计要求, 矿井井下安全监控系统采用KJ110N, 井下分站及传感器的数量根据采区布置确定。
六大系统检查

一、辟难硐室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检查、校准及硐室维护、保养、过期食品办法、药品更换)培训演练制度:培训办法、演练预案制度二、安全监控机构、人员及制度:1)机构、煤矿企业安全监控系统要设置信息调度室,同时配备值班、网管和维护人员。
有分管领导和专门组织机构2)人员、系统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每班至少1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应有矿领导或值班领导的签字,并上报一级管理单位3)制度、为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1.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3.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系统值班制度; 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7.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8.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9.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三、人员定位为保证人员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1.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2.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3.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系统值班及交接班制度;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7.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故障报告制度;9.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10.设备报废制度四、通信联络系统为保证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1、事故应急预案;2、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3、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系统值班制度;6、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7、系统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故障报告制度;9、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五、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制度包含压风自救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
使用培训制度六、供水施救机构、人员及制度1、机构1)、配备值班、维护人员。
2)、有分管领导和专门组织机构2、人员填写日常维护报告,并有矿领导或值班领导的签字,并上报一级管理单位3、制度为保证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1.事故应急预案;2.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轮流值班制度;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7.系统故障报告制度;8.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年十月九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一、总则(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以下简称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三)地下矿山企业应按本规定要求期限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四)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安装标准(五)监测监控系统。
1.地下矿山企业应于2011年底前建立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主要工作地点风速的动态监控。
(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
①采用压入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和距离巷道出口10-15m回风流中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抽出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风筒口与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采用混合式通风的独头掘进巷道,应在距离掘进工作面5-10m混合风流处设置1个一氧化碳传感器。
“八查”内容,“五落实五到位”

“八查”内容与“五落实到位”什么是煤矿安全生产“八查” 2016-12-0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今天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杨焕宁局长提出:进一步严密细致开展检查,明确具体标准和要求,通过煤矿“八查”、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部位、环节,实行台账管理。
那么,什么是“八查”呢?今天就来带您了解一下。
八查在今年11月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的《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6〕115号)中提出: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调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煤矿(包括已经停产停工煤矿)进行全面排查,除了正常检查外,还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这次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8个方面内容,凡是煤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一、查煤矿超层越界。
凡是煤矿存在超层越界违法开采的,要立即停产整顿,并依法移送国土资源部门处理。
二、查煤矿复产复工验收。
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和标准、未经复产复工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要立即停产、停工整顿;凡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查淘汰退出情况。
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煤矿仍在生产的,违规设立“过渡期”“回撤期”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淘汰退出,并及时公告。
对确需回撤设备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人,并按照管辖归属报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防止以回撤设备名义突击生产。
四、查“六大系统”。
矿井“六大系统”特别是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五、查采煤工艺和方法。
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六、查超能力生产等情况。
生产煤矿未按照公告、公示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月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0%的,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煤量不平衡,采掘接续紧张,存在“剃头下山”开采的,抽采瓦斯不达标的,要立即停产整顿。
二〇一五年度安全管理及标准化工作检查通报暨二〇一六年工作安排定稿

二〇一五年度安全工作质量标准化检查通报暨二〇一六年工作安排2015年,后勤服务公司紧紧围绕神新公司“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和“五型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在公司各级领导、各矿后勤服务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根本,全面完成了后勤安全生产及标准化工作。
现将情况通报如下:第一部分安全管理工作2015年后勤服务公司紧跟神新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步伐,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通过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式,杜绝了零死亡,消灭了轻伤及以上事故,保障了后勤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
主要工作如下:1、加强风险预控体系建设,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神新公司重大危险源预控管理办法》通知精神,后勤服务公司加大了业务保安管理职能,全年共开展了五次安全专项自查和检查,查处问题154条,除有一项工作正在实施外,其余已全部整改。
2、加大查处现场不安全行为,通过对要害场所的安全检查,发现并矫正了12起不安全行为。
如:服务员擦拭楼房玻璃时,无人监护;工管室洗衣工在洗衣机未断电的情况下,开门投放工作服;供暖工作安全保护措施没有进行报警试验;公共管辖区域未按规定进行消毒等。
由于注重了不安全行为的检查、监督、纠正,2015年杜绝了不安全行为事件的发生。
3、配合神新公司安全监察局、设备管理中心、环保部等完成了88次地面后勤服务供电、供水、供暖安全专项检查,查出安全隐患63条,确保了重点岗位的安全运行。
4、协调各服务部完成了2015年第四季度神华集团风险预控体系检查中后勤存在的39项问题,并进行了督导和跟踪落实。
5、根据《国家食品药品安监总局公布的六批次不合格食品名单》,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出的15条进行追溯整改,当即清退。
6、按照动物检疫管理规定,加大并规范了肉类检疫票据填制管理,杜绝供货量与票据不符的情况。
(在动物检疫票备注栏由供货商注明供货量并签字确认,同时数量必须与账目一致)第二部分质量标准化工作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神新公司“五型企业”考核实施办法和“神新能源公司后勤保障工作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矿后勤服务部进行了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检查,截至目前,1-12月共下矿检查125次,编写考核通报12期,共查处问题1199条,整改率达99.1%。
六大系统之安全检查制度

六大系统之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星期周一、周五对地面、井下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同时矿安全检查小组会采取不定期对各生产系统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二、安全检查由矿领导、各队(科)室负责人参加,由安监科组织分组,井下检查组8:30在安全科集合,地面检查组9:00在安全科集合,无故不参加者给予罚款100元/次,迟到者给予罚款50元/次。
三、安全检查要以《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纪律、查整改为主,以及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人岗位责任制和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四、对查出的各项隐患,经矿调度会总结安排,确定整改时间,各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关于建设“六大系统”自查自纠报告

纳雍县勺窝乡中井煤矿关于井下“六大系统”建设自查自纠报告矿长:岳春工程师:杨长忠编制单位:纳雍县中井煤矿技术组编制时间:2012年9月30日纳雍县勺窝乡中井煤关于井下“六大系统建设自查自纠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切实抓好我矿安全建设工作。
我矿于2012年9月28日针对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对于查出的问题,我矿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及时使“六大系统”运转正常,并形成了自查自纠报告:一、成立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岳春(矿长)副组长:杨长忠(总工程师)、王龙(安全矿长)、刘江(生产矿长)、吴明强(机电矿长)成员:魏勇、胡常江、何登云、庞建国、胡鹏、胡丰扬、杨明富、杨明奎、王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组长职责:负责对全矿“六大系统”建设或整改工作监督管理的工作。
(2)、副组长职责: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解决措施计划落实过程中的问题,保证“六大系统”建设或整改所需的材料、资金、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备,并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和记录。
(3)、成员职责: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和巡查,负责每一项工程在建设或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察落实工作的到位。
二、需整改(建设)内容及整改方案:三、安全技术措施: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2、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或送电。
3、在接接线盒时必须停电,停电完后要进行验、放电,只有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
4、所使用的接线盒必须要有煤矿安全标志。
5、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和加锁。
6、在斜巷中挂电缆,处理电器设备或维修巷道时,严禁巷道上方有人作业。
7、在吊挂电缆或处理电器设备前要先检查该处位置的顶板情况,看支护是否完好,顶板有没有脱落的现象,只有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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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菜冲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通报
2015.01期
2015年01月23日,青菜冲矿六大系统管理组对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井下全面检查,发现以下问题需处理:一.人员定位系统
1.890主通风井人员定位基站故障;
2.个别职工未按要求携带人员定位卡下井;
3.860上3#盘区口通信电缆零乱。
二.紧急避险系统
1.避险硐室设备室内1#。
2#氧气瓶缺气;
2.避险硐室生存室内有一盏照明灯不亮。
三.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
1.860上3#盘区口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表面较脏,需清理;
2.860下磷6#盘区口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风管连接管脱落,需处理。
四.通信联络系统
1.下磷2#盘区对讲系统线路故障,需处理。
以上需整改内容要求相关人员根据《青菜冲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工作职责要求,于本月内完成整改。
本次检查在对井下职工人员定位佩戴情况进行抽
查时,发现吴成金未携带人员定位卡入井,为加强职工本职安全意识,规范六大系统管理,根据《青菜冲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暂行)规定》之相关规定,给予吴成金罚款100元的处罚。
青菜冲矿六大系统管理组
201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