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群众基础
浅谈新时期的公安群众工作(2)

浅谈新时期的公安群众工作(2)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浪潮下,公安机关面临着国内外深刻变化的新形势、社会结构和群众状况的新变化、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任务、群众工作存在的新问题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环境、对象、甚至公安机关其本身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从而向公安机关呈现出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这也对基层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问题亟待我们研究解决。
充分认识公安群众工作的涵义,有效把握公安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有机结合,解决新问题、应对新挑战,是当前每一位公安民警必须铭记在心并认真加以落实的。
一、公安群众工作的涵义公安群众工作的含义是指基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为完成自身的历史任务,为维护和实现群众的利益,而进行的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
具有五个特点:工作对象的广泛性,工作内容的复杂性,工作时间的随机性,工作方式的多样性和工作结果的双向性。
长期以来的公安实践证明,群众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安工作的效能和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信息来源,是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施加压力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人民群众在对付各种犯罪及治安问题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是公安工作取之不尽的社会资源。
因此,基层基础工作的着力点就是“警民关系”,就是要做到“警有为、民受益”。
与群众的关系搞好了,群众就会支持配合,公安工作就会如鱼得水;与群众的关系搞僵了,群众就会唱反调,公安工作就会如履薄冰。
因此,打牢群众基础,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警民关系,对于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做好公安群众工作的必要性(一)、做好公安群众工作是我国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性质的必然要求公安工作的性质和特色决定了公安民警必须天天要和群众打交道。
无论公安机关是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还是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司法职权,都离不开群众的提供线索和帮助支持,否则就换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为民是根 爱民是本——记江西省德安县森林公安局聂辉同志执法为民事迹

“ 森林公安 民警是 我们林农真正 的 流引水工程 , 将清澈的山泉引入每 或带 回家阅读 。窗台上 的留言簿 , 贴心人啊 !”在聂辉的带领下 , 仅 家每户。村 民们送上锦旗称赞道 : 写 满 了林 农与 民警情感交 流 的信 2 1 年 ,全局新建帮扶对象 7 , “ 00 个 森警胜亲人 、 党恩似甘泉 !” 息, 记录了林农视森警为亲人的感
他们 在无时无刻 地 向我们 提供着 林区最基层 的信息情况。
在感谢信中诠释Leabharlann 爱民情结 以真 心 服 务林 农 为 根 本 点 , 变
“ 油水关系” 鱼水关系” 2 0 年 为“ 。 07 2月 1 6日,春节 的氛 围已非常浓
烈, 家家 户 户 沉 浸在 祥 和欢 乐 的气 氛 中 。就在 这 天 , 辉 收 到 了一 封 聂
法律 法规 以通俗易懂 的方 式给林 访当中 , 当聂辉得知欧阳柏生老人 着拮据的生活 , 用平凡谱写着警 民
农朋友讲解 和宣传 。天长 日久 , 聂 特别 困难 , 并且还要抚养失去父母 鱼水情深的赞歌。
辉结识了许多朋友 , 这些人都把他 关爱 的孙 子 欧 阳雄 时 , 于春 节前 的 月 4日, 自己购买了年货及学习 作为可信 、 可交的知心朋友。林 区 2 1 0 里 有 什 么异 常 情 况 , 安 有 什 么新 用 具 计 4 0元 的 东 西 送 到 了贫 困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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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群众工作

公安群众工作第一篇:公安群众工作创新公安群众工作方法摘要:公安群众工作指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
它是在公安工作上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大环境变化, 我国公安群众工作迎来了许多新的挑战: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人民内部矛盾激化以及公安队伍建设问题等。
所以要做好新时期的公安群众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群众路线的历史地位,准确把握好其精神实质,处理好群众路线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创新公安群众工作方法,努力开创公安群众工作新局面,促进公安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
争取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让群众满意。
关键词:公安群众工作公安队伍建设群众路线An Innovation in Working Methods of Public SecurityOrgans among the MassAbstract: Public security work among the mass refers to the working methods of “All for the mass, all depend on the mass, from the mass, and to the mass”, which are widely adopted in public security work.It is a general name for theories, principles, systems and methods of serving, protecting, propagandizing, organizing and depending on the mass in public security area.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social and economic transition, several new challenges are lying in public security work among the mass: the situation of social security is complicated;the contradictions among the people are intensified;problems still exist in constructing the whole force of public security.In order totackle this issue effectively in the new period, we have to fully realize the historical position of the mass line, accurately understand the essence of its spirit, and properly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ts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It is also necessary to make innovations in working methods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mong the mass, try to create a new situation in this field and achieve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 professional public work and the mass line, and endeavor to follow the mass line, do the mass work, as well as meet to the mass’ satisfactory.Keywords: public security work among the mas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orce of public securitythe mass line正文目录前言 (8)一、公安群众工作的理论依据和发展演变 (9)(一)公安群众工作的内涵和理论依据1.公安群众工作的内涵2.公安群众工作的理论依据(二)公安群众工作的历史演变(三)公安群众工作的历史经验1.公安群众工作的基石是坚持党的领导2.公安群众工作的根本方针是“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3.公安群众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4.公安群众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是“以人为本” 5.公安群众工作的实质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6.公安群众工作的精髓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二、新时期公安群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2)(一)新的社会形势给公安群众工作带来挑战,需要转变观念,创新公安群众工作方法1.国际形势严峻 2.国内形势复杂(1)社会矛盾突出(2)人民内部矛盾增多且有激化倾向(二)公安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公安群众工作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这个基础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宗旨意识存在淡化倾向2.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管理上存在能力欠缺和不规范现象三、创新公安群众工作方法,做好公安群众工作,争取人民满意 (14)(一)创新公安群众工作方法的两个基本原则1.继续保持和发扬以往优秀传统经验,打牢公安群众工作的基础2.与时代同步,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推动公安群众工作跨越式发展(二)创新公安群众工作方法的三条基本思路1.坚持依靠群众2.密切联系群众 3.充分调动群众(三)创新公安群众工作方法的四项“亲民政策” 1.“亲学生” 2.“亲社区大妈” 3.“亲流动人口” 4.“亲涉黄赌毒人员”前言公安机关作为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的国家政权机构,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公安群众工作。
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方法和对策

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方法和对策
一、生态环境维护
1、建立全社会共护公共安全文明的制度,建立全民安全宣传体系,开展全民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本地居民的安全意识,促进全民共同参与维护社会安全秩序的观念。
2、强化治安管理,提高公安基层治安工作的水平。
加大对境外人员和可疑人员的监控,采取公安部门必要的措施,抓早抓小,以杜绝犯罪的发生。
3、完善法律制度,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设立充分的纪律条款,严格要求警察日常工作,加强警务人员素质提升,把社会安全保障纳入法治的范围,提升社会安全水平。
4、加强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社会治安志愿者队伍,促进社会治安建设,加强社区管理,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增强畅通的沟通,促进全社会维护公共安全的活力和思想。
二、安全宣传
1、积极开展全社会安全宣传教育,以科普宣传的形式,传播安全知识,让大众深入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正确的安全观念;
2、在公共场合,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注重宣传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加强重要信息的安全管理;
3、定期召开安全讲座,分析近期发生的治安事件,深入研究引发犯罪的原因,及时发现危险因素。
浅谈公安民警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浅谈公安民警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贵港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陈洪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中,《人民公安报》组织开展了“如何进得了门、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大讨论活动。
我认为“如何进得了门、说得上话、交得上心”实质就是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的基础,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性质、根本宗旨和指导思想所决定的。
做好群众工作,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注意把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思想性。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行动指南。
注意把握做好群众工作的目的性。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从革命战争、执政全国到改革开放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切实践和工作的基础都在于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和力量源泉,这是我们党做好群众工作的必要目的。
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必然目的。
注意把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指导方针。
密切党群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着力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指导方针。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和“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体现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我们党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条件。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是我们党做好群众工作的根本保证。
注意把握做好群众工作的原则。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服务群众”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原则。
即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依法办事、服务为先、实践创新和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创新方法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主动力性、创造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为推动社会主义发展提供牢固的群众基础。
注意把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
浅谈如何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

浅谈如何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础,俗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之称。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大力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只有把派出所做大、做强、做实,才能夺取公安工作的主动权。
但当前派出所基础工作不牢固、基础信息化水平低、基础工作在为实现斗争服务中效能不明显等各类问题依然存在。
我们派出所结合辖区治安情况,从辖区实际出发,本着务实的态度,从打牢基础工作入手,开展了多措并举的群防群治及人口管理工作尝试。
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为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派出所基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影响了基层基础工作的健康发展。
基层基础工作是慢活、细活,工作量大,周期长,一时看不出明显成效。
虽然前几年公安部明确提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和“三项”建设,取得了一些重大突破,但往往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检查多,指导少;要求多,具体研究少;批评指责多,思路对策少;民警怨言多,做的自然少。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只重线上工作的现状,使派出所承担的任务加重,过于频繁的专项斗争、硬性指标任务等工作造成派出所压力大,民警怨言多,影响了基层基础工作所必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如周俊军应用平台,每月考核排名,为了信息总量,民警只好只追求数量而放弃质量。
据统计,今年派出所的硬性任务指标达17种之多,如宣传报道、调研文章、追逃、打拐等等,使民警疲于应付,工作强度上升、工作质量下降,很难根据辖区实际,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二)安全防范网络相对薄弱。
乡镇派出所的安全防范网络建设主要由派出所、乡镇综治办、调解会、村级自保组织、巡防队、天网工程等来承担。
目前,群防群治基础十分薄弱,一些乡镇虽然成立了巡防队、调解会、村级自保组织,但真正开展的少,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为了应付上级检查。
浅谈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浅谈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浅谈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群众工作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公安工作的光荣传统。
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仅是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
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变化,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传统的群众路线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如何深刻认识新行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要求,提高新形势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成为亟待我们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评价与意见上半年,我局开展了提升群众满意度活动,对一些机关单位、个体业主及普通群众进行了走访,掌握了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一些看法。
通过对走访了解的信息进行梳理,大致有三种声音:一是褒奖支持型。
此类声音为正面评价,大多来自党政机关、企业和部分群众,他们认为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自身队伍建设上成绩显著,在各项业务工作上能够做到与时俱进,警务工作能够跟上治安形势的不断变化,“警民恳谈”、“大走访”等活动的开展增加了彼此之间的沟通渠道。
二是批评指责型。
部分受访群众认为,现在社会治安总体平稳,但街面案件、盗窃案件、吸贩毒、群体性打架等事件较多,社会阴暗面太多,这些现象的存在都与公安机关有关。
加上公安部门破案效率低,使他们不信任民警,从而不愿意与民警进行交流。
也有相当一部分关心时事和热衷于上网的个体业主反映,目前公安机关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正面的宣传报道过于形式化和完美化,反而让人觉得可信度低,各类警务工作的透明度不高,组织群众开展各类防范工作的机制不健全,让一些对公安工作有浓厚兴趣、有心参与到防范工作中去的治安积极分子望而却步,加之报纸上、网络上经常性出现的涉警的负面新闻极大破坏了他们心目中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让他们对民警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
三是事不关己型。
对公安工作不了解,从未与公安机关或民警有过接触,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多数人知道110是报警求助电话,但从来没有拨打过,他们的观念是:跟警察打交道没好事情,不是被偷,就是被骗、被抢,只要自己不犯法,家里不遭窃,警察跟自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至于参加群防群治等活动,他们的声音也是比较统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7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和基当本方针

3.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途径
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民警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 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应把重点放在努力关心群众的疾苦,尊重群众 ,尽量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
公安机关和民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
第四, 信任公安机关, 爱护人民警察, 在人 民警察执行公务受到阻挠或人身安全受到 威胁时, 敢于挺身而出支持或协助;
第五, 有明确的主人翁思想, 监督公安机关 和人民警察的工作, 对公安工作和人民警 察的缺点错误能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3)调动群众治安积极性的基本途径: 第一,需要激励 第二,义愤激励第三,义务激励第四, 功利激励
第一, 发展群众性治安工作的契约化; 第二, 发展群众性治安工作自治化; 第三, 发展群众治安工作责任化;
第四, 发展群众性治安工作职业化;
4 警民结合形式多样化。 5 保安科技群众化。 6 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 7 开展公共关系工作。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1. 涵义: 2.警民关系的涵义: 是指警察在执行公务过
2. 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1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人民警察的宗旨 。
2 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 3 公安工作有广泛的社会性, 尤其不能离开
群众。
4 处理好公安机关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 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5 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监督。
6 群众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人力资源。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和基本方针
一、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二、公安工作的基本1.涵义: 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的工作路线。它是公安工作原则上服务群 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的理 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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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安群众工作面临挑战
(三)公安执法环境日益复杂
• 我国公安执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及时、理性地予以研判。 一方面,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快进行,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明显增强,政治 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更加强烈,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迫切,对公安执法 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期待。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整个社会环境日益开放、高度透明, 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力度明显加大,公安执法活动时刻处在公众的视 野里,置于媒体的“聚光灯”下。 具体而言,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在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多 样高发,不少以案件、事件的形式进入到公安执法环节。公安执法活动的敏感性增强,人民群众不仅要求 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依法办事,而且要求合乎情理;不仅要求严格公正执法,而且要 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一旦公安执法活动出现瑕疵,很可能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舆论炒作的 热点,引发社会情绪一系列不理智、不必要的连锁反应。这种社会情绪被插手利用也不无可能。 一个常 见的现象是:当一些案件、事件尚未完全查实并公布真相之前,互联网上往往已出现不信任公安执法的一 边倒声音,其中有理性的质疑,也不乏情绪化的指责。出现这种给警察、公务员等群体“贴标签”,导致 “怎么做都是错”的趋势,是对执法公信力的最大伤害。 面对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进一步提高公安机 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 一,是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全国公安机关为此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自2008年9月至今,历 时已有三年。 一些具体成果显现:许多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场所和一线执法执勤民警开始配备现场执法 录音录像设备;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对案件进行法律审核把关;各 地公安机关对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规范化改造,办案区与其他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并安装电子监控设 备。 从公安部的部署看,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要以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 期待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以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 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 而最为核心的仍是严格执法。唯有将执法者的一切行为严格限制在法 律的框架之内,建立“法”在执法人心中神圣的地位,才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应对执法环境变化的根本 路径
二、公安执法环境遭受侵害的原因
• • • 一)公安执法环境遭受侵害的客观原因 1、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违法犯罪活动数量迅速增加,犯罪的恶性化、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公安 机关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的职能部门,始终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上,在执法管理过程中首当其冲成了部分人发泄不满情绪的 对象。 2、部分群众的法治观念淡薄,有些人片面认为杀人、放火等才是犯法,至于对民警骂两句、打两下算不了什么,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 触犯了法律。有的人则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乘机起哄。还有的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民警依法管理的行为,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 和社会利益之上,只有民警为其提供服务与保护,不愿接受管理,在管与被管之间产生冲突,有些交通违法人遇到交警的时候,往往认为 交警是针对他个人的,是要找他的麻烦,把一个普遍化的法律问题当成与交警之间的个人恩怨,激动之下采取暴力抗法和反管理言行。 3、曲解公安机关“从严治警”的精神实质,致使侵害公安执法环境行为屡屡发生。近年来,公安民警的执法越来越讲究程序的公开、公正, “文明执法”频频被提及。在对内部的纪律规范及程序规定上,公安部也越来越严格。仅仅几年的时间,行政复议案件程序、劳动教养案 件程序规定和刑侦案件程序规定以及“五条禁令”等相继出台。民警执法变得透明和规范本来是好事,一些不法分子都认为民警变得“软 弱”好欺负,从而致使公安执法环境遭到侵害事件不断发生。加之一些矫枉过正的内部管理机制使民警更加束缚了手脚,导致民警不敢大 胆管理,甚至出现“多管不如少管,少管不如不管”的不正常现象。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公安机关自己捆住了自己的手脚,是公安民警自 己把执法权威丧失了。 4、对侵害公安执法环境行为打击不力。现行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虽表明“人民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 职务的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对拒绝阻碍的,应该依法处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没有造成民警伤亡,则往往被视为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 而得不到严厉的惩罚。犯罪成本低,是公安民警遭受侵权现象得不到有效控制的直接原因之一。另外,谩骂式的对民警进行“精神攻击” 的行为大量发生,直接动摇了法律的尊严和民警的执法权威,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却找不到相应的处罚条款,助长了一些不法分子的嚣张 气焰。 5、一些非警务的工作,加大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抵触情绪。目前公安管理体制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大多数经费依靠地方政府, 所以地方政府交办的一些非警务工作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完全可以婉言拒绝,但执行起来很难。受“公安民警朝前站,什么事情都 好办”思想的影响,有些地方政府遇到比较难办的事情都让公安打头阵,将公安民警作为强制推行某项政策或突击性任务的工具,把民警 推到与群众直接冲突的第一线,将矛盾转嫁到公安部门,给警民关系带来严重后果。出现了公安一面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活动,树立自己 的形象,我们有些地方政府却在不断地损害公安形象的不和谐态势。 6、新闻媒体报道失实甚至恶意炒作,损害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新闻媒体的正常舆论监督对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 执法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当前有些新闻媒体很不慎重,片面追求新闻轰动效应,对一些公安新闻采取偏听偏信的态度,放纵一些稿件 中错误的、极不负责的导向苗头,致使一些矛头直指公安队伍,以揭露曝光为乐的失实报道轻易出笼。有个别记者或撰稿人为了追求“可 读性”或经济利益,专找短处或问题,甚至编造事实,丑化公安队伍形象,无形中也增加了民警的执法难度,给公安执法环境造成消极的 影响。
关于优化公安执法环境的思考
•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享有不容侵 犯的权利,即执行公务时警察的人格不容侮辱和侵害; 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中和执法后不容受到诬告陷害、家 庭和亲属不容受到侵扰或打击报复;警察执法时人身不 容受到伤害,其他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等等。在现实中, 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早已不是新闻。特 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打击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管理力度 的加大,呈现加剧趋势。这种现象虽不代表主流,但是 严重伤害了民警的感情和工作积极性,破坏了法律的尊 严,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受到挑战。因此,维护民警 的正当执法权益,优化公安民警执法环境,已成为目前 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必须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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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安执法环境遭受侵害的主 观原因
• • 1、特权思想依然存在。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创人民满意、“三项教育”、行风评议、大讨论等 活动,使广大民警的执法和态度有了明显改善。但是少数民警存在的特权思想依然是队伍建设中的“沉 疴”。一些民警错误地认为“有权即有威”、 “有了职权就有了威信”,不能正确理解执法形象与执法权 威的内在涵义及相互关系,不能把握好分寸和掌握好“度”,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公正意识、形象意识。 执法中表现为言出法随、以情代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以权异法、滥施法威,疏远了警民关系。 2、部分民警和领导的维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有的民警在执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 己;有的民警甚至采取非法手段对待当事人的侵权行为,结果是有理变无理。少数公安机关领导过分强调 忍辱负重,把民警权益受到侵害、执法环境复杂归结于“过渡时期综合症”——社会体制在向市场经济过 渡;警务模式在向社会化方向过渡;警民关系在向新的和谐亲密过渡;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在向懂法守 法用法过渡……认为过渡中一些矛盾的爆发和激化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只要民警没伤、没牺牲,就会放松对 侵害民警正当执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而是从物质上或是精神上对民警进行抚慰,更有甚者竟大力倡导在 公安队伍中设“委屈奖”。 3、执法水平不高,不能正确处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导致侵害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权 益行为的发生。一些民警工作中受水平和能力所限,只能“机械”执法,缺乏灵活性,不会做群众工作, 不善于化解矛盾,不仅导致事态扩大化,同时也使自己执法权益受到侵害。 4、部分民警工作作风不深入,没有敬业精神。有些民警工作缺乏主动和责任心,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中敷衍了事,马虎应付。一些老民警以为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十年,到了该 歇歇的年龄了,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对待群众“冷、硬、撞、推”。还有些民警更是置公安机 关五条禁令和有关纪律规定于不顾,损害群众利益和人民警察的形象,以致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信任 度下降,执法活动中出现了孤军奋战,与群众发生冲突时难有几人帮助解围的尴尬局面。
(一)警察执法过程中遭遇的暴力 袭击日趋严重
• 上海市公安局做过一项统计,2003年,全市民警在正常执法中 发生被打事件达270起,杭州公安机关资料显示,今年以来,针 对该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暴力抗法案件达200余起,其中一半左右 是针对交警的。一些人从无理取闹逐步发展到聚众持械殴打、 驾车冲撞,特别是一些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外来人员,在接受 民警检查时,常常拉帮结伙暴力抗法,有的还持刀恐吓,甚至 尾随至民警家中闹事,威胁民警家属人身安全。江苏省公安厅 的数字表明,今年以来,本省一些地方相继发生公安民警在依 法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治安案(事)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遭受不法侵害案件,仅省厅就接报26起, 有60余名民警受伤……这还是在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最前列的苏 浙沪地区,在其他相对落后地区,情况就更加严重了,除了大 量因交通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和芦振 龙、赛尔江等英雄殒命、国人伤心的暴力抗法事件。
(二)警察因执行公务被恶意投诉 的比例大幅度增加
• 恶意投诉的形式主要表现为诬告和陷害两种情形,它侵犯的是 民警的人格名誉权,伤害的是警察的精神健康,据江苏省公安 厅的统计,2003年该厅举报中心接到针对警察的投诉举报391起, 而2002年只有115起。据南京市公安局统计,2003年该局受理针 对民警和公安机关的举报投诉963件,经过调查,不实投诉903 件,占总数的93.9%。其中,因对法律条款或警察办案程序不了 解或不理解而引起的不实投诉587件,占总数的61%;不服从处 理或处罚的307件,占总数的31.9%;为满足私欲而歪曲事实, 甚至诬告、中伤警察的68件,占总数的7.1%。这些不实投诉不 仅严重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也给民警造成了一定 的精神压力。面对越来越多的不实和恶意诬告,个别民警不得 不表现出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 “严格执法”开始渐渐地 变为一种“应变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