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系统多专业一体化诊疗综合报告》发布
王国强调研江苏中医药工作时指出加强探索一体化综合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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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莲药导般
Gu i d i n g J o u na r l o f T r a d i t i o n a l C h i n e s e Me d i c i n e a n d P h a r ma c y
分析[ J ] . 医学信息, 2 0 0 9 , 2 2 ( 9 ) : 4 5 [ 6 】安淑华, 李 春亮. 中西 医结 合治疗 甲亢疗效 观察[ J 1 .  ̄ I t J I I 中
医. 2 0 0 7 . 2 5 ( 7 ) : 4 9 — 5 0
但血1 1 ’ 3 、 T Y 4 或F T 3 、 F r 4 仍未完全恢复正常。 无效 : 原有 甲亢
症, 而手术治疗容 易导致永久性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 症和喉返
神经损伤。
甲亢在祖 国医学 中归为“ 瘿病” 。 在治疗上 多采 取辨证论 治, 疗效确切 。 内消瘰疬丸 出 自清 ・ 《 疡 医大全 》 , 主治功 效 为 软坚散结 , 化 痰消瘿。 臧莉等嘲 通过 中西结合治疗 对 比单纯西 医治疗 甲亢 , 发现 中西 医结合治疗 能更好 的提高疗效 。 安 淑 华等【 q 研究 表明 , 中 医补肝 肾调和气 血法 辅助治 疗 甲亢 可 明
c 组为8 3 . 3 %。 B、 C 两组治疗有效率均优 于A 组( P < 0 . 0 5 ) 。 B、 C 两
组 比较 ,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 P > 0 . 0 5 ) 。 ( 见表 1 )
表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3 i f t 临床疗效} 较 ( 例】
能存在两组原 因: 一是中药治疗能提高机体对 药物的利用率
射阳县中医院优化中医药人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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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领 悟其 中的知识 内涵 , 样 就 降低 了课 堂教 学 的 这 含金量 。此外 , 了顺 利 流畅地 演示课 件 , 师在 每个 为 教 教学环 节停 留的时 间较短 , 节奏 较快 , 学生 有时跟 不上
如何 将现代 教育 技术 与传统教 学手 段有机 结合起 来 以获取课 堂教 学 的高 效率 , 中 医学 教师 最值 得 研 是
究 和探讨 的 问题 。在 中医学 的教 学 中 , 多媒 体 技术 的 应 用极大 地提高 了教 学 效果 , 为传 统 的 课 堂教 学注 入
学 生互动 的过程 , 教师 在课 堂上通 过娴熟 的教 学语 言 、 手 势等对 专业 知识 的 阐述 , 与学 生 面 对 面 的交 流 与 探
( 文 校 对 : 勇 收 稿 日期 : 0 9— 7—2 ) 本 周 20 0 5
绕 多媒体转 。课 堂教 学 的成 功 取决 于教 师 的 素 质 , 而 要实 施成功 的多媒 体 教 学 , 不仅 要 求 教 师具 备 扎 实 的 专业 知识 、 多媒体使 用技 术 , 要求 其具 有 良好 的教 学 更 能力 、 精心设 计 的教学计 划 。课 件应 围绕 教学 而制作 ,
了新 的活 力 , 为学 生提 供 了一个更 形象 、 具体 的学 习 更 环境 , 有利 于提 高 中 医学 的教 学 质 量 。但 多媒 体课 件
的应 用 目的还是 为 了学生积 极 的、 主动 的学 习 , 始终 应 坚 持学生 的主体 地位 , 重视 师生之 问 的交 流互动 , 避免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发文字号】苏卫中综[2010]1号【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0.06.02【实施日期】2010.06.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中综〔2010〕1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要求,掌握我省中医事业发展基本现状,科学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0〕28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制定了《江苏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二○一○年六月二日附件:江苏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为顺利完成我省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标(一)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服务资源状况,分析中医医疗服务资源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二)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分析中医医疗服务提供能力及资源利用水平。
(三)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机构运营状况,分析中医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及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机构的主要特色和优势,分析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探讨有利于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
(五)了解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现状及中医药继续教育情况,分析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需求及继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六)了解我省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基础条件、人力资源、经费投入和成果转化等情况,分析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资源投入及产出现状,探讨加强中医临床科研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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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9〕31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了全面加强全省医院药事管理,提升医院药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我厅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江苏省医院药事工作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医院药事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人民健康、保障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药事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整个医院的医疗安全、质量和水平。
同时,全面提高医院药事管理水平,大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也是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药事管理,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协调药学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共同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和相关药品管理工作科学规范。
二、认真开展医务人员培训。
医院药事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督促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使每位医务人员切实掌握和遵守药品科学、合理、安全使用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药品使用环节管理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期满复核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期满复核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中医药局•【公布日期】2014.04.18•【字号】苏中医政[2014]10号•【施行日期】201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期满复核和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苏中医政〔2014〕10号)各市卫生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省直中医医疗机构:为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局决定开展省中医重点专科期满复核和“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中期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核评估范围(一)期满复核对象:通过评估验收并已被正式命名的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中期评估对象:江苏省“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复核评估内容复核评估以《江苏省“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指标》(苏中医政〔2012〕53号)为依据,主要考核专科发展的保障措施、条件建设、技术队伍、临床能力、特色优势及学术发展等。
三、复核评估方式省中医药局聘请专家采用会议评估考核的方式进行,即由专科负责人按照要求进行情况汇报,专家通过提问和查阅台帐资料进行集中评议,形成复核评估意见。
四、复核评估时间复核评估将按照学科专业分批进行,7月底前完成,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核评估结论对考核不达标的专科和建设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销省中医重点专科称号或取消建设单位资格。
同时,对建设成效显著、考核结果优异的单位优先给予建设经费资助。
六、其他事项(一)各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要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自评,并填写《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期满复核和中期评估表》(附件3),于2014年4月28日前报送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
关于在我院开展多学科一体化诊疗服务的意见

关于在我院开展多学科一体化诊疗服务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在全省中医医院推广开展多学科一体化诊疗服务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院将顺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遵循中医思维模式,大胆改革传统疾病诊疗模式,积极搭建多学科诊疗平台,探索开展多学科一体化诊疗服务新模式。
具体举措如下:一、宣传开展多学科一体化诊疗服务的目的、意义1、实现模式转变。
当前,医学模式正由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现代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临床诊疗更加注重整体性,更加强调以人为本。
搭建多学科诊疗平台,开展一体化诊疗服务正是中医医院主动适应医学模式转变。
有利于改革传统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医生围着病人转”、“临床科室围着疾病转”,为患者提供高效、便捷、综合的诊疗服务2、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深化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改革创新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具体举措。
3、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切合中医药诊疗特点,有利于医院资源重组和整合,加强学科之间、中西医之间、科室之间互联互通、优势互补,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
4、有利于简化诊疗流程,缩短就诊时间,降低医疗费用,提高运行效率,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负担二、建立我院多学科会诊服务平台门急诊多学科会诊由各门诊科室提出,由门急诊办公室协调。
住院部多学科会诊由各病区提出,由大内科、大外科主任协调。
分管院长管理全院多学科会诊,具体由医务科协调。
三、建立我院疾病诊疗团队建立以我院临床科室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组成的诊疗团队。
(一)、诊疗团队名单:心内科:姜黎晴、季建军、周正华、印新民、吕志明、邵晓东、王洪、吴北军呼吸内科:曹汉彬神经内科:王传兰、彭飞、于建锋消化内科:陆敏、刘永霞、陈建伟、刘淑云、李莉内分泌科:张慎枢肾内科:刘岳、姜芳、邱建烽普外科: 黄伯冲、沈冲、陈润禾、陈飞、沈汉章、杨海霞王建明、尹国、沈卫华、严华、邱志强、刘青江刘杨、黄跃松胸外科:黄伯冲、王建明脑外科:沈冲、陈飞、沈卫华泌尿外科:陈润禾、沈汉章、严华、刘青江、刘杨烧伤外科:袁荣锋、邱志强妇产科:张丽华、史通妹、姜平、张晓钰、郁志娟、季艳梅肿瘤科: 季锡林、朱达军、陆跃美、葛小红、季卫军儿科:韩振新、顾素芳、郁星峰、朱小东骨伤科:张鹏程、施海泉、沈红新、野祥、浦红、李翔、奚胜华、潘旭东、张启峰肛肠科:吴志祥、尹敏眼科:顾豪、王萍五官科:王健、刘萍、钱俊、张建钢针灸科:蒋建良、季国臣、刘嘉聪皮肤科:王均、施向红影像科:张武贤、葛青松、徐睿麻醉科:金晓萍、江敏琳、高振英、瞿艳新、庄朝华重症医学科:赵葛林超声影像科:肖菁、卫建莲、季永(二)诊疗团队职责1、门急诊会诊职责①、门诊会诊医师(副主任医师以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位,特殊情况请假,应及时通知门诊办公室。
江苏省中医药条例

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施行日期】2020.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江苏省中医药条例(2020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中医药服务第三章中药保护与发展第四章中医药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第五章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第六章保障与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传承和发展中医药,弘扬中医药文化,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及产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促进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服务、教育、科研和管理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中医药管理职责,采取措施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中医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中医药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应当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宣传,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发文字号】苏政发[2003]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01.16【实施日期】2003.01.1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3]3号2003年1月16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厅、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发展中医药的意见(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二00三年一月)中医药学是我国医学科学的特色,也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中华文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九五”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努力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使中医药事业在保护和增进国民健康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中医药事业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中医药工作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中医药工作重视不够,淮北和农村中医药工作亟待加强,中医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改革和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促进中医药事业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落实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深化中医药体制改革,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提高中医药资源的利用效率;完善中医药服务功能,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强化中医药特色优势,努力用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中医药服务;加快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医疗保健需求、符合中医药特点和发展规律的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保持江苏中医药事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