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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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施工图纸及说明
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说明,明确工程 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特征描 述。
施工组织设计
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考虑施工方法、 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因素,为报价 提供技术支持。
预算定额和费用标准
参考预算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人工、 材料、机械等资源的消耗量及相应费 用。
市场价格信息
收集市场价格信息,了解人工、材料、 设备的最新价格动态,为报价提供参 考。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了统一的工程量 计算规则和方法,以确保不同工程之间的 可比性。
自主性
风险性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 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工程量和价格的风 险明确划分给业主和承包商,有利于明确 责任和风险控制。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 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 等不同类型的项目。
类似工程资料
参考类似工程的资料和数据,有助于确定合理的 工程量及编制准确的清单。
清单的编制原则
准确全面性
确保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不遗漏 任何必要的项目和内容。
客观公正性
在编制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受 主观因素或外界干扰的影响。
便于计价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便于投标人进行报价和 计价,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
05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缺点
优点
透明度高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使得报价更加透明,避免了传统计价 方式中的人为操作和暗箱操作,有利于防止腐败和舞弊行 为。
风险分担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风险进行了合理分担,投标人只对 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工程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 担,符合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
便于比较

计价规范的内容

计价规范的内容

计价规范的内容计价规范是商务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需要包含一系列规定价格的规则,以确保交易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从而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权益。

在不同行业的商业交易中,计价规范的内容也可能有所不同。

交易单位一个计价规范的第一个要素就是交易单位,它是衡量商品或服务的标准。

交易单位可以是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不同形式,取决于所涉及商品或服务本身的性质。

例如,在食品行业中,交易单位可能是重量,而在电子行业则更常见的是包装。

定价单位定价单位是指用于交易的货币单位。

在某些行业,则需要考虑不同货币间的汇率,比如外汇市场。

在国际交易中使用不同货币的情况下,使用汇率来计算价格是必要的措施,以便商家以正确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服务。

价格计算方式在商业交易中,价格计算方式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包括设置定价模式、依据成本来制定价格等。

定价模式可能根据供需关系、市场竞争力、货币损失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为了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转和商家的利益,定价模式应该是公平合理的。

优惠和促销优惠和促销是商家吸引消费者的有力手段。

各种不同的方式可以用于优惠和促销,例如折扣、赠品等等。

商家需要在计价规范中注明这些优惠和促销的方式以及其持续时间。

这样可以增加消费者的购买力并提高销售额,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双方面的利益。

计价规范的监管监管计价规范确保商业活动的公正和透明。

在某些国家,商行业的计价规范受到政府的法律规范并受到监管机构的审批。

对于非法操作和不公正的计费行为,消费者可以投诉和向相关部门寻求法律支持。

监管机构应确保计价规范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

结论计价规范是商业活动中的重要的合法性规范,并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关键的保护措施。

在商业活动中,遵守计价规范是建立长期稳定商业关系、维护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实现商业和消费者共同利益的关键所在。

(完整版)GB50500-20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完整版)GB50500-20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份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份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份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的组成部份,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者施工任务将单项或者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份,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者项目的工程。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分部份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构成份部份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最新清单计价规范

最新清单计价规范

最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清单计价规范一、项目的计价方式1. 单价计价:按单位数量或者长度、面积等计算,以单价乘以数量得出总价。

例如,建筑材料的计价一般采用这种方式。

2. 固定总价计价:根据项目的整体工作量和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固定的总价。

例如,装修工程的计价一般采用这种方式。

3. 单位设备计价:按照设备的规格、品牌以及数量等确定一个单位设备的价格,并根据需求的设备数量计算出总价。

例如,电子设备的计价一般采用这种方式。

二、计价的基本原则1. 公正原则:计价应该公正、合理,不能过高或过低,要在市场价位范围内进行计算。

2. 经济原则:计价要根据项目的特性和需求,以经济合理的方式进行计算,避免资源的浪费。

3. 透明原则:计价应该明确、清晰,不得含有模糊不清的条款,确保计价可被理解和审查。

三、计价的要素1. 工程量:计价前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测量和量取,确定工程的实际数量。

2. 单价:确定项目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的单价,以市场实际价格为依据。

3. 剖析费:根据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等,确定计算所需的材料、设备剖析费用。

4. 利润:计算项目的利润,一般按照预定利润率计算。

5. 税费:根据地区的法律法规,确定项目需要缴纳的税费。

四、计价的流程1. 建立清单:根据项目需求,对所需的材料、设备等进行列举及规格说明,建立清单。

2. 确定单价:根据市场实际价格和项目需求,确定各项材料、设备等的单价。

3. 计算数量:对清单中所需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数量的计算,得出项目的总数量。

4. 计算总价:根据单价和数量,计算出项目的总价。

5. 加上剖析费、利润和税费:根据实际需求,将剖析费、利润和税费计算到总价中。

6. 审核和确认:对计算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计价的注意事项1. 对于大型项目,可以委托专业的计价机构进行计价,确保计价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在计价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计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实际施工方案工程计价规则

实际施工方案工程计价规则

实际施工方案工程计价规则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测量,确定施工的具体范围和工程量;2、进行土地清理、平整和排水等土地准备工作;3、确定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计划,以及施工人员的配备计划。

二、施工阶段的工程计价规则1、人工费用计价(1)按小时计费:根据施工人员的工种和级别,制定每小时的工资标准;(2)按天计费:根据施工人员的工种和级别,制定每天的工资标准;(3)按工程量计费:按照工程量完成的进度,结算相应的人工费用。

2、材料费用计价(1)按照采购的实际成本计价;(2)按照施工时的消耗量进行计价。

3、设备使用费用计价(1)根据设备的种类和型号,制定每小时或每天的设备使用费用;(2)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时间进行计费。

4、施工管理费用计价(1)根据施工管理人员的人数和级别,制定相应的管理费用标准;(2)根据施工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相应的管理费用。

5、其他费用计价(1)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和特殊情况,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进行计价;(2)根据施工的安全和保障要求,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进行计价。

三、施工后的结算和审计1、施工完成后,对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使用费用、施工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进行结算;2、根据实际施工的情况,对工程计价规则进行审计和调整;3、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为今后的类似工程提供参考依据。

以上是实际施工方案工程计价规则的一般规定,具体的计价规则还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在实际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则,确保工程成本的合理和公正计算,保障施工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还要注重施工过程中的成本和费用的管控,确保施工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

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

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23)

《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23)

《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GB50500—2023)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建筑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工作有序进行,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建筑项目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

1.3 编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GB)、《建筑工程项目划分与编码标准》(GB/T)等。

2. 工程量清单编制2.1 编制原则1. 科学性:项目划分应符合施工工艺和工程实际情况,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规范。

2. 统一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应遵循国家统一标准。

3. 完整性: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全部工程项目和相应工程量。

4. 可行性:工程量清单应便于施工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2.2 编制依据1.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说明、技术条件等。

2.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等。

3. 工程量计算规范和计价定额: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相关规范和定额。

4. 市场价格信息:包括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价格信息。

2.3 工程量清单格式工程量清单应按照以下格式编制:3. 工程量清单计价3.1 计价原则1. 综合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考虑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构成。

2. 单价优先:计价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为依据,先计算单价项目,再汇总总价。

3. 实耗量计价:工程量应按照实际消耗量计算,确保工程造价准确。

3.2 计价方法1. 工料单价法: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料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直接工程费。

2. 综合单价法:综合考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风险等因素,计算综合单价。

3. 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在综合单价法的基础上,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3.3 计价依据1. 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 单价:包括工料单价、综合单价等。

3. 费用标准:包括间接费、利润、风险等费用组成。

清单计价规范-4

清单计价规范-4
3、条形基础:也叫带形基础,基础沿墙身设 置,这是砖石墙基础的基本形式。
基础断面面积=中间基础面积+两边大放脚面积 =墙宽*基础高度+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
放脚层数
一 二 三
增加断面面积
等高
不等高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01575
0.01575
0.04725
0.03938
0.0945
0.07875
例1:某条形基础长50m,墙厚一砖半,高 0.9m,三层等高式大放脚,计算该条基工 程量。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设计桩长(包括桩尖)或根 数
L
2、接桩:接头数量 3、混凝土灌注桩:设计桩长(包括桩尖)或根数
二、其他桩 其他各类桩均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三、地基与边坡处理 1、地下连续墙:墙中心线长度*厚度*槽深 2、地基强夯:实际面积
第三章 砌筑工程
一、砖基础
1、砖基础与砖墙(身)的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 为界。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位于设计室内 地坪 ±300 cm 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 ± 300 cm ,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 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0.00
-0.45
2、基本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即基础断面面积*基础长度 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计算 内墙按基础净长线计算。
解:
条基工程量=(0.365*0.9+0.0945)*50
=21.150 m3
400 240
4、独立基础 砖柱基础(四面大放脚)
例2:
365
5、应扣除: 地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单个面积超过
0.3m2的孔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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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术语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5措施项目(措施项目为非实体工程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6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7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8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9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0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11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2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13规费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14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15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18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19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1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2合同价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3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2工程量清单编制2.1 一般规定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5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其他相关资料。

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2.3 措施项目清单1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3.3.1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

若出现本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3.3.1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2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2.4 其他项目清单4.1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暂列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

4.2出现本规范第3.4.1条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2.5 规费项目清单5.1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5.2出现本规范第3.5.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2.6 税金项目清单6.1 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

6.2出现本规范第3.6.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3 工程量清单计价3.1 一般规定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6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范第4.2.6、4.3.6、4.8.6条的规定计价。

7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计价。

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9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3.2 招标控制价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3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

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按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5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本规范第4.1.4、4.1.5和4.2.3条的规定计价。

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

7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4.1.8条的规定计算。

8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9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3.3 投标价1除本规范强制性规定外,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

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本规范第2.0.4条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5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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