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转播权

合集下载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维护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维护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维护在当今的体育世界中,体育赛事转播已经成为了一项极其重要的产业。

从全球瞩目的奥运会、世界杯,到各类热门的职业联赛,如英超、NBA 等,其转播权的价值不断攀升。

然而,随着体育赛事转播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相关的权益维护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成为了体育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的内涵丰富多样。

它涵盖了赛事的直播权、录播权、点播权,以及在不同平台、不同地域的传播权等。

这些权益的拥有者,通常是赛事的组织者、体育联盟或者相关的版权方。

他们通过出售这些转播权益,获得了巨额的经济收入,从而为赛事的举办、运动员的培养以及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然而,当前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维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首先,盗版转播的现象屡禁不止。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的网络渠道,未经授权地转播体育赛事,严重侵犯了版权方的合法权益。

这些盗版转播不仅分流了正版转播的观众,导致版权方的经济损失,还影响了赛事的品牌形象和商业价值。

其次,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转播权益维护带来了新的难题。

例如,随着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的兴起,一些用户未经授权就截取赛事片段进行传播,这种碎片化的侵权行为更加难以监管和打击。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差异,也使得跨国的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维护变得复杂和困难。

为了有效维护体育赛事转播权益,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从法律层面来看,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明确界定各种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让侵权者望而却步。

同时,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与协调,解决跨国侵权问题。

赛事组织者和版权方也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自身的权益保护。

例如,加强技术研发,采用先进的加密和数字水印技术,防止赛事信号被非法窃取和传播。

建立专门的监测团队,实时监控各种转播渠道,及时发现并处理侵权行为。

此外,与各大互联网平台合作,共同打击盗版转播,通过平台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封堵侵权链接,删除侵权内容。

体育赛事转播权基本性质分析

体育赛事转播权基本性质分析

体育赛事转播权基本性质分析在当今的体育产业中,体育赛事转播权已经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不仅影响着体育赛事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还对体育产业的经济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要深入理解体育赛事转播权,我们首先需要对其基本性质进行分析。

体育赛事转播权,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它赋予了所有者对特定体育赛事的转播进行控制和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

这种权利并非凭空产生,而是随着体育赛事的商业化和传媒技术的发展逐渐形成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体育赛事转播权具有排他性。

这意味着一旦某一主体获得了特定体育赛事的转播权,其他未经授权的主体就不能擅自转播该赛事。

这种排他性是为了保护转播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独家转播中获得应有的经济回报。

例如,在足球世界杯、奥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中,只有获得官方授权的电视台或网络平台才能进行转播,其他未经授权的转播行为都将被视为侵权。

同时,体育赛事转播权还具有时效性。

一般来说,转播权的有效期是在赛事举办期间以及一定的后续时间内。

过了这个时间段,转播权就会失效。

这是因为体育赛事的价值和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时效性,观众通常更关注正在进行或刚刚结束的赛事。

比如,一场足球比赛结束后,其转播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降低。

体育赛事转播权也是一种可交易的权利。

所有者可以将转播权出售或转让给其他主体,以获取经济利益。

这种交易在体育产业中非常常见,例如电视台之间、网络平台之间对热门体育赛事转播权的竞争和购买。

通过这种交易,转播权的价值得以实现,同时也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经济角度来看,体育赛事转播权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随着体育赛事的全球影响力不断扩大,观众对于观看体育赛事的需求日益增长,转播权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对于体育赛事组织者来说,转播权的销售收入是其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能够为赛事的举办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赛事的质量和规模。

对于转播方来说,通过购买转播权,可以吸引大量观众,提升自身的收视率和影响力,从而获得广告收入和用户付费等经济回报。

2024年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

2024年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

2024年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2024年是一个体育盛会的年份,有许多重要的赛事将会在这一年举行,包括夏季奥运会、欧洲足球锦标赛、美国职业橄榄球超级碗等。

对于电视转播权合同的签订,各大媒体公司争夺激烈,下面我将介绍一些可能签署的转播权合同。

1. 夏季奥运会夏季奥运会是全球最大规模的体育赛事之一,吸引了亿万观众的关注。

根据以往的合同经验,国际奥委会通常将独家电视转播权授予一家或多家媒体公司。

对于2024年的夏季奥运会,NBC 和集团可能会是有竞争力的候选人,因为他们在过去几届奥运会中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根据合同的条款,获得转播权的媒体公司将享有在其平台上独家直播奥运会的权利,并将负责制作和推广奥运会的内容。

2. 欧洲足球锦标赛欧洲足球锦标赛是欧洲最重要的足球赛事之一,每四年一次。

类似夏季奥运会的情况,欧洲足球协会也会授权一家或多家媒体公司获得独家电视转播权。

在过去几届欧洲足球锦标赛中,UEFA通常会与欧洲各国的电视公司签署合同。

对于2024年的锦标赛,可能有一些欧洲的主要电视台竞争包括 BBC、Sky Sports、Canal+ 等。

这些合同通常会包括独家直播比赛的权利,以及附加媒体内容制作和推广的责任。

3. 美国职业橄榄球超级碗美国职业橄榄球超级碗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一体育赛事之一,每年吸引数亿观众观看。

在过去几十年中,美国广播公司(ABC)、哥伦比亚广播公司 (CBS) 和全国广播公司 (NBC) 一直是超级碗的转播商。

在2024年超级碗的转播权合同中,这些公司可能继续竞争转播权,并且数字媒体平台如亚马逊、Netflix、Facebook 等也有可能参与竞标。

这些合同通常会包括独家转播比赛的权利,以及制作和推广超级碗相关节目的责任。

此外,2024年还将有许多其他体育赛事,如国际田径锦标赛、国际篮球联合会篮球世界杯、国家橄榄球联盟超级碗等。

这些赛事的电视转播权合同也将受到广泛关注,并引起媒体公司之间的竞争。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6篇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6篇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6篇篇1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是体育赛事和电视台之间的一项重要合作协议。

随着体育产业的发展壮大,电视转播权已经成为体育赛事的重要经济来源之一。

体育赛事的转播权不仅涉及转播费用的交易,还牵扯到直播的细节安排、转播范围、转播时间等诸多方面。

在签订电视转播权合同时,双方需要谨慎协商,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以保证双方权益的平衡。

一、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的重要性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权合同对于体育赛事的推广、商业价值的实现、粉丝群体的壮大以及电视台的节目制作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体育赛事的转播能够让更多的观众了解、喜爱这项赛事,也能够为赛事增加曝光度,实现商业价值最大化。

而对于电视台而言,拥有体育赛事的转播权,能够提升自身的收视率和影响力,进而为广告商带来更多的营销机会。

二、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的内容1. 转播费用: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权合同中最基础的内容就是关于转播费用的支付。

转播费用是电视台享有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基本前提,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电视台可以获得赛事的直播权,并通过播放赛事节目获取收益。

2. 转播范围:转播范围是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合同中另一个重要的内容。

转播范围通常指的是赛事的播出区域,包括国内范围和国际范围。

双方需要明确约定转播范围,以确保电视台有权在规定范围内播出赛事。

3. 转播时间:转播时间是指赛事的具体转播时间安排。

体育赛事通常会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进行,而电视台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好赛事的具体转播时间,以便观众可以及时收看赛事。

4. 转播质量:转播质量是指电视台对赛事转播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体育赛事的直播画面和声音质量都对观众的观赛体验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电视台需要确保赛事的转播质量符合要求。

5. 营销合作:除了赛事的转播权之外,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权合同中还会包括一些关于营销合作的内容。

电视台可以通过转播赛事来开展合作活动,为广告商提供更多的营销机会,实现更多的商业价值。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在当今的体育世界中,体育赛事转播权益已经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

它不仅影响着体育产业的经济格局,也深刻地改变着观众们的观赛体验。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简单来说,就是指对体育比赛进行电视、网络等形式的转播所拥有的权利。

这些权利通常包括直播权、录播权、集锦权等。

对于体育赛事的组织者、参赛队伍以及转播方来说,这一权益的管理和分配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价值。

从体育赛事组织者的角度来看,转播权益的出售是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大型体育赛事,如奥运会、世界杯足球赛、NBA 总决赛等,其转播权往往能卖出数十亿美元的高价。

这些资金不仅可以用于赛事的组织和运营,还能为体育项目的发展提供支持,包括培养运动员、改善体育设施、推广体育活动等。

通过合理的转播权销售策略,赛事组织者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提升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赞助商和观众,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对于参赛队伍而言,转播权益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一方面,高额的转播收入可以为球队带来更多的资金,用于球员的引进和培养、教练团队的组建以及俱乐部的运营。

另一方面,更多的赛事转播意味着更高的曝光度,这有助于球队提升品牌价值,吸引更多的球迷和商业合作伙伴。

例如,欧洲足球五大联赛中的豪门球队,凭借其在全球范围内的高转播率,成为了商业价值极高的体育品牌。

而对于转播方来说,获得热门体育赛事的转播权则是提升自身竞争力和用户粘性的关键。

为了争夺独家转播权或转播套餐,各大电视台和网络平台往往展开激烈的竞争。

在这个过程中,转播方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同时也有机会通过广告收入、付费会员等方式实现盈利。

此外,优质的赛事转播内容还能帮助转播平台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的用户和广告商。

然而,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的管理和分配并非一帆风顺,其中存在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版权保护问题。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盗版现象屡禁不止,这给转播权益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赛事转播信号,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传播,严重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买卖体育赛事转播权交易

买卖体育赛事转播权交易

买卖体育赛事转播权交易体育赛事转播权是指体育赛事的相关权益,包括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平台的播放权。

随着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和体育赛事的广泛关注,体育赛事转播权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商业资源。

本文将探讨买卖体育赛事转播权交易的主要内容和相关问题。

一、体育赛事转播权交易概述体育赛事转播权交易是指各方就特定的体育赛事转播权进行买卖、利益分享的过程。

转播权交易的目的是通过将体育赛事推向广大观众,从而实现赛事的传播和商业价值的最大化。

在转播权交易中,通常涉及转播权的买方和卖方。

买方可以是电视台、广播台、互联网平台等媒体机构,也可以是其他商业机构或个人。

卖方则是拥有体育赛事转播权的相关组织或个人。

买方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获得体育赛事转播的权利。

二、体育赛事转播权交易的影响因素1. 赛事知名度和影响力:体育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是决定其转播权价值的重要因素。

例如,世界杯足球赛、奥运会等备受全球关注的赛事,其转播权价格往往较高。

2. 赛事内容和质量:体育赛事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影响观众对转播的关注度。

高水平的赛事和激烈的竞争将吸引更多的观众,从而提高转播权的价值。

3. 媒体平台和观众群体:不同的媒体平台和观众群体对体育赛事的需求和关注度各不相同。

因此,不同的媒体平台可能会对同一场赛事的转播权价值产生影响。

三、体育赛事转播权交易的相关问题1. 转播权的产权确认:体育赛事转播权的产权确认是转播权交易中的基础问题。

由于多方参与和复杂的合作关系,确认转播权的产权归属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

2. 转播权的期限和范围:买卖双方在进行转播权交易时需要明确转播权的期限和范围。

这涉及到转播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转播的地域范围等方面的约定。

3. 转播权的定价机制:转播权的定价机制是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时必须解决的问题。

定价机制可以根据转播赛事的知名度、观众预期和广告收入等因素进行制定。

4. 转播权的独占性:在转播权交易中,买卖双方可能存在独占性的争议。

体育赛事转播权利

体育赛事转播权利

体育赛事转播权利在当今的体育世界中,体育赛事转播权利已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议题。

它不仅影响着体育产业的经济格局,也深刻地改变着我们观看和体验体育赛事的方式。

体育赛事转播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指将体育赛事的画面、声音等内容通过电视、网络等渠道传播给广大观众的许可。

这一权利的归属和分配涉及到多方利益主体,包括体育赛事的组织者、参赛队伍、运动员、转播商以及广大观众。

对于体育赛事的组织者而言,转播权利是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通过出售转播权,他们能够获得巨额资金,用于赛事的组织、运营、推广以及运动员的培养和奖励。

例如,奥运会、世界杯足球赛等全球顶级体育赛事,其转播权的销售往往能带来数十亿美元的收入。

这些资金的注入有助于提升赛事的品质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的运动员参与,推动体育项目的发展。

对于转播商来说,获得体育赛事的转播权则意味着能够吸引大量观众,从而提升自身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

为了争夺热门赛事的转播权,各大转播商往往展开激烈的竞争,出价不断攀升。

同时,转播商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转播技术的提升、解说团队的组建以及节目制作等方面,以提供高质量的转播服务,满足观众的需求。

观众是体育赛事转播权利的最终受益者之一。

通过转播,观众可以足不出户就能欣赏到世界各地的精彩赛事,感受到体育的魅力和激情。

然而,观众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比如,某些赛事的转播可能需要付费观看,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观众的经济负担。

此外,不同转播商对赛事的转播安排和解说质量也存在差异,可能会影响观众的观赛体验。

在体育赛事转播权利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争议和挑战。

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转播权的垄断。

当少数几家大型转播商垄断了主要赛事的转播权时,可能会导致转播价格过高,其他竞争对手难以进入市场,从而限制了观众的选择。

此外,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非法转播和盗版现象也屡禁不止,这不仅损害了赛事组织者和转播商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和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在当今的体育世界中,体育赛事转播权益已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

它不仅影响着体育产业的经济格局,也深刻改变了观众观看体育赛事的方式和体验。

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的定义可以理解为体育组织或赛事主办方授予广播公司、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媒体机构,对特定体育赛事进行转播和传播的权利。

这些权利通常包括直播、录播、集锦播放以及在不同平台上的传播权限。

对于体育赛事的主办方和组织者来说,转播权益是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通过出售转播权,他们能够获得大量的资金,用于赛事的筹备、运动员的培养、场馆的建设和维护等方面。

例如,像奥运会、世界杯足球赛这样的全球顶级体育赛事,其转播权的出售金额往往高达数十亿美元。

这笔巨额资金为赛事的成功举办提供了坚实的经济保障,也推动了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对于转播方来说,获得体育赛事的转播权意味着能够吸引大量的观众,从而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通过广告收入等方式实现商业价值。

为了获得独家的转播权,各大转播机构往往展开激烈的竞争,不惜投入巨额资金。

观众是体育赛事转播权益中的重要一环。

在过去,观众只能通过电视观看体育赛事,而现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观众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多种设备随时随地观看自己喜欢的比赛。

这种便捷的观看方式大大提高了观众的参与度和热情,但同时也对转播权益的管理和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然而,体育赛事转播权益的管理并非一帆风顺。

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争议。

比如,盗版转播现象屡禁不止。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赛事信号,并在未经授权的平台上进行转播,这不仅侵犯了转播方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体育赛事的商业价值。

此外,不同转播平台之间的竞争有时会导致转播质量参差不齐,影响观众的观看体验。

为了保护体育赛事转播权益,各方都在努力采取措施。

体育组织和赛事主办方加强了与法律机构的合作,加大对盗版转播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转播方也不断提升技术水平,采用加密、水印等手段保护赛事信号的安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体育赛事转播权的研究1 绪论1Introduction1.1 选题依据(Basis of Topic)2008年奥运会在我国的成功举办,不仅发挥了我国在弘扬在奥林匹克运动中的作用,而且也让我们看到了体育产业带来的巨大商机。

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处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8年度,与奥运相关的因素共拉动北京GDP增长约1055亿元[1]。

北京奥运会不仅对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建筑行业、传媒、能源、旅游、交通运输等诸多行业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拉动效果。

这些都让我们看到体育产业发展表现出来的勃勃生机,而体育产业的核心或者说基础就是由诸多利益方组织并呈现给大众的体育赛事,其他诸多行业或活动都是围绕着体育赛事展开和布置安排的。

在这其中将各利益方链接起来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体育赛事转播权。

虽然目前在我国范围内举行的大型体育赛事还远没有像奥运会、世界杯、NBA等体育赛事那样形成完整巨大的产业规模,但是随着国内各项赛事的增加,全民对体育活动的热衷和支持,体育赛事已经开始成为传媒业经济发展链条中不可获取的一环[2]。

这也使得我们需要对这其中起着关键作用的体育赛事转播权这一法律权利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了解。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与体育赛事转播权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已经开始出现。

如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权利主体究竟是谁?该项权利的转移和授权应该采用怎样的方式才规范?权利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侵权问题应该如何解决等等。

这些问题都会给我们的经济活动带来不利的影响,而这些问题出现之后又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标准和规范来予以解决,这才是最为严重的问题。

目前我国关于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开发和法律保护还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法律制定方面,我国对体育赛事转播权这一权利概念还没有在哪一部成文的法律法规中有明文规定[3]。

这就使得当与体育赛事转播有关的活动出现利益纠纷或冲突的时候,我们就很难直接找到有关的法律条文对该类问题予以解决。

这既不利于我国体育事业的正常发展,也不利于与体育事业相关的体育产业的全面提高。

现有的研究较多的将体育赛事转播权与著作权、知识产权、邻接权、商品化权等权利相比较,在实际中出现问题的时候,也较多的以有关这些权利的法律规范来作为参考[3]。

但是一方面,由于目前对与体育赛事转播权这一法律权利的属性上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很多时候体育赛事转播权往往具有多种权利的特征,这样就会出现多种规范,有时还会得到不一样的结论;另一方面,仅仅把问题的重点放在体育赛事转播权这一权利本身,而不从其载体——转播活动进行全面的分析,往往无法得到对解决实际问题更为有实用价值的结论。

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传媒手段的丰富和多样化,体育赛事转播已不再仅仅局限在电视频道、无线电台等传播渠道,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赛事转播开始越来越多的通过互联网、手机等形式被消费者获得[4]。

而体育赛事转播权则是从一开始的赛事组织到最后的赛事后期制作一直贯穿始终的。

如此一来,体育赛事转播权就会因为体育赛事这一活动的不同阶段而产生不同的权利主体和利益关系。

目前看来,体育赛事的转播活动一般包括赛事直播阶段、赛事转播阶段和赛事后期处理阶段[5]。

以往的研究较多地将注意力放在的一开始的直播阶段,因为以往的赛事转播权经济活动主要发生在该阶段,该阶段的权利归属和定义也影响着赛事转播权的后期活动。

但是笔者认为,随着媒体渠道的丰富,关于赛事转播权的研究除了应在一开始关注该权利的属性和特点以外,还应该更多的针对传播环节进行研究[5]。

尤其是随着网络功能的日益强大,已经对传统的传媒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么网络传播对与体育赛事转播权活动的影响必然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综上所述,对我国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法律问题进行相关研究,对我国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相关法律的完善都具有重大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Research At Home and Abroad)1.2.1国外研究现状据在国际上,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发展经过了以下历程:(1)萌芽阶段(30-40年代)。

1936年,柏林奥运会首次采用电视转播技术,这开启了体育界运用电视转播技术转播体育赛事的开端。

1948年,BBC支付相应费用,从而获得拍摄伦敦奥运会比赛的权利,这标志着电视转播权的商业化开始进入萌芽时代。

(2)停滞阶段(50-60年代)。

虽然电视转播权的商业化开始为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方带来收益,但是国际奥委会却仍然坚持奥林匹克运动非商业化的宗旨,其本意仍然是希望保证奥林匹克运动的公益性和高尚品质,但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却似乎并不明智。

国际奥委会的坚持甚至一度使其财务状况恶化。

因此这一时期使得体育电视转播权的市场一直处于停滞阶段。

(3)探索阶段(70-80年代)。

奥委会第六任主席基拉宁开始强调奥运会电视转播权的商业价值。

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国际奥委会积极参与电视直播权的市场化活动,这使得奥委会的电视转播权销售收入开始大幅增长。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的电视转播权销售收入达到了3.6亿美元[6]。

这使得国际奥委会和组委会开始重视体育电视转播权的商业价值,并在其市场化运作中开始占据主动权。

(4)发展阶段(90年代—至今)。

由于发现电视转播权带来的巨大商机,国际奥委会和组委会积极参与商业经营奥运会的工作。

电视转播权的成功运作,使得该项商业活动成为奥委会的支柱产业[7]。

1958年的《奥林匹克宪章》第49条首次提出电视转播权的问题,并规定:作为娱乐,现场直播奥运会比赛的权利须经国际奥委会批准,有奥运会组委会售出,所得利润按既定方案分配;电视或电影播放奥运会新闻时,引用奥运会相关内容不得超过3分钟,电视台在24小时内可以在新闻节目中插播奥运会内容3段,每段3分钟,段与段之间至少相隔4小时。

至此,《奥林匹克宪章》初步规定了奥运比赛转播的权利归属,明确指出:国际奥委会拥有关于奥运会的一切权利,其中包括利用奥运会从事商业活动的权利[6]。

随后,《奥林匹克宪章》经过修改,明确规定奥林匹克运动会完全属于国际奥委会,国际奥委会拥有其中有关的全部权利,特别是(而且没有限制地)涉及该运动会的组织、开发、广播电视和复制的权利。

此外,国际上较大规模的体育赛事的转播权发展现状如下:1、奥运会。

电视转播权的商业化运作带来的收入是国际奥委会收入的主要来源。

而奥运会在电视转播上仍保留着一开始的公益性,“奥委会授权的电视台必须是对公众免费且覆盖全国的国家级电视台,而且其转播权不允许第三方承包进行买卖”;2、足球世界杯。

世界杯的转播权商业化活动更为彻底,大多采用第三方买断,然后分销给其他承包方。

这使得对电视转播权带来财富预期过度的期望给一些公司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如瑞士ISL公司和基尔希公司都因为支付过高的转播费用而破产;3、NBA。

美国国家篮球联赛是十分成功的职业联赛。

它的比赛转播权在2006年达到了6年46亿美元的价格[8]。

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美国的四大职业联赛实行的是电视转播权整体出售的方式,这使得四大联赛的组织方能够联合到一起与各大媒体公司进行谈判,从而能够起到强势的主导作用。

同样,随着转播权价格的急剧上涨,媒体也开始展开联合,在博弈中增加自己的谈判筹码和分量。

这都是市场活动的必然结果。

目前,国际上关于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性质有以下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体育赛事转播权是一种根据契约产生的民事权利[9]。

这是因为赛事转播权的权利主体一般没有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往往是根据协议或章程约定俗成的。

如奥委会拥有对奥运会转播的所有权利是在《奥林匹克宪章》中规定的;以色列在其体育法案中明确规定,各种体育协会享有赛事转播权;危地马拉《体育、运动、娱乐法》规定国内比赛的电视转播权由单项协会授予。

另一种观点认为体育赛事转播权是体育活动商业化的产物,故将其定义为商品化权[9]。

商品化权在国外最早始于美国的人格权、隐私权、形象权、公开权等诸多权利案件中。

所谓商品化,是指原不具有商品属性的权利对象因某项活动而产生商品性质的活动[1]。

德国学者Schertz将商品化定义为:“为了旨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经济用途,权利人将自己或通过授权给第三人。

其主要应用于真实人物、姓名、虚拟角色形象、标题、图章、声音、装潢、设计和画片等”[10]。

所以,商品化权一般认为是将来源于智力劳动的,经传播能够产生并满足消费需求的特定权利要素形成的各种形象,凭借其影响力结合于商品或服务于商业化的权利。

弗兰克兹.沃尔格兹在《体育与版权》一书中将体育赛事转播权与版权进行了比较,认为其具有商品化权的特性。

虽然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起,奥运转播权转让的实践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但对这一问题的法理解释在国际法和各国法律中尚未得到良好的界定。

在探讨体育赛事转播权时,必须明确两个问题转播权是一个什么样的权利、转播权主体是谁?也就是谁拥有体育赛事的转播权的问题。

1.2.2国内研究现状对体育赛事转播权的研究与探讨是近年来体育经营管理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国际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体育管理部门、体育俱乐部和各电视台等对赛事电视转播权的商业开发问题日益重视,虽然有一些共识,但也存在一些争论。

综观现有的研究成果,目前国内外对体育赛事转播权的研究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内涵及发展历程的研究。

倪刚(2002)[11]对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作了定义: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是体育组织和赛事主办者举办体育比赛和表演时,许可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现场直播、转播、录像等并从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中央财经大学马法超(2008)认为:体育转播权就是体育比赛组织方将体育比赛交由电台、电视台或网络等媒体向公众传播,而比赛的组织方据此获取报酬的一项权利。

赛事转播权按照传播途径一般分为广播转播权、电视转播权和网络转播权。

关于体育赛事转播权的性质和归类国内学者有诸多见解和看法。

同时,吴焱军(2005)[12]指出:在国际上,电视转播权一般分为三个部分,即新闻报道权、赛事集锦权和赛事实况转播权三个部分。

第二,对我国体育赛事转播市场开发和营销的研究。

伍小红和谢慧松(2003)[14]指出目前影响赛事电视转播权开发的几个现实问题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围绕赛事电视转播权的各种内在法律和经济关系还不明确,现有的相关经纪体制和电视台管理体制限制了开发活动,中介机构不健全,未能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没有引进先进的市场营销技术和方法等。

邱大卫(2003)[13]提出我国的电视转播权市场现存问题,主要包括:在转播权合作上不协调,体育电视文化产业的基本商品——竞技体育比赛品质不高,对电视转播权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

第三,关于体育赛事转播权转让问题的研究。

体育赛事转播权转让价格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