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断路作业的人员和部门。
2. 安全管理措施2.1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进行断路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断路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断路作业的危害及其防范措施;•断路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2.2 作业前准备进行断路作业前,必须进行周密的准备工作,并确定以下内容:•断路器的位置、型号、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等参数;•断路器上游和下游的电气设备情况;•所有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时间表;•断路器开关的状态;•能否断电作业;•断路作业时应采取的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2.3 断路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在进行断路作业时,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确认没有旁路和电源输入;•断路器安全开关应处于“打开”状态;•断路器安全带应正确固定,避免误操作;•断路器上游和下游的电气设备应做好绝缘和接地工作;•断路器上游和下游的电气设备及相关操作区域应设置合理的警示标志和警示灯;•断路器附近应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逗留;•断路作业时,其它工作区域应隔离和封闭。
2.4 断路作业后的处理在断路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以下处理工作:•将断路器的安全开关设置回“关闭”状态;•恢复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恢复周围区域和其它工作区域的隔离和封闭;•对断路作业的记录进行汇总和归档,需要保存至少两年。
3. 违规处罚措施任何人员和部门,在进行断路作业时,如果违反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将被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违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警告;•撤销断路作业资格;•吊销相关负责人证件;•相关刑事责任。
4. 总结在进行断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可靠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风险。
同时,在工作过程中,还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注意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5篇)

断路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厂区断路作业及《断路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防止断路作业造成的事故。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化工生产区的断路作业管理。
3职责3.1车间负责本车间施工现场断路作业的安全管理。
3.2生产管理办设备科负责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断路作业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
3.3综合办公室负责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3.4安环科负责监督各单位生产过程中断路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工作流程4.1凡在化工生产区域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
4.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4.3进行断路作业必须通知生产管理办、安环科等有关部门。
4.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4.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4.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4.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
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4.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4.9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10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4.11车间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批准后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相关文件《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作业管理制度(2)是一种用于安全管理和监督断路作业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断路作业管理范围:明确哪些工作需要进行断路作业,例如对电力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安装等。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断路作业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职工和外包人员,涉及到断路作业的工作场合。
第二章断路作业管理标准第三条断路作业定义断路作业是指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维护、改造等需要切断电流的操作。
第四条断路作业的分类依据断路作业对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四类断路作业: 1. 一级断路作业: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有较大风险; 2. 二级断路作业: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有肯定风险; 3. 三级断路作业: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影响较小; 4. 非断路作业:不需要切断电流的操作。
第五条断路作业的程序1.断路作业前,必需订立认真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工期和安全要求;2.断路作业前,必需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包含批准人、负责人、作业地方、作业时间等;3.断路作业进行时,必需明确签订断路工作许可,包含断路前的安全检查、断路作业的权限掌控等;4.断路作业结束后,必需进行复电前的测试和验收,并填写相关资料。
第六条断路作业人员的要求1.断路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范;2.断路作业人员应参加由企业组织的相关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3.断路作业人员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严格依照程序操作。
第七条断路作业设备的要求1.断路作业设备应符合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2.断路作业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3.断路作业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认真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三章断路作业考核标准第八条断路作业人员的考核1.断路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断路作业;2.断路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包含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3.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者应接受进一步培训。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细则(4篇)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断路作业的安全,规范断路作业人员的行为,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断路作业是指为了检修、维护、改造电气设备,在带电状态下关闭电源开关,切断电源供应并限制电源开关无法切合的作业。
第三条断路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第四条断路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定、标准执行,并严格遵守本管理细则的规定。
第五条断路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场所的设备和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电源供应和其他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断路作业必须准备充分,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工具、设备、工装等,并保证其质量和功能正常。
第七条断路作业人员必须全程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绝缘手套、绝缘工具等。
第二章断路作业前的安全准备第八条断路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取得施工资格证书。
第九条断路作业前,必须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和模拟操作。
第十条断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前,必须对电压、电流、频率、电阻等参数进行准确测定,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二条断路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和隔离设备,确保作业过程中没有电源输入。
第三章断路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第十三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四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二人操作制度,确保有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担任监护人。
第十五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安全状况和问题。
第十六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电气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好设备的防护和绝缘等工作,防止漏电、触电等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断路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防止杂物、水等对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危害。
第四章断路作业后的安全措施第十八条断路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确保没有留下任何杂物和危险物品。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范围及定义本规定适用于进行电气设备或线路断路作业的人员。
断路作业是指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下电情况下进行的检修、维护、更换设备或线路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进行断路操作的工作。
2. 管理机构与职责2.1 管理机构公司设立断路作业安全管理机构,由总经理负责领导,负责该领域的规划、管理、文件制定等工作。
2.2 职责断路作业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断路作业安全管理政策和宣传方案,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制定《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对断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对断路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危险挂牌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断路作业安全记录进行管控,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定期开展模拟公开演练。
3. 断路作业人员的责任3.1 基本责任•按照《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工作操作;•对电气设备或线路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其切实可靠;•确保操作环境安全,严格遵守安全标准。
3.2 专业责任•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及正常的心理状态;•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注意细节。
3.3 安全责任•遵守安全作业标准,防止因个人不注意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及时发现和排除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和操作中的不安全行为。
4.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措施4.1 现场标识在变电站、配电室、高压线路、低压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的重要位置、易发生事故的环节和安全控制点处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清晰、明显。
4.2 备案登记对每次断路作业制定专项方案、备案登记、交底班长后方可施工。
4.3 安全培训所有从事断路作业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4.4 安全检查在断路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保障工作场地的整洁、安全。
4.5 安全监管对所有从事断路作业人员,实行“五不原则”:不睡觉、不小憩、不吸烟、不喝酒、不吃口香糖,以确保工作安全。
4.6 关停电源在断路作业过程中,对于相邻电路、设备、线路等能接受操作的电源进行关闭,保证断路作业中的安全。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断路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所有断路作业活动,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断路作业是指对设备或系统进行修理、维护、更换等工作时,需要切断电源或燃气等能源供应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断路作业的目标是保证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安全,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减少对生产、环境等的影响。
第五条断路作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安全措施得到正确实施,防止发生事故。
作业人员应接受断路作业相关的安全培训,并持相关证书。
第二章断路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断路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施工地点、作业人员、工作时间等,并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和签字。
第七条断路作业前,应开展合理有效的风险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风险评估应包括对电路开关、设备状况、施工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评估结果。
第八条断路作业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参加相关安全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断路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认其身体适宜从事断路作业。
第十条断路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整理,避免因杂物或其他器具引起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前,应检查并保证所有施工所需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防止因损坏设备和工具引发事故。
第三章断路作业的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断路作业中,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工具和仪器,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断路作业中,应建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可靠的断电、断气措施,建立合理的限制作业区域和道路标志等。
第十四条断路作业中,应使用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耐酸碱手套等。
作业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施工环境选择和使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断路作业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5篇)

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公司内部在生产现场断路作业,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适用于本公司整个生产厂区。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三条断路作业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四条断路申请单位需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生产、机动等车间级单位。
第五条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公司生产厂区道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
第六条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第七条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一)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断路作业负全面责任;(二)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周围情况,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三)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干净整洁无遗留物品;(四)办理好《作业证》后,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第九条作业人员(一)参与危害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二)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三)确认作业地点和时间;(四)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得作业;(五)随身携带《作业证》。
第十条监护人(一)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二)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它工作;(三)发现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四)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
第十一条审批人(一)断路作业的审批人是断路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二)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三)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四)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作业。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断路作业是指对安装在电力系统中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时,需要切断电气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由于断路作业涉及高电压的操作,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严格的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关于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参考文章,共2000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断路作业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并由合格的电力设施管理单位组织施工。
第二章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三条断路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
第四条断路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所操作设备的基本属性和结构,掌握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五条断路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等。
第六条断路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工具和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安全绳等。
第七条断路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未经授权人员靠近作业区域。
第八条断路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燥、整洁,禁止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
同时,必须消除可能导致触电的危险因素。
第九条断路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禁止随意变更或省略步骤和程序。
第十条断路作业必须与运行人员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必须根据作业内容和设备特点,选择适当的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不能使用已损坏或未检修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二条断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操作和各类违规行为。
第三章施工组织和责任第十三条断路作业必须由电力设施管理单位组织施工,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断路作业必须由设备管理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五条断路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监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断路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的责任分工进行施工,禁止超负荷作业或擅自调整人员分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厂区断路作业的意义、安全要求和《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以保障作业规程中的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适用范围
规定了公司生产单位断路作业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安全要求。
适用于公司生产单位的断路作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断路作业work for road breaking
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2 断路申请单位 workshop applied for road breaking
需要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
3.3 断路作业单位workshop of working on the breaking road
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
3.4 道路作业警示灯work beacon
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3.5 作业区 work area
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4、总则
4.1 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
4.2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负责办理。
4.3 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作业现场。
4.4 《作业证》申请单位应由相关部门会签。
审批部门在审批《作业证》后,应立即填写《断路作业通知单》,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
4.5 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作业证》。
5、《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5.1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
5.2 《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的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作业证》格式统一印制,一式三联。
5.3 断路申请单位在有关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
5.4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后,填写《作业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5.5 断路申请单位从断路作业单位收到《作业证》后,交本单位上级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5.6 办理好的《作业证》第一联交断路作业单位,第二联由断路申请单位留存,第三联留审批部门备案。
5.7 《作业证》应至少保留1年。
6、安全要求
6.1 作业组织
6.1.1 断路作业单位接到《作业证》并向断路申请单位确认无误
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作业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6.1.2 断路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6.1.3 断路作业应按《作业证》的内容进行。
6.1.4 用于道路作业的工作、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6.1.5 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
6.1.6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6.2 作业交通警示
6.2.1 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6.2.2 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6.2.3 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 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6.2.4 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
6.2.5 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6.2.6 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6.2.7 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 182的规定,离地面1.5cm,不低于1.0m。
6.2.8 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6.3 应急救援
6.3.1 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6.3.2 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6.4 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