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2)【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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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2014年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市108号”、“建市112号”、“建市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要求的通知,公司研究决定,自2015年7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常规火电和核电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把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二、组织管理1.公司成立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经理、总部各职能部门部长。

-1-质量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2.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成立执行行动小组,负责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工作。

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的治理行动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落实执行,质量管理部和各单位质量部门负责过程考核检验实施效果。

三、时间节点安排根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公司将分四个时间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各单位都要围绕此次节点来开展行动。

(一)方案策划阶段(2015年7月1~20日)制定行动计划和推进步骤,全面启动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的治理行动。

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子)公司要认真组织学习《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落实住建部和公司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住建部“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查找质量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调研在建工程项目,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瓶颈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第1篇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一、前言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提高工程质量总体水平,降低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

2. 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工程质量治理能力。

3. 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原则1.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保障。

2.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3. 坚持系统治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工程质量监管1. 完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

2. 强化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3. 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质量。

(二)提升工程建设水平1.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

2. 强化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与实施,提高标准执行力度。

3. 加强工程建设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落实工程质量责任1. 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得到落实。

2. 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质量要求,严格质量把关。

3. 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工程质量问题实施责任追究。

(四)加强工程质量文化建设1. 弘扬工匠精神,倡导质量第一。

2. 加强工程质量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3. 开展工程质量竞赛活动,激发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提升的积极性。

四、行动措施(一)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1. 针对工程质量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 加强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

3. 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1. 推广应用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程质量监管效率。

工程质量质量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质量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质量两年行动方案第1篇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一、前言为全面提升我国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制度;2.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水平;3. 降低工程质量通病发生率,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功能完善、环境友好;4. 通过两年行动,使我国工程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1. 加强质量管理培训与宣传;2.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3. 强化过程质量控制;4. 开展质量通病防治;5.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

四、具体措施(一)加强质量管理培训与宣传1. 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质量管理水平;2.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工程质量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工程质量意识。

(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参建方的质量责任;2. 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质量问题严肃处理,确保工程质量;3. 强化质量检查与验收,规范质量行为。

(三)强化过程质量控制1. 加强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验,确保质量合格;2. 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提高施工质量;3. 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4. 落实现场质量巡查制度,消除质量隐患。

(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1. 分析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2. 加强对质量通病的监控,降低质量通病发生率;3. 定期总结质量通病防治经验,不断完善防治措施。

(五)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1.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工程质量;2. 积极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提升我国工程质量水平。

五、组织保障1. 成立工程质量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各项工作;2. 各参建方应明确责任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3. 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形成工作合力。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治理工程质量为突破口,深化工程建设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与现场长效管理体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工程质量责任、市场主体信用等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网格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监管,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工程建设八大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持续改进,工程质量保证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基本形成并发挥作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工程质量低下的独立因素基本消除。

——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建筑业升级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质量提升的基础日益牢固。

三、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八大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和我厅印发的《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出我省贯彻意见。

建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八大主体及责任人质量责任信息采集工作,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2、严格执行终身承诺和标牌制度。

严格执行质量承诺制度。

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质量责任承诺书,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其质量责任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前言开局一句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这句话体现了工程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两个方面:质量和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工程建设的规模不断增大,同时也带来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隐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因此,建设好人民群众满意的优质工程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档将在此前提下,对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进行探讨。

行动目标本次工程质量两年行动方案的目标是:使全国工程质量达到更高的水平,建设更多优质工程。

具体而言,需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工程质量控制能力,对履职不力、促进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惩处和奖励。

2.保障工程资金使用透明,健全工程招投标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3.参照国际先进经验,推进工程质量信息化建设,提高数字化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控制水平。

4.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推进可持续发展。

行动措施实现以上目标,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加强本质安全管理本质安全指的是合理设计和管理,保障工程在设计阶段就遵守本质安全规则,确保设施达到安全预期效果,即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小潜在危险,避免不可承受的风险,预防事故和减轻事故的后果。

培养本质安全理念、强化本质安全管理,是简化决策、提高效率、减少事故的关键。

加强本质安全管理,具体包括:•把本质安全作为施工项目的前置条件和必要的手段,向开发商、设计和施工单位强调本质安全的潜在威胁、本质安全的合理设计和管理,以及纠正不合理的设计和实施行为。

•强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本质安全监督,采取科学严谨的工程质量控制和检测手段,明确工程质量监管的责任。

•对于质量不合格、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尤其是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优化招投标规则和资金管理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和资金管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必要手段。

•加强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处,重视对财政预算中建议安排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腐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处。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计划和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计划和方案

06
总结与展望
行动计划与方案成果总结
行动计划完成本完成,包括工程质 量监管体系完善、工程质量水平提升 、工程质量事故减少等方面。
方案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一系列具体方案,工程质量 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包括工程质量 问题投诉率下降、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率降低、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升等。
加强质量信息管理
建立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 程质量信息,为质量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严格质量责任追究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采取相 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05
质量改进与创新举措
质量改进措施制定与实施
制定质量改进计划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质量改进计划,明确改进目标 、措施和时间表。
加强质量技术交底
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质量技术交底,明确质量要求和 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有清晰的认识。
强化质量检查与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检查与验收,确保每个环节的施工质量符 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质量检查与监督机制
建立质量检查与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与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 查、抽查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绿色建造和可持续发展将成为重要方向
随着社会对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日益关注,未来将加强绿色建造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 研究和应用,推动建筑业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包括工程合格率、优良率、安全指标等。
3
制定质量计划和措施
针对工程特点和难点,制定详细的质量计划和措 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 。

建筑安装分公司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建筑安装分公司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河北建设集团建筑安装分公司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分公司建筑市场承接行为,全面提升分公司工程质量水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河北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团公司《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按照住建部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基层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摸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做好迎接住建部及各省市检查的有关工作,确保不出现因以下问题受到住建部及各省市的处罚:1、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2、项目经理执业不符合《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商务经理、劳务管理员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不到岗、履职不到位;4、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项目经理没有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项目经理如有更换的,未按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5、工程实体质量问题、安全生产强条落实问题;6、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行为等问题。

(二)各基层单位实时搜集项目部涉及的各区域范围内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的有关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工程管理处。

(三)严格执行国家及集团要求,通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公司内部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落实住建部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等规定要求,将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履职情况作为项目经理质量责任追究和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强化分公司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提升分公司及项目全员质量意识。

(四)按照集团《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分公司对项目工程质量的检查、考核,落实施工过程的质量奖励制度,对发生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业主质量投诉、政府市场监管质量处罚扣分的,严格按规定给予质量追究处罚,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管控。

(五)加强项目工程质量实测实量管理,规范实测实量方法,收集、统计、分析实测实量数据,为工程质量评价、预警、改进提供数据支持,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是建设安全、可靠、优质、高效工程的基本要求,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治理,我们制定了以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域的质量治理,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中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息平台,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共享和应用的效能。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工程监造和监理力量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设计文件符合要求,施工过程符合设计文件,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执行力。

(二)加强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企业自我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项目质量的自查、自纠、自改,确保施工过程和质量符合要求。

鼓励企业引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巡查和检验。

设立专门的质量巡查机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四)建立健全质量信息平台。

通过建立质量信息平台,实现工程质量信息的全流程共享,提高对工程项目的监管能力。

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分析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五)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力量建设。

增加工程质量监管人员数量,提高其监管能力和职业素养。

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责任心。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处理质量事故责任人。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质量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个人予以限制和处罚。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

成立工程质量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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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治理工程质量为突破口,深化工程建设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与现场长效管理体制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工程质量责任、市场主体信用等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网格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监管,加快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两年专项治理行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工程建设八大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持续改进,工程质量保证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基本形成并发挥作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工程质量低下的独立因素基本消除。

——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推进,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建筑业升级转型步伐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质量提升的基础日益牢固。

三、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八大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和我厅印发的《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提出我省贯彻意见。

建立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做好八大主体及责任人质量责任信息采集工作,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2、严格执行终身承诺和标牌制度。

严格执行质量承诺制度。

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经法定程序确定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质量责任承诺书,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其质量责任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工程竣工后质量责任承诺书由建设单位分别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各责任主体单位留存,并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我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现场公示牌制度。

工程竣工后,严格按要求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竣工验收,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

3、着力落实质量保证体系责任。

一是落实部发《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制定我省实施细则,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分别落实并计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按规定处理,违法违规的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量化考核和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强化建筑市场诚信建设和管理,做好质量行为和质量安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经理、总监进行定量评价,将违法十项规定的内容纳入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系统,直接与企业招投标衔接,促使各责任主体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落实质量责任。

三是严格执行现行计价依据,规范价款约定,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计取管理,落实建设工程工期管理制度,鼓励实施“优质优价”。

4、严格执法,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生质量问题,以及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追究责任,依法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研究制定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责任人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肃追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1、改进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重点采用突击、暗访等形式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将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质量纳入质量巡查暗访。

在质量巡查时,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着重采取飞行检查、“扫大街”等随机抽查方式,切实掌握工程质量实际情况。

二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与质量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全省监督信息系统,细化监督内容,逐步实现监督信息实时上传。

三是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综合工作质量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动态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实行检测机构标准化管理,2014年底前,实现见证、取样、检测等三个资质类别的标准化管理;2015年底前,实现全部检测资质类别的标准化管理。

2、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绿色施工。

出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规范》、《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人员配置标准》,明确建设、施工、监理、施工现场责任主体各岗位、各环节的质量行为规范,加强施工现场监管。

按照“顶层设计、分层实施”的原则,加快施工现场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6月底前,实现对全省施工现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在岗人员的实时监控;2016年5月底前,完成系统整体建设,开始试行。

在国有投资、政府投资和保障房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该系统。

鼓励和提倡开展绿色施工,建设示范工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加强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部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厅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及监督机构,对考核不合格的,由机构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整改。

二是继续抓好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

在全面完成各设区市监督机构标准化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2016年底前,全省所有监督机构都要完成标准化认证,提高工程监督水平。

三是大力加强县城质量监督机构建设。

各地要确保监督人员专业资格合格、专业配备合理,确保监督人员的稳定性和监督工作的连续性。

各设区市要尽快落实监督机构编制和经费,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内管理,确保人员力量满足本区域监督工作需求。

4、开展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各地要把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重要内容。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研究质量常见问题控制和防治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

加强省对设区市、设区市对县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推动持续改进,不断地提高用户满意度,构建全省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

各地要借鉴秦皇岛、邢台、唐山的先进经验,创建一批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示范工程和示范企业。

在申报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省结构优质工程、省安济杯及各地工程质量评优工作中,把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评定,未开展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企业和工程不予评定。

我厅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落后地区和企业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三)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打非治违”行动1、突出重点。

针对2014年在建及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把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群众举报或者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以下四方面行为:一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二是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三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企业或个人挂靠行为;四是建筑市场八大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不落实、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

2、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市场与现场闭合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建立“打非治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行为,按照是否取得规划许可分类处理,未取得规划许可的,依据分工,由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分别实施行政处罚;取得规划许可的,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市场稽查执法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行政处罚。

对工程承发包及合同管理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会同同级建筑市场稽查执法机构进行检查和调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行政处罚。

对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会同同级建筑市场稽查执法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行政处罚。

对违法行为涉及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和进冀企业备案的,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稽查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报告制度,形成分工明确、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积极探索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加大对问题多发地区、领域、环节和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不留管理死角。

4、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投标、重新核定资质、资格等行政管理措施。

对违规和违法行为要按照权限和程序,明确责任,依法从快处理。

对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查办案件合力。

定期在媒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对相关执法主体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有违法违纪及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1、全力打造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

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顶层设计,2014年11月底前,修订完成《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信息化建设方案》和《河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整合现有系统和信息资源,力争到2015年底前,构建起覆盖市场与现场各个管理环节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系统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维护,形成全省项目、企业、人员和信用“四位一体”的数据库和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平台。

2、建立健全科学的信用评价机制。

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评价内容和分值,合理加大质量安全评价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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