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无证行医行政执法风险与防范
浅析非法行医存在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非法行医存在的原因及对策近几年来无锡市持续保持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执法力度日益加强。
仅2009年就实施行政处罚217起(其中一般程序121起,当场处罚96起),罚款100万余元(到账近60万元);取缔非法行医窝点450家次,收缴药品400余箱,B超机、吸引器等大型医疗器械22件(台),价值约300万元。
然而,尽管打击非法行医取得一定成效,医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行医现象至今仍未绝迹,根本性的问题在特定区域内依然存在,非法行医屡禁不止,已成为社会一大顽疾,卫生监督机构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任重道远。
为此,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笔者就无锡市打击非法行医面临的问题提一些建议,供同道参考。
1我市非法行医现状非法行医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从2009年的217起案件中可以看出,我市非法行医主要种类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非医师行医案、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案、超范围行医案、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等。
2非法行医存在的原因2.1低收入群众给非法行医提供了生存市场非法行医的服务对象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和低收入群体,经济基础薄弱。
这些“黑”诊所大多设在外来人员聚集区,由于在极低收入群体聚集区医疗机构设置不足或空白,给“黑”诊所设立创造了条件;由于其距离近、应诊时间长、就诊方便,加上收费比较低,遇到老乡或老客户还可以赊账等一系列优惠条件,大多数群众除突发急病或重病外,一般喜欢选择到这些“黑”诊所就诊。
另外,出租屋管理制度不完善是造成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一个关键因素[1]。
许多地下“黑”门诊都是以出租屋为窝点,从事非法行医活动。
2.2非法行医有较大的利润可图非法行医者靠租赁闲置的房子开设“黑”诊所,其设施简陋、投入小、成本低。
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

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无证行医是指没有相关医疗资质证书、执业证书或者没有在合法医疗机构注册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无证行医的存在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损害了合法医疗机构的利益。
因此,为了加强对无证行医的查处工作,制定以下规范。
一、查处组织架构1.成立专门的查处组织,负责对无证行医的调查、追踪、定性及处理等工作。
2.查处组织应由有关医疗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执业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查处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查处组织应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查处工作范围1.查处组织应依法对全市范围内的无证行医进行调查,并将其列入查处的重点范围,重点监测一些非法从事高风险医疗活动的人员,如进行手术、注射等。
2.对于发现的无证行医人员,查处组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再次进行类似医疗活动。
三、查处工作流程1.收集情报。
通过多种渠道,如举报、监测等,收集有关无证行医的情报。
2.初步核实。
对收集到的情报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
3.立案调查。
如初步核实情况属实,查处组织应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应充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定性处理。
调查结束后,查处组织应将结果进行定性处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监督跟踪。
对已经处理的无证行医,查处组织应进行监督跟踪,确保其不再从事非法医疗活动。
四、处理措施1.对于无证行医中存在恶意诈骗、危害患者生命安全等严重行为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于一般的无证行医,查处组织可以采取警告、罚款、限期停业、吊销相关证书等处理措施。
3.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查处组织应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五、宣传教育工作1.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普及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对无证行医的辨识能力。
2.加强对相关执业医师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自律能力和责任感。
六、保护举报人权益1.对于提供可信情报的举报人,应给予适当奖励和保护,确保其利益和安全,同时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打击非法行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探讨.

由于监管不力,一些地区社会医疗机构遍地开花且鱼龙混杂,非法行医者乘虚而入。
这些非法行医者绝大多数不具备或没有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甚至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但他们却在城乡结合部租间民房,挂块白布,摆点药品,就对外“开诊大吉”。
这些“医师”以搞接生、人流、取环的居多,并大量使用假药、劣药,且有乱收费行为,常常造成医疗事故,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市民身体健康。
近年来,卫生行政部门虽然多次对非法行医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和打击,取缔了一大批非法行医的诊所和游医,但非法行医现象仍大量存在,非法行医需要长效管理。
笔者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和体会,谈谈行政执法中打击非法行医应注意的问题。
⑴1.无证行医和非法行医的概念无证行医是指医疗机构和卫技人员未经有关的卫生许可,没有取得必需的许可证照、证件就从事医疗活动。
就人员具体是指医师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外国医师来华行医无《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乡村医生无《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卫技人员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无《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就医疗机构是指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和家庭接生以及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技术鉴定证明的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因此,笔者认为无证行医属于非法行医的范畴,应该是非法行医的一部分。
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是取缔无证行医。
2.取缔无证行医最关键的是诊疗行为的取证。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八十八条的解释: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关于非法行医相关情况汇报

关于非法行医相关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非法行医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非法行医的相关情况,特向上级部门进行情况汇报如下:一、非法行医的现状。
近年来,非法行医事件屡有发生,涉及范围广泛,涉及人群众多。
一些无医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没有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健康风险。
这些非法医疗机构或者个人以低价诱惑患者,进行虚假宣传,进行非法医疗活动,严重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非法行医的危害。
非法行医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隐患,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人缺乏相关的医疗设施和医疗设备,医疗水平无法得到保障,给患者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2.医疗质量,非法行医的医疗质量无法得到保障,患者的病情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和管理,导致病情恶化,甚至出现不良后果。
3.社会治安,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人的存在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给正规医疗机构和医生造成了不正当竞争,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非法行医的情况,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监管,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加强宣传,加大对患者的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引导患者理性就医,提高对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人的警惕意识。
3.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市场监管体系。
四、结语。
非法行医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健康,亟需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非法医疗机构和个人的监管,维护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非法行医现象的预防对策思考

2013年1月(总第335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NO.1,2013(Cumulatively,NO.335)非法行医现象的预防对策思考麻慧斐(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江苏苏州215100)[摘要]近年来,我国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惩治越来越严厉,文章试通过对非法行医的概念、社会危害性及形成原因的研究,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防治非法行医的预防对策,以期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的良性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需求。
[关键词]非法行医;法律;预防;思考一直以来,各地政府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都非常重视,虽然不断对非法行医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和打击,取缔了大批非法行医的诊所,但非法行医的问题却没有被彻底消灭,特别是无证诊所屡查屡开难以彻底取缔。
无证诊所医疗条件差,给群众生命安全造成隐患。
打击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是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必然要求。
一、非法行医概述(一)概念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即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等。
在实践中,以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现象居多。
笔者在其承办的所有非法行医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均属于未取得医师资格而从事诊疗活动的情形。
(二)非法行医的危害性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影响依法治医政策的落实。
首先,无证行医人员没有医学专业知识,会造成误诊、漏诊,很有可能延误疾病的治疗,甚至危及病人生命。
笔者承办的一个非法行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对一名患心肌炎的幼儿患者,仅根据患者家属描述的病情,以普通的感冒、肠炎进行治疗,使患者错过了治疗的机会,最终因病情恶化而死亡。
非法行医卫生监督执法调查报告调研报告

非法行医卫生监督执法调查报告调研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们进行了一项非法行医卫生监督执法调查,现将调研报告提交如下:一、调研目的和背景:非法行医是指没有取得医疗从业资格或者没有取得相应医疗许可证的个体或机构进行的医疗活动。
非法行医存在着严重的健康风险和安全隐患,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我们进行了本次调研。
二、调研范围和方法:本次调研主要针对我市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调查。
通过文献资料的收集、案例分析、实地走访等方法,共计收集了相关信息和数据。
三、调研结果:1.非法行医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市各个区县,主要包括无资质人员开设的小诊所、民间偏方宣传治疗等。
其中,一些小诊所存在医疗设备不全、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严重危及患者的健康安全。
2.非法行医活动大多以经济利益为驱动,一些非法医疗机构或个体存在收取高额费用、虚假承诺治愈等行为,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3.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存在人力不足、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导致非法行医者逃避打击和查处。
四、调研建议: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行医的认识和警惕性,促进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机制。
3.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个体非法行医和非法医疗机构的惩处力度,并规范行业准入和监督管理制度。
4.加强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正规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增强患者的选择信心。
五、总结:非法行医行为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我们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共同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感谢您对非法行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根据调研结果提出的建议,做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确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
敬礼。
(签名)。
医疗行业廉政风险的排查与防护措施

医疗行业廉政风险的排查与防护措施
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廉政风险也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排查和防范廉政风险,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医疗行业的廉洁和透明。
以下是一些针对医疗行业廉政风险的排查与防护措施:
1.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廉政违纪行为。
2. 加强对医疗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监管,防止资源浪费和滥用,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3. 完善医疗行业的规章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廉政要求和行为规范,建立廉政教育和培训制度。
4. 加强医疗行业的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减少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
5. 加强医疗行业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廉政风险,防范廉政风险的发生。
6. 加强医疗行业的内部监督和自律机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体系,防止内部腐败和不当行为。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排查和防范医疗行业的
廉政风险,维护医疗行业的廉洁和公正,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

无证行医查处工作规范
首先,对于无证行医的查处工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把关医疗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确保医务人员的从业资格合法有效。
对于发现的无证行医行为,应当立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责令其停止医疗活动,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对于患者来讲,应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尽量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避免到一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找无证行医就诊。
同时,对于发现无证行医的线索,可以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为查处无证行医提供有力的协助。
此外,对于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更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严格审核医务人员的从业资格,杜绝无证行医的现象发生。
总的来说,对于无证行医的查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患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医疗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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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无证行医行政执法风险与防范
【摘要】现行卫生监督体制在无证行医行政执法时存在着诸多困境,直接导致卫生监督机构及卫生执法人员面临较大的风险和考验。
本文旨在通过对无证行医执法风险的特殊性、存在形式、存在根源等的分析,寻求防范与化解执法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无证行医;执法风险;防范措施
卫生监督执法,必须依法行政,按照程序执法,按照权限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在依法行使卫生监督管理权中也因责任的重大而执法风险相对加大。
特别是在查处无证行医过程中,由于无证行医的特殊性,卫生执法人员所面临的风险和考验更为严峻。
1 执法风险的概念
能否明晰卫生执法风险的准确内涵关系到整个卫生执法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
卫生执法风险,就是具备卫生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存在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所承担的影响和后果。
2 查处无证行医执法风险的特殊性
梳理近年来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在卫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即自身固有风险和外在风险。
2. 1 内在风险就卫生监督执法而言,内在风险是指政府监察部门、检察院等监督机构对卫生监督执法的依法监督,对卫生监督执法是一种有效的促进和监督,其目的在于确保卫生监督执法合理、合规、合法。
此风险引起的责任追究包括行政责任及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即指因此所受到的警告、记过、降级等行政处罚,法律责任则是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触犯刑法而受到的刑罚。
此类风险一般情况下是因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实施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卫生监督行政复议撤消、卫生监督行政诉讼败诉、卫生监督行政赔偿等引起,从日常表象上不易察觉,最容易忽视,而实际最终造成的后果将可能是极其严重的甚至要负担法律责任。
2. 1. 1 行政不作为的风险无证行医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卫生执法人员难以全面查清每一处无证行医行为,面临行政不作为的风险。
无证行医行为场所隐蔽、主要分布在城中村及工业区周边的民工集聚区,且开业时间不固定,为逃避查处,通常选择在节假日、周末、晚上等时间开业,行医地点和行医时间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当前卫生执法人员多采用集中摸底调查、群众举报两种方式作为发现无证行医行为的两大来源,同时,深圳市率先采取“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群众举报,但仍然难以确保全面了解到辖区每一处无证行医行为的状况,
一旦追究相关责任,则将面临行政不作为的风险。
2. 1. 2 渎职的风险无证行为查处过程中面临极大难题,直接导致卫生执法人员面临渎职的风险。
一是取证难。
(1)当事人拒不配合卫生执法人员的调查,拒绝透露任何身份信息等资料,当事人因主体不明不得不面临终止;(2)患者在无证诊所就医,往往没有病历,手续不全,收费无标准且没有票据,难以取得其行医证据无法依据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处理;(3)一旦案发,当事人往往立即外逃,无法继续取证,行政处罚因证据不足不得不面临终止。
二是处罚难。
即使卫生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内搜集到了充分的证据,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但也面临送达难、执行难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证行医执法案件对法律举证的有效性是当前执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一旦发生卫生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概率就会很高。
由于以上种种客观原因,执法人员面临被追究相关渎职等责任的风险。
三是根治难。
无证行医行为通常低成本、高收入,高额的利润诱惑使许多无证医疗经营者顶风作案,无证行医行为难以根治,易死灰复燃。
2. 2 外在风险暴力抗拒执法,即是指卫生监督执法相对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以暴力、威胁的方法与卫生监督执法机关进行对抗。
它来自于卫生监督执法相对人,方式是威胁或暴力。
这种风险危害最直接,直接危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有时可能间接地危及到卫生监督人员家属生命健康和安全,负面影响较大。
恶性的外部风险是对行政执法一种不正常、不合理的监督、制约、阻碍和抗拒,在某种情况下甚至反对卫生监督执法。
它的存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往往使行政执法不能依法进行或不能正常行政执法。
3 无证行医执法风险高的根源
3. 1 法制原因——无证行医立法严重滞后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滞后,无证行医卫生行政执法往往无法可依。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规定了可对无证行医行为采取“停止执业活动”的措施,根据卫生部相关批复,此条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等同于“取缔”。
但相关法律法规中缺乏对取缔的权限、程序、措施进行详细规定,缺乏详细、可操作性的规定,对取缔的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一些具体案件,难以准确把握,很难做到依法行政,从而导致执法风险的产生。
3. 2 社会原因——医疗体制改革矛盾的凸显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是当今中国普通老百姓抱怨最多的问题,是目前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
其实多年前政府就已经开始推动医疗体制的改革,但是改革的总体效果可以说不令人满意。
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医疗服务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导致社会矛盾凸显。
而无证行医行为之所以存在,一方面由于高额利润的诱惑,另一方面,也是看病难、看病贵的体现,现有医疗机构显然并不能满足医疗市场的需求,从而滋生出铤而走险违法开展无证行医的行为。
很显然,单纯依靠卫生行政部门的力量,无法彻底根除无证行为行医的产生,只有从源头上解决了医患关系矛盾,成功进行医疗体制改革,才能彻底杜绝无证行医行为。
但在当前环境下,无证行医行为对卫生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履行相关职责的
时候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3. 3 内部原因——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及监督机制的不足第一是执法能力不足导致的风险。
卫生执法者多数为医学专业毕业,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足[1],部分卫生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出现偏差,对当前卫生执法职能认识不足,造成执法随意性大,执法质量不高。
如制作执法文书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文书或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执法过程中超越执法权限,乱用自由裁量权,不注意收集证据或收集的证据证明力不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