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合同140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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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合同的履约期限

工程造价合同的履约期限

工程造价合同的履约期限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开始施工。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场,每延迟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三、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每延迟一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应协商确定新的竣工日期。

四、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甲方收到资料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剩余工程款项。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每延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五、如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且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之日止。

合同跨越期限的约定与合同终止时效解析

合同跨越期限的约定与合同终止时效解析

合同跨越期限的约定与合同终止时效解析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确立和规范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期限和终止时效,这对于合同的执行和双方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合同跨越期限的约定以及合同终止时效的解析。

一、合同跨越期限的约定合同跨越期限是指合同在一定时间内有效,而不是立即生效或立即终止。

在许多合同中,会约定合同的跨越期限,以确保双方在一定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合同跨越期限的约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明确约定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的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以确保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履行合同义务。

2.约定合同的固定期限。

双方可以约定合同的固定期限,例如一年、三年或五年等。

在此期限内,合同视为有效,并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约定合同的自动续签。

在一些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合同在到期日前自动续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延续。

这种约定通常需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对方,以避免合同自动续签而不符合当事人的意愿。

二、合同终止时效的解析合同终止时效是指合同在一定条件下终止的时间限制。

合同终止时效的解析对于合同的终止和各方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终止时效的解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约定的终止条件。

在合同中,双方可以明确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例如合同目标达成、期限届满、违约等。

一旦达到约定的终止条件,合同即终止。

2.法定的终止时效。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些合同具有法定的终止时效。

例如,租赁合同在租期届满后自动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终止后自动终止。

这些法定的终止时效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双方必须遵守。

3.协商解除合同。

在一些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即提前终止合同。

协商解除合同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时间和条件。

总结:合同跨越期限的约定和合同终止时效的解析是合同法中重要的内容。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跨越期限,并遵守合同的终止时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0个时间限制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0个时间限制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0个时间限制点1、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2、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5、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6、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

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

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7、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8、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9、发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

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11、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员工合同续签时限规定

员工合同续签时限规定

一、前言为规范企业员工合同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合同续签的定义合同续签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一致,在原合同基础上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延续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

三、合同续签时限规定1. 合同续签提前通知:(1)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决定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提出书面续签意向。

(2)员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续签意向。

2. 合同续签办理时限:(1)用人单位收到员工续签意向后,应当在10日内与员工协商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

(2)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应当在5日内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在合同续签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合同续签时限延长,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说明原因。

3. 合同续签程序:(1)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2)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将签订的劳动合同送交员工签字确认。

(3)员工签字确认后,用人单位应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违反合同续签时限规定的处理1.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续签意向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与员工协商确定续签劳动合同内容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五、附则1.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岗员工。

2. 本规定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规定,旨在明确员工合同续签的时限要求,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合同续签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合同续签时间的规定

工程合同续签时间的规定

工程合同续签时间的规定一、续签前提在进行工程合同续签之前,必须确保原合同条款已经履行完毕,或者双方已经就未完成的条款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续签合同应当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

二、续签通知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同即将到期,并表明是否有续签的意愿。

若甲方无续签意向,应同时说明理由。

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5天内回复是否同意续签或提出新的合作条件。

三、续签协商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20天开始续签协商。

协商内容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续签期限、价格调整等。

协商应以诚信、公平为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续签决定续签决定应在合同到期前10天作出。

若双方达成一致,应签订书面的续签合同;若未能达成一致,应按原合同规定处理后续事宜。

五、续签合同内容续签的工程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2. 续签的工程范围和内容;3. 续签期限及起止日期;4.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5. 工程质量标准和维护责任;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7. 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条款。

六、法律效力续签的工程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续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确认后方有效。

七、特殊情况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双方应及时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

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附则本续签时间规定范本仅供参考,具体续签事项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专业法律顾问参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结:。

日本抽签购房合同时间

日本抽签购房合同时间

在日本购房过程中,抽签购房合同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这一过程不仅关系到购房者的权益,也涉及到房屋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是关于日本抽签购房合同的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抽签购房合同的时间安排1. 支付订金:在签署购房合同前,购房者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订金,通常为总房款的10%左右。

订金支付后,购房者将获得参与抽签的资格。

2. 抽签时间:抽签时间通常由开发商或房地产中介公司提前通知,购房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抽签现场。

具体抽签时间可能根据项目进度、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3. 签署合同时间:抽签成功后,购房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或房地产中介公司签署购房合同。

合同签署时间通常为抽签后的1-2周。

4. 准备过户材料时间:合同签署后,购房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过户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

过户材料准备时间通常为合同签署后的1-2周。

5. 过户时间:过户时间由当地不动产登记所安排,购房者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时间通常为合同签署后的1-2个月。

6. 付款时间:购房者需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首付、尾款以及过户税费等费用。

付款时间通常为合同签署后的1-2个月。

二、注意事项1. 抽签资格:购房者需在支付订金后才能获得抽签资格。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订金,以免错过抽签机会。

2. 合同签署:购房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签署购房合同,以免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

3. 过户材料:购房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过户所需的材料,以免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

4. 付款时间:购房者需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各项费用,以免产生违约责任。

5. 代理过户:若购房者无法亲自前往日本办理过户手续,可委托代理人办理。

但需注意,委托代理过户前,需签署委托书并确保代理人的身份真实可靠。

6. 了解法律法规: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了解日本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总之,日本抽签购房合同的时间安排较为紧凑,购房者需提前做好准备。

劳动合同时间跨度计算

劳动合同时间跨度计算

劳动合同时间跨度的计算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力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时间跨度的计算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对劳动合同时间跨度的计算进行详细分析和探讨。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跨度计算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跨度计算,主要涉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试用期的时间以及劳动合同的期限。

1.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试用期的时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考察对方的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劳动合同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如一年、两年、三年等;(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旦条件成立,劳动合同即可终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时间跨度计算劳动合同的履行时间跨度计算,主要涉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以及加班时间。

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分公司与张广议劳动争议二审8751号张广议、振邦保安公司民事判决书

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分公司与张广议劳动争议二审8751号张广议、振邦保安公司民事判决书

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分公司与张广议劳动争议二审8751号张广议、振邦保安公司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8【案件字号】(2020)鲁01民终875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红岩【审理法官】孙红岩【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分公司;张广议【当事人】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分公司张广议【当事人-个人】张广议【当事人-公司】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宋立山东创鑫律师事务所;孙宗山东创鑫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宋立山东创鑫律师事务所孙宗山东创鑫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宋立孙宗【代理律所】山东创鑫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山东振邦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分公司【被告】张广议【本院观点】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权责关键词】合同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建立职工花名册备查"。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职工花名册应当包括用工开始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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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40个 时间点

150 6
条目
137 137
标题
137
内容
时间
136
1 2 3 4 5 6 7 8
合同协议

合同工期
工期日历天数 基准日 28天 14天 7天 3天 7天 7天 28天
1.1.4.6 日期和期限 1.6.1 1.6.4 1.7.2 2.2 2.4.1 2.5
7天 30天 24小时 24小时 28天 7天 28天 14天 14天 7天 14天 7天 14天 7天 14天 7天 7天 3天 14天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通知发包人 估价项目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通用条款
17.2 17.4 17.4 17.4 19.1 19.1 19.1 19.1 19.2 19.2 19.3 19.3 19.3 19.4 20.3.1 20.3.1 20.3.2 附件3工程保修书四 附件8履约担保 3 附件9预付款担保3 附件10支付担保 四
不可抗力的通知
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28天 84天 140天 28天 28天 28天 28天 28天 14天 28天 28天 28天 28天 28天 28天 14天 14天 7天 7天 7天 7天
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 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 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 治安保卫 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安全文明施工费 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 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交和修改 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 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交和修改 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 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交和修改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 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订
36
7.8.2
84天
37
7.8.4
24小时
38
7.8.6
56天
39
7.8.6
暂停施工持续56天 暂停施工持续 以上 承包人认为提前竣工指示无法执行 的,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书面异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 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供 工程设备 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 提前竣工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 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监理人材料 接收与拒收 和工程设备到货时间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 通知监理人检验 接收与拒收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向监理人报送样品 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批意见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 书面通知监理人 替代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 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 替代 示 变更估价程序 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变更估价程序 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 变更估价程序 审批完毕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 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 议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 估价项目 查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估价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估价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估价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估价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估价项目 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 批 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 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 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
113
16.1.3
114 115 116
16.1.4 16.2.4 16.2.5
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 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16.1.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 合同 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 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 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合同后的付款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 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 合同后的处理 定执行 采购合同权益转让 协助发包人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 相关的转让协议
7天 28天 3天 14天 7天 每天 42天 5天 7天 7天 7天 7天 7天 7天 7天 7天 48小时 24小时 48小时 14天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竣工验收程序 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 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 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支付违约金 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 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 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 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
试车程序 试车程序 试车程序 试车程序 竣工结算申请 竣工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审核 最终结清申请单
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 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 单 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 完成审批 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 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 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 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提出异议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
109
15.4.3
修复通知
书面确认
48小时
110 111 112
15.4.5 16.1.1 16.1.1
承包人出入权
通知发包人进场修复的时间
24小时 7天 28天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未下达开工通知的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 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10.7.1 10.7.2 10.7.2 10.7.2 10.7.2 10.9 11.1 11.1 12.2.1 12.2.1 12.2.1 12.2.2 12.3.3 12.3.3 12.3.4 12.3.4 13.1.2 13.1.2 13.1.2 13.2.2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 确认 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 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 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 报送发包人 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 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 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标的暂估价项目 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 计日工 审查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 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 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 的调整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担保 单价合同的计量 单价合同的计量 总价合同的计量 总价合同的计量 支付 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 催告通知 仍未支付的 提供预付款担保 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 核并报送发包人 完成审核 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 核并报送发包人 完成复核
28天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7.9.1 8.1 8.3.1 8.3.2 8.6.1 8.6.1 8.7.2 8.7.2 10.4.2 10.4.2 10.4.2 10.5 10.7.1 10.7.1 10.7.1 10.7.1 10.7.1 10.7.1 10.7.1
24小时 24小时 48小时 48小时 28天 14天 14天 28天 29天 14天 56天 7天 7天 14天 15天 7天 56天 7天 14天 14天 28天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 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 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 付 书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 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付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 完成支付 付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 付 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 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 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 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 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 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9
3.2.2
项目经理
48小时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3 3.2.4 3.2.4 3.2.5 3.3.1 3.3.2 3.3.4 3.5.2 4.2 4.2 4.3 4.3 5.3.2 5.3.2 5.3.2 6.1.3 6.1.4 6.1.6 7.1.2 7.1.2 7.1.2 7.2.2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文件 联络 发包人代表 提供施工现场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文件 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 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 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付担保 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 面报告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书面 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更换项目经理 通知后,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 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 的,承包人应更换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 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书面通知监 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 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 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 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 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 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 书面通知承包人 补发书面监理指示 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 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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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开工通知
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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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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