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面层铺设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整体 面层
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 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绝热层 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硬化耐磨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 爆)面层、自流平面层、涂料面层、塑胶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整体面层 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 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绝热层 面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 板块面层(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人造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 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金属板面层、地毯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板块面层 基层: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 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绝热层 面层:实木地板、实木集成地板、竹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 块材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 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基层铺设 4.1 一般规定 4.2 基土 4.3 灰土垫层 4.4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 4.5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 4.6 三合土垫层和四合土垫层 4.7 炉渣垫层 4.8 水泥混凝土垫层和陶粒混 凝土垫层 4.9 找平层 4.10 隔离层 4.11 填充层 4.12 绝热层 1 2 3 4
将原规范中主3.0.4、3.0.5合并为新规范中的 3.0.4。 3.0.4 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料石等 天然石材以及砖、预制板块、地毯、人造板材、 胶粘剂、涂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或 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放 射性、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材料进场时应具有 检测报告。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1、实施日期:2010-12-1即将实施,原标准2002版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施工质量的验收。
不适用于超净、屏蔽、绝缘、防止放射线以及防腐蚀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主要术语面层surfacecourse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结合层combinedcourse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基层basecourse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绝热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
填充层fillercourse建筑地面中具有隔声、找坡等作用和暗敷管线的构造层。
隔离层isolatingcourse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当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绝热层insulatingcourse用于地面阻挡热量传递的构造层。
找平层levelingcourse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垫层underlayer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基土foundationearthlayer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不发火性misfiring当所有材料与金属或石块等坚硬物体发生摩擦、冲击或冲擦等机械作用时,不产生火花(或火星),不会致使易燃物引起发火或爆炸的危险,称为具有不发火性。
地面辐射供暖系统floor radiant heating system在建筑地面中铺设的绝热层、隔离层、供热做法、填充层等的总称,以达到地面辐射供暖的效果。
4、地面:是建筑装饰分部工程的一个子分部。
但它又分三个分支(或叫子分部的子分部):他们分别是:整体地面、板块地面、木竹地面。
5、〖强条〗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产品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无国家现行标准的,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认可文件。
DGJ32TJ103-2010_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DGJ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Housing Engineering2010年5月14日发布2010年7月1日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前言为全面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提高全省住宅工程质量。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该规程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地方标准,编号为DGJ32/TJ103-2010。
规程以现行国家、省有关强制性、规程、规范、规定为依据,对住宅室内地面、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式、空间尺寸、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内采暖系统安装、电气工程、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公共部位等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方法、检查数量作了具体规定。
本规程的编制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经省内外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多次研讨和反复修改完成。
本规程共分十五章,分别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内地面;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6空间尺寸;7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8防水工程;9给排水工程;1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11电气工程;12智能建筑13通风与空调工程;14公共部位及其他;1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为了不断完善本规程,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执行情况和意见反馈至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邮编:2100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竹地板面层施工方案

竹地板面层一、材料要求1 龙骨及毛地板:龙骨采用红白松,毛地板采用细木工板(大芯板),规格尺寸应按设计要求,经干燥和防腐处理后方可使用。
不得有扭曲变形。
2 竹地板:加工的成品顶面刨光,侧面带企口的半成品地板,企口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板的厚度、长度尺寸一致。
制作前竹材需经烘干处理,要求竹地板含水率不超过12%,同一批材料竹种、花纹及颜色力求一致。
竹地板应严格选材、硫化、防腐、防蛀处理,并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竹地板》LY/T 1573的规定。
3 竹踢脚板:宽度、厚度应按图示尺寸加工,其含水率不得超过12%,背面应满涂防腐剂,花纹和颜色应力求与面层地板相同。
4 其他材料:木楔、防潮纸、氟化钠或其他防腐材料,50-l00mm钉子,镀锌木螺丝等。
所用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
二、主要机具小电锯、小电刨、平刨、压刨、台钻、手提钻、刨地板机、磨地板机、手锯、气泵、气枪、单线刨、斧子、锤子、改锥、方尺、钢尺、墨斗等。
三、作业条件1 加工定货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已进场,并经检验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2 楼地面基层施工已完,其表面平整度应满足《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的规定。
并经隐蔽验收。
3 竹地板工程应待其上下水试水及暖气试压合格后安排施工。
它不宜在潮湿的室内进行,防止因地面潮湿导致地板的变形。
4 门窗玻璃应提前装好。
5 地板条使用前应认真挑选,将有节疤、劈裂、腐朽、弯曲等板材及加工尺寸不合格的挑出。
6 竹地板应先试拼、找方。
挑好的竹地板应成捆绑好。
7 弹好+500mm水平线。
8 所用材料应单独存放于库房中。
库房不应设在建筑工程内,防止火灾发生。
四、操作工艺1 工艺流程:2 木搁栅和垫木的铺设:木搁栅和垫木的树种,应选用红白松加工制作。
搁栅的断面尺寸,不应小于45mm×25mm。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__DGJ32TJ103-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11638-2010 DGJ32/TJ103-201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Housing Engineering2010年5月14日发布2010年7月1日发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1 总则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室内地面 (4)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4.3 木、竹楼地面面层 (4)4.4 室内楼梯 (5)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6)5.1 室内墙面 (6)5.2室内顶棚抹灰 (7)6 空间尺寸 (8)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9)7.1 门窗工程 (9)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9)7.3 玻璃安装工程 (10)7.4 橱柜工程 (10)8 防水工程 (11)9 安装工程 (12)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2)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2)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3)10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3)11 电气工程 (14)12 智能建筑 (16)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17)14 其他 (18)15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8)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9)表A.0.1 室内地面、室内楼梯、室内墙面、室内顶棚抹灰、门窗验收记录表 (19)表A.0.2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防水工程验收记录表 (20)表A.0.3 给排水工程、室内采暖系统、电气工程、智能建筑、 (21)通风与空调工程验收记录表 (21)表A.0.4 其他部位验收记录表 (22)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23)附录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24)附录D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25)本规程用词说明 (26)条文说明 (28)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XXX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XXX J11638-2020 DGJ32/J103-202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Housing Engineering2020年5月14日公布2020年7月1日公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公布目录1 总那么 (2)2 术语 (2)3 差不多规定 (3)4 室内地面 (4)4.1一般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4)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4)4.3 木、竹楼地面面层 (4)4.4 室内楼梯 (5)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6)5.1 室内墙面 (6)5.2室内顶棚抹灰 (7)6 空间尺寸 (8)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9)7.1 门窗工程 (9)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9)7.3 玻璃安装工程 (10)7.4 橱柜工程 (10)8 防水工程 (11)9 安装工程 (12)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2)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2)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3)10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4)11 电气工程 (15)12 智能建筑 (17)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18)14 其他 (18)15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19)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0)表A.0.1 室内地面、室内楼梯、室内墙面、室内顶棚抹灰、门窗验收记录表 (20)表A.0.2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防水工程验收记录表 (21)表A.0.3 给排水工程、室内采暖系统、电气工程、智能建筑、 (22)通风与空调工程验收记录表 (22)表A.0.4 其他部位验收记录表 (23)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24)附录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25)附录D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26)本规程用词说明 (27)条文说明 (28)1 总那么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治理,保证住宅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爱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查,驱动主机,导轨,门系统,轿厢,对重(平衡重),安所有件,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赔偿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自动扶梯、自感人行道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查,整机安装验收
电气动力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低压气动力设备检测、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插座、开关、风扇安装
电气照明安装
桩基
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
地下防水
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涂料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利税合式衬砌,地下持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遂道、坑道排水;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
裱糊、软包
细部
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
4
建筑屋面
卷材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涂膜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刚性防水屋面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屋面,细部构造
表B.0.1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1
地基与基础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无支护土方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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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面层: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 面表面层。分“整体面层、板块面层、木竹面层” 三类。 12、基层:面层下面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 层、绝热层、找平层、垫层、基土等6种构造层。 13、隔离层: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 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 14、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在建筑地面中铺设的绝热 层、隔离层、供热做法、填充层等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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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七、关于术语 1、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 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2、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 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特指)进行抽样 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 3、检验批:依据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原则,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 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检查验收)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 检验(检查验收)体。它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 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4、验收批:在建筑工程中,批量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现 场批量加工的连接件(如钢筋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用于检验砌 筑砂浆强度的砂浆试块、检验结构混凝土强度的混凝土试块等,按有关 要求进行抽样,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检查验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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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八、关于建筑地面工程层次构造
1、底层地面(自上而下):2、楼面(自上而下):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合格要求:a具有完整的操作 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质控资料反映) ;b主控项目质 量和一般项目质量抽样检验合格(验收记录反映) 5、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施 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志、材料出厂质量 证明文件、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试验记录 及检测报告—等 6、完整的质量检查记录包括:隐蔽验收记录、施 工检查记录、交接检查记录、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记 录—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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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面层铺设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7.1.2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
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3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件。
7.1.4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7.1.5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8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竹面层铺设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7.1.2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
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3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件。
7.1.4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7.1.5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8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竹面层铺设
7.1 一般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实木地板面层、实木集成地板面层、竹地板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面层、软木类地板面层、地面辐射供暖的木板面层等(包括免刨、免漆类)面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
7.1.2 木、竹地板面层下的木搁栅、垫木、垫层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树种、选材标准和铺设时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处理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的有关规定。
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对其断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检,抽检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1.3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属零部件应采用不锈蚀或经过防锈处理的金属件。
7.1.4 与厕浴间、厨房等潮湿场所相邻的木、竹面层的连接处应做防水(防潮)处理。
7.1.5 木、竹面层铺设在水泥类基层上,其基层表面应坚硬、平整、洁净、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应大于8%。
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层搁栅下架空结构层(或构造层)的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应现行标准的规定。
7.1.7 木、竹面层的通风构造层包括室内通风沟、地面通风孔、室外通风窗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7.1.8 木、竹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