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志愿活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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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内容

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内容

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内容图书馆志愿者分会是我校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简称“图学委”)的重要部门,同时也是广东财经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召集和管理图书馆志愿者、图书馆推广专员,参与图书馆内部的日常值班,协助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学习环境,传达图书馆及图学委的相关活动信息,是维持图书馆正常运行的重要帮手。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志愿者是能够自觉自愿参与图书馆公益服务工作,不计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围绕图书馆工作项目为读者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各界人士。

2.办公室负责组织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使用和服务等日常管理服务。

3.开展志愿者服务的团体、班级或个人须由负责人作为代表,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与馆领导协商具体志愿者服务事宜,填写《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登记表》。

4.志愿者享有的权利:(1)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培训和其他相关活动;(2)在提供服务期间可获得图书馆的相应帮助和服务;(3)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5.志愿者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及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及时认真地完成图书馆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3)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4)不得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6.志愿者服务的内容:(1)参与阅览室、书库的日常辅助管理,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书刊整理、新书注册、分类排序、上架、理架等工作;(2)协助读者借阅、查找书刊,解答咨询;(3)协助、参与图书馆读者调查,各种读者服务活动的资料整理等工作;(4)图书馆需要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7.志愿者的管理:(1)对志愿服务期间表现良好的志愿者,图书馆可提供志愿者服务鉴定或社会实践证明材料;(2)对志愿服务期间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及本管理办法的志愿者,图书馆将取消该志愿者的服务资格;(3)根据志愿者工作表现评选优秀志愿者,颁发图书馆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一、概述图书馆志愿者是指自愿参加图书馆服务工作的个人或团体,为图书馆提供助力,促进读者服务与图书馆建设的发展。

志愿者工作的建立和落实有助于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社区与图书馆的连接,拓展社会参与与服务领域。

二、加入要求1. 年满18周岁的公民,热爱图书馆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服务精神;2. 具备一定的图书馆知识和服务技能,如图书分类、借阅流程等;3. 通过图书馆的面试及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加入志愿者团队;4. 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遵循志愿者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工作内容1. 图书馆排班服务:志愿者需按照图书馆排班安排,参与图书馆的日常运营工作。

包括参与图书借还、馆内秩序维护、读者咨询等工作;2. 社区宣传推广:志愿者积极参与图书馆的宣传推广活动,如文化节、读书分享会等,帮助提升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3. 读者服务支持:志愿者在图书馆开展的课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中提供辅助服务,如会场布置、签到、资料准备等;4. 其他工作指派:根据图书馆的需要,志愿者可能被指派进行其他与图书馆相关的工作,如书籍整理、阅读推荐等。

四、权利与义务1. 权利:- 参与图书馆志愿者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获得图书馆提供的志愿者服务证书及其他荣誉称号;- 免费使用图书馆内部资源和设施,如书籍借阅、电脑使用等;- 参与图书馆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如志愿者感恩午餐、年度志愿者大会等。

2. 义务:- 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 认真履行志愿者工作岗位职责,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 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评估和改进活动,反馈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 在志愿者工作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为社会服务和图书馆形象树立良好的榜样。

五、管理与评价1. 管理:图书馆将设立专门的志愿者管理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评价工作。

志愿者管理机构将会定期组织例会、培训和座谈会,加强与志愿者的沟通与协调。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范本(2篇)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范本(2篇)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目标及背景1.1 目标:建立规范、高效的志愿者工作机制,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满足读者需求。

1.2 背景:图书馆志愿者是参与服务社区的重要力量,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图书馆服务水平和形象。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2.1 工作内容2.1.1 参与图书馆日常工作,包括书籍整理分类、借阅服务、资料归档等。

2.1.2 协助读者查询资料、解答问题,提供专业和高效的咨询服务。

2.1.3 参与图书展览、文化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2 工作要求2.2.1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图书馆工作人员协调合作。

2.2.2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能够文明礼貌地与读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2.2.3 具备较高的阅读能力和图书知识储备,能够为读者提供准确的资讯和推荐。

三、工作时间与安排3.1 工作时间3.1.1 志愿者的工作时间由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3.1.2 工作时间为每天4小时,每周至少工作2天。

3.2 工作安排3.2.1 图书馆将根据需要进行志愿者工作时间表的制定,并提前通知。

3.2.2 志愿者需要提前告知自身的不便之处,图书馆将尽可能满足合理要求。

四、培训与指导4.1 培训内容4.1.1 志愿者须参加由图书馆组织的培训课程,熟悉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4.1.2 培训内容包括读者服务技巧、图书馆系统使用和图书知识普及等。

4.2 培训方式4.2.1 培训方式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集中培训,志愿者需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4.2.2 图书馆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和指导。

五、权利与义务5.1 志愿者权利5.1.1 志愿者享有参与图书馆相关活动的权利。

5.1.2 图书馆将根据工作表现和经验积累,给予相应的荣誉和证书认可。

5.2 志愿者义务5.2.1 志愿者应严格按照图书馆的工作制度和要求开展工作,维护图书馆秩序。

5.2.2 志愿者需保守读者隐私和图书馆内部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
(试行/2014年4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规范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志愿者相关行为,保障图书馆工作合理有序,确保图书馆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得到成长,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管理对象为参与北京志愿服务图书馆项目的志愿者。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五条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及北京市志愿服务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3、自觉维护北京志愿服务图书馆和志愿者的形象。

4、在志愿者职责范围内,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自觉抵制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第三章服务时间
第六条志愿者需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活、学习、就业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时间参与志愿服务,一般服务时间为周一至。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

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
1. 定义: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是指图书馆为提供更好的服务而设立的一套规范志愿者行为和管理的制度。

2. 志愿者招募:图书馆可以通过招募广告、社交媒体、学校宣传等方式公开招募志愿者。

招募条件可以包括年龄、教育背景和特定技能等要求。

3. 志愿者培训:图书馆应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包括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图书馆服务流程、图书馆分类系统和常见问题解答等知识培训。

4. 工作时间:志愿者工作时间根据图书馆需求和志愿者能力进行安排。

图书馆可以设置固定的工作时间或根据志愿者的自由时间进行安排。

5. 任务分配:图书馆应根据志愿者的兴趣和能力合理分配任务,包括书籍整理、借阅服务、咨询解答、推广活动等。

6. 志愿者管理:图书馆应设立专门的志愿者管理人员或小组,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记录、任务分配、志愿者关怀和奖励等。

7. 志愿者权益:志愿者享有公平对待的权益,图书馆应确保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

8. 志愿者奖励:图书馆可以根据志愿者的表现和贡献给予嘉奖和奖励,包括感谢信、证书、推荐信等。

9. 志愿者退出:志愿者可以自愿退出,图书馆应对志愿者的决定予以尊重并进行交接工作。

10. 志愿者评估:图书馆应定期对志愿者进行评估,包括对工作表现和对制度建议的反馈,用于改进和完善志愿者工作制度。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实际的图书馆志愿者工作制度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4篇)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4篇)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促进志愿者与图书馆工作的有机结合,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制度适用于图书馆内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旨在规范志愿者的日常工作行为,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并促使志愿者与图书馆工作有序、协调地开展。

第三条志愿者参与图书馆服务是自愿、无偿的公益行为,图书馆依法予以批准和监督,并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和服务支持。

第四条图书馆应制定志愿者管理计划,明确志愿者的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志愿者的工作与图书馆的整体工作目标相契合。

第五条图书馆应加强对志愿者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志愿者的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

第六条图书馆应建立完善的志愿者制度,明确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志愿者的招募和登记第七条图书馆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志愿者的招募,可以通过线上招募平台、校园宣传、社区广告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被招募的志愿者需要填写志愿者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服务意向等内容,经过图书馆审核合格后,方可成为图书馆的志愿者。

第九条图书馆在招募志愿者时,应向志愿者提供详细的招募信息,包括志愿者的工作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工作要求等。

第十条志愿者在填写志愿者登记表时,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三章志愿者的培训与评估第十一条图书馆应为志愿者制定培训计划,包括专业知识、服务技能、沟通能力等培训内容,促使志愿者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图书馆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对志愿者进行培训,也可以组织内部培训班或培训研讨会,确保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得到规范和有效开展。

第十三条志愿者完成培训后,图书馆应对其进行评估,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和志愿者服务能力评估,在评估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到相关的志愿者工作中。

第十四条志愿者定期参加图书馆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志愿服务培训,不少于每年一次,以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

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工作,保障图书馆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图书馆志愿者,是指在图书馆自愿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公众提供图书借阅、咨询、推广等服务的自然人。

第三条图书馆志愿者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旨在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

第四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志愿者条件与招募第五条图书馆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二)热爱图书馆事业,具备一定的图书情报知识和技能;(三)身体健康,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身体条件;(四)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五)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条图书馆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志愿者招募计划,明确招募条件、程序和时间。

第七条图书馆应通过公告、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开招募志愿者。

第八条志愿者申请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应向图书馆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图书馆对志愿者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进行面试或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与指导第十条图书馆应组织志愿者参加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图书馆业务知识、志愿服务技能、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等。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定期对在岗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确保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图书馆应建立健全志愿者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与管理第十四条图书馆志愿者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服务内容,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第十五条图书馆志愿者应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图书馆管理,维护图书馆的形象和声誉。

图书馆志愿者规章制度

图书馆志愿者规章制度

图书馆志愿者规章制度一、志愿者介绍1.1 志愿者是指自愿参与图书馆服务工作的个人,不限于学校内外人员。

1.2 志愿者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一定的学术与文化素养,对图书馆服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兴趣。

二、志愿者申请和录用2.1 申请入库的志愿者需填写《图书馆志愿者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照片等相关材料。

2.2 志愿者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

如有虚假陈述,一经发现,将取消志愿者资格。

2.3 图书馆会根据实际需求和个人条件进行筛选,经过面试、体检等环节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确定招录名单。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与岗位3.1 图书资料整理与分类:为图书馆参观读者提供有序的图书资料,进行图书整理、分类和上架工作。

3.2 服务咨询与引导:为读者提供咨询、引导和推荐图书。

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

3.3 维护秩序与环境:维护图书馆的秩序与环境,协助监督读者行为,确保图书馆内的安静与整洁。

3.4 办公支持与辅助: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办公支持与辅助工作,如档案整理、数据录入等。

四、志愿者服务时间4.1 志愿者需按照预定时间参与服务,不得迟到早退。

4.2 志愿者服务时间一般为每周至少4小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3 如有因故不能按时参与服务的情况,需提前通知图书馆,由图书馆进行调整安排。

五、志愿者权益与义务5.1 图书馆将对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培训与指导,提供相关资料和资源支持。

5.2 图书馆将为志愿者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具设备。

5.3 志愿者需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服从图书馆的安排和指导,保守图书馆的秘密。

5.4 志愿者应履行与读者的友好交往,维护图书馆与读者的和谐关系。

六、志愿者退出与考核6.1 志愿者退出应提前通知图书馆,进行交接工作。

6.2 如出现违反志愿者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图书馆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停止使用资格等处理措施。

6.3 图书馆将定期对志愿者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奖励或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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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加强校园志愿文化建设,更好的推动湘潭大学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高效、有序进行,使其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青年志愿者服务部与各院关系
第二条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由湘潭大学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部(以下简称青志部)发起、联合各院青志队进行组织、湘潭大学图书馆及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作为指导机构、面向全体在校学生的一项长期性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青志部与各院青志队为通力合作关系。

第三章成员职责
第三条各院青志队成员长期深入所在学院班级,积极宣传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情况,使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活动中来;
第四条青志部在活动开始前,负责联系图书馆各厅老师,了解各厅工作量,以便结合各院实际,合理分配各厅志愿者人数;
第五条青志部负责联系图书馆老师,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在活动正式开始前,召开启动仪式;
第四章具体执行
第六条每厅各设一工时记录本、留言本,由各院青志队成员管理。

该资料将作为成果展示的资料来源和总结表彰依据;
第七条各学院所负责厅每学期更换一次,原则上流通厅与阅览厅互换,青志部派出的负责人亦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学期末各院将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并交予青志部处,青志部负责通过ppt、电子杂志、电子屏等方式向全校学生展示活动成果,使同学们更加爱书护书,珍惜和了解图书馆资源;
第五章负责人制度
第九条青志部从部门中为每院各选送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发挥联系图书馆及青志队的纽带作用,有义务积极与图书馆老师及所负责院参加图书馆活动的志愿者沟通,以达到双方交流思想的互动格局;
第十条该负责人在活动开始前与所负责院青志队联系,了解活动具体时间及参与人数,提前向负责厅的老师汇报;
第六章活动纪律
第十一条志愿活动时间内,应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以保持图书馆的安静氛围;
第十二条活动期间应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不得嬉戏、聊天,影响读者;
第十三条提前到达活动场所,避免迟到,对缺勤及迟到者做好记录,中途有事离开,需向活动负责人请假;
第十四条活动期间,若发现成员做出有损志愿者形象的行为,将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减少所在院表彰名额;
第十五条按时完成任务,保质保量,提倡互帮互助;
第七章优秀团体及优秀志愿者评选方法
第十六条于4.23日(世界读书日)召开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表现积极、优秀的团队及个人予以奖励,以激励先进,引领志愿风尚;
第十七条评选要求及方法:
(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活动的所有参与者都将作为评选对象,不限学生会成员;
(二)优秀团体由图书馆老师推荐产生,优秀个人由各院上报名单,同时结合图书馆老师意见产生,届时,对优秀团体及个人颁发由湘潭大学图书馆、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湘潭大学学生会共同认可的荣誉证书;
(三)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的优秀团体及优秀志愿者名单将在湘大各电子屏上展示;
第八章青志队会议
第十八条青志队会议为湘大各志愿团体的交流平台,会上着重讨论本年度志愿活动的相关事宜;
第十九条会议参与者为青志部部长、各副部长,每院各派出一名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条青志队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二十一条参与者有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纪律,准时到达会议场所,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青志部保留其修改权;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青志部;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在试行过程中真诚欢迎广大师生监督批评,并提出宝贵意见;
湘潭大学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部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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