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交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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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8.06.07•【字号】•【施行日期】1988.06.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988年6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和发挥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特别是深化、拓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与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论证、预测、调控等社会功能,开展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和鉴定评估工作,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振兴龙江,推进改革,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写成的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研究、科学普及和语言翻译等方面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专著、论文、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工具书,面向实际获得的应用研究成果、调查报告和咨询方案等,均属评选奖励的范围。

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明显效益要求得到确立的,属鉴定评估的范围。

第三条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的评选奖励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

评奖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分级评选的办法进行。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的鉴定评估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随报随评的办法进行。

第四条评选奖励和鉴定评估工作,由省委、省政府批准组成的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直接领导,委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的经费,由黑龙江省财政厅核拨。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的基本标准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学术上,有科学创建,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特别是在实践中有明显的社会效果,对于振兴龙江、深化改革、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有突出的效益。

关于举办第二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工作方案

关于举办第二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工作方案

关于举办第二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学术理论研究和社会科学人才在我省社会事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理论与应用研究,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学术层次,切实提升研究质量,推动学科、学术建设深入发展,搭建并逐步完善社会科学领域多学科、高层次、权威性、品牌化的学术交流平台,学术年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在充分借鉴省内外学术年会的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基础上,决定举办第二届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以下简称学术年会)。

一、宗旨与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紧密联系龙江实际,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应用研究,以年会为载体,进一步整合学术资源,构筑和完善多学科、高层次、权威性、品牌化的学术文化交流平台,促进我省社科界的广泛交流和合作,展示最新科研成果,培育和推出高水平人才,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年会主题组委会在广泛征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专家、学者和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后,将第二届学术年会的主题确定为“繁荣学术•服务龙江”,旨在提高龙江学术活动的创新性,繁荣龙江社会科学事业,为服务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三、主要内容本届学术年会拟在8月—11月集中开展活动,包括主会场、分会场、学术专场、社科评奖、社会科学普及月、社团学术活动月以及市地活动等多种形式。

(一)主会场学术年会主会场活动主要包括:开幕式、学术名家报告会、龙江讲坛、年会征文和闭幕式等。

1.开幕式:由致开幕词、宣读贺词、领导讲话,公布学术年会安排,启动社团活动月等组成。

开幕式定于8月23日9:00-9:45举行,会期半天,开幕式出席人数在200人左右。

2.学术名家报告会:拟请2位著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分别发言,时间各为60分钟,主讲人由黑龙江省社科联和北京市社科联联合邀请。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背景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是为加快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提高黑龙江省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实力而制定的一项科研项目。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1.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交流和合作;2.增加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3.提高黑龙江省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实力。

在实现这些目标的基础上,本项目将注重一下几方面:1.加强学者、机构、项目之间的联动合作;2.加强人才、资源的整合和运用;3.加快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项目内容本项目的研究内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文化研究社会文化研究将以社会文化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趋势为核心,重点研究黑龙江省的历史文化及其影响,深入探讨现代社会文化的发展与变革,分析未来社会文化的趋势和发展方向。

二、政治社会学研究政治社会学研究将以政治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为基础,探索黑龙江省的政治制度和政治现象,在此基础上,分析社会的政治运动、政治文化和政治变迁的规律,为解决当前社会政治问题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三、经济管理研究经济管理研究将以经济管理学的基本概念、方法和原理为核心,深入分析黑龙江省的宏观经济状况和微观经济环境,研究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经济调整与发展、行业创新和发展等关键领域,获取经济管理学的最新理论和研究成果以促进经济发展。

四、法律研究法律研究将以法律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为基础,研究现行法律的内容和适用,对法律高效施行的机制进行探索,深入研究法律制度和公共法律服务,提出法律与社会治理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的实施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立项启动:明确研究方向,规划项目框架和研究内容;2.资源整合:通过内部调动和外部招募优秀学者和专家资源,建立研究团队,搭建研究平台;3.研究实施:按照研究计划,进行研究、讨论、交流和撰写相关的学术论文;4.进度与成果:根据时间节点和成果标准,对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5.项目: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创新成果和学术价值进行,撰写成果报告和研究成果。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1. 引言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测评结果是对中国高等教育领域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次全面评估。

该测评旨在发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作用,推动研究领域的创新与发展。

本文将以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为主题,从多个角度探讨这一重要主题的深度和广度。

2.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的背景和意义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是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能力和发展水平的全面检验和评估。

它对于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深入和广度扩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通过对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情况,为改进研究条件、提高研究质量提供指导和建议。

3.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的主要内容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研究基地的学科建设情况测评结果中首先要评估的是研究基地的学科建设情况。

它包括学科的覆盖范围、学科团队的数量和质量、学科的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在这方面,需要考虑到学科的专业性和创新性,以及研究基地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影响力。

3.2 研究基地的学术声誉和国际合作情况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术声誉和国际合作情况是评估一个研究基地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它反映了研究基地的学术影响力和国际视野。

在这方面,需要考察研究基地研究成果的影响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频率和深度等。

3.3 研究基地的资源支持和团队建设情况研究基地的资源支持和团队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基地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在这方面,需要评估研究基地的资金投入、设备和实验室建设等资源条件,以及团队的人员结构、学术能力和研究团队合作能力。

4.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的启示和建议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测评结果的分析可以为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改进和发展提供重要的启示和建议。

东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东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人 力资源 管 理 系

旅游管理 系
— —

俄 语 系和 中文教 研 室

日语教研窒

个教学单位
学 院还 设有 黑 龙 江 省 哲 学社 会科学研 究基 地

农 业 与农 村 经 济研 究基 地
9
东北农业

大 学人 文 社 会科 学 与 高等 农 业教 育发展研 究 中心 等 研 究机 构
学院现有教职 工 12



其 中博士 生导蛹1人
硕士 生导 师2
1


教授

副教授3 9 人


教 师中有2
4
人是 博士和在 读博士 生

8 3
人是硕士和 正在攻读硕士

学位

教师队伍学历 结构
职 称结构

学 缘结构 及 年龄结构 合 理

学 院现 有 马克思 主 义理论

思想政治教
育和 英 语 语 言文学3 个硕 士 学位授权点

成绩斐


无论是在学科建设
教学改革

科学研究
还 是 在 师资队伍 建设 和人才 培养 等 方面 都 有 了 很大的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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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 士 生 导 师2 1人

学 院 现 有 专 职 教 师11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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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教 授 13 人

副教授2 6 人

讲 0i~6 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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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本科生发表中国社会科学

我院本科生发表中国社会科学

我院本科生发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我院本科生发表的中国社会科学文章数量突破百篇近年来,我院本科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日益丰硕,发表的文章数量不断突破,展现出了我校学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突出实力和创新能力。

在学生的学术研究中,我院本科生主要围绕中国社会科学领域展开研究,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等多个方面。

他们深入挖掘中国社会现实问题,提出独特见解,为中国社会发展提供了许多有益建议。

近五年来,我院本科生发表中国社会科学文章的数量逐年增长。

从最初的几篇到现在的数百篇,学生们的研究成果得到了学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他们的文章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为我校的学术声誉增光添彩。

我院本科生发表中国社会科学文章数量的增长,得益于学校对学术研究的重视,也得益于学生们的努力。

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环境和支持,同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培养他们的创新和研究能力。

学生们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钻研,不断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从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学术研究是一项需要耐心和毅力的工作,需要学生不断摸索和实践。

我院本科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不仅展示了他们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更为我校的学术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相信在学校的引导和支持下,我院本科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会有更大突破和发展,为中国社会科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示例:我院本科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发展逐渐显现出强劲的势头。

近年来,我院本科生不断参与各类学术研究和成果发布,并在这一过程中取得了显著进展。

他们的研究涉及到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为中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我院本科生在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发表数量和质量稳步增长。

通过学院的指导和培养,他们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活动,投身到社会科学领域的深度探讨中。

他们撰写的论文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11.26•【文号】教社政函[2004]50号•【施行日期】2004.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的通知(教社政函[2004]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其他有关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学校:按照我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教社政10号)要求,经有关高校推荐申报、我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和实地考察,现批准第五批27个科研机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名单见附件)。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对于推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科研体制改革具有深远意义。

入选机构及其所在学校,应认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和《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建设标准加强建设,使重点研究基地的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信息资料、咨询服务等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尽快提高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的能力。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第五批入选机构名单马克思主义研究1.中国人民大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哲学2.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3.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4.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5.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历史学6.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7.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经济学8.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9.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10.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11.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法学12.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13.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1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新闻传播学15.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教育学16.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管理学17.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18.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综合19.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20.华东师范大学现代城市研究中心21.苏州大学中国农村城镇化研究中心22.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23.中山大学中国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研究中心24.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5.西南师范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26.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7.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2009年10月)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规范和完善管理服务体制,充分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重要导向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术研究水平,打造学科产业集群和学术团队,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创造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一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为主攻方向,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第三章评审原则第二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原则。

鼓励新兴学科、边缘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相互交融与渗透,着力推出一批代表黑龙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

2、坚持正确导向,高度重视评审质量的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立项课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和学术水准;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择优立项,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3、坚持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申报项目实行匿名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机制,通讯初评入围的,提交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轮换制和遴选回避制;对评审原则、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纪律做出明确规定。

4、坚持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并重的原则.重点支持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在国内外具有领先地位、具有填补学术空白性质的学术研究;支持基础学科和优长特色学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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