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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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口使用安全协议书范本

道口使用安全协议书范本

道口使用安全协议书范本甲方:(道口管理单位名称)乙方:(使用道口单位或个人名称)鉴于乙方因业务需要,需使用甲方管理的道口设施,为确保道口使用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道口使用范围1. 乙方使用道口的具体位置及范围。

2. 乙方使用道口的时间安排。

二、甲方责任1. 甲方负责道口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道口设施安全、可靠。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道口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三、乙方责任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道口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 乙方应确保使用道口的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乙方应负责使用期间道口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安全检查与维护1. 甲方应定期对道口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乙方在使用道口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道口处于安全状态。

五、事故处理1.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共同调查事故原因,明确责任。

2. 根据事故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注:本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开设平交道口的安全协议书

开设平交道口的安全协议书

关于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G312线K3020+576M处开设平交道口的安全协议书玉门公路管理段:(以下简称甲方)玉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于2011年7月30日向我段书面申请,在G312线K3020+576m处开设平交道口一处宽度为30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及《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经甲方申请上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批准,同意乙方申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保障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由专人负责指挥交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公路行车方向前方50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牌)和导向标志,夜间施工的警示标志必须齐全、规范和明显。

若出现阻碍交通或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需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为使新建道口淤积在路面上的水能够顺利排泄到公路边沟内,乙方须设置边沟涵。

新建的道口路面不得高于公路路面,搭接顺适,并对道口进行铺筑。

三、乙方在开设路口时,施工要求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若乙方未按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允许在公路路基下方埋设与公路无关的其他设施,如因质量问题致使我单位所管养公路的路基沉陷、边坡塌陷造成的破损,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缴纳路基的修复费用。

五、工程完工后,如若遇公路拓宽、改建时,开设的平交道口要拆除的,由甲方无条件予以拆除或通知乙方拆除。

六、乙方所开设的路口,发生故障需再次维修时,乙方须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方可施工,凡涉及对公路及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要另行向甲方缴纳路产赔(补)偿费。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酒泉公路总段路政支队和甘肃省路政总队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乙方单位(公章)法人代表:。

增设平交道口协议书

增设平交道口协议书

占(利)用公路路产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加强公路和增设平交道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线K + M处增设平交道口处,根据增设平交道口有关技术要求,乙方在增设平交道口时交叉角度应大于45度,平段纵坡不得大于3%,交叉道口应有良好的视距,道口出口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二、乙方增设的平交道口,必须符合公路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平交道口支线50米范围内的道路硬化,乙方增设支线与线搭接处必须低于路肩5厘米,道口与公路搭接处必须设置排水设施便于排水。

三、乙方应经常保障道口处公路200米范围内通畅、清洁、无损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路干线污染、损坏、不整洁甲方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如以后该线须加宽改造时,搭接道口需拆除,乙方应无条件拆除,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议,甲方收取乙方在线K+ M 处平交道口一次性接入费大写:元整。

每年交维护费,大写:元整,交费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使用该道口或在使用道口时间内如需改变代表人和企业名称,乙方须重新申请,另作审批,办理使用手续。

六、交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前到甲方办公室办理,超出时间未到甲方办公室办理交费手续,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加收乙方所交平交道口费用每天5%的滞纳金,如乙方当年发生大的灾害,有特别的困难,乙方需如实上报甲方,甲方根据调查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减、免当年应交费。

七、如有新的法律、法规颁布,甲乙双方按新的规定办理。

八、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委托人:乙方委托人:年月日年月日。

公路交接协议书(标准版)

公路交接协议书(标准版)

公路交接协议书(标准版)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共同签订,旨在就公路交接事宜达成一致: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一、背景1.1 甲方是拥有并管理位于[公路名称]的[公路编号]的权益的法律主体。

1.2 乙方是对该公路有兴趣并且具备经营能力的人士或机构。

二、交接事宜2.1 甲方同意将该公路的运营权和管理权交接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交接。

2.2 交接日期为[交接日期],交接地点为[交接地点]。

2.3 乙方在交接日期前需向甲方提供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路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相关合同和许可证等。

2.4 甲方在交接日期前将向乙方提供公路的详细情况和相关文件。

三、权益保障3.1 甲方保证其拥有该公路的合法权益,并同意将其合法权益转让给乙方。

3.2 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经营公路的能力,并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进行公路的运营和管理。

3.3 甲方同意在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确保交接顺利进行。

四、保密条款4.1 双方同意在交接过程中保守相关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2 本协议书及其相关内容为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内容公开或透露给他人。

五、其他条款5.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年。

5.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对于本协议书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甲方:乙方: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开设平交道口的安全协议书

开设平交道口的安全协议书

关于增设平交道口的协议书甲方:新野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于年月日向我局书面申请,在线处,路侧,增设平交道口一处(小桥涵一座),宽度为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申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同意乙方申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保障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由专人负责指挥交通,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导向标志,夜间施工的警示标志必须齐全、规范和明显。

若因施工原因引起阻碍交通或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道口建成后,如因该道口使用管理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为使新建道口淤积在路面上的水能够顺利排泄到公路边沟内,乙方须设置边沟涵。

乙方不得将施工材料和施工产生的废料堆放在公路路面、公路路肩、公路边沟和公路用地范围内,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公路扬尘。

新建的道口路面不得高于公路路面,搭接顺适,并对道口进行铺筑。

三、乙方在开设路口时,施工要求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若乙方未按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施工造成的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由乙方修复。

四、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允许在公路路基下方埋设与公路无关的其他设施,如因质量问题致使我单位所管养公路的路基沉陷、边坡塌陷造成的破损,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缴纳路基的修复费用。

五、工程完工后,如若遇公路拓宽、改建时,开设的平交道口要拆除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在接到通知30天内无条件改移,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所开设的路口,发生故障需再次维修时,乙方须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方可施工,凡涉及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要另行向甲方缴纳路产赔(补)偿费。

七、协议期满乙方愿意续签协议的,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签。

协议期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依法督促乙方恢复公路原貌,费用由乙方负责。

市政公路开口协议书

市政公路开口协议书

市政公路开口协议书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乙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鉴于乙方因_____(具体原因)需要在甲方所管辖的市政公路_____(具体路段)开设出入口,为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和正常使用,保障公共利益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开口位置及规格1、乙方开口位置位于市政公路_____桩号_____处。

2、开口宽度为_____米,长度为_____米,具体尺寸以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开口的设计与施工1、乙方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开口的设计,并提交设计方案给甲方审核。

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交通安全的要求。

2、开口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三、施工期限1、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完成开口的施工。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施工期限,应提前向甲方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

2、若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施工期限内完成施工,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工程费用1、乙方承担开口工程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监理费等。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缴纳工程保证金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交通安全与管理1、施工期间,乙方应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疏导设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过往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

因施工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开口建成后,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

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协议书

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协议书

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因建设需要拟在XXX(地段)增设一个XX宽的平面交叉道口,为维护公路的路权,又保证乙方的工程施工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XXX(地段)增设一个(多少米)宽的平面交叉道口,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设计、建设道口,并将影响视线的土坡、树木等障碍物清理干净。

施工期间,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文明施工,注意保护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如因施工原因引发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经双方勘察核实,乙方在XXX(地段)增设一个共(多少米)宽平面交叉道口,乙方不得损坏、不得影响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功能。

因施工造成的公路附属设施的损坏,乙方必须无条件修复,并不得低于原标准;不能修复的,按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调整海南省公路占用损坏路产路权赔偿标准的通知》(琼价价管[2012]73号)文件的标准予以赔偿。

道口开设完毕,乙方必须完善安全标志及其他安全设施,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使用该道口期间,应须加强维护和管理该道
路并且保持排水沟畅通,今后如因该道口使用管理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今后如因公路改建、扩建需要道口改移,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改移,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履行职责。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平交路口协议书

平交路口协议书

平交路口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和乙方就平交路口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目的1.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平交路口建设、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协议范围2.1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共同参与的平交路口项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有权对平交路口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3.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对平交路口进行管理和使用。

4.2 乙方应保证平交路口的建设质量,确保其安全、合规。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5.1 双方应根据实际建设、管理成本,协商确定平交路口的费用。

5.2 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中明确。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8.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如遇不可抗力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其他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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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为加强公路平交道口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及秦皇岛市交通局批复要求,秦皇岛*******交通局公路管理站(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管养的_____线_______-_________处___侧开设平交道口和甲方管养的公路_____线相接,道口宽度为____米。

二、乙方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甲方核准的道口位置、宽度进行施工。

平交道口必须低于公路路面。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设置公路排水设施,保证公路排水畅通。

道口必须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设置示警桩及其他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必须齐全醒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平交道口使用权。

三、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公路排水、安全等设施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若乙方未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或道口宽度超过甲方所核准的宽度的,或未按甲方要求设置公路排水、安全等设施的,或未在甲方核准位置施工的,视为违章开设平交道口,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按照法律、法
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五、乙方施工期间,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料、排放污水,或进行其他污染、损坏、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六、乙方工程竣工后,应在竣工之日起两日内报甲方进行验收。

甲方验收合格的,才准许使用。

七、乙方开设和使用公路平交道口应按照《河北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向甲方支付费用,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乙方对该平交道口的使用权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因非甲方原因停止使用平交道口的,已支付的费用不退还,使用权不终止。

八、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应保持公路平交道口的整洁、畅通。

乙方保证边沟不塞不堵,平交道口无堆积物,无杂乱招牌。

九、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因公路扩建、改建影响公路平交道口使用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甲方可通过续延使用权期限的方式进行补偿。

十、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内,不得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确需转让的,应提前至少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

自甲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平交道口使用权中止。

第三方应与甲方另行签定协议。

乙方已支
付的费用,折抵第三方应支付的费用。

乙方转让平交道口使用权未通知甲方的,或第三方未与甲方签定协议而使用平交道口的,自平交道口使用权转让之日起,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平交路段进行拆除。

乙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乙方在公路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届满时,如需继续使用的,乙方应提前至少十五天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同意后,本协议可续延,乙方应支付使用平交道口的费用。

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平交道口使用权期限届满时封闭该道口。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不在同一日签字、盖章的,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生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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