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定稿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一、招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执照和资质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和相称的施工经验;
3、投标人必须为独立企业,其主营业务必须与招标内容相关;
4、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招标文件和保证金等相关材料。
二、标书费用
1、本次招标标书费为1000元人民币,需要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缴纳。
2、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其投标书。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4)施工计划书和方案;
(5)施工合同样本;
(6)工程质量保证书。
2、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或未中标后的一段时间内返还给投标人。
五、评标标准
1、本次招标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评标标准围绕施工计划和方案、施工技术、质量保证以及工程预算等内容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有机会中标。
六、中标通知
1、中标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并缴纳合同定金。
2、中标人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
七、投诉与申诉
1、任何人均可以向招标方投诉,招标方将进一步调查并解决。
2、对于招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申诉部门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并出具处理结果。
以上为本次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的相关内容,希望参与投标的企业能够认真阅读,并提交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定稿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 ********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6]第****号招标人:__***************************(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编制人:审核人:2016 年 11 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宣贯

十四、开标 1、22.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 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 参加开标。 2、22.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 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规定的方式(根 据本项目所用的电子交易平台的规定填写)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 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 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 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 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 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7项。
第2章
投标须知
一、1.2增加填报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如 有)、标段编号(如有)的要求。 二、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主要填写项目所在地监管部 门对电子招投标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对电子招投标的要求。 三、10疑问(2015版为投标预备会)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须知 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 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四、11分包(第4章第10.7.1项、第8章“拟分包企业情况”) 增加“选择分包企业时,优先选择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经验 的分包企业”。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解读
第1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一、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 规定的特征描述) ;(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 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 描述) ;(建市【2007】171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 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 目)。(闽建筑【2017】39号)
2024全新三通一平施工协议(特殊条款版)

2024全新三通一平施工协议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日益增长,三通一平施工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三通一平施工行为,保障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三通一平施工的政策和标准。
本协议是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针对2024年三通一平施工项目制定的全新施工协议。
二、定义与术语2.1三通一平:指城市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管线及设施与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的连接,以及与之相关的土建、装修、绿化等工程。
2.2施工方:指承担三通一平施工任务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
2.3建设方:指负责三通一平项目建设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
2.4监理方:指对三通一平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
2.5质量标准:指国家和地方关于三通一平施工的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三、施工方的权利与义务3.1施工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质量标准完成三通一平施工任务。
3.2施工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三通一平施工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3.3施工方应合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3.4施工方应配合建设方和监理方进行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施工相关资料。
3.5施工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建设方提供施工场地、设施和材料等。
3.6施工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向建设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验收申请。
3.7施工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责任。
四、建设方的权利与义务4.1建设方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设施和材料等。
4.2建设方有权对施工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4.3建设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施工款项。
4.4建设方应配合施工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5建设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和验收申请。
4.6建设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施工延期、质量问题等责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闽建筑[2015]37号【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5.12.31【实施日期】2016.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闽建筑[2015]37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秩序,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现就调整实施部分施工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通知如下:一、在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停止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闽建筑〔2007〕35号和闽建筑〔2009〕16号)。
二、调整省住建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规定的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新增工程预算造价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及以上且不足1亿元的信用系数档位。
调整后的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详见附表。
三、废止省住建厅《关于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管理人员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11〕39号)。
招标项目有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当将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所有类似工程业绩(包括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以及招标要求的主要参数指标)一并向社会公示。
类似工程业绩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有关部门除依法从严处理外,还应向社会通报并抄报省住建厅予以全省通报。
对三年内被通报两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拒绝其投标。
四、停止执行原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闽建筑〔2004〕80号)第四条第二款,即“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的,允许有相应施工资质的设计中标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三通一平工程建设项目专用协议2024版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三通一平工程建设项目专用协议2024版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背景与工程概述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规模1.4 工程内容2. 合同主体2.1 发包方2.2 承包方2.3 监理方3. 工程进度与工期3.1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3.2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3.3 工程进度计划3.4 工期延误4. 工程质量与标准4.1 工程质量要求4.2 工程标准4.3 质量控制4.4 质量争议的处理5. 工程造价与支付5.1 工程总价5.2 工程款支付5.3 工程变更价款5.4 工程结算6. 承包方的义务与责任6.1 工程建设的义务6.2 工程安全6.3 环保要求6.4 文物保护7. 发包方的义务与责任7.1 提供施工条件7.2 办理相关手续7.3 工程款的支付7.4 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8. 监理方的职责8.1 监理的范围8.2 监理的权利8.3 监理的义务9. 违约责任9.1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9.2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9.3 监理方的违约责任10. 争议解决10.1 争议的解决方式10.2 仲裁10.3 诉讼11.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1.1 合同变更的条件11.2 合同解除的条件12. 合同的终止与验收12.1 合同终止的条件12.2 工程验收13.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3.1 合同的生效条件13.2 合同的终止条件14. 其他约定14.1 保密条款14.2 不可抗力14.3 法律适用14.4 合同的份数与保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背景与工程概述1.1 工程名称:三通一平工程建设项目1.2 工程地点:____省____市____县(市、区)____街道1.3 工程规模:根据双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规模为____。
1.4 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道路建设、供水供电设施建设、排水设施建设等。
第二条合同主体第三条工程进度与工期3.1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2020年版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投资项目统一代码: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招标文件编制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一、《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
二、《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及计价”、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原则上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四、《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我省相关规定、行业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如果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五、《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可以补充、细化和修改的内容: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
2、“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的通知(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建立统一的施工招标投标交易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投标参与各方应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据规范》等有关规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以下简称“省行政监督平台”,网址:)、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公共服务平台”,网址:)、招标文件规定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相关招标投标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后方可使用,且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机关”)的监管需要。
第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已建立工程报建系统且招标人已按要求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省行政监督平台推送相关数据,招标人无需另行填报。
第五条委托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
- 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成立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其他成员组成,并应当为本单位人员且符合下列要求:(一)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招标投标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且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时间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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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5年版)招标项目名称: ********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6]第****号招标人:__***************************(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编制人:审核人:2016 年 11 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作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
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
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
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
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
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
7.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目录第 1 章招标公告 (3)招标公告 (4)第 2 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9)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10)投标须知前附表 (11)第2节投标须知 (19)“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 (19)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20)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0)第1节合同协议书 (31)“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 (34)“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 (34)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 (35)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36)第4节合同附件 (36)“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 (59)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60)第1节工程量清单 (61)第2节招标控制价 (61)第6章招标图纸 (64)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 (65)第2节招标图纸 (66)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67)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 (76)第1节资格审查文件 (77)第2节商务文件 (91)第 1 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2016]第036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小区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 *****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2.2.工程建设规模:********(含暂列金额****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小区场地平整、临时用水、用电架设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含暂列金额****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7.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的;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16年11月25日17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同)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5 日 14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图书馆一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每张《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及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网址)。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答疑”上发布。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 ******电话: 1805***669 ,联系人:陈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电话:0593-2***8,传真:0593-25****8;联系人:小曾。
交易中心名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联系电话:0593-2***66监督部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 0593-65****92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户名称:****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帐号:9060****************3606第 2 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
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评标委员会1.1.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