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转发 脊灰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脊灰疫苗转换证实技术方案

核查评估内容
2、了解bOPV引入及IPV使用情况。
查看冷链系统中bOPV和IPV发放储存和使用情况。将相 关信息填入现场核查评估表(附表3) 3、评估tOPV销毁工作进展。 查看疾控机构tOPV销毁汇总表,结合当地工作进展查看 tOPV回收放置点和销毁现场,将相关信息填入现场核查 评估表(附表3)
2. 同时,在接种单位发现tOPV,另抽取该县区 5%的接种单位进行核查,若发现tOPV,需彻查该 县区所有接种单位。
扩大核查评估和彻查工作情况应填入扩大核查评 估点和彻查工作记录表(附表5)。
附表5 本省开展的扩大核查评估点和彻查工作记录表
序 查出tOPV的机构名
号
称
1
2
3
4
5
6
机构地点
扩大评估的机构数 扩大评估是否发 彻查工作的机
全国停止接种tOPV,tOPV从冷链撤出、妥善封存并回收
5月1日~10日 开展各级自查、国家级和省级核查评估的现场工作
5月5日前
县级上报tOPV回收自查汇总表(附表2)
5月7日前 5月10日前 5月13日前
市级上报tOPV回收自查汇总表(附表2) 省 级 上 报 省 级 tOPV 回 收 核 查 评 估 汇 总 表 和 扩 大 核 查 评 估 点 记 录 表 (附表4和附表5) 国家级提供全国脊灰转换认证材料,提交国家认证委员会审议
机构 机构数量 的机构数量 的机构数量
bOPV的 机构数量
冷链中存有IPV 的机构数量
数量
已销毁或待销毁 的tOPV
数 %1 数 %2 数 %2 数 %2 数
销毁方 %2 tOPV数
法3
省级 疾控机构
国家级抽查 省级自查
市级 疾控机构
新冠肺炎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新冠肺炎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一、启动条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一旦市(州)辖区内出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响应,组建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统筹做好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区域封控、患者救治、消毒消杀、信息发布等工作。
二、指挥架构和工作职责(一)设立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
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长,疫情发生地市级党委政府、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市级党委、政府其他班子成员、省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省疾控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发生疫情所在县(市、区、特区)党政主要领导任指挥部成员。
省有关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派出指导组进行指导。
主要职责:一是确定响应级别。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二是划定风险区域。
划定风险区域及风险等级,第一时间实施相应的疫情防控策略。
三是确定管控范围。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研判结果,按照“先控后调、先隔后查、先大后小”的策略,第一时间将社区(村、居)精准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实施分类管理措施,禁止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自由流动。
属地相关部门要做好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四是确定区域核酸检测范围。
研判确定核酸检测区域,及时启动区域核酸检测应急方案。
五是及时转运感染者。
第一时间将阳性检测人员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集中救治。
六是环境消毒和监测。
第一时间组织对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生活、工作和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经评估确认无疫情传播风险的区域,以清洁为主,避免过度消毒。
(二)设立“一办九组”工作机构。
指挥部下设“一办九组”,即综合办公室、流行病学调查组、核酸检测组、转运隔离组、医疗救治组、物资保障组、消杀及环境整治组、宣传舆情组、维稳管控组、督办督查和追究问责组等,可根据疫情现场处置实际情况调整增加。
2024年脊髓灰质炎补种计划和实施方案

2024年脊髓灰质炎补种计划和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脊髓灰质炎是一种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严重威胁儿童健康。
虽然脊髓灰质炎病毒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较好的控制,但仍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存在不足的免疫接种覆盖率,因此仍有脊髓灰质炎的发生。
为了加强对脊髓灰质炎的控制,保障儿童的健康,制定脊髓灰质炎补种计划和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二、目标和规划1.目标:在2024年内,全面提升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接种覆盖率,特别是在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从而降低脊髓灰质炎的发病率,保障儿童健康。
2.规划:根据现有的疫苗接种覆盖率及人口分布情况,制定具体的补种计划和方案。
重点加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移民人口的疫苗接种工作。
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疫苗接种技能和水平,确保疫苗接种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实施步骤1.制定补种计划: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脊髓灰质炎的补种计划,明确对象、时机、地点等具体内容,确保全面落实。
2.组织宣传:通过政府宣传机构、媒体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脊髓灰质炎病情的认识,增加对疫苗接种的认可和信任度,为补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资源投入:加强对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储备和供给,确保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适时调整和优化疫苗接种点,方便群众接种。
4.加强监督:建立定期检查和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做好疫苗接种的工作,确保全面覆盖和及时补种。
5.数据统计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疫苗接种数据统计和评估机制,准确掌握各地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保障措施1.资金保障:加大对脊髓灰质炎补种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资源供给充足。
2.人才储备:培养更多专业的疫苗接种技术人员,提高疫苗接种技术和管理水平。
3.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的疫苗流通、储存和使用制度,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
五、风险应对1.风险评估:定期对脊髓灰质炎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AFP监测与处置

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
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
AFP病例的诊断要点: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 力下降、Paralysis的简称。
AFP病例不是一个单一的疾病种类,而 是身体任何部位出现的急性起病、肌张力 减弱、肌肉萎缩的一组征候群。
主动监测
病例调查 AFP病例随访 实验室监测 AFP病例监测评价指标
AFP病例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发现AFP病例后 ,城市在12小时、农村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 方式报告到当地县级疾控机构。
–县级疾控机构应建立AFP病例专报记录本,登 记接到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报告内 容、记录人等内容。
• 是维持身体各种姿势以及正常活动的基础。
• 检查者对被检查者关节活动度检查时感觉到的阻
力大小。
肌张力检查
–肌张力增高:说明检查时感觉肢体活动阻力大
。 –肌张力减低:说明检查时感觉关节活动阻力小 或无阻力,即关节活动范围大。特征为肌肉松 软滞空反应消失或减弱,关节范围扩大。
腱反射检查
–腱反射属脊髓反射,常用的有膝腱反射、跟腱 反射、肱二、三头肌腱反射。
临床表现
• 潜伏期一般为5~14天(3 ~ 35天)。临床表现
轻重悬殊,有无症状型、顿挫型、无瘫痪型,瘫
痪型4型。
• 无症状型最多见,占90%以上;顿挫型占4% ~
8%;瘫痪型仅占0.1%。
实验室检查
最有诊断意义是粪便病毒分离 脑脊液(瘫痪前期及瘫痪的早期) 淋巴细胞增高,蛋白正常 抗脊灰病毒抗体 脑脊液或血液中检测抗脊灰病毒IgM抗体 恢复期患儿脑脊液或血液中抗体滴度较急性期 4倍以上增高 肌电图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卫办疾控发〔2011〕60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苗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维持我国无脊灰状态,我部制定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人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曾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
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消灭脊灰工作,通过各级政府及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不懈努力,于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目标,并维持无脊灰状态至今。
由于世界各国消灭脊灰工作进展不同,目前在我国周边仍有一些国家存在脊灰野病毒流行,我国依然存在脊灰野病毒输入的风险。
此外,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及其产生的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事件,也给我国维持无脊灰土作带来挑战。
1.1编制目的为快速应对、有效控制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传播等事件(以下简称脊灰相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脊灰相关事件造成的危害,维持无脊灰状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分级响应、有序应对;公开透明、维护稳定。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脊灰相关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将脊灰相关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事件:出现广泛流行的脊灰野病毒疫情。
Ⅱ级事件:出现单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或局限传播;或出观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关联到两个及以上省份。
疾控中心各种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所辖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应急指挥部1. 指挥长:疾控中心主任2. 副指挥长:疾控中心副主任3.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下设应急工作小组1. 疾病控制组2. 应急救援组3. 信息宣传组4. 后勤保障组5. 调查评估组各小组职责如下:1. 疾病控制组: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病例诊断、隔离治疗、疫苗接种等工作。
2. 应急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物资保障、人员疏散、隔离设施建设等工作。
3. 信息宣传组:负责应急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分发等工作。
5. 调查评估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四、应急处置流程(一)预警1. 健全疫情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疫情信息。
2. 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
3.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机制。
(二)响应1. 疾病控制组:迅速开展疫情调查、病例诊断、隔离治疗等工作。
2. 应急救援组:根据需要,组织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3. 信息宣传组: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 后勤保障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 调查评估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三)结束1.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连续14天无新增病例。
2. 应急指挥部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3. 各小组做好善后工作,总结经验教训。
13-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永康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1.前言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双球菌(奈瑟氏菌Nm)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较强,常在冬春季节发病和流行,以儿童多见。
流脑在我国一直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建国后曾发生3次全国性大流行。
自1985年开展大规模A群流脑疫苗接种后,发病率持续下降,未再出现全国性大流行。
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员的频繁流动,流脑流行的威胁仍然存在,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流脑疫情,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最快时间到达疫情现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2.分级标准根据流脑流行严重程度及疫情变化情况,以发病范围、数量、病死率等为依据将疫情分为四级,即: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2.1一般疫情(IV级)我市辖区1周内,出现1起暴发疫情(暴发疫情指: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庄、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以下流脑病例。
2.2较大疫情(III级)我市辖区3天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庄、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或1周内发生2起及以上暴发疫情。
2.3重大疫情(II级)我市1周内发生3起及以上暴发疫情,并波及周边2个及以上县(市、区)。
2.4特别重大疫情(I级)流脑发病水平超过我市前10年同期平均水平2倍以上,或者由省级以上判定为I级的流脑疫情。
3.应急措施按照《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分级进行应急处置。
3.1报告3.1.1接报:实行“首接负责制”,接报时详细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卡》。
3.1.2报告:按照《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部报告”和“对外报告”的要求进行疫情报告。
3.1.3网络报告⑴医疗机构收治的确诊病例、临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由医疗机构负责网络直报;⑵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确诊病例、临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由市疾控中心负责网络直报;⑶经现场流行病学初步调查确认为暴发疫情后,由我市疾控中心负责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网络报告。
中疾控疫发[2012]208号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中疾控疫发[2012]208号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4e09970403d8ce2f00662382.png)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为落实卫生部《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11]60号)的要求,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处置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相关事件,维持我国无脊灰状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的及时发现脊灰野病毒、疫苗衍生脊灰病毒(VDPV)、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并规范相关事件调查处置方法,快速阻断病毒的传播。
二、适用范围本技术方案适用于脊灰野病毒、VDPV、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相关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定义脊灰野病毒、VDPV、免疫缺陷者疫苗衍生脊灰病毒(iVDPV)、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及相关病例,以及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cVDPVs)、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循环的定义参照相关诊断标准。
四、监测与报告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对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进行常规监测,并开展密切接触者、健康人群和环境脊灰病毒监测。
1. 脊灰野病毒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环境或健康人群、AFP病例标本中发现脊灰野病毒,应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部,并通报相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脊灰野病毒病例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部。
2. VDPV和cVDPV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VDPV病例或携带者后,应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部,并通报相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cVDPVs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部。
3. 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及其循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脊灰疫苗高变异株病毒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录入AFP病例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并通报相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24小时内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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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鲁疾控免发〔2012〕14号
关于转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
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大企业疾控中心:
为指导全国有效处置脊髓灰质炎(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确保我国无脊灰状态,近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发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中疾控疫发〔2012〕208号)(见附件1),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巩固无脊灰成果
我国于2000年实现无脊灰目标,但保持无脊灰状态面临诸多挑战。
特别是2011年,我国新疆发生了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给我国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带来严峻考验。
我省2007年以来先后3次发现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VDPV),对我省保持无脊灰工作敲
响了警钟。
各级疾控机构要充分认识消灭脊灰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加强领导,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依法落实防控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保障条件,及时研究解决维持无脊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的有效落实,继续巩固我省业已取得的无脊灰成果。
二、查漏补缺,固本筑堤,全面落实维持无脊灰工作的各项策略与措施
免疫、监测和管理是实现及保持无脊灰工作的三大成功策略。
各级要切实做好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常规免疫工作,及时查找免疫薄弱环节,适时实施应急免疫或强化免疫,筑牢人群免疫屏障。
应进一步提高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监测质量,确保各项指标保持在较高水平。
今年1-6月,尽管全省各项监测指标总体达到卫生部80%的工作要求,但不同地区差别显著,尤其是菏泽等市AFP报告发病率远未达到1/10万的指标要求(见附件2)。
各地要切实加强AFP监测工作,加强AFP病例筛查和高危AFP病例、临床符合病例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高危AFP和聚集性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要求做好接触者标本采集和现场调查;要加强辖区内医院主动监测工作,避免迟报,杜绝漏报。
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可能缩短病例报告与调查、标本采集运送时间,进一步提高监测的灵敏性、及时性和特异性。
三、加强培训,扎实督导,不断提高各级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医院儿科、传染病科、内科等相关科室医生及防保人员的培训工作,进
一步明确AFP病例监测要求,提高病例报告和监测意识;要切实落实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近期,各级要积极开展对《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发生相应事件后应该采取的行动和工作要求,提高各级应急处置能力,有效落实相关技术措施。
同时各级要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问题积累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发生。
附件: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
2.山东省2012年1-6月AFP监测指标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转发应急处置方案通知
抄送: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印发
打字:孟春玲校对:许青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