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狂犬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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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处置方案

狂犬病处置方案

狂犬病处置方案概述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一旦患上这种疾病,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性。

因此,对于可能接触到狂犬病病毒的人,必须采取正确的处置方式,以确保其安全。

本文将介绍一套较为全面的狂犬病处置方案,希望能够在减少疫情蔓延的同时,也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信息。

狂犬病的传播途径狂犬病病毒主要通过动物的唾液传播给人类。

这种病毒可以通过被感染动物的咬、抓伤等方式传播给人类,也有可能通过被感染病毒的液体(如唾液、泪液等)沾染到伤口、黏膜等部位而传染给人类。

除此之外,通过采食被病毒污染的肉类或者接触被污染的动物,也都是可能受到狂犬病感染的途径。

狂犬病病征狂犬病的潜伏期一般为1-3个月,但也可能高达1年。

如果一个人感染了狂犬病病毒,那么他/她很可能会出现以下一些症状:1.伤口或者接触处有灼热感、刺痛感等疼痛症状;2.头痛、呕吐、发热等症状;3.嘴唇、舌头肌肉的麻木、痉挛等症状;4.出现兴奋、惊恐、暴力等精神异常症状。

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很可能表示已经感染了狂犬病病毒。

这时候,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

狂犬病的处置方法初次接触狂犬病病毒的情况如果一个人受到了狂犬病病毒的初次接触,他/她应该立即进行以下操作:1.用肥皂水洗干净伤口或者接触部位,并用酒精或者碘酒进行消毒;2.待伤口或者接触部位干燥后,盖上干净的敷料;3.立即到当地的医院或者疾控中心进行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一般会采用抗狂犬病疫苗和抗血清进行治疗。

注:抗狂犬病疫苗应该在初次接触狂犬病病毒后24小时内进行注射。

受到狂犬病感染的情况如果一个人已经出现了狂犬病的症状,那么他/她的情况就非常危险了。

此时,应该立即采取以下操作:1.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当地的动物防疫部门;2.躲避任何可能的动物咬伤等行为,以免进一步感染;3.立即前往当地的医院或者疾控中心进行治疗。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一定要及时进行治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总结狂犬病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疾病,一旦感染,后果十分严重。

狂犬病的应急预案

狂犬病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一旦发生狂犬病疫情,迅速查清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疫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狂犬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地区狂犬病疫情。

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加强合作,信息共享;(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1. 成立狂犬病疫情控制领导小组(1)组长:卫生健康局局长;(2)副组长:疾控中心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3)成员: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民政、宣传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狂犬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 成立狂犬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1)组长:疾控中心主任;(2)副组长:兽医、动物防疫、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专业人员;(3)成员: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民政、宣传等部门工作人员。

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疫情调查、监测、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1. 建立疫情监测网络,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疫情。

2. 发现疑似病例或疫情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3.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疫情信息准确、及时、全面。

四、疫情处置1. 确诊病例(1)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应立即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2)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隔离治疗。

2. 疫情调查(1)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例进行详细调查,确定传播途径、暴露史等。

(2)动物疫情调查:对病犬、病猫等动物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来源。

3. 防控措施(1)对病犬、病猫等动物进行捕杀和无害化处理。

(2)对暴露者进行疫苗接种和被动免疫。

狂犬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狂犬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狂犬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1.总则1.1背景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发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

近年以来,我国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趋势,病死率高居各类法定报告传染病首位。

目前我县狂犬病疫情、疫点、疫区有所扩大,疫情形势十分严峻,特制定本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1.2目的为确保本县一旦发生狂犬病暴发疫情,能迅速查清疫源,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疫情。

1.3工作原则狂犬病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依法管理,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快速处置”原则。

1.4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狂犬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4-1997)、《狂犬病防治手册》、《消毒技术规范(第三版)》、《全国狂犬病监测方案》和《浙江省狂犬病监测方案》1.5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本县区域涉及狂犬病暴发、流行、控制与处理的各项工作。

2.分级判定I级(红色预警)):1个月内,有2个以上县(乡镇)发生狂犬病疫情20例以上,或发病水平超过过去5年同期平均水平2倍以上的;Ⅱ级(橙色预警)):1个月内,同一县(乡镇)内发生狂犬病10例及以上,或发病数虽未到20例,但扩散至毗邻县;Ⅲ级(黄色预警)):1个月内,1个县(乡镇)发生狂犬病3例及以上,或同一县内超过2个乡、镇发生疫情,病例数在10例以下的,或发生动物间狂犬病疫情的。

Ⅳ级(蓝色预警)):1个月内,1个县(乡镇)发生狂犬病少于3例的或发生动物间狂犬病疫情。

3.应急响应县疾控中心根据狂犬病疫情提出预警报告,报请县卫生局研究决定,由县卫生局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请省卫生厅,统一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应急响应的变更与终止程序与启动程序相同。

3.1分级响应3.1.1 Ⅰ级(红)的响应(1)由省卫生厅或省政府成立指挥部,统一负责狂犬病应急疫情控制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狂犬病安全紧急预案

狂犬病安全紧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严重传染病,主要通过被病犬、猫等动物咬伤或抓伤传播。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和控制狂犬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2. 确保狂犬病暴露者的及时救治,降低感染风险。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狂犬病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狂犬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狂犬病防控工作。

2. 设立狂犬病防控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各级卫生、疾控、公安、农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

四、防控措施1. 疫情监测与报告(1)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狂犬病疫情监测,定期收集、汇总和分析狂犬病疫情信息。

(2)医疗机构、动物诊疗机构要加强对狂犬病病例的监测和报告。

(3)一旦发现疑似狂犬病病例,要及时上报上级疾控机构。

2. 疫情处置(1)对疑似狂犬病病例,要及时隔离治疗,并进行实验室检测,确诊后按照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2)对已确诊的狂犬病病例,要及时进行隔离治疗,并做好家属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对疫情发生地,要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3. 暴露者处置(1)对狂犬病暴露者,要及时进行伤口处理,按照规定进行疫苗接种和被动免疫治疗。

(2)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对暴露者的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确保暴露者得到及时救治。

4. 宣传教育(1)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狂犬病的危害、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知识。

(2)加强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狂犬病的认识。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5. 疫苗接种(1)按照国家规定,对适龄人群进行免费接种狂犬病疫苗。

(2)加强疫苗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效果。

(3)开展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接种意愿。

6. 动物管理(1)加强对家犬、流浪犬的管理,定期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2)对疑似病犬、流浪犬,要及时进行隔离观察,确诊后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狂犬病暴露应急处置预案

狂犬病暴露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3)《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动物防疫机构及相关部门在狂犬病暴露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1. 责任单位(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狂犬病暴露应急处置工作。

(2)各级疾控机构负责疫情监测、调查、分析和报告。

(3)各级动物防疫机构负责动物狂犬病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置。

2. 监测与报告(1)各级疾控机构应建立健全狂犬病暴露疫情监测系统,对狂犬病暴露病例进行实时监测。

(2)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应加强对动物狂犬病疫情的监测,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3)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动物防疫机构在发现狂犬病暴露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置1. 应急响应(1)发生狂犬病暴露病例时,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2. 疫情调查(1)疾控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狂犬病暴露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病例来源、传播途径和暴露史。

(2)动物防疫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动物狂犬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明疫情来源、传播途径和暴露史。

3. 预防措施(1)对狂犬病暴露病例,应立即采取以下预防措施:a. 对伤口进行彻底清洗,使用肥皂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b. 对伤口进行消毒,使用75%酒精或碘伏消毒;c. 根据伤口情况和暴露风险,进行狂犬病疫苗注射和被动免疫治疗。

(2)对动物狂犬病疫情,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a. 对疑似感染狂犬病的动物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b. 对动物狂犬病疫情发生区域进行封锁,限制动物流动;c. 对动物狂犬病疫情发生区域内的动物进行疫苗接种。

狂犬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狂犬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狂犬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侵犯神经系统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对人和动物危害极为严重。

它在自然界野生动物中有广泛的储存宿主,是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属人兽共患病,俗称疯狗病。

人类狂犬病又称恐水病,是国家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

为有效防控我市狂犬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中心成立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狂犬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由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健康教育等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队,负责狂犬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灭等现场处置工作。

所有人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杜绝发生感染。

二、监测及报告(一)宿主动物监测通过畜牧、兽医、公安等相关部门调查我市的犬等宿主动物情况,包括犬和其它有关动物的数量、种类和免疫覆盖等情况。

(二)病例监测病例定义: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三项指标确定病例的定义。

1、流行病学史有被犬、猫或其他宿主动物舔、咬伤史。

2、临床症状(1)愈合的咬伤伤口或周围感觉异常、麻木发痒、刺痛或蚁走感。

出现兴奋、烦躁、恐惧,对外界刺激如风、水、光、声等异常敏感。

(2)“恐水”症状,伴交感神经兴奋性亢进(流涎、多汗、心律快、血压增高),继而肌肉瘫痪或颅神经瘫痪(失音、失语、心律不齐)。

3、实验室检测(1)免疫荧光抗体法检测抗原:发病第一周内取唾液、鼻咽洗液或脑脊液涂片、角膜印片、皮肤切片,用抗狂犬病荧光抗体染色,狂犬病病毒抗原阳性。

(2)RT-PCR方法检测病毒核酸:发病第一周内取唾液、鼻咽洗液、脑脊液、角膜或皮肤组织,用RT-PCR方法检测狂犬病毒核酸阳性。

(3)死后脑组织标本分离病毒阳性或印片荧光抗体染色阳性、脑组织内检到内基氏小体或RT-PCR方法检测脑组织标本中病毒核酸阳性。

(二)病例分类1.临床诊断病例:流行病学史加上临床表现中的任意一条。

医院狂犬病处置预案

医院狂犬病处置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狂犬病疫情发生、暴露事件发生以及预防接种过程中,针对狂犬病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医院狂犬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狂犬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疫情监测与报告小组:负责监测狂犬病疫情,及时报告疫情信息。

(2)预防接种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

(3)暴露处置小组:负责指导、监督狂犬病暴露后的伤口处理、疫苗接种等工作。

(4)健康教育小组:负责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四、疫情监测与报告1.疫情监测:医院应建立健全狂犬病疫情监测体系,对疑似病例、暴露病例进行监测,确保及时发现、报告疫情。

2.疫情报告:医院发现疑似狂犬病病例、暴露病例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五、预防接种1.疫苗接种: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开展狂犬病疫苗接种工作。

2.接种对象:所有符合接种条件的暴露者。

3.接种程序:按照疫苗说明书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接种程序。

六、暴露处置1.伤口处理:对狂犬病暴露者,应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包括清洗、消毒、包扎等。

2.疫苗接种:根据暴露程度和疫苗接种情况,按照疫苗接种程序进行疫苗接种。

3.被动免疫制剂:对严重暴露者,在接种疫苗的同时,应给予被动免疫制剂。

七、健康教育1.宣传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对狂犬病的认识。

2.加强宠物管理,提倡给宠物接种疫苗。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狂犬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八、应急响应1.接到狂犬病疫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

狂犬病处置工作流程及预案

狂犬病处置工作流程及预案

一、概述狂犬病是一种严重的人兽共患病,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预案规定了狂犬病处置工作流程及预案。

二、组织架构1. 成立狂犬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狂犬病处置工作。

2. 设立狂犬病处置专班,负责具体实施狂犬病处置工作。

三、处置流程1. 暴露报告(1)一旦发生狂犬病暴露事件,暴露者或其家属应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狂犬病处置工作。

2. 伤口处理(1)狂犬病暴露者应立即到医疗机构接受伤口处理。

(2)医疗机构应按照以下步骤处理伤口:1)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时间不少于15分钟;2)用酒精或碘伏消毒伤口;3)根据伤口情况,进行缝合或包扎。

3. 预防接种(1)狂犬病暴露者应在伤口处理完成后,立即接种狂犬病疫苗。

(2)狂犬病疫苗的接种程序如下:1)第1剂疫苗:暴露后24小时内接种;2)第2剂疫苗:暴露后第3天接种;3)第3剂疫苗:暴露后第7天接种;4)第4剂疫苗:暴露后第14天接种。

4. 被动免疫制剂注射(1)狂犬病暴露者需根据暴露程度和医生建议,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2)免疫球蛋白的注射程序如下:1)第1剂免疫球蛋白:暴露后24小时内注射;2)第2剂免疫球蛋白:暴露后第3天注射。

5. 随访观察(1)狂犬病暴露者接种狂犬病疫苗后,医疗机构应进行随访观察,确保疫苗效果。

(2)随访观察期间,暴露者应严格遵守医生指导,不得擅自停药或更改治疗方案。

四、预案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2)加强对动物养殖、交易、屠宰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动物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2. 加强疫情监测(1)建立健全狂犬病疫情监测体系,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

(2)对疑似狂犬病病例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3. 加强物资储备(1)储备充足的狂犬病疫苗、免疫球蛋白等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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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1. 前言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是迄今为止人类病死率最高的急性传染病。

近年以来,我国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趋势,病死率高居各类法定报告传染病首位。

目前我省狂犬病疫情、疫区有所扩大,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我市近几年也是有疫情发生,对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了加强应急控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诊断标准见《传染病诊断标准汇编》3.分级标准根据狂犬病发生的病例数、流行的范围和趋势,将狂犬病疫情划分为四级,即: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具体分级标准如下:3.1一般疫情(IV级):1个月内,本市范围内出现狂犬病疫情2-3例,或发生动物间狂犬病疫情。

3.2较大疫情(Ⅲ级):1个月内,本市范围内出现狂犬病疫情4-5例,或疫情波及3个及以上镇(乡、街道)。

3.3重大疫情(Ⅱ级):1个月内,本市范围内出现狂犬病疫情6-10例,或发病数虽未达到10例,但扩散至毗邻县(市、区)。

3.4特别重大疫情(I级):1个月内,本市范围发生狂犬病疫情20例以上,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4.应急措施按照《咸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分级进行应急处置。

4.1报告4.1.1接报:实行“首接负责制”,接报时详细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卡》。

4.1.2报告:按照《咸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内部报告”和“对外报告”的要求进行疫情报告。

4.1.3网络报告⑴医疗机构收治的确诊病例、临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由医疗机构负责网络直报;⑵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确诊病例、临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由疾控中心负责网络直报;⑶经现场流行病学初步调查确认为暴发疫情后,由疾控中心负责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网络报告。

4.2物资准备4.2.1流行病学调查表:《狂犬病个案调查表》、《狂犬病宿主动物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犬伤病例调查登记表》等。

4.2.2采样检测物品:酒精棉球、消毒棉签、灭菌玻璃瓶、一次性注射器、螺口试管、一次性手套、止血带、止血钳等。

4.2.3消杀物品:喷雾器、烟雾机、塑料桶、天平称、量桶、搅拌用木棒等。

4.2.4个人防护:一次性手套、橡胶手套、长筒雨鞋、棉纱口罩、工作衣、工作帽、防护眼镜等;4.2.5其他:交通工具、照相机、电脑、电线、插座、体温表等。

4.3个人防护4.3.1流调人员:戴普通口罩、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4.3.2消杀人员:在流调人员防护基础上还应穿长筒胶鞋、戴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

4.3.3采样人员:穿防护服装、防护眼镜、戴乳胶手套等。

4.4现场流行病学调查4.4.1基本情况调查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之前,应尽量收集、分析狂犬病疫情相关信息,包括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及既往狂犬病流行情况等,以确认、核实上报狂犬病疫情状况,判断疫情性质及其程度。

4.4.2个案调查按狂犬病个案调查表的内容进行,重点掌握暴露(咬、抓伤等)及伤口处理情况;免疫接种情况;伤人动物情况,尤其是一犬伤多人情况。

4.4.3搜索病例:搜索病例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可能存在的尚未报告的犬伤病例。

4.4.4宿主动物调查:对发病乡镇(街道)、社区的宿主动物快速调查,掌握宿主动物密度和免疫情况。

4.5现场采样检测在狂犬病病人入院后,尽可能早期采集标本。

4.5.1用于病原学检测的标本:病人唾液、脑脊液、尿液、鼻咽洗液、咬伤处皮肤组织或病人死后的眼角膜、脑组织等均可用于病毒的检测和分离。

以脑组织阳性率最高。

4.5.2用于抗体检测的标本:无菌采集病例血液2~3 ml,分离血清后用于狂犬病特异性抗体的检测。

4.6应急监测4.6.1应急培训:指导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狂犬病防治知识及犬伤规范处置应急培训,提高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狂犬病的诊断技能、疫情报告的意识、及犬伤规范处置技能。

4.6.2病例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个体诊所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狂犬病病例后进行疫情报告,开展病例个案调查并登记上报,协助采集标本。

5.2.1 监测内容4.6.3暴露人群监测:由犬伤门诊医生负责收集就诊的所有犬伤暴露者的预防处置相关信息。

4.6.4宿主动物监测:由疾控中心向农林(兽医)、公安部门了解所辖区域内宿主动物的种类构成、密度、免疫覆盖率、带毒情况等。

有条件的可开展病原学监测:对采集病人、宿主动物标本进行病毒分离、核酸检测等,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流行毒株进行分析。

4.7现场控制措施4.7.1传染源控制与管理:对确诊或疑似狂犬病人就近住院隔离治疗观察。

4.7.1.1对病死尸体立即就近火化,不得转运,以免扩大污染区域。

4.7.1..2被宿主动物咬(抓)伤者或密切接触者,应立即对伤口进行规范处理、免疫接种。

4.7.2疫点疫区管理:建议疫点、疫区所在的乡镇(街道)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及时追踪捕杀伤人犬,犬尸应消毒、焚烧、深埋(距离地面1米以下,距水源50m以上)。

建议捕杀疫点内所有野犬,对必须饲养的猎犬、警犬、实验用犬以及日益增多的宠物犬、猫加强管理,进行登记,并做好预防接种,发现病犬、猫必须击毙,以免伤人,咬过人的家犬、猫设法捕获,隔离观察10天,能成活的动物可暂时解除隔离(尽可能地检查唾液是否带毒,以明确是否为健康带毒犬),不得转移、外卖、剥食野犬、猫等疫源动物,一年内禁止引入任何犬、猫类。

4.7.3疫点消毒:病家和病人就诊医院的门诊、病房以及被狂犬或病人污染的区域、病人的分泌物和排泄物要严格消毒处理。

4.7.4宿主动物免疫接种:建议农业部门一个月内完成对疫区内犬类的高密度应急接种,尽快建立宿主动物间免疫屏障。

4.7.5健康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在社会公众中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让他们懂得人和动物发病时的症状,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群防群治,树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自觉做到“三不一坚持”,即对死亡或确诊发病的宿主动物不屠宰、不剥食、不销售,坚持对死亡动物尸体焚烧,加强个人防护。

5.后期处理5.1疫情终止疫情处理结束(即病人隔离治疗、犬伤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免疫接种、疫点终末消毒、疫点内宿主动物全部免疫、可疑动物捕杀等现场处置措施均已落实),末例狂犬病病例发病后,30天内无新发狂犬病病例。

5.2 效果评估5.2.1控制措施效果:狂犬病发病率、流行持续时间等。

5.2.2宣传教育效果:社区人群、学校学生狂犬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暴露人群及时就医率和免疫接种率。

5.2.3医务人员培训效果:狂犬病临床诊断符合率、疫情报告及时率,对犬伤暴露后规范处理率。

5.2.4犬类“管、免、灭”效果:宿主动物的登记率、犬的免疫覆盖率、免疫率、可疑犬类捕杀率、流浪犬比例等。

5.3总结评估疫情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此次暴发疫情的处置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病人隔离治疗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建议等。

5.4常规监测按省狂犬病监测方案要求,定时、定点开展监测,定期分析评价监测情况,掌握流行规律及可能影响流行的因素,为制定有效的防控方案提出科学依据。

5.5调查总结报告按照《咸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于暴发疫情应急终止后2周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报告”,分别向市卫生局和金华市疾控中心报告。

6.附录6.1参考文献6.1.1《全国狂犬病监测方案》6.2工作用表6.2.1狂犬病病例个案调查表6.2.2 狂犬病人标本送检登记表6.2.3狂犬病病原学检测结果表6.2.4狂犬病暴露人群门诊登记表6.2.5狂犬病宿主动物基本情况调查表6.2.1狂犬病病例个案调查表县(市)名称:国标码:□□□□□□病例编号:□□□□□1、一般情况1.1姓名: 1.2性别:□1男□2女 1.3年龄:岁1.4职业:□1农民□2工人□3学生□4散童□5其它1.5详细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组(门牌号)2、暴露(被伤)及伤口处理情况2.1暴露(被伤)日期:年月日时2.2暴露详细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组(门牌号)2.3暴露方式: □1咬伤□2抓伤□3其它2.4暴露程度:□1 Ⅰ度□2 Ⅱ度□3 Ⅲ度2.5暴露部位(可多选):□1头面□2颈部□3躯干□4手臂□5手部□6下肢膝以上□7下肢膝以下2.6伤口处理:□1未处理(转至3)□2自行处理□3医疗机构处理2.6.1处理时间:年月日时2.6.2处理单位:□1村卫生室□2乡镇卫生院□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其他2.6.3处理方式(可多选):□1挤压出血□2冲洗□3消毒□4伤口缝合□5其他3、预防注射3.1暴露免疫史:□1有(免疫时间年月日,免疫针次针),□2无3.2暴露后抗血清注射:□1有,□2无(转至3.3)3.2.1种类:□1免疫球蛋白□2抗血清3.2.2注射时间:年月日3.2.3注射剂量:3.2.4有无过敏:□1有(过敏表现:)□2无3.3.暴露后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1有,□2无(转至4)3.3.1注射单位:□1村卫生室□2乡镇卫生院□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其他3.3.2 种类:□1 Vero □2地鼠肾3.3.3首针时间:年月日时,首针剂量:□1剂□2剂3.3.4免疫程序:□1 0-3-7-14-28 □2其他3.3.5疫苗注射针次,如未全程,原因:3.3.6是否加强注射:□1是(加强针次:针),□2否3.3.7疫苗生产单位:,批号:,失效期:年月日4、临床资料4.1发病时间:年月日 4.2 死亡时间:年月日4.3诊断单位:□1村卫生室□2乡镇卫生院□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其他4.4发病临床症状(可多选):□1烦躁□2恐水□3怕风□4畏光□5抽搐□6精神失常5、实验室检测5.1采样时间:年月日5.2标本种类:□1唾液□2脑脊液□3尿液□4鼻咽洗液5.3检测项目:□1病原检测□2核酸检测5.4检测结果:□1阳性□2阴性6、伤人动物情况6.1动物种类:□1狗□2猫□3其它6.2伤人动物来源:□1自家养□2邻居养□3流浪动物□4野生动物□5其它6.3若为家养动物,是否接种兽用狂犬病疫苗:□1是(接种日期:年月日),□2否6.4动物伤人原因:□1主动袭击□2自卫伤人□3嘻逗□4其他6.5.是否同时咬伤多人:□1是,□2否6.6伤人后:□1如常(转至7)□2打死□3失踪□4病死□5宰杀□6其他6.6.1死亡时间:年月日6.6.2动物死后处理方式:□1焚烧□2深埋□3出售□4丢弃□5屠宰剥皮□6烹食□7其‘它7、如为一犬伤多人7.1共伤人7.2本例为第例次7.3共死亡_____人被调查人与患者关系:调查人签名:调查人单位:调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在所选项目前的“□”中,划“∨”作为选择答案,若无特殊说明,所有选项均为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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