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
北京市高中体育会考项目及成绩标准

高中体育会考项目及成绩标准体育会考是考查学生体育与健康(以下简称“体育”)学科学习是否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中毕业合格标准的学业水平考试,也是检查和评价高中体育学科教学质量的手段之一。
体育会考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
体育高中会考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是学生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书》必要条件之一,《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是学生取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
体育学科会考成绩将记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高等院校招生提供重要的基础性信息。
一.考试的范围和内容根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模块学习要求〉〉,逐步将考试内容分为必修内容考试项目(田径:全市统一考试内容),必选内容考试项目(体操:学生自选考试内容)和选修内容考试项目(选修运动项目:区县随机抽签确定考试内容)。
二.2010年体育会考项目男生和女生全市统一考试项目为:(一)必考项目1.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篮球运球绕标志物后行进间上篮(低、高手均可)。
(二)选考项目1.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考1项。
2.女生实心球或仰卧起坐选考1项。
三.考试成绩的评定方法(一)成绩评定方法体育会考单项的评定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的评定采用等级制。
三项考试内容总成绩的等级评价标准为:优秀(245分—300分)、良好(210分—244分)、合格(180分—209分)、不合格(180分以下),其中,单项成绩低于45分者,总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二)免考注意事项体育会考免考的学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因病或残疾长期免修体育的学生,该类学生持免修体育申请表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直接免考;另一类是因临时伤病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缓考的学生,经区(县)级医院证明和学校证明,由区(县)教委批准可以免试,其证明材料应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四.考试方式考试为现场考核,在统一的时间内,由各区县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体育学考实施方案

体育学考实施方案体育学考试实施方案。
体育学考试是对学生体育素质和运动技能进行评价的重要方式,也是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有效实施体育学考试,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内容。
体育学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运动技能两部分。
理论知识主要包括体育学基本概念、体育运动规律、运动训练原理等内容;实际运动技能主要包括各类体育项目的基本动作、技术动作和比赛规则等内容。
二、考试形式。
体育学考试采用笔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
笔试部分主要考察学生对体育学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实际操作部分主要考察学生对体育运动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三、考试对象。
体育学考试对象为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学生。
考试内容和要求根据学生所在学校的年级和体育课程设置进行相应调整。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体育学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或学年末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学习进度确定。
考试地点为学校体育场馆或其他适合进行体育运动的场所。
五、考试要求。
体育学考试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和监考人员的管理。
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保持良好的体育训练和健康状态,确保能够顺利完成考试内容。
六、考试评价。
体育学考试评价分为理论知识部分和实际运动技能部分两个方面。
理论知识部分主要通过笔试成绩进行评价,实际运动技能部分主要通过实际操作成绩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体育成绩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体育素质和运动技能进行全面评价。
七、考试改革。
体育学考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体育学习情况和社会发展需求,不断调整和改进体育学考试内容和形式,推动体育学考试向更科学、更严谨、更有效的方向发展。
总之,体育学考试是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体育素质和运动技能进行全面评价,对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我们将严格按照上述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和实施体育学考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9.25•【字号】京教基[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京教基〔2007〕35号)各区县教委: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7年秋季开始,本市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
为推进课程改革实验的有效实施,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制度(以下简称高中会考)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指导思想高中会考改革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为指导,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旨在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创造良好环境,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学业素养全面提高。
会考改革要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有利于高中会考与高考招生的逐步协调。
二、主要功能高中会考适合模块教学特点,从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的目标出发,强调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全面评价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
通过高中会考改革,进一步完善会考的功能,建立和逐步完善高中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机制及教育质量的监控评价体系。
(一)对高中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
高中会考作为政府监控高中教育质量的手段之一,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试标准,达到检验高中教学质量的目的,促进高中课程标准的全面落实。
高中会考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提高学生对学科内模块间知识整合的能力。
高中会考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在模块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回顾和总结,整合学科内模块间的知识,提高综合能力,为学生未来学习与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福建高中会考新政策:2018年起学业水平考试分两类

备受关注的《福建省普通⾼中学业⽔平考试实施办法(试⾏)》已经教育部备案通过,其中的变化就是学业⽔平考试的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昨⽇对此进⾏了详解。
学业⽔平考试分为两类 据了解,⾼中学业⽔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其中语⽂、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信息技术、通⽤技术、体育与健康、⾳乐和美术14门科⽬均设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6门科⽬另设等级性考试。
不过,⽬前正在读⾼中的学⽣不必担忧,因为学业⽔平考试实施的时间节点是:2017年秋季⼊学的⾼⼀新⽣开始实⾏合格性考试;2018年秋季⼊学的⾼⼀新⽣将开始实⾏等级性考试。
⽽2015年、2016年秋季⼊学的⾼⼀新⽣仍按现⾏的⾼中会考和⾼考模式,不会受到学业⽔平考试改⾰的影响。
⾼考⽣须先参加等级考 对于2018年秋季⼊学的⾼⼀新⽣⽽⾔,要想参加2021年的“新⾼考”,即⽂理不分科,就必须按规定先参加学业⽔平等级性考试。
凡是准备参加6⽉⾼考的学⽣,可根据⾃⾝兴趣特长和⾼校招⽣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中⾃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也就是说,等级性考试科⽬每⽣限选3门。
这⼀点与现⾏⾼考的⽂、理分科是有区别的,⽬前考⽣仍只能按照“政治、历史、地理”或“物理、化学、⽣物”来选择⽂科或理科,⽽从2018年开始,除了语、数、外3门主科外,⾼中新⽣可综合考虑个⼈喜好和⾼校招⽣的专业要求等来搭配其余的3门选考科⽬。
从⾼⼀⾄⾼三的三个学年⾥,陆续都有组织合格性考试,但等级性考试三年只安排⼀次,统⼀安排在⾼三年级4⽉份。
换句话说,学⽣在校期间选定的3门科⽬等级性考试均只能在⾼三年级参加⼀次。
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计⼊⾼招录取总成绩,作为⾼校招⽣的重要依据,但是这个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考⽣如果复读再次参加⾼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可以更换,也可选择同⼀科⽬再次参加考试。
合格考难度会低⼀些 相⽐等级性考试,学业⽔平合格性考试难度会低⼀些,考试范围为各科⽬必修学分要求的内容。
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为深入推进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建立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保证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因时间原因,2011年12月高二年级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四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阅卷由各市(州)组织,省教育厅对试卷评阅质量进行抽查,达不到评卷质量要求的市(州)将责令重新评阅,并进行通报批评。
从2012年起,逐步实行省上统一阅卷。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一、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政策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统一指导下,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评价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质量的终结性水平考试;是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普通高中课程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反映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成绩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重要标准,是普通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也是高等院校选拔人才的重要依据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监测高中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加强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新课程实验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改善和优化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促进不同水平普通高中公平协调发展;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评价和改进教学,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高中体育合格考实施方案

高中体育合格考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推动高中体育教育的发展,提高学生体育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体育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高中体育合格考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考试内容1. 体育理论知识考核:包括体育基本知识、运动训练知识等内容。
2. 体育技能考核:包括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等项目的基本技能要求。
3. 体育健康测试: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心肺功能测试等内容。
二、考试对象所有高中学生均须参加高中体育合格考,不合格者需进行补考。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高中体育合格考每学期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体育部门统一安排。
四、考试方式高中体育合格考采用笔试和实际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育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体育技能考核和体育健康测试采用实际操作形式进行。
五、考试评分考试成绩由专业体育教师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试成绩记录和通报学校将对学生的体育合格考成绩进行记录,并在学校通报栏公布成绩,以便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体育素质水平。
七、考试成绩的使用体育合格考成绩将作为学生体育课程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体育成绩评定和学业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八、考试后的辅导和指导对于体育合格考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加强体育教学辅导,提供个性化的体育训练指导,帮助学生提高体育素质。
九、考试管理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保证高中体育合格考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作弊行为。
十、考试效果评估学校将对高中体育合格考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方案,确保高中体育合格考的有效实施。
十一、总结高中体育合格考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体育素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学校将按照方案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高中体育合格考的顺利进行,为学生的体育教育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第一中学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第一中学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根据XX市教育局通知要求,现制定第一中学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理念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提升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作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强化课炼。
通过考试的杠杆和导向作用,让学生通过体育与健程的学习和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掌握1—2项运动养成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习惯。
二、考试人员范围具有第一中学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应参加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三、考试时间与考试的组织形式1时间:每学期9-10周、18-19周2.组织形式:第一中学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四、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各年级主任、级部主任(二)工作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各班班主任老师体育学科教师五、考试内容和分值第一中学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IOO分。
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项成绩达到60分,成绩视为合格,低于60分成绩视为不合格,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分项如实记录。
(一)运动参与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每学年为10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含18分)以上的为合格,18分以下为不合格。
每学年具体量化标准如下:1.体育与健康课程为6分。
在每学期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占2分,体育与健康课程科目成绩4分。
2.积极参加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4分,因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次数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及以上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二)体质健康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市、县教体局统一部署,在每学年上学期,采用统一的测试设备和测试软件,通过集中测试、集中体检或体质达标运动会等方式,由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测试。
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

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京教体美〔2009〕12号附件: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一、考试的性质与功能体育会考是考查学生体育与健康(以下简称“体育”)学科学习是否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中毕业合格标准的学业水平考试,也是检查和评价高中体育学科教学质量的手段之一。
体育会考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
体育高中会考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是学生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书》必要条件之一,《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是学生取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
体育学科会考成绩将记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高等院校招生提供重要的基础性信息。
二、考试的范围和内容根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模块学习要求》,逐步将考试内容分为必修内容考试项目(田径:全市统一考试内容),必选内容考试项目(体操:学生自选考试内容)和选修内容考试项目(选修运动项目:区县随机抽签确定考试内容)。
2010年,体育会考项目男生和女生全市统一考试项目为:(一)必考项目1.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2.篮球运球绕标志物后行进间上篮(低、高手均可)。
(二)选考项目1.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考1项;2.女生实心球或1分钟仰卧起坐选考1项。
2010年以后,体育会考将按照与高中新课程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考试说明(体育与健康)》,逐步推进体育会考项目的改革。
三、考试成绩的评定方法(一)成绩评定办法体育会考单项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的评定采用等级制。
三项考试内容总成绩的等级评价标准为:优秀(245分—300分)、良好(210分—244分)、合格(180分—209分)、不合格(180分以下),其中,单项成绩低于45分者,总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各项考试内容成绩评定标准见附录1和2,成绩登记表见附录3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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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9-05-2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教体美[2009]12号各区县教委: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关于“不断完善和规范体育考试内容和评价方法”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意见》(京教基[2007]35号)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起本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以下简称“体育会考”)将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整体推进情况实施新的体育会考实施方案,现将《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体育会考是根据国务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进行的考试,也是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各区县教委和考试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会考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新旧体育会考之间的平稳过渡。
二、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确保高中学段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体育会考时间不应早于每年的4月1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为了规范体育会考程序,保证考试公平,体育会考必须采取“四统一”,即统一考试项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统一考试规程、统一考试时间。
四、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规定,学生高中三年必须在体育与健康领域内修完至少11个学分,未达到此标准者不允许参加体育会考,会考成绩视为不合格。
五、已经在体育与健康领域修满11个学分的学生,因临时伤病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会考的,可以向区县考试组织部门申请缓考;在区县规定的缓考和补考时间内仍然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办理免考手续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六、因病或残疾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学生,应该按照相关程序向学校申请免修体育。
通过申请的学生不能和普通学生一起上体育课,也不能参加体育会考,免修体育的申请须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各区县教委、学校及家长要高度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本着对学生生命和健康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做好体检工作。
做到既不能虚报疾病规避考试,也不能隐瞒疾病参加考试。
七、往届生可以参加区县组织的体育会考补考,但不能持任何证明办理免考手续,如不参加补考,体育会考成绩视为不合格。
八、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体育会考的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体检制度,严格健康把关;确保体育场地设施安全使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体育会考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会考实施方案(试行)一、考试的性质与功能体育会考是考查学生体育与健康(以下简称“体育”)学科学习是否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中毕业合格标准的学业水平考试,也是检查和评价高中体育学科教学质量的手段之一。
体育会考的对象主要是具有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
体育高中会考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是学生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书》必要条件之一,《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是学生取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
体育学科会考成绩将记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高等院校招生提供重要的基础性信息。
二、考试的范围和内容根据《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模块学习要求》,逐步将考试内容分为必修内容考试项目(田径:全市统一考试内容),必选内容考试项目(体操:学生自选考试内容)和选修内容考试项目(选修运动项目:区县随机抽签确定考试内容)。
2010年,体育会考项目男生和女生全市统一考试项目为:(一)必考项目1.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2.篮球运球绕标志物后行进间上篮(低、高手均可)。
(二)选考项目1.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考1项;2.女生实心球或仰卧起坐选考1项。
2010年以后,体育会考将按照与高中新课程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考试说明(体育与健康)》,逐步推进体育会考项目的改革。
三、考试成绩的评定方法(一)成绩评定办法体育会考单项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的评定采用等级制。
三项考试内容总成绩的等级评价标准为:优秀(245分—300分)、良好(210分—244分)、合格(180分—209分)、不合格(180分以下),其中,单项成绩低于45分者,总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各项考试内容成绩评定标准见附录1和2,成绩登记表见附录3和4。
(二)免考注意事项体育会考免考的学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因病或残疾长期免修体育的学生,该类学生持免修体育申请表的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直接免考;另一类是因临时伤病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缓考的学生,经区(县)级医院证明和学校证明,由区(县)教委批准可以免试,其证明材料应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见附录5。
四、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体育会考的组织和实施,应由教委主管领导牵头,成立高中体育会考领导小组和考务办公室,负责本区县高中体育会考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认真制定体育会考的组织工作方案,完善考场管理办法;建立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体育场地设施安全使用。
完善体检制度,严格健康把关。
各区县要进一步严肃体育考试的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
(一)考试方式考试为现场考核,在统一的时间内,由各区县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考试必须在一个单元(半天)内完成。
由于特殊原因,经区县体育会考领导小组批准,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合格者,可以申请缓(补)考。
缓(补)考应在考试后第二周进行,补考学生必须在同一单元内参加所有考试项目。
(三)考试的顺序体育会考的必选项目(1000米和800米)为最后进行的考试项目;篮球及个人限选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区县统一自行安排。
(四)考试场地和器材体育会考的场地应在封闭的、有六条以上环形跑道的400米田径场上进行,器材除本文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应符合高三年级教学标准。
考前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
(五)考试规则和操作方法1.800米跑和1000米跑(1)两脚前后开立于起跑线后,脚踏线为犯规。
(2)起跑口令或信号发出前,越起跑线为犯规。
(3)考生以15人左右编为一组,按号码排队,在弧形起跑线上起跑,起跑后不分道。
在跑步过程中,脚踏进田径场跑道内沿线,推、拉、故意阻挡他人路线以及跑道外有人带跑均属犯规行为。
(4)考生必须跑完全程,按秒表记录的分、秒成绩,不足一秒不予计算。
2.篮球运球绕标志物后行进间上篮2010年体育会考篮球的考核暂定从达标一个方面进行评定。
篮球场端线为起点线,起点线后5米设置第一个标志杆,共设置5个,标志杆之间相距3米,测试者听信号从起点线开始运球,依次过杆,在每次过杆时必须换手运球;当运球至前场罚球线附近时,考生做行进间投篮的技术动作。
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投篮(球必需接触篮板)后球落地时停表。
每位考生有两次机会,自选投篮手型(低手或高手),未明事宜以篮球裁判规则为准。
3.掷实心球(1)掷实心球应在一块平整的场地进行,投掷线前不少于20米长。
实心球重量为2000克。
(2)考生面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于投掷线后,双手举球到头上方稍后仰,原地把球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一步。
脚和身体其他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的地面均为犯规(记一次试掷,不量成绩)。
(3)丈量以投掷线的内沿至实心球落地点后沿垂直距离为成绩,不足1厘米不予计算。
(4)每个考生可试掷三次,以最远的一次计算成绩。
三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增加一次试掷机会。
4.单杠引体向上(1)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身体呈静止状态。
(2)两臂向上引体至下腭越过横杠上缘,后恢复直臂悬垂为完成一次,否则不计次数。
(3)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为考试结束。
以中间连续完成的引体次数计取成绩。
(4)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5.一分钟仰卧起坐(1)身体仰卧在垫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双脚放置垫上,两腿屈膝(两膝稍分开),大小腿呈直角。
另一人双手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
起坐时,双肘触及两膝为完成一次。
仰卧时贴于头后的两手背必须触垫。
(2)仰卧起坐过程中,紧贴头后的手背未触垫、臀部离垫或双肘未触及两膝属犯规动作,不计次数。
(3)以一分钟内完成的次数计取成绩。
(4)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五、考生须知(一)参加体育考试应着运动装、运动鞋或轻便装(鞋)。
不得有铁钉、胶钉或塑料钉。
(二)考试前应做充分的准备活动,考试后做整理活动。
(三)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
尊重并服从引导员、考务员的指挥和判定。
(四)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一个单元内完成三项考试的考生,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
如当天不能考完,已考项目成绩无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女生例假及考前、考中受伤的考生,应及时办理缓考手续,并按区(县)考务办公室安排的时间进行补考。
(六)病、残学生应在考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七)考生对考务工作有意见,应通过学校向区(县)考务办公室反映;考生对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体育会考领导小组申述。
附录1:北京市高中毕业体育会考成绩标准(男)附录2:北京市高中毕业体育会考成绩标准(女)附录3:北京市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男)学校编组编号附录4:北京市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女)学校编组编号附录5:北京市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学校:。